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234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二百三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二百三十四卷目录
平准部汇考二
唐二〈宪宗元和五则 穆宗长庆三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四则 开成一则
武宗会昌一则 宣宗大中一则 懿宗咸通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二则 明宗天成二则 长兴二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辽〈圣宗统和二则 道宗咸雍一则 太康一则〉
宋一〈太祖建隆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淳化二则 至道二则 真
宗咸平二则 景德二则 大中祥符四则 天禧二则 仁宗天圣五则 明道一则 景
祐二则 宝元一则 庆历一则 皇祐一则 至和一则 嘉祐二则 英宗治平三则
神宗熙宁八则〉
食货典第二百三十四卷
平准部汇考二
[编辑]唐二
[编辑]宪宗元和元年敕天下州府取地税充常平仓及义仓仍随便收贮以时籴粜
[编辑]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元和元年正 月制:“岁时有丰歉,谷价有重轻,将备水旱之虞,在权 聚敛之术。应天下州府每年所税地子数内,宜十分 取二分,均充常平仓及义仓,仍各逐稳便收贮,以时 籴粜,务在救人,赈贷所宜,速须闻奏。”
元和七年。卢坦奏准“诸州差判官加价和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七月,户 部侍郎、判度支卢坦奏,“今年冬诸州和籴贮粟,泽、潞 四十万石,郑、滑、易、定各一十五万石,夏州八万石,河 阳一十万石,太原二十万石,灵武七万石,振武、丰州、 盐州各五万石,凡一百六十万。以今秋丰稔,必资蓄 备。其泽、潞石、易、定、郑、滑、河阳委本道差判官和籴,各 于”时价每㪷加十文。所冀人知劝农。国有常备。从之。 按《玉海》。宪宗初。有司以岁丰请畿内和籴。
元和十一年。崔从奏“请捉钱人等,添放私本,不得过 官钱。”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十一年,御史 中丞崔从奏:“捉钱人等,比缘皆以私钱添杂官本,所 防耗折,裨补官吏。近日访闻商贩富人投身要司,依 托官本,广求私利,可征索者自充家业,成逋欠者证 是官钱,非理逼迫,为弊非一。今请许捉钱户添放私 本,不得过官本钱,勘责有剩,并请没官。”
元和十三年,孟简奏准:“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㪷, 请准旧例减估出籴。”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正月, 户部侍郎孟简奏,“应天下州府常平、义仓等斛㪷,请 准旧例减估出籴,但以石数奉申,有司更不收管,州 县得专达,以利百姓。”从之。
元和十四年萧俛奏乞放免纳利百姓已至十倍者 按《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十四年御史 中丞萧俛奏诸司、诸军、诸使公廨诸色本利钱等,伏 缘臣当司及秘书省等三十二司利钱,准赦文至十 倍者本利并放,展转摊保至五倍者本利并放。缘前 件诸司、诸使、诸军利钱节文并不该及,其中有纳利 百”姓,见臣称诉纳利已至十倍者,未蒙一例处分,求 臣上达天听。伏以南北诸司,事体无异,纳利百姓,皆 陛下赤子,若恩泽均及,则雨露无偏,乞特赐准赦放 免。
穆宗长庆元年停京北京西和籴使制近边所置和籴皆给实价
[编辑]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庆元年七 月十八日大赦,制:“近边所置和籴,皆给实价。如闻顷 来积弊颇甚,美利尽归于主掌,善价不及于村闾,或 虚招以奉于强家,或广僦用盗于游客,若不严约,弊 何可除!宜委度支精择京西、京北应供军粮并和籴 院官并营田水陆转运,切加访察,仍作条流捡括,速 具奏闻。”
按《玉海》,“元年三月戊申,以春农方兴,停京北、京西和 籴使。”
长庆二年。诏诸道观察使。各于本道有水旱处。取常 平义仓斛㪷。据时估减半价出粜 按《唐书穆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十月诏。 “江淮诸州旱损颇多。所在米价不免踊贵。宜委淮南 浙西浙东宣歙江西福建等道观察使。各于本道有 水旱处。取常平义仓斛㪷。据时估减半价出粜。以惠 贫民。”
长庆四年。敬宗即位。以京城米价贵。敕令通变。以便 公私。又诏两京、河西和籴按《唐书穆宗本纪》。四年正月辛未。以皇太子权勾当 军国政事 按敬宗本纪。四年正月丙子。皇太子即 皇帝位于太极殿。
按《册府元龟》:四年七月乙丑丁卯敕:“近日访闻京城 米价稍贵,须有通变,以便公私,宜令户部应给百官 俸料,其中一半合给疋段者,回给官中所籴粟,每㪷 折钱五十文。其疋段委别收贮,至冬籴粟填纳大仓。 时人以为甚便。”
按《玉海》,“四年八月,诏关内外折籴和籴一百五十万 石。”
敬宗宝历元年八月诏两京河西和籴二百万斛
[编辑]按《唐书。敬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文宗太和三年诏令御史一人于河南巡检有物价不等米商不行即时约勒具状奏闻
[编辑]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太和三年九 月,“诏以河南、河北诸道,频年水旱,重以兵役,而徐、汴 管内遭水潦。如闻江淮诸郡,所在丰稔,困于甚贱,不 免伤农。州县长吏,苟思自便,条约不令出界,虽无严 榜,以避诏条,而商旅不通,米价悬异,致令水旱之处, 种食无资。”昔春秋之时,列国异政,分灾救患,犹载册 书。“况今朝典大行,远近一统,禁钱闭籴,具在赦文。宜 令御史台谏御史一人,于河南巡检,但每道每州界 首,物价不等,米商不行,即时潜有约勒,不必更待文 榜为验,便具事状及本贯刺史县令察判名闻。”如河 南通商旅之后,淮南诸郡,米价渐起,展转连接之处, 直至江西、湖南、荆襄已来,并须约勒。依“此举勘闻奏。 仍各令观察使审详前后赦条,与御史切加访察,不 得容蔽。”
太和四年。内出绫绢,付户部充和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七月甲 子,内出绫绢三十万疋,付户部充和籴。”
