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第07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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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七十三卷目录

 科举部总论二

  日知录明经 秀才 举人 进士 科目 制科 甲科 十八房 经义论策

  三场 拟题 题切时事 试文格式 程文 判 经文字体 史学 中式额数 殿举

   进士得人 大臣子弟 北卷 糊名 搜索 出身授官 年齿

选举典第七十三卷

科举部总论二[编辑]

日知录[编辑]

《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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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但以“贡生”为“明经”,非也。唐制有六科:一曰秀才, 二曰明经,三曰进士,四曰明法,五曰书,六曰算。

《大唐新语》:“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

当时以诗赋取者,谓之《进士》。

《金史移刺履传》:“进士之科,隋大业中始试以策,唐初因之,高宗时杂以箴铭赋诗,至文宗始专用赋。”

以《六经》义取者,谓之“明经。”

叶石林《避暑录话》:“唐制取士用进士、明经二科。本朝初唯用进士,其罢明经,不知自何时。仁宗患进士诗赋浮浅,不本经术,嘉祐三年始复明经科。”

今罢诗赋而用经义,则今之进士乃唐之明经也。 唐时入仕之数,明经最多。考试之法,令其全写注疏, 谓之“帖括。”议者病其不能通经,权文公谓“《注疏》犹可 以质验”,不者,傥有司率情上下其手,既失其末,又不 得其本,则荡然矣。今之学者,并注疏而不观,殆于本 末俱丧。然则今之进士,又不如唐之明经也乎?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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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杜正伦传》:“正伦,隋仁寿中与兄正元、正藏俱 以秀才擢第。唐代举秀才止十馀人,正伦一家有三 秀才,甚为当时称美。”《唐登科记》:“武德至永徽,每年进 士或至二十馀人,而秀才止一人二人。”

《旧唐书职官志》则云:“秀才有唐已来无其人。”

《杜氏通典》:“初,秀才科第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 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 州长,由是废绝。”

《新唐书》:“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

士人所趋向,惟明经、进士二科而已。显庆初,黄门侍 郎刘祥道奏言:“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 官寮,未有秀才之举,未必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 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缺斯人。请六品以下,爰及 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唐人之于秀才,其重如此。

“秀才” 字出《史记贾生传》。“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 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而《儒林传》公孙弘等之议则曰:“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 此秀才之名所起。

元宗御撰《六典》,言:“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 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者为明经,明闲时 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张昌龄传》,本州欲以秀才举 之,昌龄以时废此科已久,固辞,乃充进士贡举及第。 是则秀才之名,乃举进士者之所不敢当也。

《册府元龟》:开元二十四年已后,复有秀才举。其时以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拔奖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登第者。至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乃令长官特考,其常年举送者并停。《册府元龟》又言:“代宗朝杨绾为礼部侍郎,请置五经秀才” 科事寝不行。而《旧唐书儒学传》:冯伉,大历初登五经秀才科。则是尝行之而旋废耳。

又:《文苑英华判目》有云:“乡举进士至省,求试秀才,考 功不听,求诉不已。”赵岊判曰:“文艺小善,进士之能;访 对不休,秀才之目。”

《文选》任昉为萧杨州作《荐士表》:“访对不休,质疑斯在。”

是又进士求试秀才而不可得也。今以生员而冒呼 此名,何也?

《容斋三笔》谓:“秀才之名,自宋魏以后,实为贡举科目之最,而今世俗以为相轻之称。”

明初尝举秀才。

洪武十五年,征至“秀才数千人。”

如《太祖实录》,“洪武四年四月辛丑,以秀才丁士梅为 苏州府知府,童权为扬州府知府,俱赐冠带。”“十年二 月丙辰,以秀才徐尊生为翰林应奉。”“十五年八月丁 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是也。亦尝举孝廉。”

洪武十八年十二月丙午。

洪武二十年二月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是 也。此辟举之名,非所施于科目之士。今俗谓生员为 秀才,举人为孝廉,非也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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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人者,举到之人。《北齐书。鲜于世荣传》,“以本官判尚 书省右仆射事,与吏部尚书袁聿修在尚书省简试 举人。”《旧唐书高宗纪》:“显庆四年二月乙亥,上亲策试 举人,凡九百人。”调露元年十二月甲寅,临轩试应岳 牧举人是也。登科则除官,不复谓之举人,而不第则 须再举。

《太祖实录》:“许瑗,饶之乐平人。至正中,两以《易经》举。”

于乡皆第一,会试不第。《赣州府志》曰:“乡举在宋为漕试,谓之发解第阶之解,送南宫会试耳。试不第者,须再试未阶以入仕也。及累举不第,然后有推恩焉,谓之特奏者,不复系之乡举矣。元时亦然,至国朝始定为入仕之途,则一代之新制也。” 按宋时亦有不须再试而送南宫者,谓之免解进士。《渑水燕谈》:“仁宗籍田时,许开封国学举人陪位,因得免解。”

不若今人以举人为一定之名也。进士乃诸科目中 之一科,而《传》中有言举进士者,有言举进士不第者。

孟浩然应进士不第,杜甫天宝初应进士不第,唐衢应进士久而不第。温庭筠大中初应进士累年不第,吴筠举进士不第,皇甫镇举进士二十三上,不中第,《五代史》亦然。敬翔,乾符中举进士不中。郑遨,唐昭宗时举进士不中。李振常举进士,咸通乾符中连不中。郑玨举进士数不中。司空颋,唐僖宗时举进士不中;《冯王》少举进士不中。《李𬭸》少举进士累不中。《贾纬》少举进士不中。

但云“举进士。”则第不第未可知之辞。不若今人已登 科而后谓之进士也。

宋徽宗宣和六年,礼部试进士至万五千人。是年,赐第八百五人。

自本人言之,谓之《举进士》。自朝廷言之,谓之《举人》。

唐文宗开成三年五月丁巳朔,敕礼部贡院,“进士、举人,岁限放三十人及第。” 进士举人者,谓举进士之人也。

《进士即是举人》,不若今人以《乡试榜》谓之《举人,会试 榜》谓之《进士》也。

永乐六年六月,翰林院庶吉士沈升上言:“近年各布 政司、按察司,不体朝廷求贤之盛心,苟图虚誉,有稍 能行文,大义未通者,皆领乡荐,冒名贡士。及至会试 下第,其中文字稍优者,得除教官,其下者亦得升国 子监。以至天下士子竞怀侥幸,不务实学。”洪熙元年 十一月,四川双流县知县孔友谅上言:“乞将前此下 第举人,通计其数,设法清理。”是明初才开举人之涂, 而其弊即已如此。然下第举人,犹令入监读书三年, 许以省亲,未有使之游荡于人间者。正统十四年,存 省京储,始放回原籍。其放肆无耻者,游说干谒,靡所 不为,已见于成化十四年礼部之奏。至于末年,则挟 制官府,武断乡曲,于是崇祯中命巡按御史考察所 属举人,间有黜革,而“风俗之坏,已不可复返矣。”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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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即举人中之一科,其试于礼部者,人人皆可谓 “进士。”

