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总统令 (民国100年6月22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2 日
2011年6月22日
总统府公报第6981号第158至161页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2 日

  特派高永光为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民航人员考试、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外交领事人员及国际新闻人员考试、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法务部调查局调查人员考试、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国家安全局国家安全情报人员考试及100 年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社会福利工作人员考试典试委员长。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6 月2 2 日

  任命许铭能为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简任第十二职等副局长。
  任命刘维玲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视察。
  任命金筱辉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任第十三职等副秘书长,施慧敏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处长,陈宝屏、林高智为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
  任命宋广英为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焜元为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简任第十二职等研究委员。
  任命简益章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杨骏宪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组长,纪丽美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新竹林区管理处简任第十职等副处长。
  任命徐宜君为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处长,郑明水为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简任第十职等研究员。
  任命黄桂英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泰山职业训练中心简任第十职等副主任。
  任命李怀临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会计主任,陈正滨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统计室简任第十职等统计主任,苏嘉丰、杨台清、姜悌文、罗富美、吴素勤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一职等法官,沈芳萍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一职等公设辩护人,黄书苑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一职等法官兼庭长,林凤珠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三职等法官兼庭长,陈章荣、古振晖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一职等法官,杜惠锦、李正纪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四职等法官,王本源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一职等法官兼庭长,李建忠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简任第十三职等法官。
  任命李昭贤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陶纪贞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简任第十职等秘书。
  任命黄奕元为监察院陈情受理中心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姜郁美为台北市政府卫生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黄春心为台北市政府环境保护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陈高灿为台北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三职等处长。
  任命林茂盛为新北市政府采购处简任第十职等处长,黄文魁为新北市政府卫生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高淑真为新北市政府卫生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卢本善为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黄正诚为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曾志煌为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邱敬斌为新北市政府城乡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杨美峰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务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陈如昌为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林雪花为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陈瑜为台中市政府新闻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彭乾铭为台中市议会简任第十职等秘书。
  任命李铁桥为台南市政府政风处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林炎成为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颜昇祺为台南市安南区公所简任第十职等区长。
  任命洪成昌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龚振霖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林弘慎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 十职等技正,方和金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林基泽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李清秀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王允宸为桃园县政府工商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郭承泉为桃园县政府农业发展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徐岱源为新竹市政府主计处简任第十一职等处长。
  任命林淑连以简任第十一职等为彰化县议会简任第十职等主任。
  任命李健诚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彭世明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心慧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何宏斌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财能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吕建贤、洪俊仁、徐立豪、苏青、陈怡芳、梁家源、李彧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赵珮伶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俞旭高、邹丽美、李政锠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黄议万、蔡东宏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文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苏松山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吴秀琪为荐任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总统依据《公文程式条例》历次条文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叫做“令”的总统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正式内容仍应以《总统府公报》公布者作准。维基文库不提供法律咨询,而其收录的内容,也不是中华民国政府机构认可的正式版本。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