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第04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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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四十六卷目录

 荐举部汇考一

  陶唐氏帝尧一则

  周总一则

  汉高帝一则 惠帝一则 文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元光一则 元朔二则 元狩

  一则 元封一则 昭帝始元三则 宣帝本始二则 地节一则 元康二则 神爵一则

   黄龙一则 元帝初元二则 永光二则 建昭一则 成帝建始二则 河平一则 阳

  朔一则 鸿嘉一则 永始一则 元延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元寿一则 平帝元始三

  则

  后汉光武帝建武三则 明帝永平一则 章帝建初三则 元和一则 和帝永元四

  则 安帝永初三则 元初二则 建光一则 延光三则 顺帝永建一则 阳嘉二则

  永和一则 汉安一则 建康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二则 永兴一则 延熹

  二则 永康一则 灵帝建宁一则 光和一则 中平一则 献帝建安一则

  魏文帝黄初三则 明帝太和二则 青龙二则

  晋武帝泰始四则 太康一则 成帝咸和二则 简文帝咸安一则

选举典第四十六卷

荐举部汇考一[编辑]

陶唐氏[编辑]

舜举八恺主后土举八元布五教[编辑]

按《左传》,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𬯎敳、梼戭、大临、 庬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 谓之“八恺。”高卒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 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 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 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 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 亲,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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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命六卿举贤能。”

按《书经周官》王曰:“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庬?举 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蔡注称,举也。所举之人能修其官,是亦尔之所能举非其人,是亦尔。不胜任大臣,以人事君,其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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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二年诏举三老[编辑]

按:《汉书高帝本纪》,“二年二月,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 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 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勿复繇戍。”

惠帝四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编辑]

按:《汉书惠帝本纪》云云。

文帝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编辑]

按《史记文帝本纪》:二年冬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 月望,日又食。上曰:“朕闻之,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 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以菑,以诫不治。 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菑孰大焉!朕获保 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 朕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群 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 过失,及知见思之所不及,白以告朕,及举贤良方正、 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饬其任职,务省 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 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 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馀“皆以给传置。” 文帝十五年,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

按:《汉书文帝本纪》:“十五年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 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敷纳以言。”

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皆罢之[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 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 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 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按《东方朔传》:“帝初即位, 诏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 四方之士多上事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数,其不足 采”者,辄报闻,罢。

按《史记公孙弘传》:“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 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 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迺病免归。”

元光元年诏举孝廉复制限四科[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 孝廉各一人。”

按《通典》,“元光元年举贤良,董仲舒对曰:今之郡守、县 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 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无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 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 不称陛下之意。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 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 任官称职为差,非所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 力尽智,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 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殽也。请令诸 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 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不肖者 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 士可得而官使也。无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 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 帝于是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又制:郡国口二十万 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 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 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洁, 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 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 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

元朔元年诏议不举孝廉者罪[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朔元年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 方略,一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录 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 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 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 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 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 之君子壅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 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 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 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侯贡士,一适 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迺加九锡, 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地毕矣。夫附 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 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 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 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 胜任也。当免。”奏可。

元朔五年,诏“荐天下方闻之士,补博士弟子。”

按《汉书武帝本纪》,五年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 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 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 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 贤材焉。”

按:《文献通考》:“五年,制诏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 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 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令与计偕诣太 常,得受业如子弟。”

元狩六年诏举独行[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狩六年,诏遣博士循行天下,举 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

元封五年诏举茂材异等[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元封五年“夏四月诏曰,盖有非常 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 负俗之累而立功名,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 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

昭帝始元元年举贤良[编辑]

按《汉书昭帝本纪》:始元元年“闰九月,遣故廷尉王平 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

始元二年举茂材。

按《汉书昭帝本纪》:“二年春正月,举茂才刘辟彊、刘长 乐,皆为光禄大夫。”

始元五年,诏举贤良文学高第。

按:《汉书昭帝本纪》:“五年六月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 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 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 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

宣帝本始元年诏举文学高第[编辑]

按《汉书宣帝本纪》:“本始元年夏四月庚午,地震,诏内 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本始四年,诏举“贤良方正。”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 震。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 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迺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 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闻 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 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地节三年诏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又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编辑]