唐人未第称进士,已及第则称前进士。《雍录》引唐人诗云:“曾题名处添前字。” 《通鉴》:“建州进士叶京尝预宣武军宴,识监军之面,既而及第,在长安与同年出游,遇之于涂,马上相揖,因之谤议喧然,遂沈废终身。” 是未及第而称进士也。

试毕放榜,其合格者曰赐进士及第,后又广之曰赐 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然后谓之登科。所以异于同 试之人者,在乎赐及第、赐出身而不在乎进士也。宋 政和三年五月乙酉,臣僚言:“陛下罢进士,立三舍之 法,今赐承议郎徐禋进士出身,于名实未正,乞改赐 同上舍出身。”从之。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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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 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 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 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 子自诏曰“制举”,如姚崇“下笔成章”,张九龄道侔伊吕 之类,见于史者凡五十馀科,故谓之科目。今代止进 士一科,则有科而无目矣。犹沿其名,谓之“科目”,非也。 王维桢欲于科举之外,仿汉、唐旧制,更设数科,以收 天下之奇士。不知进士偏重之弊,积二三百年,非大 破成格,虽有他材,亦无繇进用矣。

《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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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天子自诏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唐志》曰:“所 谓制举者,其来远矣。”自汉以来,天子常称制诏,道其 所欲问而亲策之。唐兴,世崇儒学,虽其时君贤愚好 恶不同,而乐善求贤之意未始少怠。故自京师外至 州县有司常选之士,以时而举。而天子又自诏四方 德行才能文学之士,或高蹈幽隐与其不能自达者下至军谋将略,翘关拔山,绝艺奇伎,莫不兼取。其为 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 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 帅、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而天子巡狩 行幸、封禅太山、梁父,往往会见行在,其所以待之之 礼甚优,而宏材伟论非常之人,亦时“出于其间,不为 无得”也。

宋初承周显德之制,设三科,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 衣草泽,并许应诏。景德增为六科。熙宁以后,屡罢屡 复,宋人谓之“大科。”今以殿试进士,亦谬谓之“制科。” 宋徐度《却扫编》:“国朝制科,初因唐制,有贤良方正、能 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理、达于教化, 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并许诸 州”及本司解送,上吏部对御,试策一道,限三千字以 上。咸平中,又诏文臣于内外幕职、州县官及草泽中, 举贤良方正各一人。景德中,又诏置“贤良方正能直 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才识兼茂、明于体用、武 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详 明吏理、达于从政”等六科。天圣七年,复诏:“应内外京 朝官,不带台省、馆阁职事,不曾犯赃罪及私罪,情理 轻者,并许少卿监以上奏举,或自进状。乞应前六科, 仍先进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候到,下两省看详。如 词理优长,堪应制科,具名奏闻,差官考试论六首,合 格即御试策一道。”又置“高蹈丘园、沈沦草泽、茂才异 等”三科,应草泽及贡举“人非工商杂类者,并许本处 转运司逐州长吏奏举,或于本贯投状。乞应州县体 量,有行止别无玷犯者,即纳所业策论十卷,卷五道 看详词理稍优即上转运司,审察乡里名誉,于部内 选有文学官再看详,实有文行可称者,即以文卷送 礼部,委主判官看详,选词理优长者具名奏闻。”馀如 贤良方正等六科,熙宁中悉罢之,而令进士廷试,罢 三题而试策一道。建炎间,诏复贤良方正一科,然未 有应诏者。

高宗立博学宏辞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 铭、记、赞、颂、序”,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体制,一古 一今。南渡以后,得人为盛,多至卿相、翰苑者。今之第 二场诰、诏、表三题,内科一道,亦是略仿此意。而苟简 滥劣,至于全无典故,不知平仄者,亦皆中式,则专重 初场之过也。

《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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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氏《通典》,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 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惟有甲、 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惟 有丙丁第,进士惟乙科而已。《旧唐书。元宗纪》,开元九 年四月甲戌,上亲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敕曰:“近 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杨绾传》,天宝十三年,元宗御 勤政楼,试举人登甲科者三人,绾为首,超授右拾遗, 其登乙科三十馀人,杜甫《哀苏源明》诗曰:“制可题未 干,乙科已大阐。”然则今之进士而概称甲科,非也。 《隋书。李德林传》:“杨遵彦铨衡,深慎选举,秀才擢第,罕 有甲科。德林射策五条,考皆为上。”是则北齐之世,即 已多无甲科者矣。

甲乙丙科始见《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博士弟子, 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 四十人补文学。”掌故《萧望之传》:“以射策甲科为郎。”《匡 衡传》:“数射策不中至九,乃中丙科。”

《十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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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 阅《五经》,谓之“十八房。”

《宋史》各房分经,始于理宗绍定二年。

嘉靖末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止 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始为 十八房。至丙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 丑,《易》《诗》仍各五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 房。崇祯戊辰,复为二十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 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十八房云。《戒庵 漫笔》曰:江阴李诩著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刻本窗稿。有 “书贾在利考,朋友家往来,抄得灯窗下课数十篇,每 篇誊写二三十纸,到余家塾,拣其几篇,每篇酬钱或 二文,或三文。”《忆荆川》:唐顺之《中会元》。其稿亦是无锡门 人蔡瀛与一姻家同刻。方山薛应旗中会魁。其三试卷, 有“常熟门人钱梦王以东湖书院活板”印行,未闻有 坊间板,今满目皆坊刻矣,亦世风华实之一验也。

愚按:弘治六年会试,同考官靳文僖批,已有“‘自板刻,时文行学者往往记诵,鲜以讲究为事’之语。” 则彼时已有刻文,但不多耳。

《杨子常》:曰:“十八房之刻,自万历壬辰《钩元录》始。旁 有批点,自王房仲。”士骕选程墨始。至乙卯以后,而坊刻 有四种:曰《程墨》,则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曰《房稿》,则 十八房进士之作;曰《行卷》,则举人之作;曰《社稿》,则诸 生会课之作。至一科房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于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天下之人,惟知此 物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 他书一切不观。昔丘文庄当天顺、成化之盛,去宋元 未远,已谓“士子有登名前列,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 后、字书偏旁者,举天下而惟十八房”之读,读之三年 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 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

《宋史》:“理宗朝奸弊愈滋,有司命题苟简,或执偏见臆说,或发策用事讹舛。所取之士既不精,数年之后复俾之主文,是非颠倒逾甚,时谓之‘谬种流传’。”

嗟乎!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昔闵 子、马以原伯鲁之不说,学而卜周之衰。余少时,见有 一二好学者,欲通旁经而涉古书,则父师交相谯呵, 以为必不得颛业于帖括,而将为坎轲不利之人。岂 非所谓“大人患失而惑”者与?

