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128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二十八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二十八卷目录
赋役部汇考十八
元二〈至元六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十一则 武宗至大四则 仁宗皇庆二则
延祐七则 英宗至治四则 泰定帝泰定四则 致和一则 文宗天历二则 至顺三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元二则 至正十二则〉
食货典第一百二十八卷
赋役部汇考十八
[编辑]元二
[编辑]至元二十六年蠲诸路田租委司总理岁输
[编辑]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春正月戊戌,蠲漳、汀二 州田租。二月丁卯,绍兴大水,免未输田租。夏四月癸 酉,以户部尚书王巨济专理算江淮省,左丞相忙兀 带总之。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责 民岁输木棉十万匹,以都提举司总之。五月己亥,辽 阳路饥,免往岁未输田租。六月辛巳,辽阳等路饥,免” 今岁差赋。丁丑,济宁、东平、汴梁、济南、棣州、顺德、平滦、 真定霖雨害稼,免田租十万五千七百四十九石。秋 七月辛巳,两淮屯田雨雹害稼,蠲今岁田租。八月乙 卯,郴之宜章县为广东寇所掠,免今岁田租。癸酉,台、 婺二州饥,免今岁田租。十一月戊辰,武平路饥,免今 岁田租。十二月戊寅,平滦大水伤稼,免其租。丁亥,河 间、保定二路饥,发义仓粮赈之,仍免今岁田租。乙未, 蠲大名、清丰逋租八百四十石。是岁,免灾伤田租:真 定三万五千石,济宁二千一百五十四石,东平一百 四十七石,大名九百二十五石,汴梁万三千九十七 石,冠州二十七石。
至元二十七年,免“水旱盗贼诸处田租、徭役、丝绵及 银、俸钞与酒醋课。”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春正月己巳,无为路大 水,免今年田租。二月癸巳,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 并免其田租。常宁州民遭群盗之乱,免其田租。三月 庚午,以建昌路广昌县经锺明亮之乱,免其田租九 千四百四十七石。夏四月辛巳,芍陂屯田以霖雨河 溢害稼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亩有奇,免其租。甲申,以” 荐饥,免今岁银、俸、钞,其在上都、大都、保定、河间、平滦 者,万一百八十锭,在辽阳省者,千三百四十八锭有 奇。癸巳,平山、真定、枣强三县,灵寿、元氏二县大雨雹, 并免其租。五月庚戌,陕西南市屯田陨霜杀稼,免其 租。己巳,命彻里铁木儿所部女直、高丽、契丹、汉军输 地税外,并免他徭。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 庚午,广备等屯大水,免其租。六月壬申,太康没民田 三十一万九千八百馀亩,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 石。庚辰,用江淮省“平章沙不丁言,以参政王巨济钩 考钱谷,有能,赏钞五百锭。”广州增城、韶州乐昌以遭 畬贼之乱,并免其田租。己亥,棣州厌次、济阳大风雹 害稼,免其租。辛丑,免河间、保定、平滦岁赋丝之半。怀 孟路武陟县、汴梁路祥符县皆大水,蠲田租八千八 百二十八石。秋七月,终南等屯霖雨,害稼万九千六 百馀亩,免其租。癸丑,免大都路岁赋丝。戊午,凤翔屯 田霖雨害稼,免其租。丁卯,沧州乐陵旱,免田租三万 三百五十六石。江夏水溢,害稼六千四百七十馀亩, 免其租。魏县御河溢,害稼五千八百馀亩,免其租百 七十五石。八月辛未,沁水溢,害冀氏民田,免其租。禁 诸人毋沮平阳、太原、大同宣课。丁丑,广州、清远大水, 免其租。庚辰,免大都、平滦、河间、保定四路流民租赋 及酒醋课。丁亥,以南安、赣、建昌、丰州尝罹锺明亮之 乱,悉免其田租。九月戊申,武平地震,盗贼乘隙剽劫, 民愈忧恐。平章政事铁木儿以便宜蠲租赋。丁卯,命 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江南乐工租赋。十一 月辛丑,广济署洪济屯大水,免租万三千一百四十 一石。兴、松二州陨霜杀稼,免其租。己未,隆兴路陨霜 杀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十二月戊寅,免 大都、平滦、保定、河间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 逋租十三万五百六十二石。“乙未,大同路民多流移, 免其田租二万一千五百八石。”按《食货志》:二十七 年,减河间、保定、平滦三路丝绵之半,大都全免。 至元二十八年,免诸路租徭。以至元新格定科差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春正月“辛酉,免江淮贫 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 万六千馀石,及二十六年未输田租十三万石,钞千 一百五十锭、丝五千四百斤,绵千四百三十馀斤。二 月癸酉,也速带儿汪总帅言:“近制,和雇、和买不及军 家,今一切与民同。”诏自今军勿输。丙子,上都、太原饥, 免至元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民间所逋田租三万八 千五百馀石。甲申,命江淮行省钩考沙不丁所总詹 事院江南钱谷。三月甲寅,常德路水,免田租二万三 千九百石。壬戌,武平路饥,百姓困于盗贼、军旅,免其去年田租,凡州郡田尝被灾者,悉免其租,不被灾者 免十之五。江淮豪家多行贿权贵,为府县卒吏容庇 门户,遇有差赋,惟及贫民。诏江淮行省严禁之。夏四 月甲戌,诏各路府州、司、县长、次官兼管诸军。奥鲁以 地震故。免侍卫兵籍武平者今岁徭役。增置钦察卫 经历一员,用汉人为之,馀不得为例。五月辛亥,以太 原及杭州饥,免今岁田租。罢脱脱塔剌海、忽辛等理 算僧官钱谷。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棉。六月丙戌, 宣谕江淮民“恃总统琏真加力不输租者,依例征输。” 八月丙寅,抚州路饥,免去岁未输田租四千五百石。 丙子,大名之清河、南乐诸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万六 千六百六十九石。戊子,婺州水,免田租四万一千六 百五十石。九月乙巳,景州、河间等县霖雨害稼,免田 租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五石。