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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注疏/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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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注疏卷第一 卷第二

尔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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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释曰:“尔雅”者,《释文》云︰“所以训释五经,辨章同异,实九经之通路,百氏之指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博览而不惑者也。尔,近也。雅,正也。言可近而取正也。《释诂》一篇,盖周公所作,《释言》以下,或言仲尼所增,子夏所足,叔孙通所益,梁文所补。”张揖云︰“ 昔在周公,缵述唐虞,宗翼文武,克定四海。勤相成王,践阼理政。日昃不食,坐而待旦。德化宣流,越裳来贡,嘉禾贯桑。六年制礼,以导天下。著《尔雅》一篇,以释其义。传乎后孠,历载五百。坟典散落,唯《尔雅》常存。《礼‧三朝记》:‘哀公曰:寡人欲学小辩以观于政,其可乎?孔子曰:《尔雅》以观于古,足以辩言矣。’《春秋元命包》言:‘子夏问,夫子作《春秋》,不以‘初’、‘ 哉’、‘首’、‘基’为‘始’何?是以知周公所造也。’率斯以降,超绝六国,越逾秦楚,爰暨帝刘。鲁人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著,皆解家所说。先师口传,既无正验圣人所言,是故疑不足能明也。夫《尔雅》之为书也,文约而义固;其陈道也,精研而无误。真九经之检度,学问之阶路,儒林之楷素也。”“序”与绪音义同。《释诂》云︰“叙,绪也。”言己注述之由,叙陈此经之旨,若茧之抽绪耳。孔子作《书序》,子夏作《诗序》,故郭氏亦谓之序。序之大指,凡有五焉:初自“夫《尔雅》者”至“辨同实而殊号者也”,明此书之用也。二自“诚九流之津涉”至“摛翰者之华苑也”,言为群经之枢要也。三自“若乃”至“莫近于《尔雅》”,言其博物,他书不之过也。四自“《尔雅》者”至“其业亦显”,明其兴隆之时也。五自“英儒赡闻之士”至叙未,序己所以作注之意也。今各依文解之。

夫《尔雅》者,所以通诂训之指归,叙诗人之兴咏,揔绝代之离词,辩同实而殊号者也。 【疏】“夫《尔雅》”至“同实而殊号者也”。 ○释曰:此明其用也。“夫”者发语辞,亦指示语,指此“《尔雅》者所以通诂训之指归”也。“诂”,古也,通古今之言使人知也。“训”,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指归”谓指意归乡也。言此书所以通畅古今之言,训道百物之貌,使人知其指意归乡也。若言“初、哉、首、基”者,其指归在“始”也。若言“番番、矫矫”者,其指归在“ 勇”也。略举一隅,他皆放此。云“叙诗人之兴咏”者,叙,次叙也。郑玄注《周礼‧大司乐》云︰“兴者以善物喻善事。”又注《大师》云︰“兴者,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郑司农云︰“兴者,托于事物。”“词”者,永言也。故《舜典》云︰“歌永言。”孔注云︰“歌咏其义以长其言。”又《诗序》云︰“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斯皆诗人所为,此书能次叙之,故言“叙诗人之兴咏”也。若言“噰噰喈喈”,以兴民协服也;“其虚其徐”,以咏威仪容止也。如此之类,皆是。案《尔雅》所释,遍解六经,而独云“叙诗人之兴咏”者,以《尔雅》之作多为释《诗》,故毛公传《诗》皆据《尔雅》,谓之诂训传,亦此意也。云︰“揔绝代之离词”者,揔,聚也;绝代,犹远代也;离词,犹异词也。郭璞叙《方言》云“标六代之绝语,类离词之指韵”,亦犹此也。以其六代绝远,四方乖越,故今古语异,夷夏词殊。此书能揔聚而释之,使人知也。若其“绎又祭也,周曰绎,商曰肜,夏曰复胙”,及注引《方言》之类是也。云“辩同实而殊号者也”者,辩谓辩别,凡物虽殊其号而同一实者,此书辩之。若“繴谓之罿,罿,罬也;罬谓之罦,罦,覆车也。”又《释草》云︰“唐、蒙,女萝。女萝,菟丝。”注云︰“别四名。”如此之类,是也。

诚九流之津涉,六艺之钤键,学览者之潭奥,摛翰者之华苑也。 ○键音件,摛音痴。 【疏】“诚九”至“苑也”。 ○释曰:此明其枢要也。云“诚九流之津涉”者,诚,实也;九流者,叙六艺为九种,言于六经若水之下流也;津涉者,济渡之处名。言九流之多,非此书无以通,喻九河之广,非津涉无以渡。案《汉书‧艺文志》云︰“儒家者流五十三家,八百三十五篇,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僻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柝,儒学寖衰,此僻儒之患也。道家者流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合于尧舜之克让,《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阴阳家者流二十一家,二百六十九篇,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法家者流十家,二百一十七篇,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名家者流十家,三十六篇,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墨家者流六家,八十六篇,盖出于清庙之官。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长也。纵横家者流十二家,百七篇,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杂家者流二十家,四百三篇,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农家者流九家,百一十四篇,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此九流之大旨也。云“六艺之钤键”者,案《汉书‧艺文志》六艺谓《易》、《书》、《诗》、《礼》、《乐》、《春秋》六经也。“凡六艺,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说文》云︰“钤,鏁也。”《方言》云︰“户钥,自关之东,陈、楚之间谓之键。”《小尔雅》云︰“键谓之钥。”言此书为六艺之鏁钥,必开通之,然后得其微旨也,故云“六艺之钤键”也。云“学览者之潭奥”者,潭,渊也;室中西南隅谓之奥,言隐奥也。此书释二仪之形象,载八表之昏荒,虽博学广览之士,莫能究渊深隐奥,故云“学览者之潭奥”也。云“摛翰者之华苑也”者,言此书森罗万有,纯粹六经,摛文染翰之士,足以掇其英华若园苑然,故云“华苑”也。

若乃可以博物不惑,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近于《尔雅》。 【疏】“若乃”至“《尔雅》”。 ○释曰:此言其博物也。云“若乃”者,因上起下语。上既言其功用,此复美其博物,故云“若乃”。既可以博释庶物,又能多识辨于鸟兽草木之名者,“莫近于《尔雅》”,言《尔雅》最近之。又案《公羊传》说《春秋》功德云︰“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何休云︰“莫近,犹莫过之也。”然则博物多识,他书亦莫过于《尔雅》也。

