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09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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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会主席的声明

安全理事会主席在2009年8月5日安全理事会第6178次会议上,就安理会审议的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项目,代表安理会发表声明如下:

  “安全理事会重申其第1327(2000)号和第1353(2001)号决议、1994年5月3日(PRST/1994/22)、1994年11月4日(PRST/1994/62)、1996年3月28日(PRST/1996/13)、2001年1月31日(PRST/2001/3)和2004年5月17日(PRST/2004/16)安理会主席声明以及2002年1月14日主席说明(S/2002/56)中所载的建议,确认安理会打算进一步加强努力,全面落实这些建议。安理会尤其回顾其1994年5月3日主席声明中述及在审议设立新维持和平行动时应加以考虑的适当因素。

  “安全理事会认为,联合国维持和平是一种独特的全球伙伴关系,凝聚了整个联合国系统的贡献和承诺。安理会致力于加强这种伙伴关系。安理会肯定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安全理事会维持和平行动工作组、大会第五委员会以及联合国秘书处为确保维持和平工作尽可能取得最佳效果而作的重要工作。

  “安全理事会在过去六个月里一直致力于改善其与秘书处及与部队和警察派遣国在对维持和平行动的集体监督问题上的对话以及订立以下做法:

  ㈠ 就维持和平的一般性挑战与秘书处进行定期对话;

  ㈡ 努力深化与部队和警察派遣国的磋商,包括通过安全理事会维持和平行动工作组以及2009年1月23日和6月29日举行的辩论;

  ㈢ 就具体行动举办政治-军事会议,以改善对业务行动挑战所作的共同分析;

  ㈣ 鼓励秘书处定期更新规划文件,以确保符合任务规定;

  ㈤ 改进监督和评价,酌情使用有关基准,以便对照全面、综合的战略编制进度图。

  “安全理事会已确定需要在若干领域作进一步反思,以改善维持和平行动的筹备、规划、监督与评价及完成:

  ㈠ 确保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明确、具有公信力、可以实现,并为之配置适当资源。安理会强调有必要与其他利益攸关方协商,定期评估维持和平行动的编制、任务和组成,以便根据已取得的进展或实地情况的变化,酌情作出必要调整;

  ㈡ 改善信息共享,特别是军事业务行动所遇挑战方面的信息,为此,除其他外,在部署技术评估团之前,秘书处就评估团的目标和一般参数与会员国进行系统磋商,评估团返回后汇报其主要调查结果。安理会鼓励采取安理会成员与秘书处在讨论延长任务之前举行政治-军事专家级别会议的做法。安理会确认有必要改进其寻求军事意见的方式,并打算为此建立机制。安理会将继续审查军事参谋团的作用;

  ㈢ 安理会打算在任务拟订的早期阶段,并在特派团整个部署期间,加大与秘书处的互动,与之探讨所涉行动的军事、警务、司法、法治和建设和平各方面;

  ㈣ 在延长和修改维持和平任务之前,尽早与部队和警察派遣国进行更有意义的接触。安理会欢迎关于深化这种磋商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安理会确认,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通过其经验和专长,可以大大促进维持和平行动的有效规划、决策和部署。在这方面,安理会欢迎安全理事会工作组的临时报告(S/2009/398),并鼓励其继续商讨与部队和警察派遣国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的问题。安理会致力于在这个问题上取得进展,并在2010年审查进展情况;

  ㈤ 提高安全理事会对其决策所涉资源和外勤支助问题的认识。安理会要求,在提议设立新的维持和平特派团或者在设想对某一任务规定作出重大改变时,应向安理会提供该特派团所涉资源估计数;

  ㈥ 提高安全理事会对所有维持和平行动所面临战略挑战的认识。安理会欢迎维持和平行动部(维和部)和外勤支助部自2009年1月以来所作的此方面通报,应继续定期进行通报。

  “安理会确认有必要在应对有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局势时,权衡所有各种对策,并且应把部署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作为政治战略的补充而不是替代办法。安理会确认必须调动和保持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政治和业务支持。

  “安全理事会认识到迫切需要增加可随时派遣部队和警察的国家的数目,并欢迎会员国努力协调对它们的双边援助。安理会支持在特派团整个存在期间努力改善与相关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及其他伙伴的合作与协调。安理会确认在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应优先加强非洲联盟的能力以及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作用。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处为审查维持和平行动和加强规划及支助而作的努力,并鼓励秘书处深化这些努力。安理会在这方面注意到《新伙伴关系议程:开创联合国维持和平工作新局面》非正式文件中提出的评估和建议以及其中所载的支助战略,并打算给予认真考虑。

  “安理会确认有必要在会员国之间,包括在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内进一步开展辩论,以形成对有力处理维持和平事务和落实保护平民任务等各种问题的更广泛共识。安理会重申其第1674(2006)号决议的相关规定,并在这方面期待于今年晚些时候对保护平民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安全理事会回顾其关于建设和平的2009年7月22日主席声明(PRST/2009/23),特别是再次强调有必要促进建立和平、维持和平、建设和平及发展之间的统筹一致,以便从一开始就能有效地应对冲突后局势。安理会请秘书长在其关于具体特派团的报告中指明在协调联合国的行动区内做法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指明在实现特派团建设和平目标方面存在的重大差距。

  “安全理事会继续致力于进一步改进联合国维持和平的总体业绩,并且将在2010年初作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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