辛亥,绩溪县贼未平,免 二十七年田租。乙卯,以岁荒,免平滦屯田二十七年 田租三万六千石有奇。辛酉,免大都今岁田租。保定、 河间、平滦三路大水,被灾者全免,收成者半之。冬十 月己丑,召行省、转运司官赴京师,集议治赋法。癸巳, 武平路饥,免今岁田租,免卫辉种仙茅户徭役。十二 月己巳,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国公母子以为僧 尼,有地三百六十顷,乞如例免征其租。”从之。辛未,御 史台臣言:“钩考钱谷,自中统初至今,馀三十年。更阿 合马、桑哥当国,设法已极,而其馀党,公取贿赂,民不 堪命,不如罢之。”有旨议拟以闻。壬申,中书省臣言:“江 南在宋时差徭为名七十有馀,归附后一切未征,今 分隶诸王城邑,岁赐之物,仰给京师。又中外官吏俸 少,似宜量添,可令江南依宋时诸名征赋尽输之。”何 荣祖言:“宜召各省官任钱谷者,诣京师,集议科取之 法以闻。”从之。甲戌,诏罢钩考钱谷,应昔年逋负钱谷 文卷,聚置一室,非朕命而视之者有罪。仍遣使布告 中外。癸未,上相广济署大昌等屯水,免田租万九千 五百石。按《食货志》:二十八年,“诏免腹里诸路包银 俸钞,其大都、上都、隆兴、平滦、大同、太原、河间、保定、武 平、辽阳十路,丝绵并除之。”又按《志》:二十八年又命 江淮寺观田,宋旧有者免租,续置者输税。其法亦可 谓宽矣。又按《志》,二十八年以至元新格定科差法, 诸差税皆司县正官监视人吏,置局均科,诸夫役皆 先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八年以至元新格定科差法。诸 差税皆司县正官监视人吏,置局均科。诸夫役皆先 富强,后贫弱。贫富等者,先多丁,后少丁。以江淮富家 多行贿权贵,为府县卒吏,容庇门户,遇有差役,反及 贫民。”诏江淮行省严禁之。河东赋役不均,民率流亡, 张德辉阅实户编,均其等第,出纳有法,数十年之弊, “一旦革去。”时赵天麟《宽逃民策》曰:“辛酉,诏命中统、建 元以前逃户复业者,户下差税,第一年全免,次年减 半,三年然后验等第,依例科征。自此以后,累颁诏文, 优恤逃户,蠲免欠负,斯皆先帝惠也。臣谓逃民之故 有五:一曰天,二曰官,三曰军,四曰钱,五曰愚。何谓天? 有田之家,田为恒产,屡经饥俭,粮竭”就食,如此而逃 者,天所致也。何谓官?守令苛刻,役敛烦兴,富以赂免, 贫难独任,如此而逃者,官所致也。何谓军?军资不赡, 鬻卖田产,无以供给,如此而逃者,军所致也。何谓钱? 生理不周,举债干没,子本增积,而不能速偿,债主称 辞而诉官急征,如此而逃者,钱所致也。何谓愚?弗干 父蛊,损坠遗业,悔恨“不及,穷困失所。如此而逃者,愚 所致也。夫逃民皆无奈之民也,倘能存生,岂肯逃哉!” 又《诏》云:“苟避差发。”臣谓此则非民之罪,乃官长之罪 尔。昔汉倪宽为内史,军发负租,课殿当免。民闻之,大 家牛车,小家担负,输租繈属,课更以最。此盖民信爱 之故也,岂有苟避差发者哉!伏望陛下一新污俗,再 整淳“风。下哀痛之诏,察化导之义。凡今以前逋负差 税,并行除免。凡有田而逃者,听复本业。优恤之理,并 同”《辛酉诏》文:“凡无田而逃者,听于旷土占田,优恤之 理;如有田复业者,凡复业占田而贫无牛及田器者, 官为贳而颁之,限三年外酬其贳主之直而无息,其 限内自欲酬者听。凡因军而逃者,验实贫”与助资之 户。凡欠负他人钱债者,复业之后,限五年之外一本 一利偿之,其限内自欲偿者听。凡既复业而尚游手、 荒废农业者,乡三老举于官而罪之。逃民已定,于是 慎名器以绝滥虚之官,限田产以绝兼并之家,务农 桑以绝废业之人,课义仓以绝凶岁之厄。向之逃民, 虽赏之亦不复逃矣。此谓之《务本》。
至元二十九年,免诸路赋,敕“礼乐户仍与军站民户 均输。”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春正月壬寅,以武平地 震,全免去年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今年量输之,止 征二千五百六十九锭。癸丑,江西行省伯颜阿老瓦 丁言:“蒙山岁课银二万五千两,初制炼银一两,免役 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每两拟免一石。”帝曰:“重困 吾民,民何以生。”从之。三月丙午,中书省臣言:“京畿荐饥,宜免今岁田租。上都、隆兴、平滦、河间、保定五路供 亿,视他路为甚,宜免今岁公赋。”从之。庚申,免宝庆路 邵阳县田租万三千七百九十三斛。五月己未,隆兴 路南昌、新建、进贤三县水,免田租四千四百六十八 石。六月甲子,平江、湖州、常州、镇江、嘉兴、松江、绍兴等 路水,免至元二十八年田租十八万“四千九百二十 八石。”壬午,以海南新附四州洞寨五百一十九民二 万馀户置会同、定安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二年。丁 亥,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扬州、宁国、太平七路大水,免 田租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闰六月丁酉, 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 九百八十八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 十二石。秋七月丙寅,免屯田租一万二千八百一十 一石。八月壬辰,敕礼乐户仍与军站民户均输赋。丙 午,以广济署屯田既蝗复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二百 八石。九月丁丑,以平滦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万四 千四十一石。”按《食货志》:二十九年,免上都、隆兴、平 滦、保定、河间五路包银俸钞。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九年十月,完泽等言:“怀孟竹课, 岁办一千九十三锭,尚书分赋于民,人实苦之,宜停 其税。”帝嘉纳其言。是岁,燕公楠复为大司农,得藏匿 公私田六万九千八百六十二顷,岁出粟十五万一 千一百斛,钞二千六百贯、帛千五百匹,麻丝二千七 百斤。