太和八年。诏“丰熟之处,令近京诸道许商兴贩。又委 所在长吏,以官仓米减价出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八月戊 申诏曰:“岁有歉穰,谷有贵贱,权其轻重,须使通流,非 止救灾,亦为利物。同州诸县至河中、晋绛,京西北丰 熟之处,宜令近京诸道许商兴贩往来,不得止遏。” 又按《册府元龟》,八年九月诏:“淮江浙西等道,仍岁水 潦,遣殿中侍御史任畹驰往慰劳。”以比年赈贷,多为 奸吏“所欺,徒有其名,惠不及下。宜委所在长吏,以军 州自贮官仓米减一半价出籴,务及贫弱。如无贮蓄 处,即以常平、义仓米籴,田苗全损处全放。其年青苗 钱,馀亦量议蠲减。”
太和九年,诏“开常平、义仓赈赐及减价出籴。”
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九年二月,中 书门下奏:“常平义仓,本虞水旱,以时赈恤。州府不详 文理,或申省取裁,或奏候进止。自今已后,应遭水旱 之处,先据贫下户及鳏寡惸独不济者,便开仓,准元 年敕作等第赈贷讫,具数申报有司。如或水旱尢甚, 米麦翔贵,亦任准元年敕,或减价出粜,熟时籴填。委 诸道观察使各下诸州,重令知悉。”三月,制曰:“朕以寡 德,托于兆人之上,虽兢兢业业,思理不怠,而政道多 阙,和气用伤。仍岁水旱,黎人艰食,为之父母,斯心郁 陶。如闻魏、博六州,阻饥尤甚,野无青草,道殣相望。及 山南东道陈、许、郓、曹、濮、淮南、浙西等道,皆困于饥疫, 虑乏钟饷。其魏博宜赐粟五万石,山南东道陈许、郓 曹濮等三道,各赐糙米二万石充赈给,委度支逐便 遣淮南浙西两道,委长吏以常平义仓粟赈赐。应诸 道有饥疫处,军粮积蓄之外,其属度支户部杂谷,并 令减价出籴,以济贫人。其有宰牧非才,贪残为害,及 承前积弊,须有条流,或冤狱留滞,速宜疏决者,并委 观察使纠察详访,具状”闻奏。用弭天眚。以副朕焦劳 之虑。
开成元年京兆府请今年开场加价收籴江淮留后卢钢请来年运米减价出粜
[编辑]按《唐书文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开成元年闰 五月己卯,帝御紫宸殿,谓宰臣曰:“‘京兆府请开场收 麦,何如’?李固言曰:但优饶百姓则易籴。今年百姓虽 放两税,亦须听其收贮,自为岁计。但情愿出籴,即加 于时价收之。郑覃曰:‘不强其所不欲,加价收籴,人自 乐输’。” 又按《册府元龟》:元年十二月,盐铁转运使奏: “据江淮留后卢钢以江、淮诸州人将阻饥,请于来年 运米数内量留收贮,至春夏百姓饥乏之际,减价出 粜,收其直待熟偿之,无损于官,有利于人。”帝嘉之,诏 留常运米三十万石。
武宗会昌元年置驿路本钱取利供给
[编辑]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会昌元年赦 曰:“应州县等,每有过客衣冠,皆求应接行李,苟不供 给,必致怨尤。刺史县令务取虚名,不惜百姓,夫畜皆 配人户酒食,科率所由,令虚通领状,招领价钱。又陈
设之物,遍扰闾里,蠹政害人,莫斯为甚。宜委本道观察使条流,量州县大小,及道路要僻,各置本钱,逐月收利。前观察使、刺史前任台省官不乘馆驿者,许量 事供给,其前便以留州留使及羡馀钱充。每至季终, 申观察使,不得辄配。所由人户,并限赦书到后一月 内处置讫闻奏。虚立名目,妄破官钱,依钱科配,并同 入己枉法赃处分。县令已下亲故以家口同行者,并 须以料钱供给,不得擅配店户祇供。如有犯者,并以 赃论。仍委御史台及所在巡按,常加察访。”
宣宗大中六年以边塞粟麦踊贵省司和籴艰难禁断京西北今年夏秋斛斗入京
[编辑]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大中六年五 月敕:“自收关陇,便讨党项,边境生人,皆失活业,连属 艰食,遂不宁居,兼军储未得殷丰,宜多赡助。今年京 畿及西北边稍似成熟,乃京畿人家竞搬运斛斗入 城,收为蓄积,致使边塞粟麦依前踊贵,兼省司和籴, 亦颇艰难,其弊至深,须有厘革。其京西北今年夏秋 斛”斗,一切禁断,不得令入京畿两界。其年六月敕:“近 断京兆北斛斗入京,如闻百姓多端以面造曲,入城 贸易,所费亦多。切宜所在,严加觉察,不得容许。”
懿宗咸通五年置潭桂江陵等处驿路本钱
[编辑]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咸通五年五 月丁酉诏:“如闻湖南桂州是岭路口,诸道兵马纲运, 无不经过,顿递供承,动多差配,凋伤转甚,宜为恩宥。 潭桂两道各赐钱三万贯文,以助军钱,以充馆驿息 利本钱。其江陵、江西、鄂州三道,比于潭桂徭配稍简, 宜令本道观察使计其闲剧,准此例与置本钱。” 咸通七年,户部奏“《开和籴,敕》择人峻法釐弊。”
按:《唐书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七年八月,户 部奏请开和籴。敕曰:“自数年江淮颇为饥歉,今年稼 穑稍似丰穰。国家比为伤农,是开和籴。如闻积弊继 在多端,善价不及乡闾,美利皆归司局,徒为名目,不 益公私。委户部自此择人,深须峻法,稍循前弊,必罪 所司。”史官曰:“和籴之文,累朝承弊。”
后唐
[编辑]庄宗同光三年以京东物价腾踊令于京西收籴诸道州府不得辄税斛㪷按五代史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同光三年
[编辑]闰十二月十九日敕:“今岁自京已东,水潦为患,物价 腾踊,人户多于京西收籴斛㪷。近闻京西诸道州府, 逐㪷皆有税钱,遂不通行,乃同闭籴。宜令各下京西 诸道州府,凡收籴斛㪷,不得辄有税率,及经过水陆 关坊镇县,妄有邀诘。”
同光四年,以“时物踊贵,令广通和籴。”
按《五代史庄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正月 壬戌诏曰:“辇毂之中,郊甸之内。时物踊贵,人户饥穷。 访闻自陕已西,遐及邠凤,积年时熟,百谷价和。纵未 能别备于贡输,亦宜广通于和籴。近闻辄有税索,已 曾降敕指挥。尚恐关镇阻滞行涂,增长物价,仰所在 长吏切加检御,以济往来。推救灾恤患之心,明奉国 忧人之道。”又京圻之内,自张全义制置,已数十年,每 闻开垦荒芜,劝课稼穑,曾无歉岁,甚有馀粮。公私贮 蓄,及多收藏,未肯出粜,更俟厚价,颇失众情。宜令中 书门下条流,“应在京及诸县有贮斛㪷,并令减价出 粜,以济公私。如不遵行,即仰闻奏,别具检括。仍委河 南府切详敕命处分。”
明宗天成二年六月中书舍人张文宝请复常平仓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云云
[编辑]天成四年,张昭远奏:“今秋籴贱伤农,请加估折纳斛 斗以便民。”不报。
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九月, 左补阙张昭远奏:“切见今秋物价绝贱,百姓随地亩 细配钱物,名目多般,皆贱籴供输,极伤农业。既未能 减放贮,请加估折纳斛斗,稍便于民。又国朝以来,备 凶年之法,州府置常平仓,饥岁以赈贫民。请于天下 最丰熟处,折纳斛斗,以仓贮之,依常平法出纳,则国 家常有粟,而民不匮也。”疏奏,不报。