陆氏曰:大人惧违众而失位,心志惑乱,故徇流俗之说,而亦曰“可以无学。”

“若乃国之盛衰,时之治乱”,则亦可知也已。

《经义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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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经义论策,其名虽正,而最便于空疏不学之人。 唐、宋用诗赋,虽曰“雕虫小技”,而非通知古今之人不 能作。今之《经义》,始于宋熙宁中王安石所立之法,命 吕惠卿、王雱等为之。

元祐八年三月庚子,中书省言:“进士御试答策,多系 在外准备之文,工拙不甚相远,难于考较。祖宗旧制, 御试进士赋、诗、论三题,施行已远,前后得人不少。况 今朝廷见行文字,多系声律对偶,非学问该洽,不能 成章。请行祖宗三题旧法。”诏来年御试,将诗赋举人 复试三题,经义举人且令试策,此后全试三题。是当 时即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矣。陈后山《谈丛》言:“荆 公经义行,举子专诵王氏章句而不解义。荆公悔之 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也’。岂非 数百年之后,并学究而非其本质乎?此法不变,则人 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 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

赵鼎言“安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陈公辅亦谓:安 石“使学者不治《春秋》,不读《史》《汉》,而习其所为《三经新 义》,皆穿凿破碎,无用之空言也。若今之所谓时文,既 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以是 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其八九皆为白徒,而一举于乡, 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于是在州里则无人,非 “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而欲求天下之安宁,斯 民之淳厚,岂非却行而求及前人者哉!

《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八月,京师及各行省开乡试。初 场《四书》疑问、本经义及《四书》义各一道,第二场论一 道,第三场策一道。中式者后十日,复以五事试之,曰: 骑、射、书、算、律。骑观其驰驱便捷,射观其中之多寡,书 通于六义,筭通于九法,律观其决断。”诏文有曰:“朕特 设科举,以起怀才抱德之士,务在经明行修,博通古 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 其学识,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伏读此制,真所谓求 实用之士者矣。至十七年,命礼部颁行《科举成式》。第 一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未能者许各减一道;第 二场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第三场经 史策五道,文辞增而实事废。盖与初诏求贤之法稍 有不同,而行之二百馀年,非所以善述祖宗之意也。 《四书》疑犹唐人之判语,设为疑事问之,以观其学识 也。《四书》义犹今人之判语,不过得之记诵而已。苟学 识之可取,则刘蕡之《对》止于一篇已足。盖一代之人 才,徒以记诵之多,书写之速而取其长,则七篇不足 为难,而有并作《五经》二十三篇,如崇祯七年之颜茂 猷者,亦何裨于经术,何施于国用哉?

《实录》言:“洪武十四年六月丙辰,诏于国子诸生中选 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 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秀才。累 赐罗绮袭衣巾靴,礼遇甚厚。是则圣祖所望于诸生 者,固不仅以帖括之文,而惜乎大臣无通经之士,使 一代吁俊之典但止于斯,可叹也’。”

永乐二十二年十月丁卯,仁庙谕大学士杨士奇等 曰:“朝廷所重安百姓,而百姓不得蒙福者,繇牧守匪 人。牧守匪人,繇学校失教。故岁贡中愚不肖,十率七 八。古事不通,道理不明,此岂可任安民之寄?当日贡 举之行不过四十年,而其弊已如此,乃护局之臣犹 托之祖制,而相持不变乎?”

《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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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三场之制,虽有先后而无重轻。乃士子之精力, 多专于一经,略于考古。主司阅卷,复护初场所中之 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 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今则务于捷得,不过 于《四书》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之文记 之。入场之日,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之全文有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 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宋嘉祐中,知谏院欧阳修上 言:“今之举人,以二千为率。请宽其日限,而先试以策 而考之。择其文辞鄙恶者,文意颠倒重杂者;不识题 者,不知故实,略而不对所问者;误引事迹者,虽能成 文而理识乖诞者,杂犯旧格不合式者”,凡此七等之 人先去之,计二千人可去五六百。以其留者,次试以 论,又如前法而考之,又可去其二三百。其留而试诗 赋者,不过千人矣。于千人而选五百,少而易考,不至 劳昏,考而精当,则尽善矣。纵使考之不精,亦当不至 大滥。盖其节抄剽盗之人,皆以策论先去之矣。比及 诗赋,皆是已经策论,粗有学问理识,不至乖诞之人, 纵使诗赋不工,亦可以中选矣。如此可使童年新学 不晓事之人,无由而进。今之有天下者,不能复两汉 举士之法,不得已而以言取人,则文忠之论,亦似可 取。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而七等 在所先去,则暗劣之徒无所侥幸而至者渐少,科场 亦自此而清也。

《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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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且以经文言之,初场试 所习《本经》义四道,而本经之中场屋可出之题,不过 数十。富家巨族延请名士,馆于家塾,将此数十题各 撰一篇,计篇酬价,令其子弟及僮奴之俊慧者记诵 习熟,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即以所记之文抄誊上卷, 较之风檐结构,难易迥殊。《四书》亦然,发榜之后,此曹 便为贵人少年貌美者多得馆选,天下之士靡然从 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予闻昔年五经之中,惟《春 秋》止记题目,然亦须兼读《四传》。又闻嘉靖以前,学臣 命《礼记》题,有出丧服以试士子之能记否者。百年以 来,丧服等篇皆删去不读,今则并《檀弓》不读矣,书则 删去《五子之歌》《汤誓》《盘庚》《西伯戡𥟖》《微子》《金縢》《顾命》 《康王之诰》《文侯之命》等篇,不读《诗》,则删去淫风变雅; 不读《易》,则删去《讼》《否》《剥》《遁》《明夷》《睽》《蹇》《困》《旅》等卦不读, 止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此数十题之文而已。读《论》 惟取一篇,披庄不过盈尺。

隋书崔赜传

因陋就寡,赴速邀时。

旧唐书薛谦光传

昔人所须十年而成者,以一年毕之;昔人所待一年 而习者,以一月毕之。成于剿袭,得于假倩。卒而问其 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故愚以为八股 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 者但四百六十馀人也。请更其法,凡《四书》《五经》之文, 皆问疑义,使之以一经而通之于五经。又一经之中, 亦各有疑义,如《易》之郑、王,《诗》之毛、郑,《春秋》之三传,以 及唐宋诸儒不同之说,《四书》《五经》皆依此发问。

汉人所谓《发策决科》者,正是如此。

其对者,必如朱子所云,“通贯《经》文,条举众说而断以 己意。”

《宋史刘恕传》:“举进士,诏能讲经义者别奏名,应召者 才数十人。恕以《春秋》《礼记》对,先列注疏,方引先儒异 说,末乃断以己意,凡二十问,所对皆然。”

其所出之题,不限盛衰治乱。

《宋文鉴》载:张庭坚“自靖人自献于先王经义” 一篇。

使人不得意拟,而其文必出于场屋之所作,则士之 通经与否,可得而知,其能文与否,亦可得而验矣。又 不然,则姑用唐、宋赋韵之法,犹可以杜节抄剽盗之 弊。盖题可拟而韵不可必,文之工拙,犹其所自作,必 不至以他人之文抄誊,一过而中式者矣。其表题专 出唐宋,策题兼问古今。

如《王梅溪集》中所载。

人自不得不读《通鉴》矣。夫举业之文,昔人所鄙斥,而 以为无益于经学者也。今犹不出于本人之手焉,何 其愈下也哉!

