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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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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名得其所。’皇古以还,其来尚矣。连横曰:台湾为宇内奧区,农矿虞衡,名蕴其利。商务之盛,冠绝南海。当宋之时,华人已至北港贸易,其详虽不可考,然已开其端矣。方是时,马来人之居此者,势力忽涨,渐事远略,驾竹筏渡大海,以与吕宋通商,转售于内山之番,其物犹有存者。荷兰为商务之国,略地殖民,以侵东海。明天启二年,据澎湖。四年,复据台湾,与中国贸易,语在开辟志。初,荷人设东印度公司,经略爪哇,不用一兵、不碎一舰,而得数千里之地,握其海权,以肆蚕食,一时无敢抗衡。而台湾亦隶于公司之下。土田初垦,一岁三熟。出口之货,糖约十五万盾,米十万盾,羽毛齿革之属多售日本,年亦数万盾。而日本幕府方严海禁,唯许荷人贸易,故商务独大。荷制吏禄薄,不足用,各自为商,博私利,以与民争,而赋税又重。日人以先来之故,时与抵抗,其后遂有滨田弥兵卫之事。

  永历十五年,延平克台,与民休息。整军经武,以待时机,而财用不匮,以有海通之利也。初,芝龙驻安平,自为坚舰,贸易于南洋群岛。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及王入台,而清廷方严海禁,沿海数千里,尽委而弃之,故得独握其利。通饬金厦、铜山、达濠诸镇,与民交易,无相诈虞。凡中国诸货,海外之人皆仰给焉。故能以弹丸之岛,而养七十二镇之兵。苟非岁入充裕,其何以堪?谘议参军陈永华又行屯田之制,内兴殖产,而外饬军实,故无患。二十八年,嗣王经命户都事杨贤监督洋船,往贾暹罗、爪哇、吕宋。是时华人之在南洋者已数百万,多遭异族苛待,而清政府不能保之,且以为叛民,任其杀虐,破家荡产,莫可吁诉。故延平有征伐吕宋之举,而经亦有经略南洋之议也。使行其议,镇抚华侨,用张国力,以开辟外府,则群岛皆我有也。而延平无禄,经亦早世,遂至跼踧一隅,不能展布,岂非天哉!是年英国水师提督奉命东来。八月,驾两夹舨至安平,求通商。经命礼官待之,许开安平、厦门,订立条约。是为英国通商之始。方是欧洲各国之在东海者,葡萄牙有澳门,西班牙有吕宋,荷兰虽失台湾,尚有爪哇,而东印度公司之势未艾也。是诸国者,皆与台湾贸易,岁率数十万金。而日人之居台者皆礼之,别以鸡笼为商埠,许其侨住。台湾所用之铜,来自日本。德川幕府亦辄以宽永钱助饷,岁率数十万贯。此则郑氏通商之策也,其所以裨益于国计民生者甚大,故漳泉人争附之。是台湾者农业之国,而亦商务之国也。

  清人得台,渐开海禁。是年省议以郑氏之时,贩运白糖、鹿皮,拟照例岁办鹿皮九千张、白糖二万担,往贩外洋。下询其事,诸罗知县季麒光复以兴贩一项,实关国计;唯所用之船,不得不豫为筹画。前时郑氏商船,现多停泊厦门,应请拨用。从之。四十二年,议准出洋商船,许用双桅。于是漳泉商人贸易于东南洋者,逐年而多。而廷议以漳泉人民,希图巨利,私贩粮米;台湾之人又时与吕宋之人来往,皆当严防。特召闽浙总督入京会议。五十六年,遂定往贩南洋之禁,唯许外人互市。雍正五年,总督高其倬奏言:‘闽省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稠,自平定台湾以来,生齿日增。本地所产,不敷食用。惟开洋一途,藉贸易之赢馀,佐耕耘之不足,贫富均有裨益。从前暂议停止,今外国之船许至中国,广东之船亦许至外国,彼此来往,历年守法。应请开禁。’从之。台湾商务为之一进。洎乾隆间贸易甚盛,出入之货岁率数百万圆,而三郊为之主。三郊者,南郊苏万利、北郊李胜兴、糖郊金永顺也,各拥巨资,以操胜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庄、烟台、上海,舳舻相望,络绎于途,皆以安平为往来之港,而南之旗后,北之北港,亦时有出入。四十九年,许开鹿港。五十七年,又开八里坌港,以与泉州互市。而商务乃暂及台北。及蔡牵之乱,大被劫掠,损失巨万,一时遂为停滞。嘉庆十四年春正月,福州将军赛冲阿入觐,奏言:‘漳、泉二郡向不产米,全仰台湾。从前商贩流通,食货赡足,皆缘商船高大,梁头有高至一丈数尺者,又准配带炮位器械,间遇盗船,克资抵御。近年洋匪不靖,恐其牵劫商船,梁头不准过高;又恐炮械出洋,有接济盗贼之事,不准携带。商船畏惧,无不裹足。间有出洋之船,多被掳劫。米石既资盗粮,船只复为盗有,是以商贩不通,漳、泉米贵。刻下蔡牵势已穷蹙,可否仍准用高大梁头并配带火药器械,则遇盗足以抵御矣。’诏以‘盗船接济之源,最重食米。其劫掠既专注台湾商贩之船,则商贩往来,首当防范。朕思兵船在洋剿贼,东追西逐,未能肃清。迨经严饬,又往往以海洋辽阔,未能遇贼为词。揆厥缘由,或系盗船畏惧兵威,望而却走;或因兵船无可劫掠,故不驶近。若照赛冲阿所议,遽令改易大船,多带火药器械,又虑为贼牵劫,所获滋多。而商船出洋之后,更难保无不肖奸徒,阴为接济。此时欲求其有利无弊,莫若酌派兵船,与之同行。既可无虑盗劫,更可藉以攻剿。唯兵船、商船向来各有旗号,不如混为一色。则盗船驶近,可以乘机注击,并可剪缚巨魁。且商贩流通,漳泉得免米贵,而盗船无由接济。此为正本清源之道,但须妥议周详,不致窒碍,方为尽善。其速议奏。’于是乃定兵船护卫之法,而海寇亦渐平矣。

