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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民國10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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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2 日
2011年6月22日
總統府公報第6981號第158至161頁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2 日

  特派高永光為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6 月2 2 日

  任命許銘能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劉維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金筱輝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施慧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寶屏、林高智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宋廣英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焜元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簡益章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駿憲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紀麗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徐宜君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鄭明水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桂英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泰山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李懷臨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陳正濱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蘇嘉豐、楊台清、姜悌文、羅富美、吳素勤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沈芳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公設辯護人,黃書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林鳳珠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庭長,陳章榮、古振暉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杜惠錦、李正紀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王本源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兼庭長,李建忠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
  任命李昭賢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陶紀貞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黃奕元為監察院陳情受理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姜郁美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春心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高燦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林茂盛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黃文魁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高淑真為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盧本善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正誠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曾志煌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邱敬斌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美峰為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如昌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雪花為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瑜為臺中市政府新聞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彭乾銘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鐵橋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炎成為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顏昇祺為臺南市安南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洪成昌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龔振霖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弘慎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 十職等技正,方和金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基澤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李清秀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允宸為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郭承泉為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徐岱源為新竹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淑連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健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世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宏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財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建賢、洪俊仁、徐立豪、蘇青、陳怡芳、梁家源、李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珮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俞旭高、鄒麗美、李政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議萬、蔡東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松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秀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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