长兴元年卢导请置常平义仓
[编辑]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长兴元年 五月,右司郎中卢导奏请置常平义仓,以备凶岁。 长兴二年,以太子宾客裴皋言,放地头钱置场买草 卖之。”
按《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年四月, “太子宾客裴皋上言,以京师牛马多草,价贵,请畿内 种禾者放地头钱,及甸服之内舟船所通,沿河置场 买草,每至春夏,即官中出卖。”
后周
[编辑]太祖广顺元年敕令沿淮渡口镇铺不得止淮南人籴易
[编辑]按《五代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广顺元年 四月敕:“天灾流行,分野代有,苟或闭籴,岂是爱人。宜 令沿淮渡口镇铺,不得止淮南人籴易
辽
[编辑]圣宗统和三年冬十一月癸巳禁行在市易布帛不中尺度者
[编辑]按《辽史圣宗本纪》云云。
统和七年,平诸郡商贾价。
按《辽史圣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七年。耶律 隆运为大丞相。以南京岁不登。请平诸郡商贾价。从 之。”
道宗咸雍七年夏四月乙亥禁布帛短狭不中尺度者
[编辑]按《辽史道宗本纪》云云。
太康 年以中京饥减价粜粟
[编辑]按《辽史道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太康时。耶 律孟简以中京饥。减价粜粟以赈民。”
宋一
[编辑]太祖建隆元年始命置场市籴
[编辑]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宋岁漕以广军 储,实京邑,河北、河东、陜西三路及内郡,又自籴买,以 息边民飞挽之劳,其名不一。建隆初,河北连岁大稔, 命使置场,增价市籴,自是率以为常。”
按《玉海》,“建隆元年正月丁未,诏河北岁丰谷贱,命使 置场增价以籴。”
开宝三年令不得广科市帛
[编辑]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开宝三年令天 下诸州凡丝绵䌷绢麻布等物,所在约支二年之用, 不得广科市以烦民。”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诏川陜不得买织奇异锦绮又预给库钱令民输绢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初,蓬州请以租 丝配民织绫,给其工直,太祖不许。太宗太平兴国中, 停湖州织绫务,女工五十八人悉纵之。”诏川陕〈北雍本作 峡〉市买场织造院自今非供军布帛,其锦绮、鹿胎、透 背、六铢、《欹正》、龟壳等段疋,不须买织,民间有织卖者 勿禁。马元方为三司判官,建言“方春乏绝时,预给库 钱贷民,至夏秋令输绢于官。”
按:《玉海》,“和预买”起于兴国七年。
淳化三年置常平仓视岁饥穰增减价直籴粜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纪》。淳化三年六月辛卯。置常平仓。 按《食货志》:“三年京畿大穰,分遣使臣于四城门置场 增价以籴虚近仓贮之。命曰常平,岁饥即下其直予 民。”
按《玉海》,三年六月,诏置常平仓,命常参官领之,岁熟 增价以籴,岁歉减价以粜,用赈贫民,复旧制也。 淳化五年,诏诸州科买不均者,奏闻议减。又置惠民 仓,减价粜谷。
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五年,诏诸州 科买物非风土所出,多课民转市于他处,及调役飞 挽不均者,件析以闻,当议均减。” 又按《通考》,“五年令 诸州置惠民仓,如谷稍贵,即减价粜与贫民,不过一 斛。”
至道二年八月以岁丰籴于江浙淮
[编辑]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至道三年,真宗即位,诏三司市籴。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三年三月癸巳。诏令皇太子 即位 按《真宗本纪》。三年三月,奉遗制即皇帝位。 按《玉海》,三年五月,诏三司市籴
真宗咸平三年始立折帛和买之法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折帛和买非 古也,国初,二税输钱米而已。咸平三年,始令州军以 税钱物力科折帛绢,而于夏科输之。此夏税折帛之 所从始也。”
咸平六年,出内府绫锦籴粟。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咸平中,常出内 府绫、罗、锦、绮,计值缗钱百八十万、银三十万两,付河 北转运使籴粟实边。”继而诏:“凡边州积谷可给三岁 则止。”
按《玉海》:“咸平六年九月,出内府绫锦,籴于河北。”
景德元年九月出内府银籴于天雄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景德三年,置“常平仓,量留上供钱,加价收籴,减价出 粜。”
按《宋史真宗本纪》,三年正月辛未置常平仓 按《食 货志》:“三年,言事者请于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 淮南、两浙皆立常平仓,计户口多寡,量留上供钱,自 二三千贯至一二万贯,令转运使每州择清干官主 之,领于司农寺。三司无辄移用。岁夏秋视市价量增 以籴,粜减价亦如之,所减不得过本钱。而沿边州郡 不”置。诏三司集议,请如所奏。于是增置司农官吏,创 廨舍,藏籍帐,度支别置常平案。大率万户岁籴万石, 户虽多,止五万石,三年以上不粜,即回充粮廪,易以 新粟。灾伤州郡,籴粟斗毋过百钱。后又诏当职官于元约数外增籴及一倍已上者,并与理为劳绩。 按《玉海》,“三年正月,戚纶上封事,请于京东西、河北、河 东、陕西、淮南、江南、两浙各置常平仓,以逐州户口多 少,量留上供钱一二万贯,小州或一二千贯,付司农 寺系帐。三司不问出入,委输运司并本州选幕职州 县官清干者一员专掌其事。每年秋夏加钱收籴,遇 贵减价出粜,以三年为界。所有钱谷羡利,止委本寺 与掌。”
大中祥符二年减价粜常平仓粟麦以平物价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祥符二年二月辛 丑。分遣使臣出常平仓粟麦。于京城开八场。减价粜 之。以平物价。六月丙申。内出司农寺上谷价。以示宰 臣。”