《尔雅》者,盖兴于中古,隆于汉氏,豹鼠既辩,其业亦显。 【疏】“《尔雅》”至“亦显”。 ○释曰:此言兴隆之时也。云“盖兴于中古”者,《尔雅》之作,经传莫言其人及时,世但相传云周公作之以教成王,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经典通以伏牺为上古,文王为中古,孔子为下古。周公,文王子,父统子业,周公亦可言中古,故云“盖兴于中古”。云“隆于汉氏”者,以夫子没后,书纪散亡,战国陵迟,嬴秦燔灭,则此书亦从而坠矣。洎乎汉氏御宇,旁求典籍,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此书亦从而隆矣,故曰“隆于汉氏”也。云“豹鼠既辩,其业亦显”者,谓汉武帝时,孝廉郎终军既辩豹文之鼠,人服其博物,故争相传授,《尔雅》之业,于是遂显。言不但兴行,兼亦广显,故云“亦”也。

英儒赡闻之士,洪笔丽藻之客,靡不钦玩耽味,为之义训。璞不揆梼昧,少而习焉,沈研钻极,二九载矣。虽注者十馀,然犹未详备,并多纷谬,有所漏略。是以复缀集异闻,会稡旧说;考方国之语,采谣俗之志;错综樊、孙,博关言;剟其瑕砾,搴其萧稂;事有隐滞,援据征之;其所易了,阙而不论;别为音图,用袪未寤。辄复拥篲清道,企望尘躅者,以将来君子为亦有涉乎此也。 ○赡,时艳反。璞音朴。梼音桃。少,时照切。会,古外切。稡,子外切。剟音掇。砾音历。搴音𠎝。稂音郎。易,以豉切。了音疗。篲,似税切。企,丘豉切。躅音逐。 【疏】“英儒”至序末。 ○释曰:此言己所以作注之意也。云“英儒赡闻之士”者,案《礼‧辨名记》:“德过千人曰英。”儒者,柔也,能以德柔服人也。赡,多也。士者,有德之称。言英俊通儒,多闻之士也。云“洪笔丽藻之客”者,洪,大也;丽,美也;藻,水草也,有文,以喻人之文章。言大有词笔,美于文章之客也。云“靡不钦玩耽味,为之义训”者,靡,无也;钦玩,犹敬爱也;耽味,犹乐嗜也。言英儒等无不敬爱此书,如耽广乐嗜嘉肴然,故曰“耽味”。而为之义理训解,谓作注也。云“璞不揆梼昧,少而习焉”者,此自谦也。揆,度也。梼谓梼杌,无知之貌。昧,暗也。郭氏言己不度其无知暗昧,自少小而习此书焉。云“沈研钻极,二九载矣”者,此言用功深,不敢苟为注解也。谓深沈研核,钻求穷极,凡十八载,故云“二九载矣”。云“虽注者十馀,然犹未详备”者,言作注者虽十有馀家,犹尚未能精详具备。十馀家者,陆德明《叙录》犍为文学注二卷、刘歆注三卷、樊光注六卷、李巡注三卷、孙炎注三卷,为此五家而己;又《五经正义》援引有某氏、谢氏、顾氏。今郭氏言十馀者,典籍散亡,未知谁氏。或云沈旋、施干、谢峤、顾野王者,非也。此四家存郭氏之后,故知非也。云“并多纷谬,有所漏略”者,言十家所注,多纷纭错缪。若孙叔然“覭髳,茀离”,字别为义,是纷缪也;其所难解,则全不入根节,是漏略也。云“是以复缀集异闻,会稡旧说”者,“是以”者,因前起后语。因前十家所注纷缪漏,起己作注之意,故言“是以”。对前已有注,故云“复”。“缀集”,谓联缀聚集。“异闻” 者,注所引六经子史之类是也。“会稡”者,《广雅》云︰“会,收也。稡,聚也。”“旧说”,谓十家所说也,虽不能尽善,亦时有可观,其所善者,则收聚用之也。云“考方国之语”者,考,成也。四方之国,言语不同,有所通释者,则援引考成之,注引《方言》是也。云“采谣俗之志”者,采,取也。徒歌谓之谣。案《汉书‧地理志》云︰“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但童谣嬉戏之言,及俗闲有所记志可以通此书者,亦采用之,若“榽橀”注引齐人谚曰“上山斫檀,榽橀先殚”、“蟰蛸”注云“俗呼为喜子”之类是也。云“错综樊、孙”者,谓交错综聚樊光、孙炎二家之注,取其理长者用之。云“博关群言”者,关,通也;群言,谓子史及小说也。言非但援引六经,亦博通此子史等以为注说也。云“剟其瑕砾,搴其萧稂”者,此喻己作注,去恶取善也。“剟其瑕砾”,以玉石喻也。剟,削也。削去其疵瑕瓦砾,以取瑾瑜也。“搴其萧稂”,以禾莠喻也。搴,拔也。萧,蒿也。稂,童粱,莠类也。拔去其萧蒿稂莠,以存其嘉禾也。云“事有隐滞,援据征之”者,援,引也;征,成也。若事有隐奥滞泥者,则援引经据以证成之也。云“其所易了,阙而不论”者,谓通见《诗》、《书》,不难晓了者,则不须援引,故阙而不论也。云“别为音图,用袪未寤”者,谓注解之外,别为《音》一卷,《图赞》二卷,字形难识者,则审音以知之;物状难辩者,则披图以别之。用此音图以袪除未晓寤者,故云“用袪未寤”也。云“辄复拥篲清道,企望尘躅”者,此郭氏自问也。拥,手持也。篲,帚也。清道,谓清絜道涂也。企望者,企踵而瞻望也。尘躅者,尘路躅迹也。言己注此书,若人持帚以清道,企踵而望其芳尘美迹。所以然者何,谓是自问也。云“以将来君子,为亦有涉乎此也”者,此自答也。言己注此书非他,以为将来有德君子之为必欲研核百氏,探讨九流,非《尔雅》不可,必涉历此途,若其注释未备,则恐迷误后人。作注之由,良为此也。

《尔雅》卷上 【疏】释曰:上者对中下生名,直以编重多,分为上、中、下三卷,无义例也。

郭璞注【疏】郭璞,字景纯,何东人,东晋弘农太守著作郎。注者,著也。解释经指,使义理著明也。亦言己注意,以释此书也。《诗》、《书》谓之传者,传,传也,博识经意,传示后人也。此皆其人自题,故或言传,或言注,无义例也。

卷一·释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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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释曰:释,解也。诂,古也。古今异言,解之使人知也。《释言》则《释诂》之别。故《尔雅‧叙篇》云︰《释诂》、《释言》,通古今之字,古与今异言也。第,次也。一,数之始也。以其作最在先,故为第一。此篇相承以为周公作,但其文有周公后事,故先儒共疑焉。或曰仲尼、子夏所增足也,或曰当周公时有之,今无者,或在散亡之中。然则《诗》、《书》所有,非周公所释,乃后人依放故言雅记而为之文,故与之同。郭氏因即援据以成其义。若言“胡不承权舆”及“缁衣之席兮”,此秦康、郑武之诗,在周公之后明矣。其义犹今为文,采摭故事以为辞耳。则此篇所载,悉周公时所有,何足怪也!其诸篇所次,旧无明解,或以为有亲必须宫室,宫室既备,事资器用,今谓不然,何则?造物之始,莫先两仪,而乐器居天地之先,岂天地乃乐器所资乎!盖以先作者居前,增益者处后,作非一时,故题次无定例也。其篇之名义,逐篇具释,此不繁言。此书之作,以释六经之言,而字别为义,无复章句。今而作疏,亦不分科段,所解经文,若其易了,及郭氏未详者,则阙而不论。其稍难解,则援引经据及诸家之说以证之。郭氏之注,多采经记,若其通见可晓者,则但指篇目而已。而或书名僻异,义旨隐奥者,则具载彼文以袪未寤者耳。