至元三十年,免诸路租税。暹国斡罗思请常赋外输 钞,不允。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二月己丑,免大都今岁公 赋。夏四月甲寅,遣使招谕暹国斡罗思,请以八番见 户合思播之民兼管,徙宣慰司治辰沅靖州,常赋外, 岁输钞三千锭。不允。秋七月己未,诏免福建岁输皮 货及泉州织造纻丝。己巳,免云南屯田军逋租万石。 八月辛亥,平滦水,免田租万一千九百七十七石。”广 济署水损屯田百六十五顷。免田租六千二百一十 三石。按《食货志》。三十年。免大都差税。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免天下诸色差税,令僧人 依旧助役。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四 月甲午。即皇帝位。诏除大都、上都两路差税一年。其 馀减丁地税粮十分之三。系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户 逃亡者。差税皆除之。中书省臣言、“陛下新即大位。诸 王驸马赐与。宜依往年大会之例。赐金一者加四为 五。银一者加二为三。又江南分土之赋。初止验其版 籍。令户出钞五百文,今亦当有所加,然不宜增赋于 民。请因五百文加至二贯,从今岁官给之。”从之。六月 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谥号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 包银、俸钞及内郡地税,江淮以南夏税之半。八月癸 未,平滦路迁安等县水,蠲其田租。冬十月辛巳,江浙 行省臣言:“陛下即位之初,诏蠲今岁田租十分之三, 然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今所 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输租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 被于贫民也。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 从之。十一月辛亥,中书省臣言:“国赋岁有常数,先帝 尝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由是岁务节 约,常有赢馀。今诸王藩戚费耗繁重,馀钞止一百十 六万二千馀锭。上都、隆兴、西京、应昌、甘肃等处籴粮 钞,计用二十馀万锭。诸王五户丝造作颜料钞,计用 十馀万锭,而来会诸王尚多,恐无以给,乞俟其还部, 臣等酌量定拟以闻。”从之。乙卯,令河西僧人依旧助 役。十二月,常德岳、鄂、汉阳四州水,免其田租。按《食 货志》: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诏免天下差税有差。是年 六月,免腹里军站匠船盐铁等户税粮及江南夏税 之半。”
成宗元贞元年除大都咸平租税括隐漏田均诸色役又诏河西僧纳租江南地输钞
[编辑]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三月“丙寅,诏免医工门 徭。闰四月己未,免大都今岁田租。五月甲申,诏自元 贞元年五月以前逋欠钱粮者,皆罢征。六月壬子,以 近边役烦及水灾,免咸平府民八百户今年赋税。乙 卯,诏河西僧纳租税。秋七月乙亥,诏江南地税输钞。 十一月戊戌,诏江浙行省括隐漏官田及检劾富强” 避役之户。十二月己未,诏大都路凡和雇、和买及一 切差役,以诸色户与民均。己巳,诏免军器匠门徭 按《食货志》。元年,除大都民户绵丝包银税粮。
元贞二年,免租徭,均输役,定江南“夏税”之制。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丙子,诏蠲两都站户 和雇和市。己卯,以忽剌出千户所部屯夫贫乏,免其 所输租。二月丙辰,诏江南道士贸易田者,输田商税。 庚申,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户居于奉圣、云州者,与 民均供徭役。五月戊辰,免两都徭役。庚寅,诏诸王、驸 马及有分地功臣户居上都、大都、隆兴者,与民均纳 供需。六月乙巳,免广西容州等处田租一年。秋七月壬午,括伯颜、阿术、阿里海牙等所据江南田,及权豪 匿隐者,令输租。”九月甲戌,征浙东、福建、湖广夏税。常 德之沅江县水,免其田租。十一月,象食屯水,免其田 租。十二月,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阳、淮安水。金、复州 风损禾。太原、开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按《食货 志》:二年始定征江南夏税之制,于是秋税止命输租, 夏税则输以木棉布绢丝绵等物,其所输之数,视粮 以为差,粮一石或输钞三贯、二贯、一贯或一贯五百 文。一贯七百文。输三贯者,若江浙省婺州等路、江西 省隆兴等路是。已输一贯者,若福建省泉州等五路 是。已输一贯五百文者,若江浙省绍兴路、福建省漳 州等五路是已,皆因其地利之宜、人民之众,酌其中 数而取之。其折输之物,各随时估之高下以为直。独 湖广则异。于是初,阿里海牙克湖广时,罢宋夏税,依 中原例改科门摊,每户一贯二钱,盖视夏税增钞五 万馀锭矣。
大德元年免诸路租徭定燕秃忽思所隶户及规避富户差税
[编辑]按《元史成宗本纪》,“大德元年二月庚申,诏改元,赦天 下,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三月癸酉,免武当山 新附军徭赋。秋七月庚寅,归德徐邳、汴梁诸县水,免 其田租。冬十月癸丑,免陕西盐户差税。十二月壬申, 徙乃颜民户于内地,定燕秃忽思所隶户差税,以三 分之一输官。”
按《续文献通考》:元年,中书省臣言,“‘富户规避差税,冒 为僧道,请汰为民’。帝曰:‘卿等拟议以闻’。”
大德二年,均减赋役,罢江南并征之税。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春正月壬辰,诏以水旱减郡 县田租十分之三,伤甚者尽免之,老病单弱者差税 并免三年。二月丙子,湖广省汉阳、汉川水,免其田租。 五月己酉,南辉、顺德旱,大风损麦,免其田租一年。诏 总帅汪惟正所辖二十四城,有安西王、诸王等,并朵 思麻来寓者,与编户,均当赋役。六月庚申,御史台臣 言:“江南宋时行两税法,自阿里海牙改为门摊,增课 钱至五万锭。今宣慰张国纪请复科夏税,与门摊并 征,以图陞进,湖湘重罹其害。”帝命中书趣罢之。壬戌, 诏陕西诸色户,与民均当徭役。秋七月癸巳,汴梁等 处大雨,河决坏堤防,漂没归德数县禾稼庐舍,免其 田租一年。十二月辛巳,免内郡赋税。按《食货志》:“二 年宣慰张国纪请科夏税,于是湖湘重罹其害,俄诏 罢之。”
“大德三年免诸路税,又改门摊为夏税而并征之。”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年春正月庚寅,诏遣使问民疾 苦,除本年内郡包银、俸钞,免江南夏税十分之三。五 月庚子,免山东也速带而牧地岁输粟之半。”是月,鄂 岳、汉阳、兴国、常、澧、潭、衡、辰、沅、宝庆、常宁、桂阳、茶陵旱, 免其酒课夏税。六月癸丑,罢大名路所献黄河故道 田输租。戊午,禁福建民冒称权豪佃户规免门役。九 月己亥,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冬十月丙子,以淮安、 江陵、沔阳、扬、庐、随、黄旱,汴梁、归德水,陇陕蝗,并免其 田租。按《食货志》:三年,诏免腹里包银俸钞及江南 夏税十分之三。又按《志》,三年,又改门摊为夏税而 并征之,每石计三贯四钱之上,视江浙、江西为差重 云。
