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12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8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2 日
2011年4月12日
总统令 (民国100年4月13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100年4月20日)
总统府公报第6971号第9至12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2 日

  任命蔡复进为高雄市政府农业局局长。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2 日

  任命萧秀琴为行政院简任第十二职等秘书。
  任命朱永昌为行政院新闻局简任第十职等编译,黄宗杰为驻尼加拉瓜大使馆新闻参事处简任第十二职等新闻参事。
  任命陈延芳为行政院卫生署国民健康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
  任命陈开元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简任第十二职等副局长,张玉煇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翟永正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马兰荣誉国民之家简任第十职等副主任,郁又新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台南市荣民服务处简任第十职等副处长。
  任命李海光、王培智、乔凌寰、林家德、胡中兴、郭鸿达、吴志宏为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简任第十职等副研究员,张柏菁、张钦章、黄文松、郭成聪、庄文寿、陈鸿斌为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研究所简任第十一职等研究员。
  任命陈郁良为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简任第十职等副组长,林秀贞、陈瑞环为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
  任命王玉真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技正,朱宝珠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王忠恕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技正兼科长,吴信长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叶进雄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渔业署简任第十职等技正,张定霖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试验所简任第十职等研究员兼组长。
  任命王厚诚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颜冬荣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沈文丽、温秀琴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简任第十职等副组长,李庚霈、苏昭如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
  任命林春美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人事室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郭丽玲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审计部台北市审计处简任第十职等审计,吴苑菱为审计部台湾省花莲县审计室简任第十职等审计兼课长。
  任命颜慕庸为台北市立联合医院简任第十职等副院长,吴文园为 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内湖垃圾焚化厂简任第十职等厂长,骆旭琛为 台北市政府地政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谢铭鸿为台北市停车管理 工程处简任第十职等副处长。
  任命邱武全为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 等副局长,戴龙辉为新北市政府财政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林瑞泰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洪启昌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王年水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林新钦为新北市议会简任第十四职等秘书长,林进雄为新北 市议会简任第十一职等组主任,黄信育、陈幼维为新北市议会简任第 十一职等室主任,陈王正源为新北市议会简任第十二职等副秘书长, 陈俊龙为新北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室主任,赖坤山为新北市议会人事 室简任第十一职等主任。
  任命李立德、张金钗、彭启献、陈金发、陈志声、林显倾、林辉堂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任命杨瑞昌、黄传榜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廖德淘、张智惟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二职等技监,黄国荣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二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三职等秘书长,马维谦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曹美良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二职等参事,黄符宁、黄金兴、臧澎田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陈良义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三职等副秘书长,魏起芝、蒋万福为台中市政府简任第十一职等参议,王铭煜、张光铭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陈文嘉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朱上岸为台中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蒋建中为台中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二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三职等处长,林振利为台中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温代欣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戴凤隆为台南市政府民政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刘显惠为高雄市政府新闻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李焕熏为高雄市政府劳工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王世芳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丁丽仙、徐武德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尤天厚为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徐柑妹为新竹县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
  任命方毓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廖秀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粘钰聆、丁怡文、唐慧咛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许书瀚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弘聪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许哲嘉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叶静莲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巫铭仁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曹以齐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4 月1 2 日

  任命林冠泓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杨宏纬、欧永南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