按《汉书宣帝本纪》,地节三年春三月,诏令内郡国举 贤良方正可亲民者,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 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 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 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

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考证

元康元年诏举通文学者[编辑]

按《汉书宣帝本纪》:“元康元年秋八月诏曰:‘朕不明六 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其博举吏民,厥身 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 二千石各一人’。”

元康四年,举“茂材异伦之士。”

按《汉书宣帝本纪》:“四年春正月,遣大中大夫循行天 下,举茂材异伦之士。”

神爵四年诏举贤良可亲民者[编辑]

按《汉书宣帝本纪》:神爵四年“夏四月,诏令内郡国举 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黄龙元年诏六百石以上毋得举[编辑]

按《汉书宣帝本纪》:黄龙元年夏四月诏曰:“举廉吏,诚 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 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元帝初元二年诏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编辑]

按《汉书元帝本纪》,初元二年春三月诏曰:“盖闻贤圣 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庶康宁,考终 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烛,德不 能绥,灾异并臻,连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 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道县城郭官寺 及民室屋,压杀人众,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灾, 震惊朕师,治有大亏,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变, 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 饥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 租赋,赦天下。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奏,毋有 所讳。”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 士,朕将亲览焉。”

初元三年,诏“举明阴阳灾异者。”

按《汉书元帝本纪》,三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安民之道, 本繇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 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媮合苟从,未肯极 言,朕甚闵焉。永惟蒸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 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 其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 所讳,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 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 人自以得上意。

永光元年诏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又诏举茂材按汉书元帝本纪永光元年春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编辑]

按《通典》,“永光元年,诏列侯举茂材,谏议大夫张勃举 大官献丞陈汤。”

永光二年,诏“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

按《汉书元帝本纪》,“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诏曰: ‘朕战战栗栗,夙夜思过失,不敢荒宁,惟阴阳不调,未 烛其咎,屡敕公卿,至今有司执政,未得其中,施与禁 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 苦,靡所错躬。是以氛邪岁增,侵犯太阳,正气湛掩,日 久夺光。迺壬戌日有蚀之,天见大异,以戒朕躬,朕甚 悼焉。其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 人’。”

建昭四年诏举茂材特立之士按文献通考作元年恐有讹按汉书元帝本纪建昭四年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惧不克任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编辑]

《序》“百姓饥馑,惟蒸庶之失业。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 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乏困失职 之人,举茂材特立之士,相将九卿,其帅意毋怠,使朕 获观教化之流焉。”

成帝建始二年二月诏令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建始三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按《汉书成帝本纪》,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 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 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 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屡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 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思朕 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 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 谏之士诣公车,朕将亲览焉。” 按《谷永传》,“永除补太 常丞,数上疏言得失。建始三年冬,日蚀、地震,同日俱 发,诏举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太常阳城侯刘庆忌举 永待诏公车。”

河平四年诏举惇厚有行能直言者[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河平四年三月癸丑,日有蚀之,诏 郡国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阳朔元年诏举可充博士者[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元年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 “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行于天下也。儒林 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 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 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鸿嘉二年诏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鸿嘉二年三月诏曰:‘古之选贤,敷 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 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 十有馀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屡困于饥寒,而 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 以陵夷,意迺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 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 嘉谋,匡朕之不逮。”

永始三年诏举敦朴逊让有行义者[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永始三年“春正月己卯晦,日有蚀 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大中 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部刺 史举敦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

元延元年诏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又举勇猛知兵法者[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元延元年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 诏曰:‘迺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 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 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 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 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哀帝建平元年诏举孝弟敦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编辑]

按《汉书哀帝本纪》:“建平元年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 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 牧、守、相,举孝弟敦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 民者各一人。”

建平四年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者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元寿元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编辑]

按《汉书哀帝本纪》:“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 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遑宁息。 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睹厥咎,屡敕公卿,庶几有 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埶获名,温 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 怨,靡所错躬。迺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予一 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 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 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平帝元始元年正月令宗室举廉佐史五月诏举敦厚能直言者[编辑]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元年春正月,令宗室其为吏 举廉佐史,补四百石。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大赦 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元始二年,诏举明兵法刑名者。”

按:《汉书平帝本纪》:“二年秋,诏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 一人诣公车,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

元始五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文方术及以经教授 者。”