初、哉、首、基、肈、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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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曰:“三月哉生魄。”《诗》曰:“令终有俶。”又曰:“俶载南亩。”又曰:“访予落止。”又曰:“胡不承权舆。”胚胎未成,亦物之始也。其馀皆义之常行者耳。此所以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 ○肈,音兆。俶,昌叔。 

【疏】“初哉”至“始也”。 ○释曰:皆初始之异名也。初者,《说文》云︰从衣从刀,裁衣之始也。哉者,古文作才,《说文》云︰“才,草木之初也。”以声近借为哉始之哉。首者,头也,首之始也。基者,《说文》云︰“墙始筑也。”肈者,《说文》作肁,始开也。祖者,宗庙之始也。元者,善之长也。长即始义。胎者,人成形之始也。俶者,动作之始也。落者,木叶陨坠之始也。权舆者,天地之始也。天圆而地方,因名云。此皆造字之本意也。及乎《诗》、《书》雅记所载之言,则不必尽取此理,但事之初始,俱得言焉。他皆仿此。 ○注“《尚书》”至“殊语”。 ○释曰:云“《尚书》曰:“三月哉生魄”者”,《康诰》文。云“《诗》曰:令终有俶”者,《大雅‧既醉》文。“又曰:俶载南亩”者,《周颂‧载芟》文。“又曰:访予落止”者,《周颂‧访落》文。“又曰:胡不承权舆”者,《秦风‧权舆》文。云“胚胎未成,亦物之始也”者,《说文》云︰“胚,妇孕一月也。胎,妇孕三月也。”然则尚未成形而为形之始,故曰“胚胎未成,亦物之始”,物则形也。云“其馀皆义之常者耳”者,谓初、首、基、祖、元也,通见《诗》、《书》,故曰“义之常行”。云“此所以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者,杨雄说《方言》云︰“皆古今语也,初别国不相往来之言也,今或同。”而旧书雅记、故俗语,不失其方,而后人不知,故为之作释也。郭彼注云“谓作《释诂》、《释言》”是也。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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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有壬有林。”又曰:“文王烝哉。”其馀义皆通见《诗》、《书》。 ○辟,并亦反。 

【疏】“林烝”至“君也”。 ○释曰:皆天子诸侯南面之君异称也。《白虎通》云︰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林者,《说文》云︰“平地有丛木曰林。”烝者,《左传》云︰“天生烝民,树之以君,而司牧之。”然则人物之众,必立君长以司牧之。故以林、烝为君也。天者,《说卦》云︰“乾为天......为君”,以其俱尊极故也。《大雅》皆谓“君为天”是也。帝、皇者,《白虎通》云︰德合天地者称帝,帝者谛也,象可承也。皇,美也,大也,天之揔美大称也。时质,故揔称之。号之为皇,煌煌人莫违也。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说文》云︰“后者,继体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ㄏ之,从一、口。发号者,君后也。”辟者,法也,为下所法则也。公者,通也,公正无私之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天、帝、皇、王惟谓天子,公、侯惟谓诸侯,馀皆通称。 ○注“《诗》曰”至“《诗》、《书》”。 ○释曰:云“《诗》曰:有壬有林”者,《小雅‧宾之初筵》文。“又曰:文王烝哉”者,《大雅‧文王有声》文。云“其馀义皆通见《诗》、《书》”者,谓、天、帝、皇、王、后、辟、公、侯,皆义之常行,故不备引。

弘、廓、宏、溥、介、纯、夏、幠、厖、坟、嘏、丕、弈、洪、诞、戎、骏、假、京、硕、濯、𬣙、宇、穹、壬、路、淫、甫、景、废、壮、冢、简、𠟅、昄、晊、将、业、席,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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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我受命溥将。”又曰:“乱如此幠”,“为下国骏厖”,“汤孙奏嘏”,“王公伊濯”,“𬣙谟定命”,“有壬有林”,“厥声载路”,“既有淫威”,“废为残贼”,“尔土宇昄章”,“缁衣之席兮”。廓落、宇宙、穹隆、至极,亦为大也。𠟅义未闻。《尸子》曰:“此皆大,有十馀名而同一实。” ○无音呼。厖,亡江切。诞音但。𬣙音吁。𠟅音罩。昄,蒲板切。晊,之日切。 

【疏】“弘廓”至“大也”。 ○释曰:此皆广大之异言也。弘者,含容之大也。《周书‧洛诰》云︰“武王弘朕恭。”廓者,《方言》云︰“张小使大谓之廓。”宏者,《书》曰:“若保宏父。”介者,《方言》云︰“东齐海岱之间谓之介。”纯者,《鲁颂‧閟宫》云︰“天锡公纯嘏。”夏者,《方言》云︰“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物之壮大而爱伟之,谓之夏。”厖者,深之大也。坟、嘏者,《方言》云︰“坟,地大也。青、幽之间凡土而高且大者谓之坟。秦晋之间凡物壮大谓之嘏。”丕者,《书》云︰“嘉乃丕绩。”弈者,《诗‧大雅‧韩弈》云︰“弈弈梁山。”洪者,《书‧大诰》云︰“延洪惟我幼冲人。”诞者,《大雅‧生民》云︰“诞弥厥月。”戎者,《方言》云︰“宋鲁陈卫之间谓之嘏,或曰戎。”京、硕、濯、𬣙者,秦晋之间凡人大谓之奘,燕之北鄙、齐楚之郊或曰京,齐宋之间日硕,荆吴杨瓯之郊曰濯,中齐西楚之间曰𬣙,此皆谓大,方俗之殊语也。甫者,《诗‧齐风》云︰“无田甫田。”景者,《周颂‧潜》篇云︰“以介景福。”壮者,秦晋之间,凡人大谓之奘,或谓之壮。冢者,舍人曰:冢,封之大也。《大雅‧绵》篇云︰“乃立冢土。”简者,《周颂‧执竞》云︰“降福简简。”𠟅者,郭云︰“义未闻。”顾氏云︰“都角切。”《说文》云︰“草大也。”《韩诗》云︰“𠟅彼圃田。”将者,《周颂》云︰“日就月将。”业者,版之大也。《大雅‧灵台》云︰“虡业维摐。”馀皆见注。 ○注“《诗》曰”至“一实”。 ○释曰:“《诗》云︰我受命溥将”者,《商颂‧烈祖》文。“又曰:乱如此无”者,《小雅‧巧言》文。云“下国骏厖”者,《商颂‧长发》文。云“汤孙奏嘏”者,《商颂‧那》篇文。云“王公伊濯”者,《大雅‧文王有声》文。云“𬣙谟定命”者,《大雅‧抑》篇文。云“有壬有林”者,《小雅‧宾之初筵》文。云“厥声载路”者,《大雅‧生民》文。云“既有淫威”者,《周颂‧有客》文。云“废为残贼”者,《小雅‧四月》文。云“尔土宇昄章”者,《大雅‧卷阿》文。云“缁衣之席兮”者,《郑风‧缁衣》文。云“廓落、宇宙、穹隆、至极,亦为大也”者,廓落,大貌。四方上下曰宇。《说文》云︰“宙,舟舆所极也。”穹隆,天之形也。郭氏读至为至,故云“至极”。是廓、宇、穹、晊亦为大也。云“《尸子》曰:此皆大,有十馀名而同一实”者,《汉书‧艺文志》云︰“《尸子》二十篇。”注曰:“名佼,鲁人,秦相,商君师之。鞅死,佼逃入蜀。”案《尸子‧广泽篇》云︰“墨子贵兼,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其学之相非也数世矣,而已弇弇于私也。天、帝、后、皇、辟、公、弘、廓、闳、博、介、纯、夏、莫、蒙、赎、昄,皆大也,十有馀名而实一也。若使兼、公、虚、均、衷、平、易、别囿一实也,则无相非也。”以其数字皆训为大,故引之也。周公作诂,必以始也、君也、大也居先者,始者,无先之称;君者,至尊之号;大则无所不包。故先言之。一曰:此三者天也,人也,地也。《易‧乾卦》云︰“万物资始。”《坤卦》云︰“直方大。”《老子》云︰“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故以此三者为先。干、坤,相对之物,而以地在人后者,以人居天地之中,且尊尚人君,故进之。自此而下随便即言,无义例也。

