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令 (民国100年7月5日)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7 月5 日 2011年7月5日 |
总统华总二荣字第10000136480号令 |
总统府公报第6983号第1至4页 |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7 月5 日
任命蓝夏礼为外交部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田中光以简任第十四职等为外交部简任第十二职等司长,周颖华、郑泰祥为外交部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周中兴为亚东关系协会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丘高伟、黄敏境为亚东关系协会简任第十一职等专门委员,汪汉源为驻帛琉共和国大使馆简任第十职等一等秘书,王启明为驻吉里巴斯
共和国大使馆简任第十职等一等秘书。
任命李贞芳为财政部国库署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陈明堂为法务部简任第十四职等常务次长,锺瑞兰为法务部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司长,戴丽华为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检察署会计室简任第十职等会计主任。
任命游振伟、张金钟为经济部工业局简任第十职等副组长。
任命陈嘉兴为新北市政府简任第十二职等副秘书长,谢宏伟、宋德仁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李戎威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谌锡辉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魏定龙为新北市立黄金博物馆简任第十职等馆长,唐连成为新北市立淡水古迹博物馆简任第十职等馆长。
任命周瑺玫为台中市政府建设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
任命杨文荣为台南市政府税务局简任第十职等专门委员。
任命蔡再传为高雄市政府简任第十职等参议,吴家安、蔡孟裕为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简任第十职等技正,郑清山为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中区资源回收厂简任第十职等厂长,廖哲民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李青尧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严文彬为高雄市苓雅区公所简任第十职等区长。
任命陈仲良为桃园县政府社会局简任第十职等权理简任第十一职等副局长,郑贵华为桃园县政府社会局简任第十职等主任秘书。
任命何俊哲、张倩绫、赖晓霈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罗弘文、陈乃榕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李宏儒、林孜琦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张文嘉、李祥玮、曾裕诚、洪玉音、续培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谢佳勋、王建兴、张中岳、张盈慧、吕学记、林晋廷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玉观、江孟琏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陈飞龙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郑美云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明祥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林永明、林彦均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洪雅亭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杨志勇、林晏如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刘光远为荐任公务人员。
任命施云馨、薛修惠为荐任公务人员。
派黄赡巨、吴振荣、萧力伟为荐派公务人员。
任命沈佳蒨、郭立婷为荐任公务人员。
派李美娟为荐派公务人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
总统令 中 华 民 国 1 0 0 年7 月5 日
任命杨肃凯为警监三阶警察官。
任命周文科为警监三阶警察官。
任命林涵翊、陈茹袐、江芷依、王永裕、陈忆雯、潘姿颖、方丽斐、林佳宏、谢登贵为警正警察官。
总 统 马英九
行政院院长 吴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