按:《续文献通考》:三年又改门摊为夏税而并征,每石 计三贯四钱之上,视江浙、江西为差重。其在官之田, 许民佃种输租,凡官田不科夏税。又江南民户有田 一顷之上者,于所输税外,每顷量出助役之田,岁收 其入以充助役之费,谓之“助役粮。”天下岁入粮数,总 计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石,腹里二百二十 七万一千四百四十九石。行省,九百八十四万三千 二百五十八石。辽阳省,九百八十四万六十八石。河 南省,二百五十四万一千二百六十九石。陕西省二 十二万九千二十三石。四川省,一十一万六千五百 七十四石。甘肃省六万五百八十六石。云南省二十 七万七千七百一十九石。江浙省四百四十九万四 千七百八十石;江西省,一百一十五万七千四百四 十八石;湖广省,八十四万三千七百八十七石。 大德四年,免诸路丝银税粮,展荒田税限。
按《元史成宗本纪》,“四年夏四月丁巳,免今年上都、隆 兴丝银、大都差税地租。十一月壬寅朔,诏颁《宽令》,免 上都、大都、隆兴大德五年丝银税粮。附近秣养马驼 之郡免税粮十分之三,其馀免十分之一。江北荒田 许人耕种者元拟第三年收税,今并展限一年,著为 定例。”按《食货志》:四年诏免上都、大都、隆兴明年丝 银税粮其数亦如之。江南租税减十分之一。又按 《志》:“其在官之田,许民佃种输租。江北两淮等处荒闲 之地,第三年始输。大德四年,又以地广人稀,更优一 年,令第四年纳税。凡官田夏税皆不科。”
大德五年免被灾处田租,将兵征不输税赋诸蛮。 按《元史成宗本纪》,“五年八月己巳,平滦路霖雨,滦漆淝汝河溢,民死者众,免其今年田租。”甲戌,遣薛超兀 而等将兵征金齿诸国,时征缅师还,为金齿所遮,士 多战死,又接连八百媳妇,诸蛮相效,不输税赋,贼杀 官吏,故皆征之。庚辰,诏各路被灾重者,免其差税一 年。乙未,顺德路水,免其田租。
大德六年,免诸路税课。命江南寺观及包银等户,各 输税役。申明税粮条例,复定上都河间输纳之期 按《元史成宗本纪》,六年春正月“乙卯,命札忽而带、阿 里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地土者。三月丁酉,以旱溢 为灾,诏赦天下。大都平滦被灾尤甚,免其差税三年, 其馀灾伤之地已经赈恤者,免一年。今年内郡包银 俸”钞,江淮已南夏税,诸路乡村人户散办门摊课程, 并蠲免之。十一月辛亥,诏江南寺观,凡续置民田及 民以施入为名者,并输租充役。十二月辛酉,御史台 臣请减免差税,帝嘉纳之。按《食货志》,六年申明税 粮条例,复定上都、河间输纳之期。上都初限次年五 月,中限六月,末限七月;河间初限九月,中限十月,末 限十一月。又按《志》:六年又命止输丝户每户科俸 钞中统钞一两,包银户每户科二钱五分,摊丝户每 户科摊丝五斤八两,丝料限八月,包银俸钞限九月, 布限十月。大率因世祖之旧而增损云。
大德七年,减租均役。
按《元史成宗本纪》:“七年春正月己酉,以益都诸处牧 马之地为民所垦者,亩输租一斗。太重减为四升。二 月戊寅,尽除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丙戌,诏除征边军 士及两都站户外,其馀人户均当徭役。五月己卯,以 昌童王五户丝分给诸王塔失铁木儿,令甘州站为 僧人秃鲁花等隐藏者,依例还役。闰五月辛巳,诏僧” 人与民均当差役。癸未,各道奉使宣抚言:“去岁被灾 人户未经赈济者,宜免其差役。”从之。六月乙巳,浙西 淫雨,民饥者十四万,赈粮一月,仍免今年夏税。八月 辛卯夜,地震,平阳、太原尤甚。遣使分道赈济,仍免太 原、平阳今年差税。冬十月己丑,诏从军医工止复其 妻子户如故。十二月甲申,诏“内郡比岁不登,其民已 免差者,并蠲免其田租。”辛丑,诏抚谕顺元诸司,免大 德七年民间逋棁。丁未,以转输军饷劳,免思、播二州 及潭、衡、辰、沅等路税粮一年,常、澧三分之一,淘金站 户无种佃者,免杂役一年。
大德八年,免诸处租税,以江南佃户私租太重,十分 减二,永为定例。
按《元史成宗本纪》,“八年春正月己未,以灾异故,诏平 阳、太原免差税三年,隆兴、延安及上都、大同、怀孟、卫 辉、彰德、真定、河南、安西等路被灾人户免二年,大都、 保定、河间路免一年。江南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 率,减二分,永为定例。仍弛山场、河泊之禁,听民采捕。 夏四月庚子,以永平、清沧、柳林屯田被水,逋租及民” 贷食者,皆勿征。壬申,中书省臣言:“吴江、松江实海口 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馀里,况海运亦由 是而出。宜于租户役万五千人濬治,岁免租人十五 石,仍设行都水监以董其程。”从之。六月丁酉,益津蝗, 汴梁、祥符、开封、陈州霖雨,蠲其田租。秋七月辛酉,以 顺德、恩州去岁霖雨,免其民租四千馀石。八月,以大 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四千馀石。九月癸 酉,以冀、孟、辉、云内诸州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二 千一百石。十一月丁卯,复免僧人租。
大德九年,免诸处租税。诏“诸王以下及豪民占据田 产,令均役输赋。”
按《元史成宗本纪》,“九年二月甲午,免天下道士赋税。 辛丑,免大都、上都、隆兴差税,内郡包银俸钞一年,江 淮以南租税及佃种官田者,均免十分之二。三月乙 酉,大同路地震,怀仁县地裂,遣使赈之。是年租赋、税 课、徭役一切除免。五月丁未,诏诸王、驸马部属及各 投下,凡市佣徭役,与民均输。六月甲午,潼川霖雨,江” 溢,免其田租。秋七月丁卯,扬州之泰兴、江都、淮安之 山阳水,蠲其田租九千馀石。冬十月戊戌,诏芍陂、洪 泽等屯田为豪右占据者,悉令输租。辛丑,括两淮地 为豪民所占者,令输租赋。按《食货志》,九年又下宽 免之令,以恤大都、上都、隆兴、腹里、江淮之民。