幠、厖,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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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又为有也。《诗》曰:“遂幠大东。” 

【疏】“幠、厖,有也”。 ○释曰:二者又为有,言大有也。成十六年《左传》云︰“生民敦厖。”言人生聚丰厚,大有也。 ○注“诗曰:遂幠大东”。 ○释曰:《鲁颂‧閟宫》文也。案今《诗》本作“遂荒”。此言“遂无”者,所见本异也。或当在齐、鲁、韩《诗》。

迄、臻、极、到、赴、来、吊、艐、格、戾、怀、摧、詹,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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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楚之会郊曰怀,宋曰届。《诗》曰“先祖于摧”。又曰“六日不詹”。詹、摧,皆楚语,《方言》云。 ○极,纪力切。吊音的。艐音宗。摧,昨雷切。

【疏】“迄、臻”至“至也”。 ○释曰:迄者,自古至今也。《大雅‧生民》云︰“以迄于今。”臻者,《诗‧邶风‧泉水》云︰“遄臻于卫。”言疾至于卫也。极者,穷尽之至也。《乐记》云︰“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言礼乐之道,上至于天,下委于地也。到者,自远而至也。《大雅‧韩弈》云︰“靡国不到。”赴者,趋而至也。《杂记》云︰“凡赴于君。”来者,自彼至我也。《春秋经》曰:“祭伯来。”言至鲁也。吊者,《小雅‧天保》云︰“神之吊矣。”艐读为届。届、格、戾、怀、摧、詹,皆方俗语。 ○注“齐楚”至“言云”。 ○释曰:云“齐楚之会郊曰怀,宋曰届”者,《方言》文。云“《诗》曰:先祖于摧”者,《大雅‧云汉》书。“又曰:六日不詹”者,《小雅‧采绿》文。云“詹、摧,皆楚语,《方言》云”者,案《方言》云︰“徦音驾、𢓜(古格字)、怀、摧、詹、戾、艐(古届字),至也。邠唐冀兖之间曰徦,或曰𢓜,齐楚之会郊或曰怀。摧、詹、戾,楚语也。艐,宋语也。皆古雅之别语也,今则或同。”是也。

如、适、之、嫁、徂、逝,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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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云︰“自家而出谓之嫁,犹女出为嫁。” 

【疏】“如适”至“往也”。 ○释曰:皆谓造于彼也。如者,自我而往也。《春秋》公及大夫朝聘皆曰如。之者,《论语》云︰“之一邦。”言又往一国也。适、嫁、徂、逝,皆方俗语。注“《方言》”至“为嫁”。 ○释曰:案《方言》云︰“嫁、逝、徂、适,往也。自家而出谓之嫁,犹女而出为嫁也。逝,秦晋语也。徂,齐语也。适,宋鲁语也。往,凡语也。”

赉、贡、锡、畀、予、贶,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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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赐与也。 ○畀,必寐切。予,羊汝切。 

【疏】“赉贡”至“赐也”。 ○释曰:皆谓赐与也。赉者,赐有功善人也。《书‧汤誓》曰:“予其大赉汝。”贡者,下与上也。《左传》齐桓责楚云︰“尔贡包茅不入。”锡者,嘉赐也。《禹贡》云︰“禹锡玄圭。”畀者,付与也。《诗‧鄘风‧干旄》云︰“何以畀之?”予者,授与也。《小雅‧采菽》云︰“天子所予。”贶者,惠赐也。《小雅‧彤弓》云︰“中心贶之。”

仪、若、祥、淑、鲜、省、臧、嘉、令、类、𬘭、彀、攻、谷、介、徽,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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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仪刑文王。”《左传》曰:“禁御不若。”《诗》曰:“永锡尔类”,“我车既攻”,“介人维藩”,“大姒嗣徽音”。省、𬘭、彀,未详其义。馀皆常语。 ○鲜,息浅切。省,先郢切。令,力政切。𬘭,敕金切。彀,古豆切。 

【疏】“仪若”至“善也”。 ○释曰:皆谓美善也。仪者,形象之善也。若者,惠顺之善也。祥者,李巡曰:“福之善也。”《书‧泰誓》云︰“袭于休祥。”淑者,有德之善也。《诗‧曹风‧鸤鸠》云︰“淑人君子。”鲜者,清絜之善。《邶风‧新台》云︰“籧篨不鲜。”省、𬘭、彀,郭氏未详。臧者,功能之善也。《诗‧齐风》云︰“射则臧兮。”嘉者,美之善也。《诗‧大雅‧抑篇》云︰“无不柔嘉。”令者,《大雅‧卷阿》云︰“令问令望。”类者,昭二十八年《左传》云︰“勤施无私曰类。”攻者,坚致之善。谷者,养生之善。《诗‧小雅‧小明》云︰“式谷以女。”介者,大善也。徽者,美善也。注“《诗》曰”至“常语”。 ○释曰:“《诗》曰:仪刑文王”者,《大雅‧文王》篇文。云“《左传》曰:禁御不若”者,《左传》无全文。案文十八年说四凶云︰“投诸四裔,以御螭魅。”宣三年传言:“铸鼎象物,故民入山林,不逢不若。”盖采合传文,故云“禁御不若”也。云“《诗》曰:永锡尔类”者,《大雅‧既醉》文。云“我车既攻”者,《小雅‧车攻》文。云“介人维藩”者,《大雅‧板》篇文。云“大姒嗣徽音”者,《思齐》文。云“馀皆常语”者,谓祥、淑、鲜、臧、嘉、令、谷,书传多有之,故云“皆常语”。