按《汉书平帝本纪》:“五年正月,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 天文、历算、锺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 《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 者数千人。”

《驾一封轺传》以一马驾轺车而乘传也。

后汉[编辑]

光武帝建武六年诏举贤良方正[编辑]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建武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 蚀之。冬十月丁丑,诏曰:“吾德不明,寇贼为害,彊弱相 陵,元元失所。《诗》云:‘日月告凶,不用其行。永念厥咎,内 疚于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建武七年,诏“举贤良方正。”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七年三月癸亥,日有蚀之。夏 四月壬午,诏曰:“比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 予一人。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 车,朕将亲览焉。”

建武十二年,诏“举茂材廉吏及《四行》人。”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十二年 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廉吏各一人,左右将军岁察 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郎茂材、四行各一人,察廉吏 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一人,监、御史、司隶、州牧岁 举茂材各一人。”

“四行”,谓淳厚、质朴、谦逊、节俭也。

明帝永平九年诏举循吏[编辑]

按:《后汉书明帝本纪》:“夏四月,诏令司隶校尉、部刺史 岁上墨绶,长吏视事三岁已上,理状尤异者,各一人, 与计偕上。”

====章帝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及====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诏曰:‘朕以 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栗栗,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 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 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昔仲弓,季氏之家臣, 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 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 “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 授之以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畎 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 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 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各一人。”夏,五月辛卯,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 城者,以补长相。 按《鲁丕传》,建初元年,诏举贤良方 正,大司农刘览举丕,时对策者百馀人,惟丕在高第。 建初五年二月,诏举直言极谏者各一人,五月,诏皆 补外官。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五年春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诏曰:‘朕新离供养,愆咎众著,上天降异,大变随之。《诗》 不云乎?‘亦孔之丑’。又久旱伤麦,忧心惨切。公卿已下, 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 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夏五月辛亥,诏: “朕思迟直士,侧席异闻。其先至者,各以发愤吐懑,略” 闻子大夫之志矣。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建武诏 书》又曰:“尧试臣以职,不直以言语笔札。”今外官多旷, 并可以补任。

建初八年,诏辟四科。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十二 月诏书:“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 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按章 覆问,文任御史;四曰明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 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皆存孝悌公清之行。自今已 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材尤异孝廉 吏”,务实,较试以职,有非其人不习曹事,正举者,故不 以实法之也。

元和二年诏定上明经者人数[编辑]

按《后汉书章帝本纪》:“元和二年五月,诏令郡国上明 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

和帝永元五年诏举吏务加简择[编辑]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诏曰:‘选举 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而郡国举吏,不 加简择,故先帝明敕在所,令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德 行尤异,不须经职者,别署状上。而宣布以来,出入九 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从好,司隶刺史讫无纠察。 今新蒙赦令,且复申敕,后有犯者,显明其罚’。”在位不 以选举为忧,督察不以发觉为负,非独州郡也。是以 庶官多非其人,下民被奸邪之伤,由法不行故也。 永元六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六年三月丙寅,诏曰:‘朕以渺躬, 承奉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济河之域,凶馑流亡, 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 疚。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宽和 而竞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当天 心,下济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 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 悉听焉’。”

永元七年,诏“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七年夏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诏曰:元首不明,化流无良,政失于民,谪见于天。深惟 庶事,五教在宽,是以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其人。有 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

永元十三年,诏“岁举孝廉。”