读书不通五经者,必不能通一经,不当分经试士。且 如唐、宋之世,尚有以老庄诸书命题,如《卮言》《日出赋》 至相率扣殿槛乞示者。今不过五经,益以《三礼》《三传》 亦不过九经而已。此而不习,何名为士?《宋史》:冯元授 江阴尉,时诏流内铨以明经者补学官,元自荐通五 经。谢泌笑曰:“古人治一经而至皓首,子尚少能尽通 耶?”对曰:“达者一以贯之。更问疑义,辨析无滞。”

《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 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 幼学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 往便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 未必皆通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 答之间,称其人所习为‘贵经’”,自称为“‘敝经’,尤可笑也。” 科场之法,欲其难不欲其易。使更其法而予之以难, 则觊幸之人少,少一觊幸之人,则少一营求患得之 人,而士类可渐以清。抑士子之知其难也,而攻苦之

日多,多一攻苦之人,则少一群居终日、言不及义之
考证
人,而士习可渐以正矣。

《墨子》言:今若有一诸侯于此为政其国家也,曰:“凡我 国能射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能射御之士,我将罪 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喜孰惧?我以为必能射御之 士喜,不能射御之士惧。曰:‘凡我国之忠信之士,我将 赏贵之;不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问于若国之士,孰 喜孰惧?我以为必忠信之士喜,不忠信之士惧。今若’” 责士子以兼通《九经》,记《通鉴》、历代之史,而曰“若此者 中,不若此者黜”,我以为必好学能文之士喜,而不学 无文之士惧也。然则为不可之说以挠吾法者,皆不 学无文之人也,人主可以无听也。

今日欲革科举之弊,必先示以读书学问之法,暂停 考试,数年而后行之,然后可以得人。晋元帝从元坦 之议,听孝廉申,至七年乃试。古之人有行之者。

《题切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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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目多有规切时事,亦虞帝“予违汝弼”之遗意 也。《宋史张洞传》:“试开封进士赋题曰:‘孝慈则忠’。时方 议濮安懿王称皇事,英宗曰:‘张洞意讽朕’。宰相韩琦 进曰:‘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上意解。古之人君, 近则尽官师之规,远则通乡校之论,此义立而争谏 之涂广矣’。”

天启四年应天乡试题《今夫奕之为数一节》,以魏忠 贤始用事也。浙江乡试题:“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 君如腹心。”以杖杀工部郎万燝也。七年江西乡试题 “皓皓乎不可尚已。”其年监生陆万龄请以忠贤建祠 国学也。

万龄疏以忠贤芟除奸党,为诛少正卯;定《三朝要典》为作《春秋》请。上特制碑文,并祠其父于后室,以比于“启圣。”

崇祯三年应天乡试题:“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以 媚奄诸臣,初定逆案也。此皆可以开帝聪而持国是 者。时当季叶,而“沔水鹤鸣”之义犹存于士大夫,可以 想见先朝之遗化。若崇祯九年应天乡试,《春秋》题:“宋 公入曹,以曹伯阳归”,以公孙疆比陈启新。是以曹伯 阳比皇上,非所宜言,大不敬。天启七年顺天乡试,《书 经》题:“我二人共贞,以周公比魏忠贤,则又无将之渐。 亦见之弹文者也。”

景泰初也,先奉上皇至边,边臣不纳。虽有社稷为重 之说,然当时朝论即有以奉迎之缓为讥者。顺天乡 试题,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一节,盖有讽意。

《试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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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于成化以后。股者,对 偶之名也。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敷演传注,或对 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 试,《乐天者保天下》文,起讲先提三句,即讲乐天四股, 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 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于君,谓之“恭文”,起讲先提三 句,即讲《责难于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 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 虚一实,一浅一深。

亦有联属二句、四句为对,排比十数对成篇,而不止于八股。

其《两扇立格》:

谓题本两对,文亦两大对。

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 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嘉靖以后,文体 日变,而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孟子》曰:“大 匠诲人,必以规矩。”今之为时文者,岂必裂规偭矩矣 乎?

发端二句,或三四句,谓之“破题。”大抵对句为多,此宋 人相传之格。

本之唐人赋格

下申其意,作四五句,谓之“承题”,然后提出夫子。

《曾子》《子思》《孟子》皆然。

为何而发此言,谓之《原起》。至万历中破止二句,承止 三句,不用原起,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摅所见,或数 十字,或百馀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 以后功令益密,恐有藉以自衒者,但许言前代,不及 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于是国家之事,罔始 罔终,在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 试录文字之体,首行曰“第一场顶格写”,次行曰“《四书》 下一格”,次行题目又下一格,五经及二三场皆然。至 试文则不能再下,仍提起顶格写,次行题目止下一 格,经论亦然。

须知“自古以来,书籍文字首行无不顶格” 写者。

后来学政苟且成风,士子试卷省却《四书》各经字,竟 从题目写起,依大场之式,概下二格。圣经反下,自作 反高,于理为不通,然日用而不知,亦已久矣。又其异 者,沿此之例,不论古今诗文,概以下二格为题。万历 以后,坊刻盛行,每题之文,必注其人之名于下,而刻 古书者亦化而同之。如题曰“周郑交质”,下二格其行末书左丘明,题曰《伯夷列传》。下二格其行末书司马 迁变历代相传之古书,以肖时文之面貌。使古人见 之,当为绝倒。

《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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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宋以来,以取中士子所作之文,谓之程文。《金史》:“承 安五年,诏考试词赋官,各作程文一道,示为举人之 式,试后赴省藏之。”至本朝,先亦用士子程文刻录,后 多主司所作,遂又分士子所作之文,别谓之墨卷 文章无定格,立一格而后为文,其文不足言矣。唐之 取士以赋,而赋之末流,最为冗滥。宋之取士以论策, 而论策之弊亦复如之。明之取士以经义,而经义之 不成文,又有甚于前代者,皆以程文格式为之,故日 趋而下。晁、董、公孙之《对》所以独出千古者,以其无程 文格式也。欲振今日之文,在毋拘之以格式,而俊异 之才出矣。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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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子第二场作判五条,犹用唐时铨试之遗意。至于 近年,士不读律,止钞录旧本,入场时每人止记一律, 或吏或户,记得五条,场中即可互换。中式之卷,大半 雷同,最为可笑。《通典》:选人条例,其倩人暗判,人间谓 之判罗,此最无耻,请榜示以惩之。后唐明宗天成三 年,中书奏吏部南曹关今年及第进士内三礼刘莹 等五人,所试判语皆同,勘状称“晚逼试期,偶拾得判, 草写净实,不知判语不合一般者。”敕贡院擢科,考详 所业,南曹试判,激劝为官。刘莹等既不攻文,只合直 书其事,岂得相传槁草,侮渎公场?宜令所司落下放 罪。

《宋史太祖纪》:开宝六年八月“丁酉,泗州推官侯济坐试判假手杖,除名。”

夫以五代偏安丧乱之馀,尚令科罪。今以堂堂一统 作人之盛,而士子公然互换至一二百年,目为通弊, 不行觉察,传之后代,其不为笑谈乎!