舒、业、顺,叙也。(皆谓次叙。) 叙、业、顺、叙,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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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又为端绪。 

【疏】“舒业”至“绪也”。 ○释曰:叙谓次叙。舒者,展舒,徐缓有次也。业者,事有次叙也。顺者,不逆,有叙也。舒、业、顺、叙四者又为端绪,互相训也。

怡、怿、悦、欣、衎、喜、愉、豫、恺、康、甚、般,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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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见《诗》。 ○甚,丁含切。般,盘。乐,洛。 

【疏】“怡怿”至“乐也”。 ○释曰:皆谓喜乐。怡者,和乐也。《小雅‧节南山》云︰“既夷既怿。”怡、夷音义同。怿者,悦乐也。《商颂‧那》篇云︰“亦不夷怿。”悦者,心乐也。《小雅‧都人士》云︰“我心不说。”悦、说音义同。欣者,笑喜之乐也。《大雅‧凫鹥》云︰“旨酒欣欣。”毛传云︰“欣欣然乐也。”衎者,饮食之乐也。《小雅‧南有嘉鱼》云︰“嘉宾式燕以衎。”喜者,《说文》云︰“不言而悦也。”《小雅‧彤弓》云︰“中心喜之。”愉者,安闲之乐也。《唐风‧山有枢》云︰“他人是愉。”毛传云︰“愉,乐也。”豫者,逸乐也。《小雅‧白驹》云︰“逸豫无期。”恺者,康乐也。《小雅‧鱼藻》云︰“岂乐饮酒。”康者,安乐也。《唐风‧蟋蟀》云︰“无以大康。”甚者,乐之久也。《小雅‧鹿鸣》云︰“和乐且湛。”又《卫风‧氓》篇云︰“无与士耽。”郑笺云︰“耽非礼之乐。”般者,游乐也,《周颂》篇名也。郑笺云︰“般,乐也。”注“皆见《诗》”。 ○释曰:按郭以《尔雅》之作多为释《诗》,且《诗》中备有此文,故云“皆见《诗》”。其实六经之中所训亦尔,但以《诗》、《书》之作,作非一人,故有音义虽同,而字形踳駮者:《诗》文作湛、耽,而此作妉;《诗》文作夷、说、岂(原缺)、槃,而此作怡、悦、恺、般之类。直以异人之作,故不同尔,无义例也。他皆放此。

悦、怿、愉、释、宾、协,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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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谓喜而服从。 

【疏】“悦怿”至“服也”。 ○释曰:皆谓喜而服从也。悦、怿、愉者,皆喜乐而服也。释者,释去恨怨而服也。宾者,怀德而服也。《旅獒》云︰“四夷咸宾。”协者,和合而服也。《左传》曰:“谋其不协。”}}

遹、遵、率、循、由、从,自也。(自犹从也。)遹、遵、率,循也。(三者又为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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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遹音聿。  【疏】“遹遵”至“循也”。 ○释曰:自亦从也,转互相训也。遹者,《大雅‧绵》篇云︰“聿来胥宇。”遹、聿音义同。遵者,《周南‧汝坟》云︰“遵彼汝坟。”率者,《大雅‧绵》篇云︰“率西水浒。”循者,《顾命》云︰“率循大卞。”由者,《曲礼》:“大夫、士出入君门,由𫔶右。”从者,《小雅‧何人斯》云︰“伊谁云从。”遹、遵、率三者,又为循行。

靖、惟、漠、图、询、度、咨、诹、究、如、虑、谟、猷、肈、基、访,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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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曰:“询于八虞,咨于二虢,度于闳夭,谋于南宫,诹于蔡、原,访于辛、尹。”通谓谋议耳。如、肈所未详,馀皆见《诗》。 ○度,铎。趣,子须。 【疏】“靖惟”至“谋也”。 ○释曰:皆谓谋议也。靖者,安谋也。《小雅‧小旻》云︰“靖共尔位。”惟者,思谋也。漠者,舍人曰:心之谋也。《小雅‧小弁》云︰“圣人莫之。”漠、莫音义同。图者,《大雅‧崧高》云︰“我图尔居。”询、度、咨、诹者,《小雅‧皇皇者华》传云︰“访问于善为咨。咨事为诹。咨事之难易为谋。咨礼义所宜为度。亲戚之谋为询。”究者,《小雅‧小弁》云︰“不舒究之。”虑者,计谋也。谟者,大谋也。《大雅》云︰“𬣙谟定命。”猷者,以道而谋也。《大雅‧文王》云︰“厥猷翼翼。”猷、犹音义同。肈者,《大雅‧江汉》云︰“肈敏戎公。”基者,君子作事谋始也。访者,谋政事也。注“《国语》”至“见《诗》”。 ○释曰:云“《国语》曰:询于八虞,咨于二虢,度于闳夭,谋于南宫,诹于蔡、原,访于辛、尹”者,是《晋语》胥臣对文公辞,说文王之即位也。韦氏解云︰“八虞,周八士,皆在虞官。二虢,文王弟虢仲、虢叔。南宫,南宫括也。蔡,蔡公。原,原公。辛,辛甲。尹,尹逸。皆周大史也。”

典、彝、法、则、刑、范、矩、庸、恒、律、戛、职、秩,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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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戛、职、秩义见《诗》、《书》,馀皆谓常法耳。 ○彝音夷。 

【疏】“典彝”至“常也”。 ○释曰:皆谓常礼法也。典、刑者,《诗‧大雅‧荡》篇云︰“尚有典刑。”彝者,《洪范》云︰“彝伦攸叙。”法、则者,《天官‧冢宰》:“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郑注云︰“邦国官府谓之礼法,常所守以为法式也。”“则亦法也。典、法、则所用异,异其名也。”范者,模法之常也。矩者,度方有常也。庸者,《书‧皋陶谟》云︰“自我五礼有庸哉!”恒,久之常也。《汤诰》云︰“若有恒性。”律者,常法也。戛者,《康诰》云︰“不率大戛。”职者,主之常也。秩者,《商颂‧烈祖》云︰“有秩斯祜。”

柯、宪、刑、范、辟、律、矩、则,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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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论语》曰:“不逾矩。” 