大中祥符三年,始预给帛钱,罢江、淮和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三年,河北转运 使李士衡言:“本路岁给诸军帛七十万,民间罕有缗 钱,常预假于豪民,出倍称之息,至期则输赋之外先 偿逋欠,以是工机之利愈薄。请预给帛钱,俾及时输 送,则民获利而官亦足用。”诏优予其直。自是诸路亦 如之,或蚕事不登,许以大小麦折纳,仍免仓耗及头 子钱。
按《玉海》,“三年九月,罢江淮和籴。”
大中祥符五年,与商民和籴。有推置对籴、入中诸法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大中祥符初,三 路岁丰,仍令增籴广蓄,靡限常数。后又时出内库缗 钱,或数十万,或百万,别遣官经画市籴,中等户以下 免之。初,河东既下,减其租赋,有司言其地沃民勤,颇 多积谷,请每岁和市随常赋输送,其直多折色给之。 京东西、陕西、河北阙兵食州县,括民家所积粮市之, 谓之“推置”;取上户版籍,酌所输租而均籴之,谓之“对 籴”,皆非常制。麟、府州以转饷道远,遣常参官就置场 和籴;河北又募商人输刍粟于边,以要券取盐及缗 钱、香药、宝货于京师或东南州军。陕西,则受盐于两 池,谓之“入中。”
按《玉海》。五年五月。又出内帑缗钱。命三司博籴。 大中祥符九年。始以内帑预市䌷绢。行陕西平籴 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九年内帑发。 下三司预市䌷绢。时青齐间绢匹直八百䌷六百。官 给钱率增二百。民甚便之。自后稍行之四方。〈按预给帛钱始
于大中祥符三年,而此载于九年,姑并存备考。
〉按:《玉海》,“九年正月,行陕西平籴。”
天禧元年定灾伤州粜价减河北便籴
[编辑]按《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元年。诏灾伤 州以元籴价出粜。 又按《玉海》。元年十一月。减河北 便籴。
天禧四年,诏置常平仓。
按:《宋史真宗本纪》:“四年八月乙酉,诏利夔路置常平 仓。”
按:《玉海》,“四年八月,诏益、梓、利、夔、荆湖、广南路并置常 平仓。”
仁宗天圣元年命朝臣提举河北便籴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圣元年七月十 七日。“命朝臣往河北沿边提举便籴。”
天圣二年夏四月辛酉,诏“三司岁市䌷绢非土产者 罢之。”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四年二月庚午,置“西界和市场。”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六年,命三司市籴。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六年十一月。京西 谷斗十钱。命三司市籴。
天圣 年,减西蜀岁输锦绮,罢“预给青苗钱。”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天圣中,诏减两 蜀岁输锦绮、鹿胎、透背欹正之半,罢作绫花纱。” 又 按志,“陜西籴谷,又岁预给青苗钱,天圣以来罢不复 给,然发内藏金帛以助籴者,前后不可胜数。”
明道 年减两蜀岁输锦绮改织䌷绢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明道中又减两 蜀岁输锦、绮、绫、罗、透背花纱三之二,命改织䌷绢以 助军。”
景祐元年诏议折中仓平籴罢两蜀输锦绣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景祐元年五月丁卯。禁民间织锦 刺绣为服饰。西川岁织锦上供,亦罢之。 按《食货志》, 景祐初,诏罢输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段。自掖庭 以及闾巷皆禁用。其后岁辄增益梓路红锦鹿胎 按《玉海》,元年二月丙申,命燕肃、张宗象与三司议在 京置折中仓利害。初欲置折中仓以省江淮岁漕,而 多谓平籴京师,则物价翔贵而伤民,故令参议张方 平言:“里河折中仓是在京便籴,以助军储。”
景祐 年,诏:“须库物有缺,乃听市于杂买务。”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初,京师有杂买务杂买场以主禁中贸易。景祐中,尝诏“须库物有 缺,乃听市于杂买务。”
宝元 年欧阳修请罢入中以见钱和籴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宝元中,出内库 珠直缗钱三十万付三司售之,取其直以助边费。欧 阳修奉使河东还,言“河东禁并边地不许人耕,而私 籴北界粟麦为兵储,最为大患。”遂诏岢岚、火山军闲 田并边壕十里外者,听人耕。然竟无益边备,岁籴如 故。大抵入中利厚而商贾趋之。罢三路入中,悉以见 钱和籴,县官之费省矣。
庆历四年递减梓益路红锦鹿胎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庆历四年复减 半。〈谓减梓路红锦鹿胎〉既而又减梓路岁输绢三之一,红锦、鹿 胎半之。
皇祐 年诏府库有备勿下诸路科买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皇祐中诏曰: “三司岁下诸路科买,多出仓猝。故物价翔踊伤民。其 度民所堪。先期告戒。若府库有备。勿复收市。” 又按 《通考》:皇祐中,帝谓辅臣曰:“国朝惩唐宫市之弊,置务 以京朝官、内侍参主之,以防侵扰。而近岁非所急物。 一切收市。扰人甚矣。”乃申景祐之令,使皆给实直。其 后,内东门市民间物,或累岁不偿钱,有司请自今悉 开杂买务,以见钱售之。内出金帛欲易钱者,旧付杂 卖场,至是又悉请送左藏库计直易钱,诏皆可之。
至和二年以薛向提举便籴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至和二年,薛向言 河北籴法之弊,岁费钱五百万,得百六十万斛,才直 二百万缗。十一月己未,诏向提举便籴。”
嘉祐三年诏宽益梓利三路所输供军䌷绢之数诏库务阙物在所官分售之
[编辑]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先是,咸平初,广 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言,“准诏课植桑枣。岭外唯产 苎麻,许令折数,仍听织布赴官场博市,疋为钱百五 十至二百。”至是三司请以布偿刍直,登、莱端布为钱 千三百六十,沂布千一百。仁宗以取直过厚,命差减 其数。自西边用兵,军须䌷绢多出益、梓、利三路,岁增 所输之数,兵罢,其费乃减。嘉祐三年,始诏宽三路所 输之数。
按《文献通考》:“三年,枢密副使张屏请罢民间科率及 营造不急之物,其库务物之阙供者,在所以官分售 之。于是置减省司于三司,命韩绛、陈升之等总其事。 自是多裁损矣。”