大德十年赋白云宗田租。免大都等处及逃移复业 民差税,又视太和岭屯田军民所收多寡征粮 按《元史成宗本纪》,十年春正月戊午,罢江南白云宗 都僧录司,汰其民归州县,僧归各寺,田悉输租。闰月 丁亥,免大都今年租赋。三月乙未,道州营道等处暴 雨,江溢山裂,漂荡民庐,溺死者众,复其田租。夏四月 甲辰,枢密院臣言:“太和岭屯田,旧置屯储总管府,专 督其程,人给地五十亩,岁输粮三十石。或他役不及 耕作者,悉如数征之,人致重困。乞令军官统治,以宣 慰使玉龙失不花总其事,视军民所收多寡以为赏 罚。”从之。按《食货志》:十年,逃移民户复业者,免差税 三年。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诏“免内外郡县差税有差,令军站、鹰坊、控鹤等户均徭”,又以所赐皇太子租税输 内帑。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皇帝即位于上 都,大赦天下,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其馀路分 量轻重优免。云南八番田场地面免差发一年,其积 年逋欠者蠲之,逃移复业者免三年,蠲儒户差役。秋 七月乙亥,以永平路为皇妹鲁国长公主分地,租赋 及土产悉赐之。辛卯,诏:唐兀秃鲁花户籍已定,其入 诸王、驸马、各部避役之人及冒匿者,皆有罪。”九月丙 子,中书省臣言:“请令本省官租于九月先输三分之 一。”制可。十一月乙亥,中书省臣言:“大都路供亿浩繁, 概于属郡取之。其军站、鹰坊、控鹤等户,恃其杂徭,无 与冒占编氓。请降玺书,依祖宗旧制,悉令均当。或辄 奏请者,亦宜禁止。”制可。皇太子言:“近蒙恩,以安西、吉 州、平江为分地,租税悉以赐臣,臣恐宗亲昆弟援例, 自五户丝外,馀请输之内帑。其陕西运司岁办盐十 万引,白给安西王,以此钱斟酌与臣,惟陛下裁之。”中 书计会三路租税及盐课所入钞四十万锭。有旨:“皇 太子所思甚善,岁以十万锭给之,不足则再赐。”乙酉, 诏皇太后:军民人匠等户。租赋徭役。有司勿与。并隶 徽政院按《食货志》。十一年。武宗即位。诏免内外郡 县差税有差。
武宗至大元年免各路税赋差徭敕河西僧及平江民隶谨的里部者赋役与民一体
[编辑]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二月壬寅,中书省臣言, “陕西行省言,开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赋二 年,请再免今年。”从之。六月戊戌,令行台省遣官临视 内郡。江淮大饥,免今年常赋及夏税。益都水,民饥,采 草根树皮以食,免今年差徭,仍以本路税课及发朱 汪、利津两仓粟赈之。秋七月,江南、江北水旱饥荒,已 “尝遣使振恤者,至大元年差发官税,并行除免。”九月 庚辰,中书省臣言:“薛迷思干、塔剌思、塔失元等城,三 年民赋以输县官,今因薛尼台、铁木察往彼,宜令以 二年之赋与宽阇,给与元输之人以一年者上进。”从 之。十一月庚申,诏免绍兴、庆元、台州、建康、广德田租。 乙巳,诏开宁路及宣德、云州,工役供亿浩繁,其赋税 除前诏已免三年外,更免一年。闰十一月丁未,敕河 西僧户准先朝定制,从军输税,一与民同。十二月庚 申,平江路民有隶《谨的》里部者,依旧制差赋,与民一 体均当。
至大二年,免各路差税,征僧道租。令江南富民岁收 粮石,输二升于官。
按《元史武宗本纪》:“二年春正月丙申,诏天下弛山泽 之禁,恤流移。毋令见户包纳差税。被灾百姓内郡免 差税一年,江淮免夏税。三月甲辰,中书省臣言,国家 岁赋有常。顷以岁俭,所入曾不及半。而去岁所支钞 至千万锭、粮三百万石。陛下尝命汰其求刍粟者,而 宣徽院孛可孙竟不能行,视去岁反多三十万石。请 用知钱谷者二三员,于宣徽院佐而理之。”从之。六月 乙亥,中书省臣言:“宣政院奏免僧道也里可温、荅失 蛮租税。臣等议:田有租,商有税,乃祖宗成法。今宣政 院一体奏免,非制。”有旨:依旧制征之。九月庚辰,诏各 处人民饥荒转徙复业者,一切逋欠并行蠲免,仍除 差税三年。癸巳,三宝奴言:“冀宁、大同、保定、真定以五 台建寺,所须皆直取于民,宜免今年租税。”从之。丁酉, 御史台臣言:“比者近幸为人奏请赐江南田千二百 三十顷,为租五十万石,乞拘还官。”从之。冬十月丙辰, 乐实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馀皆 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 多至万家者,其力可知。乞自今有岁收粮满五万石 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而军之。其所输 之粮,移其半入京师,以养御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 富国安民,无善于此。”帝曰:“如乐实言行之。”十一月庚 辰,以徐邳连年大水,百姓流离,悉免今岁差税。东平 济宁荐饥,免其民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按《食货 志》:二年“上尊号,诏免腹里江淮差税。”
至大三年,敕“民户规避差徭者,俾充军驿,减免诸路 差税。”
按《元史武宗本纪》,三年冬十月“甲寅,敕谕中外民户 托名诸王妃主,贵近臣僚规避差徭,已尝禁止。自今 违者俾充军驿及筑城中都,郡县官不觉察者罢职。” 辛酉,以皇太后受尊号,赦天下。大都、上都、中都比之 他郡,供给繁扰,与免至大三年秋税。其馀去处今岁 被灾人户,曾经体覆,依上蠲免内外不急之役,截日 “停罢。至大二年已前民间负欠差税课程,并行蠲免。” 十一月戊寅,济宁、东平等路饥,曾经赈恤。诸户今岁 差税未经赈恤者,量减其半。庚辰,河南水,免今年租 赋,停逋责。十二月己未,谕中外,应避役占籍诸王者, 俾充军驿。按《食货志》。三年又免大都、上都、中都秋 税及民间差税之负欠者。
至大四年,仁宗敕“诸王、驸马与民均徭,勒还江南避役僧。”及即位,又免各路差税。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春正月庚辰,武宗崩。二月甲 子,敕诸王驸马户在缙山、怀来、永兴县者,与民均服 徭役。御史台臣言,“白云宗总摄所统江南为僧之有 发者。不养父母,避役损民。乞追收所受玺书银印,勒 还民籍。”从之。三月庚寅,即皇帝位。夏四月丁卯,诏免 大都、上都、隆兴差税。三年六月己巳,济宁、东平、归德、 “高唐、徐、邳诸州水,给钞赈之。河南、陕西诸县水旱伤 稼,命有司赈之,仍免其今年租。”按《食货志》,“四年,免 腹里包银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三。是年四月,免大都、 上都、中都差税三年。”
按《续文献通考》:“四年,先尚书省用建言者冒献河汴 官民田地无主,奏立田粮府,岁输数万石。是岁,诏罢 之,命河南行省复其旧业。”
仁宗皇庆元年敕两淮荒田及僧人田例输税又量免巩昌河州等路常赋
[编辑]按《元史仁宗本纪》:“皇庆元年二月庚寅,敕两淮民种 荒田者,如例输税。夏四月壬午,敕僧人田除宋之旧 有并世祖所赐外,馀悉输租如制。六月丁亥,巩昌、河 州等路饥,免常赋二分。”
皇庆二年,从台臣言,革勋戚寺观征租之弊,罢免诸 路租差。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夏四月乙酉,御史台臣言,“诸 王、驸马、寺观臣僚土田,每岁征租,极为扰民,请革其 弊。”制曰:“可。”诏罢不急之役。真定、保定、河间、大宁路饥, 免今年田租十之三。五月乙亥,诏谕僧俗辩讼,有司 及主僧同问续置土田,如例输税。冬十月乙酉,旌表 高州民萧乂妻赵氏贞节,免其家科差。
延祐元年免诸路差赋罪宫其子以避徭役者又检括河西僧及淮民与浙西江东西租税遣张驴等分路经理田粮