试判,起于唐高宗时。初吏部选才,将观其人,覆其吏 事,始取州县案牍疑议,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后日 月寖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籍古 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 又不足以为问,乃征辟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 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入等”;其甚拙者谓 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 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 不拘限而授职。今国朝之制,以吏部选人之法而施 之贡举,欲使一经之士,皆通吏事,其意甚美,又不用 假设甲乙,止据《律文》,尤为正大得体。但以五尺之童, 能强记者,旬日之力,便可尽答而无难,亦何以定人 才之高下哉?盖此法止可施于选人引试俄顷之间, 而不可行之通场广众,竟日之久,宜乎各记一曹,互 相倒换。朝廷之制,有名行而实废者,此类是矣。必不 得已而用此制,其如《通典》所云“问以时事疑狱,令约 律文,断决不乖经义”者乎?

《经文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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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员冒滥之弊,至今日而极。求其省记《四书》,《本经》全 文,百中无一,更求通晓六书字合正体者,千中无一 也。简汰之法,是亦非难,但分为二场,第一场令暗写 《四书》一《千字经》,一千字脱误本文及字不遵式者,贴 出除名。第二场乃考其文义,则矍相之射,仅有存者 矣。或曰此末节也,岂足为才士累?《周官》教国子以六 艺,射御之后,继以六书。而汉世试书九千字以上,乃 得为史。以《周官》童子之课,而责之成人,汉世掾史之 长而求之秀士,犹且不能,则退之陇亩,其何辞之有? 北齐策孝秀于朝堂,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 迹滥劣者,饮墨汁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僭 霸之君,尚立此制,以全盛之朝,求才之主,而不思除 弊之方,课实之效,与天下因循于溷浊之中,以是为 顺人情而已。权文公有言:“常情为习所胜,避患安时, 俾躬处休,以至老死,自为得计。”岂复有揣摩古今风 俗,整齐教化根本,原始要终,长辔远驭者邪?古今一 揆,可胜慨息!

《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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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穆宗长庆三年二月,谏议大夫殷侑言:“司马迁、班 固、范晔三史为书,劝善惩恶,亚于六经。比来史学废 绝,至有身处班列,而朝廷旧章莫能知者。”于是立三 史科及三传科、《通典》举人条例,其史书、《史记》为一史, 《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 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 史。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 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 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馀一切不问。国朝自高 祖以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

朱子亦尝议分年试士,以《左传》《国语》《史记》、两汉为一科,《三国》《晋书》《南北史》为一科,时务律历、地理为一科。

今史学废绝,又甚唐时。若能依此法举之,十年之间,

可得通达,政体之士,未必无益于国家也。

宋孝宗淳熙十一年十月,太常博士倪思言:“举人轻 视史学,今之论史者独取汉唐混一之事,三国、六朝、 五代以为非盛世而耻谈之。然其进取之得失,守御 之当否,筹策之疏密,区处兵民之方,形势成败之迹, 俾加讨究,有补国家。请谕春官,凡课试命题,杂出诸 史,无所拘忌。考核之际,稍以论策为重,毋止以初场 定去留。”从之。

史言薛昂为大司成,寡学术,士子有用《史记》西汉语 辄黜之。在哲宗时,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吁,何 近世俗佞之多乎!

《中式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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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论科举,多以广额为盛,不知前代乃以减数为 美谈,著之于史。《旧唐书王丘传》:“开元初,迁考功员外 郎。”

贡举旧以考功员外郎主之,开元二十四年始改。用礼部侍郎杜甫诗忤,下考功第。

先是考功举人请托大行,取士颇滥,每年至数百人。

此通计诸科之数

“丘。一切核其实材,登科者仅满百人。议者以为自则 天已后凡数十年无如丘者。”《严挺之传》:开元中为考 功员外郎,典举二年,人称平允,登科者顿减二分之 一。《陆贽传》:知贡举,一岁选士才十四五,数年之内,居 台省清近者十馀人。此皆因减而精,昔人之所称善。 今人为此,不但为刻薄之名,而又坐失门生百数十 人,虽至愚者不为矣。

《高锴传》:为礼部侍郎,凡掌贡部三年,每岁登第者四 十人。开成三年,敕曰:进士每岁四十人,其数过多,则 乖精选。官途填委,要窒其源。宜改每岁限放三十人, 如不登其数亦听。文宗之识,岂不优于宋太宗乎。

《贾𫗧传》:“太和中,三典礼,闱所选士,共止七十五人。”

齐王融为武帝作《策秀才文》曰:“今农战不修,文儒是 竞。”宋自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 令释褐,而二年进士至万二百六十人,淳化二年至 万七千三百人。见曾巩文集

于是一代风流,无不趋于科第。叶适作《制科论》,谓“士 人猥多,无甚于今世。”此虽足以弘文教之盛,而士习 之偷,亦自此始矣。

《吕氏家塾记》言:“今士人所聚多处,风俗便不好。”

鲁哀公用庄子之言,号于国中曰:“无其道而为其服 者,其罪死。”五日而鲁国无敢儒服者。独有一丈夫儒 服而立乎公门,公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 庄子曰:“以鲁国而儒者一人耳,可谓多乎?《记》曰:‘垂緌 五寸,惰游之士也’。”今将求儒者之人,而适得惰游之 士。此其说在乎楚叶公之好画龙,而不好真龙也。

《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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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约周显德之制,定贡举条法及殿罚之式。“进士 文理纰缪,殿五举;诸科初场十否,殿五举;第二、第三 场十否,殿三举;第一场至第三场九否,并殿一举。殿 举之数,朱书于试卷,送中书门下。”今之科场,有去取 而无惩劝,故不才之人,得以旅进,而言此者,世必以 为刻薄矣。

《殿举》,今谓之《罚科》,不通者谓之“否”

《英宗实录》,“宣德十年九月,令天下岁贡生员,从行在 翰林院考试,中式者送南北国子监读书,不中者,发 原籍住廪肄业,以待复试。再不中者,发充吏提调教 官,如例责状。”今岁贡廷试亦无黜落,设科取士,大抵 为恩泽之涂。

《进士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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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书选举志》:“众科之目,进士尤为贵,其得人亦最为 盛焉。文宗好学嗜古,郑覃以经术位宰相,深嫉进士 浮薄,屡请罢之。武宗即位,宰相李德裕尤恶进士,谓 朝廷选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 廷台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 能闲习也。”德裕之论偏异盖如此。然进士科当唐之 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也。

《金史》言“取士之法,其来不一。至于唐宋,进士盛焉。当 时士君子之进,不繇是涂,则自以为慊。此繇时君之 好尚,故人心之趋向然也。”

宋马永卿言:“本朝取士之路多矣,得人之盛,无如进 士,至有一榜得宰相数人者,其间名臣不可胜数,此 进士得人之明效也。”或曰:“不然,以本朝崇尚进士,故 天下英才皆入此科。若云非此科不得人,则失之矣。 唐开元以前,未尝尚进士科,故天下名士,杂出他涂。 开元以后,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 八。”以此卜之,可以见矣。