按《后汉书和帝本纪》,十三年“冬十一月丙辰,诏曰:‘幽、 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其 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 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安帝永初元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编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永初元年三月,诏公卿、内外众 官、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 今,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永初二年,诏“举明习灾异及才任理人者。”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 水,大风雨雹。秋七月戊辰,诏曰:‘昔在帝王,承天理民, 莫不据琁玑玉衡,以齐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业,而 阴阳差越,变异并见,万民饥流,羌貊叛戾。夙夜克己, 忧心京京间令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 不讳之路,冀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 无卓尔异闻。其百僚及郡国吏人有道术明习灾异 阴阳之度,琁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 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冀获嘉谋以承天诫’。”九月庚子,诏“王主官属墨绶下至郎、谒者, 其经明任博士,居乡里有清廉孝顺之称,才任理人 者,国相岁移名,与计偕,上尚书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永初》五年,诏“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于教化、能直言 极谏之士,及列将子孙明晓战阵任将帅者。”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五年闰三月诏曰:“朕以不德,奉 郊庙,承大业,不能兴和降善,为人祈福。灾异蜂起,寇 贼纵横,戎事不息,百姓匮乏,疲于征发。重以蝗虫滋 生,害及成麦,秋稼方收,甚可悼也。朕以不明,统理失 中,亦未获忠良,以毗阙政。《传》曰:‘颠而不扶,危而不持, 则将焉用彼相矣’?”公卿大夫将何以匡救,济斯艰厄, “承天诫哉!盖为政之本,莫若得人。褒贤显善,圣制所 先,济济多士。文王以宁,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辅不 逮。其令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诸侯相 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于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各 一人,及至孝行与众卓异者并遣诣公车,朕将亲览 焉。”秋七月己巳,诏三公、特进、九卿、校尉。“举列将子孙 明晓战阵任将帅者。”

元初元年诏举敦厚质直者[编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元初元年夏四月,诏三公、特进、 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举敦厚质直者各一人。 元初六年,诏三府选掾属高第者,又令光禄勋、中郎 将选孝廉郎。”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六年春二月,诏三府选掾属高 第能惠利牧养者各五人,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 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者五十人。”

建光元年诏举有道之士及武猛堪为将帅者[编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建光元年“夏四月己巳,令公、卿、 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 一人。冬十一月癸卯,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武猛 堪将帅者各五人。”

延光元年诏三公中二千石举刺史二千石令长相按后汉书安帝本纪延光元年秋八月己亥诏三公中二千石举刺史二千石令长相视事一岁已上至[编辑]

十岁,清白爱利,能敕身率下,防奸理烦,有益于人者, 无拘官簿。刺史举所部,郡国太守相举墨绶,隐亲悉 心,勿取浮华。

“爱利”,谓爱人而利之也。“隐亲”犹亲自隐也。言三公以下,各举所知。

延光二年,诏“选郎吏通经术任牧民者。”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春正月,诏选三署郎及吏 人能通古文《尚书》《毛诗》《穀梁春秋》各一人。八月庚午, 初令三署郎通达经术任牧民者,视事三岁以上,皆 得察举。”

延光四年,顺帝即位,诏“举孝廉吏及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者。”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延光四年“十一月丁巳,即皇帝 位。”“十二月甲申,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一切得 举孝廉吏。辛亥,诏公卿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顺帝永建元年冬十月诏令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编辑]

阳嘉元年诏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举诸以诏为郎者如之其有茂才异行不拘此例[编辑]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阳嘉元年闰十二月丁亥,令诸 以诏除为郎,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得参廉 选,岁举一人。戊子,客星出天苑。辛卯,诏曰,间者以来, 吏政不勤,故灾咎屡臻,盗贼多有,退省所由,皆以选 举不实,官非其人。是以天心未得,人情多怨。《书》歌股 肱,《诗》刺三事。令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其简序” 先后,情核高下,岁月之次,文武之宜,务存厥中。 按《通典》,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改察举之制,限年四 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如有颜回、子奇之 类,不拘年齿。尚书仆射胡广、尚书郭虔等驳之曰:“选 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 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强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汉 承周、秦,兼览殷、夏,祖德师经,参杂霸轨,圣主贤臣,代 以致理,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不可划 戾旧章。”竟从雄议。于是雄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 出则宰人,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 ‘四十而不惑’,《礼》称强仕’。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 察举,皆请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 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 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于 是班下郡国。

阳嘉二年,诏举敦朴之士。

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不载。 按《续汉书》,“二年诏公卿 举敦朴之士,卫尉贾建举李固。”

====永和三年九月丙戌令大将军三公各举故刺史二千石及见令长郎谒者四府掾属刚毅武猛有谋谟任将帅者各二人特进卿校尉各一人====按:《后汉书顺帝本纪》云云。

汉安元年诏举能探赜索隐者又诏举任为将校者按后汉书顺帝本纪汉安元年春二月丙辰诏大将军公卿举贤良方正能探赜索隐各一人十一月癸[编辑]

卯,诏“大将军、三公选武猛试用有效验任为将校者 各一人。”

建康元年冲帝即位诏举贤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按后汉书冲帝本纪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九月庚戌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编辑]