【疏】“柯宪”至“法也”。 ○释曰:此亦谓常法,转互相训。柯者,执以取法也。宪者,《大雅‧桑扈》云︰“百辟为宪。”辟,罪法也。刑、范、律、矩、则皆谓常法也。注“《诗》曰”至“逾矩”。 ○释曰:云“《诗》曰: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者,《豳风‧伐柯》文。云“《论语》曰:不逾矩”者,《为政》文。

辜、辟、戾,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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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刑罪。 ○辟,婢亦切。辜音孤。罪音罪。 

【疏】“辜、辟、戾,罪也”。 ○释曰:皆谓刑罪也。辜者,《书‧仲虺之诰》云︰“罔不惧于非辜。”辟者,《吕刑》云︰“墨辟疑赦。”戾者,《大雅‧抑》篇云︰“亦维斯戾。”罪、罪古今字也。《说文》云︰“罪,犯法也。从辛,从自。言罪人蹙鼻,苦辛之忧。秦以罪似皇,改为罪。”取非人自投于网。自,古文以为鼻。

黄发、𫠜齿、鲐背、耇、老,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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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发,发落更生黄者。𫠜齿,齿堕更生细者。鲐背,背皮如鲐鱼。耇犹耆也。皆寿考之通称。 ○𫠜音倪。鲐音台。耇音狗。 

【疏】“黄发”至“寿也”。 ○释曰:皆寿考之通称也。黄发者,舍人曰:黄发,老人发白复黄也。郭云︰“黄发,发落更生黄者。”𫠜齿者,《说文》云︰“𫠜,老人儿齿也。”郭云︰“齿堕更生细者。”《鲁颂‧閟宫》云︰“既多受祉,黄发儿齿。”郑笺云︰“儿齿亦寿征。”鲐背者,舍人曰:老人气衰,皮肤消瘠,背若鲐鱼。郭云︰“鲐背,背皮如鲐鱼。”刘熙《释名》云︰“九十曰鲐背,背有鲐文。”《大雅‧行苇》云︰“黄耇台背。”毛传云︰“台背,大老也。”郑笺云︰“台之言鲐也。大老则背有鲐文。”《方言》云︰“秦晋之郊,陈兖之会,谓老曰耇鲐。”耇者,郭云︰“耆也。”《方言》云︰“燕代北鄙,谓耇为棃。”郭彼注云︰“棃,面色似冻棃也。”舍人曰:耇,觏也。血气精华觏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孙炎曰:“耇面如冻棃,色似浮垢,老人寿征也。”老者,《说文》云︰“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

允、孚、亶、展、谌、诚、亮、询,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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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曰:“荆吴淮汭之间曰展,燕岱东齐曰谌,宋卫曰询。”亦皆见《诗》。 ○亶,丁简切。谌,市林切。 

【疏】“允孚”至“信也”。 ○释曰:皆谓诚实不欺也。注“《方言》”至“见诗”。 ○释曰:案《方言》云︰“允、訦(音谌)、恂(音询)、展、谅(音亮)、穆,信也。齐鲁之间曰允,燕岱东齐曰訦,宋卫汝颍之间曰恂,荆吴淮汭之间曰展,西瓯毒屋黄石野之间曰穆,众信曰谅,周南、召南、卫之语也。”云“亦皆见《诗》”者,《鄘风‧定之方中》云︰“终然允臧。”《大雅‧文王》云︰“万邦作孚。”《小雅‧祈父》云︰“亶不聦。”《鄘风‧君子偕老》云︰“展如之人兮。”《大雅‧荡》篇云︰“其命匪谌。”诚者,复言之复也。《鄘‧柏舟》云︰“不谅人只。”《郑风‧溱洧》云︰“洵𬣙且乐。”谌、亮、谅、询、洵,音义同。

展、谌、允、慎、亶,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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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相训也。《诗》曰:“慎尔优游。” 

【疏】“展谌”至“诚也”。 ○释曰:皆谓至诚,转相训也。注“《诗》曰:慎尔优游”。 ○释曰:《小雅‧白驹》文。

谑浪笑敖,戏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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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调戏也。见《诗》。 

【疏】“谑浪”至“谑也”。 ○释曰:《诗》曰“谑浪笑敖”者,不敬之戏谑也。舍人曰:谑,戏谑也。浪,意明也。笑,心乐也。敖,意舒也。戏笑,邪戏,谑笑之貌。郭云“谓调戏也。见《诗》”者,此《邶风‧终风》文。

粤、于、爰,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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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曰:“土爰稼穑。”《诗》曰:“对越在天”,“王于出征”。}}爰、粤,于也。(转相训。) ○粤音曰。 

【疏】“粤于”至“曰也”。 ○释曰:皆谓语辞发端,转互相训也。《说文》云︰“曰从开口,象气出于口也。” ○注“《书》曰”至“出征”。 ○释曰:云“《书》曰:土爰稼穑”者,《周书‧洪范》文。云“诗曰:对越在天”者,《周颂‧清庙》文。云“王于出征”者,《小雅‧六月》文。

爰、粤、于、那、都、繇,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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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曰:“弃甲则那。”那犹今人云那那也。《书》曰:“皋陶曰:都。”繇,辞。于,乎。皆语之韵绝。 ○繇音由。于音乌。 

【疏】“爰粤”至“于也”。 ○释曰:“皆语之韵绝,叹辞也。爰、粤、于三者又为於乎。注“《左传》”至“韵绝”。 ○释曰:云“《左传》曰:弃甲则那”者,宣二年华元荅讴者辞也。云“《书》曰:皋陶曰都”者,《虞书‧皋陶谟》文也。云“繇,辞”者,繇卦兆之辞也。云“於乎”者,《周颂‧维天之命》云︰“於乎不显。”是也。

㪉、郃、盍、翕、仇、偶、妃、匹、会,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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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谓对合也。 ○㪉音阁。郃,合。盍,胡腊切。妃音配。 

【疏】“㪉郃”至“合也”。 ○释曰:皆谓对合也。㪉者,《说文》云︰“合会也。”郃者,和合也。盍者,众合也。《易‧豫卦‧九四》云︰“勿疑朋盍簪。”翕者,敛合也。《书‧皋陶谟》云︰“翕受敷施。”仇者,《左传》曰:“怨耦曰仇。”偶者,相对合也。《左传》曰:“大都耦国。”妃者,嘉耦曰妃。匹者,配合也。《大雅‧文王有声》云︰“作丰伊匹。”会者,集合也。《周礼》曰:“时见曰会。

仇、雠、敌、妃、知、仪,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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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云︰“君子好仇”,“乐子之无知”,“实维我仪”。《国语》亦云︰“丹朱凭身以仪之。”雠犹俦也。《广雅》云︰“雠,辈也。” 

