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督办孙传芳、浙江省长夏超训令各官厅切实纾民困、查禁共产主义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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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浙江军务善后事宜公署密训令
五一〇二一五〇
浙江督办 孙传芳
浙江省长 夏超
中华民国14年(1925年)7月30日
1925年7月30日
各师长各混成旅长各镇守使各道尹教育厅长警务处长

为密令事。

自沪案发生以来,即有主张共产之徒利用时机宣传赤化。近据有人呈报,宁波第四校学生等有编剧宣扬之举。顷阅“平湖日报”又有登载中国共产党青年团之宣言,青年学生知识未充,易至为人利用,若不严行防范,风气所趋,后患实堪设想。查共产主义扰乱国家安宇秩序,为世界多数国家所不容,即在俄国最向他国尽力宣传,而国内所取政策已因创钜痛深,名存实亡。溯此说之起源,由于工事发达,资本劳工未能调剂,激为不平之论。中国则贫富本无阶级,虽有少数资本家,实力并不充足,不但不宜摧折,并须尽力培养,与欧西国情不相同。胡能以他方理想之谈,自毁秩序。

迩来欧美各国一面密防过激;一面励行社会政策,以剂贫富之平,玆应参酌其意,约分治本治标两途:(1)各该官厅应随时督饬所属,切实导富商兴办慈善事业,如贫民工厂等事,务使当地贫民得所安插。又资本家之对于工人,业主之对于农户平时次加意宽待,勿稍欺压,免致激成反动;(一)各学校校长应将共产主义之危害及中外国情不同之点,切实为学生讲演,俾其智识充满,勿易淆惑;(一)各官厅应认真查禁共产主义之宜传,最当注意于演说辞及出版品应特派干员随地密查,果有宣传之人,应即以妨害治安依法捕治。无隐无纵,并严查书籍报纸,有无此类文件。如此详密防禁,庶足以社绝祸害。除宁波、平潮两案另文饬查外,合行令仰该细长道尹、处长即便饬属,认真办理,务须心知其意,严密从事,是为至要。仍将办理情形具报备核。切切。

此令

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督办 孙传芳

省长 夏超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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