嘉祐 年,诏“以金帛付杂卖场平估以售,毋抑配小 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嘉祐中,复诏 金帛付杂卖场,以三司判官监视平估以售,毋抑配 小民。”
英宗治平元年罢薛向提举便籴
[编辑]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治平元年八月十 六日。罢薛向提举便籴。以属漕臣。
治平 年,定益、梓、利三路岁织之数。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治平中,岁织十 五万五千五百馀疋。”〈谓益梓利三路岁织之数也〉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损和籴数,市金帛以备军须。又 诏“给贷和买绢钱。”
按《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神宗即位,京师 米有馀蓄,命发运使损和籴数五十万石,市金帛上 京,储之榷货务,备三路军须。京东转运司请以钱三 十万二千二百贯给贷于民,令次年输绢,疋为钱千, 随夏税初限督之。”诏运其钱于河北,听商人入中。〈按通
《考》作“治平四年。”
〉神宗熙宁二年立均输坐仓及常平仓籴粜法
[编辑]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二年秋七月,立淮浙江湖六 路均输法。 按《食货志》:“均输之法,所以通天下之货, 制为轻重敛散之术,使输者既便,而有无得以懋迁 焉。”熙宁二年,制置三司条例司言,“天下财用无馀,典 领之官拘于弊法,内外不相知,盈虚不相补。诸路上 供,岁有常数,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能赢;年俭物 贵,难于供亿而不敢不足。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 半价之鬻,徒使富商大贾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 散之权。今发运使实总六路赋入,其职以制置茶、盐、 矾、酒税为事,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宜假以钱货,资其 用度,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买税敛 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今预知中都帑 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易蓄 买,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 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 足,民财不匮。”诏本司具条例以闻,而以发运使薛向 领均输平准事,赐内藏钱五百万缗、上供米三百万 石。时议虑其为扰,多以为非。向既董其事,乃请设置 官属,神宗使自择之。向于是辟刘忱、卫琪、孙珪、张穆之、陈倩为属。又请有司具六路岁当上供数,中都岁 用及见储度可支岁月,凡当计置几何,皆预降有司 从之。八月,侍御史刘琦、侍御史里行钱𫖮等言:“向小 人,假以货泉,任其变易,纵有所入,不免夺商贾之利。” 琦、𫖮皆坐贬。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言:“昔汉武外事 四夷,内兴宫室,财用匮竭,力不能支用。贾人桑弘羊 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虽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足,然法术不正,吏缘为奸,掊克日深,民受其病。孝昭 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予之,天下 归心,遂以无事。今此论复兴,众口纷然,皆谓其患必 甚于汉,何者?方今聚敛之臣,材智方略,未见有桑弘 羊比,而朝廷破坏规矩,解纵绳墨,使得驰骋自有,唯 利是嗜,其害必有不可胜言者矣。”辙亦坐去官。于是 知谏院范纯仁言:“向憸巧刻薄,不可为发运使。人主 当务农桑,节用不当言利。”自后罢纯仁谏职,而谏官 李常复论均输不便,权开封府推官苏轼亦言:“均输 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然广置官属,多出缗钱,豪商大 贾皆疑而不敢动,以为虽不明言贩卖既已许之变 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未之闻也。夫商贾之 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予钱,其卖也后期而取 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先设 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 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 何缘而得!朝廷不知虑此,乃捐五百万缗以予之。此 钱一出,恐不可复,纵使其间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 所损必多矣。”帝方惑于安石之说,言皆不行,乃以向 为天章阁待制,遣太常少卿罗拯为使。手诏赐向曰: “政事之先,理财为急。朕托卿以东南赋入,皆得消息 盈虚,翕张敛散之。而卿忠诚内固,能倡举职业,导扬 朕意,底于成绩,朕甚嘉之。览奏,虑流言致惑朕心,匪 石,岂易转也。卿其济之以彊,终之以不倦,以称朕意。” 然均输后,迄不能成。 又按《志》,自熙宁以来,和籴入 中之外,又有坐仓、博籴、结籴、俵籴、兑籴、寄籴、括籴、劝 籴、均籴等名,其曰坐仓。熙宁二年,令诸军馀粮愿籴 入官者,计价支钱,复储其米于仓。王珪奏曰:“外郡用 钱四十,可致斗米于京师。今京师乏钱,反用钱百坐 仓籴斗米,此极非计。”司马光曰:“坐仓之法,盖因小郡 乏米而库有馀钱,故反就军人籴米,以给次月之粮, 出于一时急计耳。今京师有七年之储,而府库无钱, 更籴军人之米,使积久陈腐,其为利害,非臣所知。”吕 惠卿曰:“今坐仓得米百万石,则减东南岁漕百万石, 转易为钱,以供京师,何患无钱?”光曰:“臣闻江淮之南, 民间乏钱,谓之钱荒。而土宜秔稻,彼人食之不尽,若 官不籴取以供京师,则无所发泄,必甚贱伤农矣。且 民有米而官不用米,民无钱而官必使之出钱,岂通 财利民之道乎?”