【疏】“仇雠”至“匹也”。 ○释曰:皆谓匹合也。仇者,孙炎云︰“相求之匹。”雠者,俦、侣、辈、类之匹也。敌者,相当之匹也。妃,合耦之匹也。 ○注“《诗》云”至“辈也”。 ○释曰:云“《诗》云︰君子好仇”者,《周南‧关雎》文。云“乐子之无知”者,《桧风‧隰有苌楚》文。云“实维我仪”者,《鄘‧柏舟》文也。云“《国语》亦云︰丹朱冯身仪之”者,案《周语》惠王十五年,有神降于莘,王问于内史过曰:“今是何神也?”对曰:“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实有爽德,协于丹朱,丹朱冯身以仪之,生穆王焉。实临昭周之子孙而祸福之,夫神一不远徙迁若。由是观之,其丹朱乎!”韦氏解云︰“冯,依也。仪,匹也。言房后之行有似丹朱,丹朱冯依其身而匹偶之,生穆王焉。”

妃、合、会,对也。(皆相当对。)妃,媲也。(相偶媲也。○媲,普计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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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妃合”至“媲也”。 ○释曰:此三者又为当对,妃又为媲,谓相偶媲也。

绍、胤、嗣、续、纂、緌、绩、武、系,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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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下武维周。”緌见《释水》。馀皆常语。 ○纂,子管切。 

【疏】“绍胤”至“继也”。 ○释曰:皆联继不绝也。绍者,《大雅‧抑》篇云︰“弗念厥绍。”胤者,《大雅‧既醉》云︰“永锡祚胤。”嗣者,《周颂‧酌》篇云︰“载用有嗣。”续者,《小雅‧斯干》云︰“似续妣祖。”纂者,《鲁颂‧閟宫》云︰“缵禹之绪。”緌、武见注。绩者,《陈风‧东门之枌》云︰“不绩其麻。”系者,系属之继。《易》曰:“系小子,失丈夫。” ○注“《诗》曰”至“常语”。 ○释曰:云“《诗》曰:下武维周”者,《大雅‧下武》文。云“緌见《释水》”者,彼云︰“汎汎杨舟,绋缡维之。绋,繂也。缡,緌也。”是矣。

忥、谥、溢、蛰、慎、貉、谧、𫖮、𬱟、密、宁,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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忥、𫖮、𬱟,未闻其义。馀皆见《诗传》。 ○忥音戏。谥音侍。貉音陌。谧音密。𫖮音拟。𬱟,鱼毁切。 

【疏】“忥谥”至“静也”。 ○释曰:皆安静也。谥者,人死将葬,诔列其行而作之也。溢者,盈溢者宜静。《周颂‧维天之命》云︰“假以溢我。”蛰者,藏伏静处也。《易》曰:“龙蛇之蛰。”慎者,谨静也。《大雅》云︰“淑慎尔止。”貉者,静定也。《大雅‧皇矣》云︰“貊其德音。”郑笺云︰“德政应和曰貊。”谧者,《说文》云︰“静语也。”密者,《周颂‧昊天有成命》云︰“夙夜基命宥密。”宁者,《周颂‧良耜》云︰“妇子宁止。”

陨、磒、湮、下、降、坠、摽、蘦,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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磒犹陨也。方俗语有轻重耳。湮,沈落也。摽、蘦见《诗》。 ○陨,于闵切。磒,于敏切。摽,婢眇切。蘦音零。 

【疏】“陨磒”至“落也”。 ○释曰:皆谓堕落也。陨者,《说文》云︰“从高坠也。”《易》曰:“有陨自天。”磒者,石落也。郭云︰“磒犹陨也。方俗语有轻重耳。”湮,沈落也。下者,自上而落也。降即下也。《曲礼》谓羽鸟死曰降。坠者,《说文》曰:“从高堕也。”《左传》曰:“弗敢失坠。”摽者,《召南》云︰“摽有梅。”蘦者,《说文》云︰“草曰蘦,木曰落。”此对文尔。散而言之,他物之落亦言蘦。《鄘风‧定之方中》云︰“灵雨既零。”蘦、零音义同。

命、令、禧、畛、祈、请、谒、讯、诰,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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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未闻。《礼记》曰:“畛于鬼神。” ○令,力政切。畛,稹。告,谷。 

【疏】“命令”至“告也”。 ○释曰:皆谓告谕也。命者,使告也。《诗‧唐风‧扬之水》云︰“我闻有命。”令,发号以告也。《论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畛者,致告也。祈者,求告也。《书‧召诰》云︰“祈天永命。”请者,言告也。婚礼五曰请期。谒者,告白也。《月令》曰:“谒于天子。”讯者,告问也。《诗》云︰“歌以讯之。”诰者,布告也。《书‧大诰》、《洛诰》之类是也。 ○注“《礼记》曰:畛于鬼神”。 ○释曰:下《曲礼》文。

永、悠、迥、违、遐、逷、阔,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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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曰:“逷矣西土之人。” ○迥,户顶切。逷音惕。

永、悠、迥、远,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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遐亦远也,转相训。 

【疏】“永悠迥违”至“遐也”。 ○释曰:皆谓辽远也。永者,长远也。《周南‧汉广》云︰“江之永矣。”悠者,《小雅‧渐渐之石》云︰“山川悠远。”迥者,《大雅》云︰“泂酌彼行潦。”迥、泂音义同。远者,离远也。《召南‧殷其雷》云︰“何斯违斯。”遐者,《大雅‧旱麓》云︰“遐不作人。”逷者,古文逖也。阔者,相疏远也。《邶风‧击鼓》云︰“于嗟阔兮。”永、悠、迥、远四者,又远,遐也;遐亦远也。转相训尔。 ○注“《书》曰:逷矣西土之人”。 ○释曰:《周书‧牧誓》文也。

亏、坏、圮、垝,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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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曰:“方命圮族。”《诗》曰:“乘彼垝垣。”亏通语耳。 ○坏音怪。圮,房美切。垝音鬼。 

【疏】“亏坏”至“毁也”。 ○释曰:皆谓毁败也。亏者,损毁。《祭义》云︰“不亏其体。”坏者,人毁也,音怪;一云自毁也,乎怪切。圮者,岸毁也。《书》叙曰:“祖乙圮于耿。”垝,是毁垣也。 ○注“《书》曰”至“语耳”。 ○释曰:云“书曰:方命圮族”者,《尧典》文。孔安国云︰“圮,毁;族,类也。言鲧性狠戾,好比方名,命而行事,辄毁败善类。”云“《诗》曰:乘彼垝垣”者,《卫风‧氓》篇文也。

矢、雉、引、延、顺、荐、刘、绎、尸、旅,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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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曰:“尸,陈也。”雉、顺、刘皆未详。 

【疏】“矢雉”至“陈也”。 ○释曰:皆谓敷陈也。矢者,《书》叙云︰“皋陶矢厥谟。”引者,伸陈也。延,铺陈也。荐者,馔陈也。绎者,复陈也。《周颂‧赉》篇云︰“时周之命于绎思。”尸者,主陈也。旅者,谓布陈也。《大雅‧宾之初筵》云︰“殽核维旅。” ○注“《礼记》曰:尸,陈也”。 ○释曰:《郊特牲》文。

