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关委员伊为传知毋许英船兵丁入澳滋事下理事官谕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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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关委员伊为传知毋许英船兵丁入澳滋事下理事官谕抄件
管理澳门总口税务正白旗满州防御府加三级伊
嘉庆七年三月十六日
1802年4月17日

管理澳门总口税务正白旗满州防御府加三级伊,谕夷目唩嚟哆知悉:

  前据该夷目禀称:零丁洋面湾泊𠸄咭唎国兵船四只,恐咈啷哂船来澳掳掠,伤残玛,故送船来澳帮助。现在哆啉呅日逐催促,伊兵等要进澳居住,诚恐伊等阳称上岸保护,实欲占据澳门。禀请保护,并求转禀上宪。等情。据此,本关当经转禀在案。

  兹于本月十五日接奉宪批,内开:已谕饬洋商潘致祥等,即传谕该𠸄咭唎国大班,严行约速〔束〕该巡船目兵人等,毋得入澳滋事。幷催令速行料理贸易,事竣刻日开行回国,毋得逗留,滋生事端。仰即转饬唩嚟哆遵照。等因。奉此,合行谕知,谕到该夷目遵照,各宜安堵,毋再惊惶,静候该船等扬帆回国可也。特谕。

  嘉庆七年三月十六日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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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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