不从。 又按《志》:二年,制置三司条例 司言:“诸路常平广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 万以上,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见在斛 斗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可通融转运 司苗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见钱依 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随税输纳斛斗,半为 夏料,半为秋料。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 皆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 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 不接以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 俭物贵,然后出粜,所及者不“过城市游手之人。今通 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 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 家无所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 之意也。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每州选通 判、幕职官一员典干转移出纳,仍先自河北、京东、淮 南三路施行,俟有绪,推之诸路,其广惠仓除量留给 老疾贫穷人外,馀并用常平仓转移法。”诏可。
按《文献通考》:“谏官李常论均输不便。他日,帝语宰执 曰:‘朕问常何以名均输,常言买贱卖贵而已。朕谕以 《禹贡》纳粟纳秸,此即均输之意,岂买贱卖贵哉’?”王安 石曰:“‘常所言乃平准,非均输也’。盖常亦不晓均输之 名耳。”帝复以手诏褒谕薛向,然均输后讫不能成。 按《玉海》:二年,诏出内藏库钱百万缗,分赐河北诸州, 增“籴常平仓,及陕西路遣官提举。”
熙宁三年,程颢、李常言京东和买之弊,诏不听。移巴 蜀财帛储于陕西,令诸路增价籴军士馀粮及用易 米贮仓散敛法。又以京东预买䌷绢缗钱赐常平场 司,置秦凤市易司。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三年御史程颢 言“京东转运司和买䌷绢增数抑配,率千钱课绢一 疋。其后和买并税绢疋,皆输钱千五百。”时王广渊〈按文 献通考作王广廉〉为转运使,谓和买如旧,无抑配。颢言其迎 合朝廷意。王安石谓广渊在京东尽力以赴事功,不 宜罪以迎合。乃诏所给内帑别额䌷绢钱五十万缗, 收其本,储之北京,息归之内帑。右正言李常亦言:“广渊以陈汝羲所进羡馀钱五十万缗随和买绢钱分 配,于常税折科放买外,更取二十五万缗,请以颢言 付有司。”定州安抚司。又言:“转运司配䌷绢绵布于州、 镇、军、砦等坊郭户易钱数多,乞悯其灾伤,又居极边, 特蠲损之。”诏提刑司别估,民不愿市,令官自卖,已给 而抑配者正之。自王安石专以取息为富国之务,故 当时言利小人如王广渊辈,假和买䌷绢之名,配以 钱而取其五分之息,其刻又甚于青苗。然安石右广 渊颢常言卒不行。二月,诏移巴蜀羡财,市布帛储于 陕西,以备边省蜀人输送及中都漕挽之费。 又按 《志》,熙宁二年,令诸军馀粮愿籴入官者,计价支钱,复 储其米于仓。明年,又虑元价贱,神龙卫及诸司每石 等第增钱收籴,仍听行于河北、河东、陕西诸路。 按《文献通考》:“三年七月,以京东预买䌷”绢并息钱五 十万缗赐常平场司。 又按《通考》:三年,王韶置秦凤 市易司于古渭城。
按《玉海》,三年五月,司农寺请用见管封桩易发运司 新米分贮诸仓,随时敛散,以平市价,如淳化旧法。 熙宁五年,始置市易务,以银绢赐河东,听人赊买,收 息备边。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三月丙午,以内藏库钱置市 易务。” 按《食货志》:市易之设,本汉平准,将以制物之 低昂而均通之。其弊也,以官府作贾区,公取牙侩之 利,而民不胜其烦矣。熙宁三年,保平军节度推官王 韶。倡为缘边市易之说,丐假官钱为本。诏秦凤路经 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货给之。因命韶为本路帅司干 当,兼领市易事。时欲移司于古渭城,李若愚等以为 多聚货以启戎心,又妨秦州小马、大马私贸易,不可。 文彦博、曾公亮、冯京皆韪之,韩绛亦以去秦州为非。 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虽不敢断,然如若 愚奏,必无可虑。”七月,诏转运司详度,复问陈升之。升 之谓古渭极边,恐启群羌窥觊心。安石乃言:“今蕃户 富者往往蓄缗钱二三十万,彼尚不畏劫夺,岂朝廷 威灵乃至衰弱如此!今欲连生羌,则形势欲张,应接 欲近。古渭边砦便于应接,商旅并集,居者愈多,因建 为军,增兵马,择人守之,则形势张矣。且蕃部得与官 市,边民无复逋负,足以怀来其心,因收其赢以助军 费,更辟荒土,异日可以”聚兵。时王安石为政,汲汲焉 以财利兵革为先。其市易之说,已见于熙宁二年建 议立均输平准法之时。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 力主之,虽以李若愚、陈升之、韩绛诸人之议,而卒不 可回。五年,遂诏出内帑钱帛置市易务于京师。先是, 有魏继宗者,自称草泽,上言:“京师百货无常价,贵贱 相倾,富能夺,贫能与,乃可以为天下。今富人大姓,乘 民之亟,牟利数倍,财既偏聚,国用亦屈。请假榷货务 钱置常平市易司,择通财之官任其责,求良贾为之 转易,使,审知市物之价,贱则增价市之,贵则损价鬻 之,因收馀息以给公上。”于是中书奏:在京置市易务 官,凡货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 以易官物者听。若欲市于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 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凡诸司配率,并仰 给焉。以吕嘉问为提举。赐内库钱百万缗、京东路钱 八十七万缗为本。三司请立《市易条》,有兼并之家较 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务觉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去 之。