[编辑]按《元史仁宗本纪》,“延祐元年春正月丁未,改元,免上 都、大都差税二年,其馀被灾曾经赈济人户,免差税 一年。二月甲戌,诏免蒙古地差税二年,商贾勿免。三 月己酉,敕奸民宫其子为阉宦,谋避徭役者罪之。五 月丁卯,禁诸王支属径取分地租赋扰民。庚辰,卢阳、 麻阳二县以土贼作耗,蠲其地税赋。六月甲辰,拘河” 西僧,免输租赋。冬十月乙未,遣官括淮民所佃闲田 不输税者。庚戌,遣张驴经理江南田粮。十一月戊寅, 诏检核浙西、江东、江西田税。按《食货志》,“经界废而 后有经理。鲁之履亩,汉之核田,皆其制也。夫民之强 者田多而税少,弱者产去而税存,非经理固无以去 其害,然经理之制,苟有不善,则其害又”将有甚焉者 矣。仁宗延祐元年,平章章闾言:“经理大事,世祖已尝 行之,但其间欺隐尚多,未能尽实。以熟田为荒地者 有之,惧差而析户者有之,富民买贫民田而仍其旧 名输税者亦有之,由是岁入不增,小民告病。若行经 理之法,俾有田之家及各位下寺观、学校、财赋等田, 一切从实自首,庶几税入无隐,差徭亦均。”于是遣官 经理,以章闾等往江浙,尚书伱咱马丁等往江西,左 丞陈士英等往河南,仍命行御史台、分台镇遏、枢密 院以军防护焉。其法先期揭榜示民,限四十日以其 家所有田自实于官,或以熟为荒,以田为荡,或隐占 逃亡之产,或盗官田为民田,指民田为官田,及僧道 以田作“弊者,并许诸人首告。十亩以下,其田主及管 干佃户皆杖七十七,二十亩以下加一等;一百亩以 下,一百七以上流窜北边。所隐田没官。郡县正官不 为查勘,致有脱漏者,量事论罪,重者除名。”此其大略 也。然期限猝迫,贪刻用事,富民黠吏并缘为奸,以无 为有,虚具于籍者,往往有之。于是人不聊生,盗贼并 起,其弊反有甚于前者。仁宗知之,明年遂下诏免三 省自实田租。又按《志》,元年以改元免大都、上都差 税二年,其馀被灾经赈者免一年,流民复业者免差 税三年。
延祐二年,复旧租,罢经理及冒括田租,又减免差税 丝料。
按《元史仁宗本纪》:二年秋七月甲子,江南湖广道奉 使温迪罕言,“廉访司公田多取民租,宜复旧制。”从之。 八月乙未,台臣言:“蔡五九之变,皆由昵匝马丁经理 田粮,与郡县横加酷暴,逼抑至此。新丰一县,撤民庐 千九百区,夷墓扬骨,虚张顷亩,流毒居民。乞罢经理 及冒括田租。”制曰:“可。”十一月辛未,以星变,赦天下,减 免各路差税有差按《食货志》。“二年免各路差税丝 料。”
延祐三年,减免各路田租。
按《元史仁宗本纪》:“三年冬十月丁酉,甘州、肃州等路 饥,免田租。”
按:《续文献通考》:“三年正月,诏免江浙等三省自实田 租二年,时方警赣寇之乱,而张驴在江浙,复以括田 迫民,有至死者。御史台累言其害,故诏罢之。复命河 南自实田,自延祐五年始,止科其半,而汴梁一路凡减虚增之数二十万石。”
延祐四年,减免租税。
按《元史仁宗本纪》:“四年闰正月丙戌,以立皇太子,诏 减免各路租税有差。二月丙寅,曹州水,免今年租。夏 四月己亥,德安府旱,免屯田租。”
延祐五年,敕“诸位下民及僧人,与民均赋役。免巩昌 等处税课。”制江浙、江西如例输租,河南减半。
按《元史仁宗本纪》,五年春正月“‘乙酉,敕诸王位下民 在大都者,与民均役。三月甲申,免巩昌等处经赈济 者差税盐课。六月辛卯,御史台臣言:昔遣张驴等经 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粮,虚增粮数,流毒生民。已尝奉 旨俟三年征租。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当如例输之。 其河南请视乡例减半征之’。制曰:‘可’。”冬十月己丑,敕 “僧人除宋旧有及朝廷拨赐土田,免租税,馀田与民 一体科征。”
延祐六年,免诸府州县今岁明年租税。置河南田赋 总管府。
按《元史仁宗本纪》:“六年三月己巳,免大都、上都、兴和、 大同今岁租税。六月辛丑,置河南田赋总管府,隶内 史府。十月己卯,济南滨、棣州章丘等县水,免其田租。 十二月己巳,免大都、上都、兴和延祐七年差税。”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诏均役增赋,又以改元减免租 税有差。
按《元史英宗本纪》:七年“三月庚寅,帝即位。夏四月乙 卯申诏京师势家与民均役己巳,禁贾人下番课。回 回散居郡县者,户岁输包银二两。增两淮荆湖、江南 东西道田赋斗加二升。五月丙申,禁宗戚权贵避徭 役。六月乙酉,诏免僧人杂役。十一月戊寅,以海运不 给,命江浙行省以财赋府租益之,还其直。十二月乙” 巳朔,诏曰:“朕祗遹贻谋,获承丕绪。念付托之惟重,顾 继述之敢忘。爰以延祐七年十一月丙子,被服衮冕, 恭谢于太庙。既大礼之告成,宜普天之均庆。属兹逾 岁,用易纪元,于以导天地之至和,于以法《春秋》之谨 始。可以明年为至治元年。”减天下租赋二分,包银五 分。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按《食货志》:“七 年,免腹里丝绵十分之五,外郡十分之三,江淮夏税 所免之数,与外郡丝绵同,民间逋欠差税并除之。”是 年,免丁地税粮、包银、丝料各有差。
英宗至治 年用坊正里正以均赋役
[编辑]按,《元史英宗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至治间,浙 右病于徭役,民充坊里正者皆破家。朝廷令行省召 八郡集议使民之法。时杭州总管赵琏献议,以属县 坊正为雇役里正,用田赋以均之,民称其便。”
至治元年,以各路水旱免租。又置田粮提举司,掌蓟、 景二州田赋。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元年五月壬午,以兴国路去 岁旱,免其田租。六月己未,滁州霖雨伤稼,蠲其租。己 巳,临江路旱,免其租。八月甲辰,高邮兴化县水,免其 租。壬戌,淮安路盐城、山阳县水,免其租。雷州路海康、 遂溪二县海水溢,坏民田四千馀顷,免其租。十二月 甲子,置田粮提举司,掌蓟、景二州田赋。”
至治二年,免各路田租、差税。敕赋江浙僧田。
按《元史英宗本纪》:“二年二月癸亥,辽阳等路饥,免其 租,仍赈粮一月。三月丙子,河间、河南、陕西十二郡,春 旱秋霖,民饥,免其租之半。庚辰,敕江浙僧寺田,除宋 故有永业及世祖所赐者,馀悉税之。夏四月辛亥,泾 州雨雹,免被灾者租。甲寅,南阳府西穰等屯风雹,洪 泽、芍陂屯田去年旱蝗,并免其租。五月己巳,免德安” 府被灾民租。睢、许二州去年水旱,免其租。庚寅,河南、 陕西、河间、保定、彰德等路饥,发粟赈之,仍免常赋之 半。闰五月乙卯,以淮安路去岁大水,辽阳路陨霜杀 禾,南康路旱,并免其租。壬戌,安丰属县霖雨伤稼,免 其租。六月戊辰,扬州属县旱,免其租。甲戌,新平、上蔡 二县水,免其租。丁亥,奉元属县水,淮安属县旱,并免 其租。秋七月戊戌,淮安路水,民饥,免其租。十一月己 亥,以立右丞相,诏:“天下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站 户贫乏鬻卖妻子者,官赎还之。凡差役造作,先科商 贾末技富实之家,以优农力。免陕西明年差税十之 三,各处官佃田明年租十之二,江淮创科包银全免 之。”辛酉,平江路水,损官民田四万九千六百三十顷, 免其租。十二月壬申,免回回人户屯戍河西者银税。 辛卯,宣徽院臣言:“世祖时,晃吉剌岁输尚食羊二千, 成宗时增为三千,今请增五千。”帝不许,曰:“天下之民, 皆朕所有,如有不足,朕当济之。若加重赋,百姓必致 困穷,国亦何益。”命遵世祖旧制。按《食货志》:二年宽 恤军民站户。三年,免临清万户府军民船户差税三 年,福建蜑户差税一年。