馀姚黄宗羲作《明夷待访录》。其《取士篇》曰:“古之取士 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 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降而唐宋,科 目不一,士不得于此,尚可转而从事于彼,是其取之之宽也。《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 造士之秀者,升之学,曰俊士。大学正论选士之秀者”, 升之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 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 之。唐之士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吏部又复试之。宋 虽登第入仕,然亦止簿尉令录榜首,才得丞判。是其 用之之严也。宽于取则无遗才,严于用则无幸进。今 也不然,其取士止有科举一涂,虽使豪杰之士,若屈 原、董仲舒、司马相如、扬雄之徒,舍是亦无繇而进取 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 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 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 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流俗之人,徒 见二百年以来之功“名气节”,一二出于其中,遂以为 科法已善,不必他求。不知科第之内,既聚此千百万 人,不应功名气节之士,独不得入,则是功名气节之 士之得科第,非科第之能得功名气节之士也。假使 探筹较其长短而取之,行之数百年,则功名气节之 士,亦自有出于探筹之中者,宁可谓探筹为取士之 善法邪?究竟功名气节人物,不及汉唐远甚,徒使庸 妄之辈充塞天下,岂天之不生才哉?则取之之法非 也。我故宽取士之涂,有科举,有荐举,有太学,有任子, 有郡县佐,有辟召,有绝学,有上书而用之之严,附见 焉。

明初,荐辟之法既废,而科举之中尤重进士。神宗以 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 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 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铨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 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 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繇进士出身之人, 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 破,而国事大坏矣。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 鄙夷外曹。崇祯中,天子忽用推知考授编检,而众口 交哗,有“适从何来,遽集于此”之诮。呜呼!科第不与资 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 立。防微虑始,有国者其为变通之计乎?

《大臣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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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设取士之科,以待寒畯,诚不宜使大臣子弟得 与其间,以示宠遇之私,而大臣亦不当使其子弟与 寒士竞进。”魏孝文时,于烈为光禄勋卿,其子登引例 求进,烈上表请黜落,孝文以为有识之言,虽武夫犹 知此义也。唐之中叶,朝政渐非,然一有此事,尚招物 议。长庆元年,礼部侍郎钱徽知贡举,中书舍人李宗 闵子婿苏巢、右补阙杨汝士弟殷士,皆及第。为段文 昌所奏,指摘榜内郑朗等十四人,谓之“子弟。”穆宗乃 内出题目重试,落朗等十人,贬徽江州刺史,宗闵剑 州刺史,汝士开江令。会昌四年,权知贡举。左仆射王 起奏,“所放进士有江陵节度使崔元式甥郑朴、东都 留守牛僧儒女婿源重、故相窦易直”子缄、监察御史 杨收弟严,试文合格,物议以子弟非之。敕遣户部侍 郎、翰林学士白敏中覆试,落下三人,唯放杨严一人。

《唐书杨严传》“又有杨知至,共五人。”

大中元年,礼部侍郎魏扶奏:“臣今年所放进士三十 三人,其封彦卿、崔琢、郑延休等三人,实有词艺,为时 所称,皆以父兄见居重任,不敢选取。”诏令翰林学士 承旨、户部侍郎韦琮考覆,敕放及第。大中末,令狐绹 罢相,其子滈应进士举,在父未罢相前拔文解及第。 谏议大夫崔瑄论滈干挠主司,侮弄文法,请下御史 台推勘,疏留中不出。

《旧唐书令狐绹子滈传》,“大中十三年,绹罢相为河中节度使,为其子滈乞应进士举,许之。登第三十人,有郑羲者,故户部尚书澣之孙;裴弘馀,故相休之子;魏筜,故相扶之子。及滈皆大臣子弟。谏议大夫崔瑄论滈权在一门,势倾天下。及绹罢相作镇之日,便令滈纳卷贡闱岂可以父在枢衡,独挠文柄,请下御史台” 按问,奏疏不下。《册府元龟》载,起居郎张云疏言绹方出镇,滈便策名,放榜宣麻,相去二十三日。

后梁开平三年五月敕:“礼部所放进士薛钧,是左司 侍郎薛廷珪男,方持省辖,固有避嫌,宜令所司落下。” 宋开宝元年,权知贡举王祐擢进士合格者十人,陶 谷子邴名在第六。翼日,谷入谢,上谓侍臣曰:“闻谷不 能训子,邴安得登第?”乃命中书覆试,邴复登第。因下 诏:“自今举人,凡关食禄之家,礼部具闻覆试。”至太宗 以后,科额日广,登用亦骤,而上下斤斤,犹守此格,有 人主示公而不取者。雍熙二年,宰相李昉之子宗谔、 参政吕蒙正之弟蒙亨、盐铁使王明之子扶、度支使 许仲宣之子待问,举进士,试皆入等。上曰:“此并势家, 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有私。”遂罢之是也。 有人臣守法而自罢者,唐义问用举者召试秘阁,父 介引嫌罢之是也。有子弟恬退而不就者,韩维尝以进士荐礼部,父亿任执政,不就廷试。仁宗患搢绅奔 竞,谕近臣曰:“恬静守道者旌擢,则躁求者自当知愧。” 于是宰相文彦博等言维好古嗜学,安于静退,乞加 甄录。召试学士院,辞不赴,除国子监主簿是也。

《旧唐书》言,“王荛苦学善属文,以季父铎作相,避嫌不就科试。”

而赵屼为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亲 党于要涂,子弟多处筦库,甚者不使应科举。自安石 柄国,持内举不避亲之说,始以子雱列侍从,繇是循 习为常。今宜杜绝其源。”以此为防,犹有若秦桧子熹, 孙埙试进士,皆为第一者。

《清波杂志》:绍圣丁丑,章持魁南省时,有诗云:“何处难忘酒,南宫放榜时。有才如杜牧,无势似章持。不取通经士,先收执政儿。此时无一盏,何以展愁眉。”

至于有明此法不讲,又“入仕之涂虽不限出身,然非 进士一科不能跻于贵显,于是宦游子弟,攘臂而就 功名,三百年来,惟闻一山阴王文端子中解元不令 赴会试者。唐、宋之风,荡然无存。然则宽入仕之涂而 厉科名之禁,不可不加之意也。”

天宝二年。是时,海内晏平,选人万计,命吏部侍郎宋 遥、苗晋卿考之。遥与晋卿苟媚朝廷,又无廉洁之操, 取舍偷滥,甚为当时所丑。有张奭者,御史中丞倚之 子,不辨菽麦,假手为判,特中甲科。会下第者尝为蓟 令,以其事白于范阳节度使安禄山。禄山恩宠崇盛, 谒请无时,因具奏之。帝乃大集登科人,御花萼楼亲 试,升第者十无一二焉。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 时谓之“曳白。”帝大怒,遂贬遥为武当太守,晋卿为安 康太守,复贬倚为淮南太守。诏曰:“庭闱之间,不能训 子,选调之际,乃以托人。”士子皆以为戏笑,或托于诗 赋讽刺。考判官礼部郎中裴朏、起居舍人张烜、监察 御史宋昱、左拾遗孟朝,皆贬官岭外。