七月,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市易务为东务 上界,以在京商税院、杂买务、杂卖场隶焉。又赐钱帛 五十万,于镇洮军置司市易,极苛细,道路怨谤者籍 籍。上以谕安石,请宣示事实。帝以鬻冰市梳朴等数 事语之,安石皆辩解。后帝复言:“市易鬻果太烦碎,罢 之如何?”安石谓:“立法当论有害于人与否,不当以烦 碎废也。”自是,“诸州上供藨席黄芦之类六十色,悉令 计直,从民愿鬻者市之以给用。” 又按《志》,五年,诏以 银绢各二十万赐河东经略安抚司,听人赊买,收本 息封桩备边。自是三路封桩,所给甚广。或取之三司, 或取之市易务,或取之他路转运司,或赐常平钱,或 鬻爵给度牒,而出内藏钱帛不与焉。 按《吕嘉问传》, 嘉“问,字望之,以荫入官,熙宁初,条例司引以为属,权 户部判官。筦诸司库务,行连灶法于酒坊,岁省薪钱 十六万缗。王安石用魏继宗议,即京城置市易务,令 嘉问提举。上建置十三事,其一欲于律外禁兼并之 家辄取利,神宗去之,安石执不可。居二年,连以羡课 受赏。神宗闻其扰民,语安石。安石曰:‘嘉问奉法不公, 以是媒怨’。”神宗曰:“免行钱,所收细琐市易,鬻及果实, 大伤国体。”安石伪辩自解,至讥神宗为丛脞,不知帝 王大略,且曰:“非嘉问,孰敢不避左右近习?非臣,孰为 嘉问辩?”神宗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为不便?”安石 请言者姓名,令嘉问条析。
按《文献通考》:五年诏曰:“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 并之家所困,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于京师置市易 务。”先是,有魏继宗者,自称草泽,上言:“京师百货所居, 市无常价,贵贱相倾,富能夺,贫能与,乃可以为天下于是中书奏:在京师市易务监官二,提举官一,勾当 公事官一,许召在京诸行铺牙人充本务行人。牙人 内行人,令供通己所有,或借他人产业金银充抵当, 五人已上充一保。遇有客人物货出卖不行,愿卖入 官者,许至务中投卖,勾行人牙人与客人平其价,据 行人所要物数先支官钱买之,如愿折博入官物者, 亦听。以抵当物力多少,许令均分赊请,相度立一限 或两限,送纳价钱,若半年纳即出息“一分,一年纳即 出息二分,以上并不得抑勒。若非行人见要物而实 可以收蓄变转,亦委官司折博收买,随时估出卖,不 得过取利息。其三司诸司库务年计物,若比在外科 买,省官私烦费,即亦一就收买。”故降是诏,以赞善大 夫、户部判官吕嘉问提举在京市易务,仍赐内藏库 钱一百万缗、京东市“钱八十七万缗为市易本钱,其 馀合有交钞及折博物,令三司应副。”
熙宁六年,议置杭州、黔州、成都市易务,改在京市易 务为“都提举市易司。”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六年,诏在京市 易干当公事孙迪同两浙淮东转运司议置杭州市 易务利病以闻。其后以市易上界所偿内帑钱三十 万缗假之为本,又赐夔州路转运司度僧牒五百,置 市易于黔州,选本路在任已替官监之。仍以知州或 通判提举,令在京市易务及开封府司录同详度诸 行”利病。于是详定所请“约诸行利入薄厚输免行钱, 以禄吏蠲。其供官之物,禁中所须,并下杂卖场、杂买 务置市司,估物价低昂,凡内外官司欲占物价,悉于 是乎取决。”从之。改提举在京市易务为都提举市易 司,诸州市易务皆隶焉。又诏三司干当公事李杞等 同详度,成都置市易务。
熙宁七年,议罢市易务,沈括奏罢新增预买䌷绢之 额,令陜西广籴,以亏羡为赏罚。诏河北置场,听民博 买馀粮,俟秋博籴。
按《宋史神宗本纪》:七年三月,罢两浙增额预置䌷绢 令。 按《食货志》:七年,帝与辅臣论及成都市易事,冯 京曰:“曩因榷市物致王小波之乱,今颇以市易为言。” 安石曰:“彼以饥民众,官不之恤,相聚为盗耳。”帝问“李 杞行邪?”安石曰:“未也。然保市易必不能致乱。”帝犹虑 蜀人骇扰,安石谓:“已遣使,乃遽罢,岂不为四方笑乃 己。”然其后竟罢杞等详度。三月,诏权三司使曾布、翰 林学士吕惠卿同究诘市易事。先是,帝出手诏付布, 谓:“市易司市物颇害小民之业”,众言喧哗。布乃引监 市易务魏继宗之言,以为:吕嘉问多取息以干赏,商 旅所有者尽收,市肆所无者必索,率贱市贵鬻,广裒 赢馀,是挟官府为兼并也。王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乃 更令惠卿偕布究诘之。帝寻复以手札赐布,令求对。 布即上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状,且言:“臣自立朝 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 为虐,凛凛乎间架、除陌之事矣。”嘉问奏:“近遣官往湖 南贩茶,陜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 此政事,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 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四月,布复陈薛向罪茶侩 不当,帝恻然咨嗟,及言三司决责商人多滥。时帝犹 必欲按治,而安石主用惠卿不可去,盖谋变其事也。 帝疑焉,故仍以属布。既而中书奏事已,帝论及市易, 且曰:“朝廷设此,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今正尔相 反,使中下之民失业若此。宜修补其法”,令元详定。吕 嘉问、吴安持同韩维、孙永问行人输钱,免行利病。参 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民钱,有出息抵当银 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七八种,其初给钱,往往愿请, 积数既多,实艰输送。”帝曰:“如此,吾民安得泰然也。”时 布与惠卿方究市易事,率数日一对。帝初是布言,已 而从惠卿之请,拘魏继宗于开封府。既而布与惠卿 即东府,再诘行人所诉状如前不变。而安石恳求去 位,引惠卿执政,提举楚州市易蒋之奇奏监务王景 彰榷市商人物非法,及虚作中籴入务,立诡名籴之, 白输息钱,谓之干息;又抑贾贩毋得至他郡,名为留 难。帝谓辅臣曰:“景彰违法害人,宜即治其罪。”时吕惠 卿已参朝政,而究诘市易未竟,诏促之。惠卿请令中 书悉取案牍异同以奏。后二日,布对延和殿,条析先 后所陈,并较治平、熙宁出入钱物数以闻。帝方虑岁 费寖广,令布送中书。