尸、职,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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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诗》曰:“谁其尸之。”又曰:“职为乱阶。” 

【疏】“尸、职,主也”。 ○释曰:皆谓为之主宰也。 ○注“《左传》”至“乱阶”。 ○释曰:云“《左传》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者,成十七年传云︰晋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于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是其事。云“《诗》曰:谁其尸之”者,《召南‧采𬞟》文。“又曰:职为乱阶”者,《小雅‧巧言》文。

尸,采也。(谓采也。) 采、寮,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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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地为采,同官为寮。 ○采,七代反。  【疏】“尸采”至“官也”。 ○释曰:采谓采地。主事者必有采地。采,采也,采取赋税以供己有。采地及言同寮者,皆谓居官者也。 ○注“官地”至“为寮”。 ○释曰:云“官地为采”者,《礼运》云︰“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也。云“同官为寮”者,《左传》文七年荀林父告先蔑之辞也。

绩、绪、采、业、服、宜、贯、公,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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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曰:“仍旧贯。”馀皆见《诗》、《书》。  【疏】“绩绪”至“事也”。 ○释曰:皆事为也。绩者,功事也。《商颂》云︰“设都于禹之绩。”绪者,事业也。《鲁颂‧閟宫》云︰“缵大王之绪。”采者,《皋陶谟》云︰“亮采有邦。”业者,学人所有事。《书‧周官》云︰“业广惟勤。”服者,《周南‧关雎》云︰“寤寐思服。”宜者,宜其事也。《大雅‧凫》云︰“公尸来燕来宜。”贯者,《魏风‧硕鼠》云︰“三岁贯女。”公者,《周颂‧酌》篇云︰“实维尔公允师。” ○注“《论语》曰:仍旧贯”。 ○释曰:《先进》篇云︰“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是也。

永、羕、引、延、融、骏,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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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卫荆吴之间曰融。羕所未详。 ○羕音样。  【疏】“永羕”至“长也”。 ○释曰:《说文》云︰“长,久远也。”《方言》云︰“施于众长谓之永。”引者,《汉书‧律历志》云︰“十丈为引,引者信也。”颜师古曰:“信读曰伸,言其长。”延者,《方言》云︰“延,年长也,凡施于年者谓之延。”又:“宋卫荆吴之间曰融。”骏者,长大也。

乔、嵩、崇,高也。(皆高大貌。《左传》曰:“师叔,楚之崇也。”) 崇,充也。(亦为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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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乔嵩”至“充也”。 ○释曰:皆高大貌。乔,《周颂‧般》篇云︰“堕山乔岳。”《释山》云︰“山大而高,崧。”嵩、崧音义同。崇者,高贵也,亦为充盛。《乐记》云︰“复缀以崇。” ○注“《左传》曰:师叔,楚之崇也”。 ○释曰:宣十二年传文也。杜注云︰“师叔,潘尫,为楚人所崇贵。”}}

犯、奢、果、毅、克、捷、功、肩、堪,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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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犯、夸奢、果毅,皆得胜也。《左传》曰:“杀敌为果。”肩即克耳。《书》曰:“西伯堪黎。” ○毅音义。 

【疏】“犯奢”至“胜也”。 ○释曰:皆谓得胜也。舍人曰:“肩,强之胜也。”孙炎曰:“戡,胜之胜也。”陵犯、夸奢、杀敌为果、致果为毅、克杀、捷获、有功、肩克、堪任,是皆得胜也。 ○注“《左传》”至“堪黎”。 ○释曰:云“《左传》曰:杀敌为果”者,宣二年君子辞也。云“《书》曰:西伯堪黎”者,《商颂》篇名也。

胜、肩、戡、刘、杀,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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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相训耳。《公羊传》曰:“克之者何?杀之也。” ○戡音堪。 

【疏】“胜肩”至“克也”。 ○释曰:克亦胜也。《诗‧周颂‧敬之》云︰“佛时仔肩。”克也。又为杀也。皆谓得胜而杀之。转互相训耳。 ○注“《公羊》”至“之也”。 ○释曰:《公羊》者,在隐元年。经曰:“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传曰:“克之者何?杀之也。”

刘、狝、斩、刺,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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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曰:“咸刘厥敌。”秋猎曰狝,应杀气也。《公羊传》曰:“刺之者何?杀之也。” ○狝,鲜。刺,次。 

【疏】“刘狝”至“杀也”。 ○释曰:《说文》云︰“杀,戮也。”斩者,文二年《左传》曰:“狼覃取戈以斩囚。”馀皆具注。 ○注“《书》曰”至“之也”。 ○释曰:“书曰:咸刘厥敌”者,《周书‧君奭》文。云“秋猎为狝”者,《释天》文。云“应杀气也”者,言秋气肃杀,故名“秋猎为狝”。《大司马》云︰“中秋教治兵,遂以狝田”是也。云“《公羊传》曰:刺之者何?杀之也”者,僖二十七年传文也。经云︰“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故传云此也。

亹亹、蠠没、孟、敦、勖、钊、茂、劭、勔,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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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亹亹文王。”蠠没犹黾勉。《书》曰:“茂哉茂哉。”《方言》云︰周郑之间相劝勉为勔钊。孟未闻。 ○音尾。蠠音密。钊音招。劭音邵。勔音泯。 

【疏】“亹亹”至“勉也”。 ○释曰:皆谓劝勉也。敦者,厚相勉也。勖者,《邶风‧燕燕》云︰“以勖寡人。”劭者,勉力也。馀皆见注。 ○注“《诗》曰”至“未闻”。 ○释曰:云“《诗》曰:亹亹文王”者,《大雅‧文王》文也。言勉勉乎不倦,文王之勤,用明德也。云“蠠没犹黾勉”者,以其声相近,方俗语有轻重耳。《邶风‧谷风》云︰“黾勉同心。”云“《书》曰:茂哉茂哉”者,《皋陶谟》文也。《书》作懋。茂、懋古今字也。云“《方言》云”以下者,案彼云︰“钊、薄,勉也。秦晋曰钊,或曰薄,故其鄙语曰:‘薄努犹勉努也。’南楚之外曰薄努。自关而东,周郑之间曰勔钊,齐鲁曰勖兹。”是也。

骛、务、昏、暋,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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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骛事务皆曰勉强。《书》曰:“不昏作劳”,“暋不畏死”。 ○骛音务。暋音闵。强,其丈切。 

【疏】“骛务”至“强也”。 ○释曰:皆谓自勉强也。骛谓驰骛。务谓先务。二者皆以力勉强。孙炎曰:昏,夙夜之强也。 ○注“《书》曰”至“畏死”。 ○释曰:云“《书》曰:不昏作劳”者,《盘庚》文。云“暋不畏死”者,《康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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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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