《修道》之士各一人,

质帝本初元年诏举明经桓帝即位又诏慎察举[编辑]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国 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大将军至 六百石,皆遣子受业。” 按《桓帝本纪》,元年闰六月庚 寅,即皇帝位。秋七月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 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 而所在翫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 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殄,军师屡出,百姓疲悴, 困于征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祥。 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臧 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托之原,令廉白守道 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后。”

桓帝建和元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至孝笃行之士[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建和元年夏四月,诏大将军、公、 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又诏大 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建和三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六月庚子,诏大将军、三公、 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各一人。”

永兴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兴二年二月癸卯,京师地震, 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春正月丙申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云云。

延熹九年,诏“举至孝及武猛者。”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九年春正月辛亥,诏公卿校尉 郡国举至孝。秋七月,诏举武猛,三公各二人。”

永康元年诏举贤良方正[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永康元年“五月壬子,诏公卿校 尉举贤良方正。”

灵帝建宁元年诏举有道之士[编辑]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建宁元年五月,诏公卿及郡国 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 遗惠,为众所归者,皆诣公车。”

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举能通尚书毛诗左氏穀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议郎[编辑]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中平元年三月诏公卿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诣公车[编辑]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献帝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日有蚀之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上封事靡有所讳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云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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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黄初二年令察孝廉[编辑]

按:《三国魏志文帝本纪》:黄初二年:“春正月,初令郡国 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黄初三年,诏察举勿限年。”

按《魏志文帝本纪》,三年春正月诏曰:“今之计考,古之 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 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 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黄初四年诏举儁德茂材独行君子。 按《魏志文帝本纪》,四年夏五月,有鹈鹕集灵芝池,诏 曰:“此诗人所谓污泽”也。《曹诗》刺恭公远君子而近小 人,今岂有贤智之士处于下位乎?否则斯鸟何为而 至!其博举天下儁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明帝太和二年十月诏公卿近臣举良将各一人[编辑]

太和四年十二月丙寅诏公卿举贤良。

青龙元年三月甲子诏举贤良笃行之士各一人[编辑]

按:以上俱《魏志明帝本纪》云云。

青龙四年,诏“举才智文章、谋虑渊深者。”

按《魏志明帝本纪》不载。 按《王昶传》:“四年诏:欲得有 才智文章,谋虑渊深,料远若近,视昧而察,筹不虚运, 策弗徒发,端一小心,清修密静,乾乾不解,志尚在公 者,无限年齿,勿拘贵贱,卿校已上各举一人。太尉司 马宣王以昶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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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泰始四年诏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按《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四年“十一月己未,诏王公卿 尹、九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

泰始五年十二月诏“州郡举勇猛秀异之士。”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七年六月诏“公卿以下举将帅各一人。”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泰始八年二月。诏内外群官。举任边郡者。各三人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太康九年五月诏内外群官举守令之才[编辑]

按:《晋书武帝本纪》云云。

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诏举贤良直言之士[编辑]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咸和七年。冬十一月壬子,“诏举贤良。”

按:《晋书成帝本纪》云云。

简文帝咸安二年诏所司举隐逸之贤[编辑]

按《晋书简文帝本纪》:“咸安二年三月丁酉,诏曰:‘朕居 阿衡,三世不能济彼时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倾皇祚。 赖祖宗灵祇之德,皇太后淑体应期,藩辅忠贤,百官 戮力,用能荡氛雾于昊苍,耀晨辉于宇宙。遂以眇身 托于王公之上,思赖群贤,以弼其阙。夫敦本息末,抑 绝华竞,使清浊异流,能否殊贯,官无秕政,士无谤讟, 不有惩劝,则德礼焉施。且彊寇未殄,劳役未息,自非 军国戎祀之要,其华饰烦费之用皆省之’。”夫肥遁穷 谷之贤,滑泥扬波之士,虽抗志元霄,潜默幽岫,贪屈 高尚之道,以隆协赞之美,孰与自足山水,栖迟丘壑, 徇匹夫之洁,而忘兼济之大邪?古人不借贤于曩代, 朕所以虚想于今日。内外百官,各勤“所司,使善无不 达,恶无不闻,令诗人无素飧之刺,而吾获虚心之求 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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