《石林燕语》曰:“国初,贡举法未备,公卿子弟多艰于进 取,盖恐其请托也。范杲鲁公之兄子见知陶谷、窦仪, 皆待以甲科,会有言世禄之家不当与寒畯争科名 者,遂不敢就试。李内翰宗谔已过省,以文正为相,因 唱名,辞疾不敢入,亦被黜。文正罢相,方再登科。天禧 后立法,有官人试不中者,皆科私罪,仍限以两举。庆” 历以来,《条令》日“备有官人,仍别立额。”于是进取者始 自如矣。

谢在《杭五杂俎》曰:“宋初,进士科法制稍密,执政子弟 多以嫌不令举,进士有过省而不敢就殿试者。庆历 中,王伯庸为编排官,其内弟刘原父廷试第一,以嫌 自列,降为第二。今制,惟知贡举,典试者宗族不得入, 其他诸亲不禁也。执政子弟擢上第者,相望不绝,顾 其公私何如耳。杨用修作状头,天下不以为私,与江” 陵诸子异矣。万历癸未,苏工部濬入闱,取李相公廷 机为首卷,二公少年笔砚,至相善也,然苏取之,不以 为嫌。李魁天下,而人无间言,至公也。庚戌之役,汤庶 子宾尹素知韩太史敬拔之高等,而其后议论𧔧起, 座主门生皆坐褫职。夫韩之才诚高,而汤之取未为 失人,但心迹难明,卒至两败,亦可惜也。然科场之法。 自是日益多端矣。

景泰七年,大学士王文、陈循以其子乡试不中,至具奏讼冤,为皆准令会试。

《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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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制科场,分南卷、北卷、中卷,此调停之术,而非造就 之方。夫北人自宋时,即云“京东西、河北、河东、陜西五 路举人,拙于文辞声律”,况又更金元之乱,文学一事 不及南人久矣。今南人教小学,先令属对,犹是唐宋 以来相传旧法。北人全不为此,故求其习比偶、调平 仄者,千室之邑,几无一二人,而八股之外,一无所通 者,比比也。愚幼时,《四书》本经俱读全注,后见庸师窳 生,欲速其成,多为删抹。而北方则有全不读者,欲令 如前代之人,参伍诸家之注疏而通其得失,固数百 年不得一人,且不知《十三经注疏》为何物也。间有一 二五经刻本,亦多脱文误字,而人亦不能辨。此古书 善本,绝不至于北方,而蔡虚斋、林次崖诸经学训诂 之儒,皆出于南方也。故今日北方有二患,一曰地荒, 二曰人荒,非大有为之君,作而新之,不免于“无田甫 田,维莠骄骄”之叹也。

汉成帝元延元年七月,诏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 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 人。此古人因地取才,而不限以一科之法也。宋敏求 尝建言:“河北、陕西、河东士子性朴茂,而辞藻不工,故 登第者少。请令转运使择荐有行艺材武者,特官之, 使人材参用,而士有可进之路。”其亦汉人之意也与?

《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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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设科之意,本以求才。今之立法,则专以防奸为 主,如弥封、誊录一切之制是也。考之唐初,吏部试选 人,皆糊名令学士考判,武后以为非委任之方,罢之。 贞元中,陆贽知贡举,访士之有才行者于翰林学士梁肃,肃曰:“崔群虽少年,他日必至公辅。”果如其言。太 和初,礼部侍郎崔郾试进士东都,吴武陵出杜牧所 赋《阿房宫辞》,请以第一人处之,此知其贤而进之也。 张昌龄举进士,与王公治齐名,皆为考功员外郎王 师旦所绌。太宗问其故,对曰:“昌龄等华而少实,其文 浮靡,非令器也。取之则后生劝慕,乱陛下风雅。”帝然 之。温庭筠苦心砚席,尤长于诗赋。初举进士,至京师, 人士翕然推重。然士行尘杂,不修边幅,能逐弦吹之 音,为侧艳之词。公卿家无赖子弟裴诚、令狐滈之徒, 相与蒱饮,酣醉终日,繇是累年不第。罗隐有诗名,尤 长于咏史,然多讥讽,以故不中第。此知其不可而退 之也。《宋史·陈彭年传》言:“景德中,彭年与晁迥同知贡 举,请令有司详定考试条式。真宗命彭年与戚纶参 定,多革旧制,专务防”闲,其所取者,不复选择,文行止 较一日之艺。虽杜绝请托,然置甲等者或非人望。《宋 白传》言:初,陈彭年举进士,轻俊,喜谤主司。白知贡举, 恶其为人,黜落之,彭年憾焉。后居近侍,为贡举条制, 多所关防,盖为白设也。盖昔之取士,虽程其一日之 文,亦参之以平生之行,而乡评士论,一皆达于朝廷。 故《王旦传》言:翰林学士陈彭年呈政府科场条目,旦 投之地曰:“内翰得官几日”,乃欲隔绝天下进士。彭年 皇恐而退,而范仲淹、苏颂之议,并欲罢弥封、誊录之 法,使有司考其素行,以渐复两汉选举之旧。夫以彭 年一人之私,而遵为数百年之成法,无怪乎繁文日 密而人材日衰。后之人主,非有重门洞开之心胸,不 能起而更张之矣。

《册府元龟》唐宪宗元和二年十二月敕:“自今以后,州 府所送进士,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 罚,或曾任州府小吏,一事不合入清流者,虽薄有词 艺,并不得申送。如举送以后事发,长吏停见任及已 停替者,殿二年,本试官及司功官并贬降。”是进一不 肖之人,考试之官,皆有责焉。今则借口于糊名,而曰 “吾衡其文,无繇知其人也。”是教之崇败行,而代为之 逭其罪也。

《容斋四笔》曰:“唐世科举之柄,颛付之主司,仍不糊名。 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荐达,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 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或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 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 未引试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韩文公 《与祠部陆员外书》曰:‘执事之与司贡士者,相知诚深 矣。彼之所望于执事,执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谓至 而无间矣。彼之职在乎得人,执事之志在乎进贤,如 得其人而授之,所谓两得。愈之知者,有侯喜、侯云长、 刘述古、韦群玉,此四子皆可以当首荐,而极论者,期 于有成而后止可也’。”沈杞、张弘、尉迟汾、李绅、张后馀、 李翊,皆出群之才与之,足以收人望而得才实。主司 广求焉,则以告之可也。往者陆相公司贡士,愈时幸 在得中,所与及第者,皆赫然有声。原其所以,亦繇梁 补阙肃、王郎中础佐之。梁举八人,无有失者,其馀则 王皆与谋焉。陆相待王与梁如此,不疑也。至今以为 美谈。此书在集中,不注岁月。按《摭言》云:“贞元十八年, 权德舆主文,陆傪员”外通榜。韩文公荐十人,于傪、权 公。凡三榜,共放六人,馀不出五年内皆捷。以《登科记》 考之,贞元十八年,德舆以中书舍人知举,放进士二 十三人,尉迟汾、侯云长、韦纾、沈杞、李翊登第。十九年, 以礼部侍郎放二十人,侯喜登第。永贞元年,放二十 九人,刘述古登第。通三榜,共七十二人,而韩所荐者 预其七。元和元年,崔邠下放李绅;三年,又放张后,馀 张弘。皆与《摭言》合。