至治三年,诏行“助役法”,免江淮增科粮。泰定帝即位, 又免诸路差税。
按《元史英宗本纪》。“三年夏四月己卯。诏行助役法。遣 使考视税籍高下。出田若干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官不得与。”秋七月己酉。免江淮 增科粮按《泰定帝本纪》。“三年八月癸巳即皇帝位。 十二月丁亥。下诏改元。免大都、兴和差税三年,八番、 思播、两广洞寨差税一年,江淮创科包银三年,四川、 云南、甘肃秋粮三分,河南、陕西、辽阳丝钞三分。”除虚 增田税,免斡脱逋钱。
泰定帝泰定元年诏免税役
[编辑]按《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六月己卯,诏免天下 和买杂役三年,蜑户差税一年。秋七月癸卯,罢广州、 福建等处采珠蜑户为民,仍免差税一年。戊申,免河 渠营田租。十一月己酉,诏免也里可温、荅失蛮差役。 泰定二年,令寺僧与民均出田助役,免江淮及被灾 地包银差税。”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二年。春正月乙未。中书省臣言。 江南民贫僧富。诸寺观田土。非宋旧制。并累朝所赐 者。请仍旧制。与民均役。”从之。闰月壬子。诏赦天下。除 江淮刱科包银。免被灾地差税一年按《食货志》。泰 定之初。又有所谓助役粮者。其法命江南民户有田 一顷之上者。于所输税外。每顷量出助役之田。具书 于册,里正以次掌之,岁收其入,以助充役之费。凡寺 观田,除宋旧额,其馀亦验其多寡,令出田助役焉。民 赖以不困。天下岁入粮数,总计一千二百十一万四 千七百八石:腹里二百二十七万一千四百四十九 石。行省九百八十四万三千二百五十八石。辽阳省 七万二千六十六石。河南省二百五十九万一千二 百六十九石。陕西省,二十二万九千二十三石。四川 省,一十一万六千五百七十四石。甘肃省六万五百 八十六石。云南省,二十七万七千七百一十九石。江 浙省四百四十九万四千七百八十三石。江西省,一 百一十五万七千四百四十八石。湖广省,八十四万 三千七百八十七石。
泰定三年,以水旱蠲租,罢江、淮以南包银,诏“道士有 妻者给役。”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三年三月辛未,大都、河间、保定、 永平、济南、常德诸路饥,免其田租之半。五月庚午,庐 州、郁林州及洪泽屯田旱,扬州路属县财赋官田水, 并免其租。六月己亥,光州水,中山安喜县雨雹伤稼, 大昌屯河决。大宁、庐州、德安、梧州、中庆诸路属县水 旱,并蠲其租。”八月甲申,长春宫道士蓝道元以罪被 黜。诏道士有妻者,并给徭役。十一月庚子,怀庆修武 县旱,免其租。己巳,广宁路属县霖雨伤稼,赈钞三万 锭。沔阳府旱,免其税。永平路大水,免其租,仍赈粮四 月。按《食货志》,三年,罢江淮以南包银。
按《续文献通考》:“三年,诏:道士有妻者,悉给徭役。先是, 张珪议曰:‘世祖之制,凡有田者,悉役之。民典卖田,随 收入户。铁木迭儿为相,纳江南诸寺贿赂,奏令僧人 买民田者,毋役之以里正、主首之属,逮今流毒细民。 臣等议:惟累朝所赐僧寺田及亡宋旧业,如旧制勿 征,其僧道典买民田,及民间所施产业,宜悉役之。著 为令’。”
泰定四年,诸路饥,蠲赋。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四年夏四月乙未,永平路饥,免 其租。六月己卯,永兴屯灾,免其租。秋七月,延安属县 旱,免其租税。冬十月壬戌,大都路诸州县霖雨,水溢, 坏民田庐,赈粮二十四万九千石。卫辉、获嘉等县饥, 赈钞六千锭,仍蠲丁地税。隆兴路属县旱,免其租。十 一月辛卯,永平路水旱,民饥,蠲其赋三年。十二月己” 未,大都、保定、真定、东平、济南、怀庆诸路旱,免田租之 半。
致和元年诏天下改元免税有差云南土官降置州一征其赋
[编辑]按《元史泰定帝本纪》,“致和元年二月庚申,诏天下改 元致和。免河南自实田粮一年,被灾州郡税粮一年, 流民复业者差税三年。三月己丑,云南土官撒加布 降,奉方物来献,置州一,以撒加布知州事,隶罗罗宣 慰司,征其租赋。”
文宗天历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有差会夏税钞及科差之数
[编辑]按《元史文宗本纪》:天历元年十二月戊午,诏被兵郡 县免杂役。按《食货志》: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有差, 及海北盐课三年。”又按志,延祐时,汴梁路总管塔 海亦言其弊。于是命河南自实田,自延祐五年为始, 每亩止科其半,汴梁路凡减二十二万馀石。至泰定、 天历之初,又尽革虚增之数,民始获安。今取其数之 可考者列于后云:“河南省总计官民荒熟田一百 一十八万七百六十九顷;江西省总计官民荒熟 田四十七万四千六百九十三顷;浙江省总计官 民荒熟田九十九万五千八十一顷。江南三省天 历元年夏税钞数,总计中统钞一十四万九千二百 七十三锭三十三贯;浙江省,五万七千八百三十锭” 四十贯。江西省,五万二千八百九十五锭一十一贯湖广省,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锭二贯。《科差》总数, 天历元年,包银差发钞九百八十九锭,𧴩一百一十 三万三千一百一十九索,丝一百九万八千八百四 十三斤,绢三十五万五百三十疋,绵七万二千一十 五斤,布二十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疋。
天历二年,命“回回与民均役,免各项租税会赋入之 数。”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春正月辛未,命回回人户与 民均当差役。六月,陕西延安诸屯,以旱免征旧所逋 粮千九百七十石。永平屯田府昌国、济民、丰赡诸署, 以蝗及水灾免今年租。秋七月辛巳,以淮安海宁州、 盐城、山阳诸县去年水,免今年田租。冬十月庚戌,免 各处煎盐灶户杂泛夫役。二年,免永平屯田总管府” 田租。十二月乙未,诏“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 赐予者,悉除其租,其有当输租者,仍免其役。”壬子,黄 州路及恩州旱,并免其租。是岁,会赋入之数:金三百 二十七铤,银千一百六十九铤,钞九百二十九万七 千八百锭,币帛四十万七千五百匹,丝八十八万四 千四百五十斤,绵七万六百四十五斤,粮千九十六 万五十三石按《食货志》:二年,免达达军站之贫乏 者及各路差税有差。是年十月,免民逋欠官钱及奉 元商税,各处灶户杂役。
至顺元年以改元免诸路差税有差
