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民國100年7月5日)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7 月5 日 2011年7月5日 |
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80號令 |
總統府公報第6983號第1至4頁 |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7 月5 日
任命藍夏禮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田中光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周穎華、鄭泰祥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中興為亞東關係協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丘高偉、黃敏境為亞東關係協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汪漢源為駐帛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王啟明為駐吉里巴斯
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李貞芳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明堂為法務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鍾瑞蘭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戴麗華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游振偉、張金鐘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嘉興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謝宏偉、宋德仁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戎威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諶錫輝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魏定龍為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唐連成為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
任命周瑺玫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楊文榮為臺南市政府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再傳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吳家安、蔡孟裕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鄭清山為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廖哲民為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李青堯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嚴文彬為高雄市苓雅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仲良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鄭貴華為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何俊哲、張倩綾、賴曉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弘文、陳乃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宏儒、林孜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文嘉、李祥瑋、曾裕誠、洪玉音、續培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佳勳、王建興、張中嶽、張盈慧、呂學記、林晉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觀、江孟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飛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美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明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永明、林彥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雅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志勇、林晏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光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雲馨、薛修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贍巨、吳振榮、蕭力偉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沈佳蒨、郭立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美娟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7 月5 日
任命楊肅凱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周文科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林涵翊、陳茹袐、江芷依、王永裕、陳憶雯、潘姿穎、方麗斐、林佳宏、謝登貴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