五月,乃诏章惇、曾孝宽即军器 监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户房会财赋数,与布所陈 异。而吕嘉问“亦以杂买务多入月息不觉”,皆从公坐 有差。未几,布褫职,与嘉问俱出守郡,魏继宗仍夺秩 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预之,后揣上意有疑,遂急治 嘉问。而惠卿与布有夙怨,故卒挤之,而市易如故。三 司使章惇请假内藏钱五百万缗,令市易司有干局 者分四路入中,计见盐引及乘贱籴买。诏假二百万 缗。 又按《志》,七年,以岷州入中者寡,令三司具东南 及西盐钞法经久通行利病以闻。知熙州王韶建议, 依沿边和籴例,以一分见缗、九分西钞,别约价募入中者。凡边部入中有阙,则多出京钞,或饶益诱之,以 纾用度。是岁河东并边大稔。诏都转运使李师中与 刘庠广籴积五年之蓄。复命辅臣议,更与陕西并塞 刍粮之法,令转运司增旧籴三分,以所籴亏羡为赏 罚,仍遣吏按视。而陕西和籴,或以钱茶银䌷绢籴于 弓箭手。 又按《志》,七年,两浙察访沈括言,本路岁上 供帛九十八万,民苦备偿。而发运司复以移用财货 为名,增预买䌷绢十二万。诏罢其所增之数。 又按 《志》其曰博籴,熙宁七年,诏河北转运、提举司置场,以 常平及省仓岁用馀粮减直,听民以丝、绵、绫绢增价 博买,俟秋成博籴。 按《吕嘉问传》:“七年旱,帝忧心恻 怛,语韩维、孙永,集市人问之,减坐贾钱千万。”安石遂 持嘉问条析奏曰:“此皆百姓所愿,不如人言也。”嘉问 言:“朝廷所以许民输钱免行者,盖人情安于乐业,厌 于追扰,若一切罢去,则无人祗承。又吏胥禄廪薄,势 不得不求于民,非重法莫禁。以薄廪申重法,则法有 时而不行;县官为给事,则三司经费有限。今取民于 鲜,而吏知自重,此臣等推行之本意也。”议者乃欲除 去,是殆不然。民未尝不畏吏,方其以行役触罪,虽欲 出钱,亦不可得。今吏禄可谓厚矣,然未及昔日取“民 所得之半,市易所收免行钱,亦未足以偿仓法所增 之禄。以此推穷,则利害立见矣。”初,市易隶三司,嘉问 恃势陵使薛向,出其上。曾布代向,怀不平。会神宗出 手札询布,布访于魏继宗,继宗愤嘉问掠其功,列其 与初议异者。布得实,具上嘉问多收息干赏,挟官府 而为兼并之事,神宗将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 忿,于是诏布与吕惠卿同治。惠卿故憾布,至三司,召 继宗及市贾问状,其辞同。乃胁继宗,使诬布语言增 加,继宗不从。布言惠卿不可共事,神宗欲听之,安石 不可。神宗遂诏中书曰:“朝廷设市易,本为平准以便 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顾使中人之家失业,宜釐定其 制。”布见神宗曰:“臣每闻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今所 为骎,骎乎间架、除陌矣。”嘉问又请:“贩盐鬻帛,岂不诒 四方笑?”神宗颔之,事未决。安石去位,嘉问持之以泣, 安石劳之曰:“吾已荐惠卿矣。”惠卿既执政,前狱遂成。 布得罪,嘉问亦出知常州。
按:《东轩笔录》:曾布为三司使,极论京师市易不便,其 大概以为“天下之财匮乏,良由货不流通,货不流通 由商贾不行,商贾不行由兼并之巧为挫抑。故朝廷 市易于京师,以售四方之货,常低昂其价,使高于兼 并之家,而低于倍蓰之直,而官不失二分之息,则商 贾自然无滞矣。虽然,官中非觊利也,特欲抑兼并耳。 必也官无可买,官无可卖,即是兼并,不敢侵牟,而市 易之法行也。今吕嘉问提举《市易》,乃差官于四方买 物货,禁客旅,须俟官中买足,方得交易,以息钱多寡 为官吏殿最,故官吏牙人唯恐裒之不尽而取息不 伙,则是官中自为兼并,殊非置市易之本意也。”事下 两制详议,而吕惠卿以为沮坏新法,王荆公大怒,遂 置狱劾其事。又三司会计差失,即以为上书诈不实, 曾落翰林学士知制诰,以起居舍人知饶州。惠卿遂 参知政事矣,而市易差官、置物畴劳如故。
熙宁八年,复吕嘉问提举市易司。诸州皆置市易,假 奉宸库物于榷场贸易。河东请讲求和籴利害。王安 石请行俵籴法以省漕费,惩借结籴违法市易者。韩 琦奏倚阁预买䌷绢,安石不从。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八年,复吕嘉问 提举市易。二月,凤翔、大名、真定府、永兴、安肃军、秦、瀛、 定赴真州,并置市易司。以惠州阜民监钱十万缗给 广州市易务,司农寺坊场钱三十万缗给郓州市易。”
又按《志》,“八年市易司请假奉宸库象犀珠直总二。”
十万缗于榷场贸易,明年终偿之。诏许。 又按:《志》,其 曰俵籴。熙宁八年,令中书计运米百万石,费约三十 七万缗。帝怪其多,王安石因言:“俵籴非特省六七十 万缗岁漕之费,且河北入中之价,权之在我,遇斗斛 贵住籴,即百姓米无所粜,自然价损。非惟实边,亦免 伤农力。”乃诏岁以末盐钱钞在京粳米六十万贯石 付都提举市易司贸易,度民田入多寡,豫给钱物,秋 成于澶州、北京及缘边入米麦粟封桩。即物价踊,权 止入中,听籴便司兑用,须岁丰补偿。 又按《志》:八年, 河东察访使李承之言:太原路二税外有和籴粮草, 官虽量予钱布,而所得细微,民无所济。遇凶岁不蠲, 最为弊法。继而知太原韩绛复请和籴,于元数省三 分罢支钱布。乞精选才臣,讲求利害。诏委陈安石。 又按《志》:八年韩琦奏倚阁、预买䌷绢等,虽稍丰稔,犹 当五七岁带输。安石以为不然,言于神宗曰:“预买䌷 绢,祖宗以来未尝倚阁。往岁李稷有请,因从之。”近方 镇监司争以宽恤为事,不计有无,异日国用阙,当复 刻剥于民尔。 又按《志》其曰结籴。熙宁八年,刘佐体 量川茶,因便结籴熙河路军储,得七万馀石,诏运给 焉。未几,商人王震言:“结籴多散官或浮浪之人,有经 年方输者。”诏措置熙河财用孙迥究治以闻。迥奏总管王君万负熙河两川结籴钱十四万六百三十馀 缗、银三百馀两。乃遣蔡确驰往本路劾之,君万及高 遵裕皆坐借结籴,违法市易,降黜有差。
按《文献通考》:“八年,置广州市易司,又置郓州市易司。 熙宁九年,以市易多获息钱,吕嘉问等推恩有差,诏 淮南兑籴。”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九年,又以在京 市易司物货十五万缗给熙河市易司。九月,“中书言, 市易息钱并市例钱,总收百三十三万二千缗有奇。” 诏嘉问、安持等推恩有差。自后凡二年一较。 又按 志,其曰兑籴,熙宁九年,诏淮南常平司于麦熟州郡 及时兑籴。
熙宁十年。定市易司上界本钱。及内帑息钱额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十年。定上界本 钱。以七百万缗为额。不足。以岁所收息益之。其贷内 帑钱。岁偿以息二十万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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