《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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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李揆传》:“乾元初,兼礼部侍郎,言主司取士,多 不考实,徒峻其堤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 文史之囿,亦不能摛辞,深昧求贤之意也。及试进士, 请于庭中设五经诸史及《切韵》本于床,引贡生谓之 曰:‘大国选士,但务得才,经籍在此,请恣寻检’。”

《舒元舆传》:“‘元舆举进士,见有司钩校苛切,因上书言: 自古贡士未有轻于此者,且宰相公卿繇此出而有 司以隶人待之,罗棘遮截,疑其为奸,非所以求忠直 也’。又言:国朝校试,穷微探隐,无所不至。士露顶跣,足 以赴科场,此先辈所以有投椠而出者。然狡伪之风 所在而有,试者愈严,而犯者愈众,桁杨之辱,不足以” 尽辜。如主司真具别鉴,虽怀藏满箧,亦复何益?故搜 索之法,只足以济主司之所短,不足以显才士之所 长也。今日考试之弊,在乎求才之道不足,而防奸之 法有馀。宋元祐初,御史中丞刘摰上言:“治天下者,遇 人以君子长者之道,则下必有君子长者之行应于 上。若以小人遇之,彼将以小人自为”矣,况以此行于 学校之间乎?诚能反今日之弊,而以教化为先,贤才 得而《治具》张,不难致也。

《金史》,“泰和元年,省臣奏,搜简之法虽严,至于解发袒 衣,索及耳鼻,殊失待士之礼。故大定二十九年,已尝依前故事,使就沐浴官置衣,为之更之,既可防滥,且 不亏礼。从之。”

朱子论学校科举之弊,谓:“上以盗贼待士,士亦以盗 贼自处,鼓噪迫胁,非盗贼而何?”嗟夫,三代之制不可 见矣,汉唐之事,岂难仿而行之者乎?

《出身授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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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言“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 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 百才有一。”《文献通考》:唐时所放进士,每岁不过二三 十人。

《册府元龟》:贞元十八年五月敕:“自今已后,每年考试所收人,明经不得过一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如无其人,不必要满此数。” 太和元年、二年、三年,每年恩赐及第四十人。二年五月,礼部奏“请每年进士以三十人为限。” 从之。

士之及第者,未便解褐入仕,尚有《试吏部》一关。韩文 公三试于吏部,无成,则十年犹布衣,且有出身二十 年不获禄者。

东莱吕氏曰:唐时进士登第者尚未释褐,或是为人所论荐,或再应皆中,或藩方辟举,然后始得释。《册府元龟》唐文宗语宰臣曰:“凡进士及第,有方镇奏请判官者,第一任未经作州县官莫依。但第一任曾作州县官,即第二任依奏。”

自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上初即位,思振淹滞,赐“进 士、诸科出身者五百馀人。”

《石林燕语》:“是年,进士特取一百九人。自是连放五榜,通取八百一人。”

皆先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第一、第二等进士及 《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馀皆优等 注拟,宠章殊异,历代未有也。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 用人太骤”,不听。

陆游《南唐书》言:“冯延鲁子僎、韩熙载知贡举,放及第,覆试被黜,后与其弟侃、仪、价、伉入宋,继取名第。” 盖南唐及第止于三人、五人,而宋及第至百馀人也。

此太宗初一天下,欲以得士之盛,跨越前代,荣观史 册。

《宋史》:王禹偁上疏言:“太祖之世,每岁进士不过三十人,经学五十人。重以诸侯不得奏辟,士大夫罕有资荫,故有终身不获一第,没齿不获一官。太宗毓德王藩,睹其如此,临御之后,不求备于取人,舍短用长,拔十得五。在位将逾二纪,登第殆近万人,虽有俊杰之才,亦多容易而得。”

而不知侥幸之心、欲速之习,中于士人者,且数百年 而不可返矣。又考《通典》举人条例,“四经出身授繁县 尉,判入第三等,授望县尉;五经出身授望县尉,判入 第三等,授畿县尉。进士与四经同资。”是唐时明经、进 士初除,不过县尉。

《宋史》:“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文献通考》:“开宝八年,王嗣宗为状元,止授泰州司理参军。太平兴国以后,始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当时以为异数。”

至今代则一入《词林》,更不外补。

谢肇淛曰:“国朝进士一入史馆,即与六卿抗礼,二十年间便可跻卿相,清华之选,百职莫敢望焉。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也。”

“二甲之除,犹为部属。崇浮长惰,职此之繇。所以一第 之后,尽弃其学,而以营陞纳贿为事者,以其得之浅 而贵之骤也,其于唐人举士之初制,失之远矣。” 《儒林公议》言:“太宗临轩放榜,三五名以前,皆出贰郡 符,迁擢荣速。陈尧叟、王曾初中第即登朝,领太史之 职,赐以朱黻。尔后状元登第者,不十馀年,皆望柄用, 人亦”以是为当得之也。每殿廷《胪传》第一,则公卿以 下无不耸观,虽至尊亦注视焉。自崇政殿出东华门, 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今代状元及第之荣,一甲 翰林之授,权舆于是矣。

又言:“雒阳人尹洙,豪士也。尝曰:‘状元及第,虽使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出彊寇,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无以加焉。宋之务虚文而忘实事,即太宗有以开之矣’。”

宋初用人之弊有二:“进士释褐,不试吏部,一也;献文 得旨,召试除官,二也。今衒文之途已革,而入官之选 尚轻,二者之弊,其一尚存,似宜仍用唐制。”

用八股之人才,而使之理烦治众,此夫子所谓“贼夫 人之子”也。

《年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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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曰:“四十曰彊而仕,七十曰老而传。”是人生服官之 日,不过三十年。汉顺帝阳嘉元年,用左雄之言,令孝 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

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

《文吏课榜奏》“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梁武帝天监四年,令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 褐。今则突而弁兮,已厕银黄之列;死期将至,尚留金 紫之班,何补官常,徒隳士习。宜定为中制,二十方许 应试,三十方许服官。年至六十,见任官听其自请致 仕。”

《实录》,“洪武十三年二月戊辰,命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给诰敕。”

“无官之人,一切勒停。”是虽蚤于古《记》之十年,要亦不 过三十年而已。三十年之中,复有三年大忧及期丧 不得补选之日,则其人在仕路之日少,而居林下之 日多,可以消名利之心,而息营竞之俗。

洪熙元年四月庚戌,郑府审理正俞廷辅言:“近年宾 兴之士,率记诵虚文,求其实才,十无二三。或有年才 二十者未尝学问,一旦挂名科目,而使之临政治民, 职事废隳,民受其弊。自今各处乡试,宜令有司先行 审访,务得博古通今,行止端重,年过二十五者,许令 入试。”上虽嘉纳,而未果行。今则积习相沿,二三百载, 青云之路,跬步可阶,五尺之童,便思奔竞。欲以成人 材而厚风俗,难矣。

宋李伯玉《请罢童子科》,意亦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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