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一四
外观
←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一三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一四 1965年9月27日 |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案二一五 |
决议案二一四(一九六五)
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安全理事会,
鉴悉秘书长报告书,
重申其一九六五年九月四日决议案二〇九(一九六五)、九月六日决议案二一〇(一九六五)及九月二十日决议案二一一(一九六五),
对于印度、巴基斯坦两国政府无条件接受之停火未经实行,表示严重关切,
按查理事会决议案内所要求之停火系由理事会一致通过并经印度及巴基斯坦双方政府接受,
要求当事双方急速实践其向理事会所作遵行停火之诺言,并复促请双方,作为完全实施决议案二一一(一九六五)之必需步骤,迅速撤退一切武装人员。
第一二四五次会议通过。1
1 决议案通过,未经投票。
本作品来自联合国官方文件。此组织之政策为于公有领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献,以尽可能广泛宣传联合国出版物。
根据ST/AI/189/Add.9/Rev.2第2条(仅供英文版),下列联合国文件在全球属于公有领域:
- 官方纪录(会议、逐字、摘要记录等);
- 带有联合国标志发布的文献;
- 主要设计通知公众关于联合国活动的公开信息资料(不含供销售的公开信息资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