[编辑]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夏四月戊午,改元至顺。 诏天下河南、怀庆、卫辉、普宁四路曾经赈济人户,今 岁差发全行蠲免,其馀被灾路分人民已经赈济者, 腹里差发、江淮夏税亦免三分。”按《食货志》:“元年以 改元,免诸路差税有差,减方物之贡,免河南府、怀庆 路门摊、海北盐课,存恤红城儿屯田军三年。”
至顺二年,以水旱虫伤,免诸州租。云南蛮愿入岁赋, 诏置“散府一,土官三十三所。”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夏四月“甲子,陕西行省言,终 南屯田,去年大水,损禾稼四十馀顷。诏蠲其租。五月 己卯,安庆之望江县、淮安之山阳县去岁皆水灾,免 其田租。丙戌,常德府桃源州去岁水灾,免其租。癸巳, 云南威楚之蒲蛮猛吾,愿入银为岁赋。诏为置散府 一及土官三十三所,皆赐金银符。”己亥,高邮、宝应去 岁水,免其租。六月庚午,以扬州泰兴、江都二县去岁 雨害稼,免今年租。秋七月甲戌朔,德安府去年水,免 今年田租。癸巳,辰州、兴国二路虫伤稼,免今年租。甲 午,归德府雨伤稼,免今年租。丁酉,高邮府去岁水灾, 免今年租。是月,河南奉先属县蝗。大都、河间、汉阳属 县水,冀宁属县雨雹伤稼。庐州去年水,宁夏霜为灾, 并免今年田租。八月甲辰,滦阳驿户增置马牛各一, 免其和市、杂役。是月,江、浙诸路水潦害稼,计田十八 万八千七百三十八顷。景州自六月至是月不雨。澧 州、泗州等县去年水,免今年租。九月庚辰,免控鹤户 杂役。冬十月戊午,诏还平江路大玉清昭应宫田百 顷,官勿征其租。
至顺三年,增圩田粮,免滇蜀税。宁宗即位,蠲免诸路 差税。
按《元史文宗本纪》,“三年三月庚午。燕铁木儿言,平江 松江淀山湖圩田方五百顷有奇。当入官粮七千七 百石。其总田者死。颇为人占耕。今臣愿增粮为万石 入官,令人佃种,以所得馀米赡臣弟撒敦。”从之。夏四 月戊辰。免云南行省田租。三年六月己亥。免四川行 省今年差税按《宁宗本纪》。至顺三年十月初四日 即位,大赦天下。“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免三年;腹 里差发并其馀诸郡不纳差发去处,税粮十分为率 免二分,江淮以南夏税亦免二分;土木工役,除仓库 必合修理外,毋复刱造,以纾民力。民间在前应有逋 欠差税课程,尽行蠲免。”
顺帝元统元年九月庚申免儒人役冬十月庚午诏以察罕脑儿宣慰司人民止令应当徽政院差发
[编辑]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元统二年,诏“王侯宗戚、军站人匠、鹰房控鹤及僧道, 与民一体充役,儒人免役,又免民租徭。”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春正月癸卯,敕僧道与民一 体充役。三月己丑,诏儒人免役悉依累朝旧制。冬十 月丁卯,立湖广黎兵屯田万户府,统千户一十三所, 每所兵千人,屯户五百,皆土人为之,官给土田、牛种、 农器,免其差徭。己卯,上皇太后尊号,免今年民租之 半。”
按:《续文献通考》:“二年,诏王侯宗戚、军站人匠、鹰房控 鹤但隶京师诸县者,令所在一体役之。”
至元元年诏船户充役又免天下田租之半
[编辑]按《元史顺帝本纪》:“至元元年冬十月丁巳,诏海道都 漕运万户府船户,与民一体充役,是年,赐天下田租 之半。”
至元二年,以财赋府田租补海运数,免富人杂徭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八月辛卯。以徽政院、中政院财赋府田租六万三千三百石。补本年海运未敷之 数。令有司归其直。”十二月江州诸县饥。总管王大中 贷富人粟以赈贫民,而免富人杂徭以为息,约年丰 还之,民不病饥。
至正元年免均天下赋役又禁以亲子为宦而避赋役者
[编辑]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春正月,免天下粮税五 分。六月戊午,禁高丽及诸处民以亲子为宦者,因避 赋役。十二月乙卯,诏民年八十以上蒙古人,赐缯帛 二表里。馀州县旌以高年耆德之名,免其家杂役” 按《续文献通考》:是年泰不华除绍兴路总管,令民自 实田,以均赋役。
至正二年六月戊申,命江浙拨赐僧道田,还官征粮, 以备军储。十一月甲申,诏免云南明年差税。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六年闰九月乙亥,诏“赦天下,免差税三分,水旱 之地全免。”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七年。夏四月乙亥。命江浙省臣。讲究役法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一年,议实中原租税。
按《元史顺帝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十一年廷 议以中原租税不实。将履亩起税。李稷诣都堂言曰: “方今妖寇窃发。民庶流亡。此政一行。是驱民为盗也。” 相臣是之。
至正十二年十二月辛亥,诏“以杭、常、湖、信、广德诸路 皆克复,赦诖误者,蠲其夏税秋粮。”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四年。免军民差税。又验贫富而均其徭役 按《元史顺帝本纪》。“十四年五月。立南阳邓州等处毛 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秋七月壬 申。诏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今年税粮。九月戊子。免 蒙古军人杂泛差役。
按《续文献通考》:“十四年正月,贡师泰迁兵部侍郎,整 饬京师。至上都驿户,师泰验贫富而均其徭役,民赖 以甦。豪贵以不利于己,深嫉之。”
至正十六年,诏“沿海州县为贼所残掠者,免田租三 年。”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七年。五月丙申。诏免民今年税粮之半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二年夏四月己丑,诏“诸王、驸马、御史台、各 衙门,不许占匿人民,不当差役。”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二十六年,诏免天下杂泛差徭。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六年二月甲戌,诏天下,以比 者逆臣孛罗帖木儿、秃坚帖木儿、老的沙等干纪乱 伦,内外之民经值军马,致使困乏,与免一切杂泛差 徭。”
至正二十七年,免真定等处今年田租之半。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七年九月丁亥,以兵起迤南, 百姓供给繁重,其真定、河南、陕西、山东、冀宁等处,除 军人自耕自食外,与免今年田租之半。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