  天津之约,许开台湾互市。英、美、法、德相继而来,派领事、划租界、设商行、建栈房。轮船出入,次第渐兴,而交涉亦愈繁。咸丰九年,设通商局于道署,由道办之。置提调官二员、委员四员、翻译官二员、稿案书二名、清书二名,以理租界商务,保护游历、领事往来、教堂传教以及华洋互讼之事。沪尾、鸡笼、安平、旗后各设分局,驻委员。光绪十三年,藩署亦设通商总局,归布政使,而台南仍归道。当是时,贸易虽少,而递年增加。洎光绪十九年,竟至一千一百十七万馀两,可谓盛矣。盖自刘铭传巡抚以来,垦田治产,茶脑大兴,运至欧美各埠。居民既多,几至三百万人,所需洋货亦盛。出入足以相抵,且有溢过。故能百事俱举,民户殷庶。使长此以往,台湾之富未可量也。

  夫外国贸易,以英为首,美德次之。英货之多,以阿片为最,每年四千箱,箱值五百圆,则为二百万圆。此则台湾之漏卮也。台南土产以糖为巨,其始多配天津、上海。同治九年,旗后陈福谦乃自运至横滨,岁率二、三万担,颇赢其利。十三年,又设顺和栈于其地,以开台糖贩路。是为台人互市日本之始。是年,又以夹板装糖三万担至英伦,以前此多由香港转配也。光绪十一年,刘铭传任巡抚,官山府海,大拓其利。十二年,设招商局于新嘉坡,委革职道张鸿禄、候补知府李彤恩偕赴南洋,考察商务,招徕华侨,以筹兴物产。又购驾时、斯美两轮船,航行上海、香港,远至新嘉坡、西贡、吕宋。而飞捷、成利、万年清三艘,则往来沿海及东南各省,运载货物,无有积滞。夫欲兴商务,必速交通。故内建铁路,而外开航运,以启辟地利。初,天津之约,许开淡水,而范围广漠。凡淡水河所至之地,皆可互市。其时竹堑置厅之地,亦称淡水。而清廷臣工昧于地理,荒忽订约。淡水德领事欲扩商权,铭传知之,乃以城外之大稻埕为商埠,濒河而居,可通航运。遂说富户林维源、李春生合建千秋、建昌二街为市廛,内外茶商多僦之,其后日盛。十三年,邀江浙商人集资五万两,设兴市公司,创建城内之石坊、西门、新起诸街,以栖商贾,治大路,行马车。聘日本人凿井,曰自来水,汲者便之。翼年,设电汽灯,燃煤为之,凡巡抚、布政各署机器局及大街均点之。而大稻埕铁桥亦以是年成,费款七万馀圆,上利行人,而下通船舶。设机为纽,可以启闭。当是时,省会初建,冠盖云集,江浙闽粤之人,多来贸易。而糖、脑、茶、金出产日盛,收釐愈多。其后遂改招商局为通商总局,以董其事,而台湾商务乃日进矣。

各国立约通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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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利 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十一款。
法兰西 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美利坚 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日天津条约第十四款。
俄罗斯 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天津条约第三款。
布鲁士 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丹墨 同治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荷兰 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北京条约第二款。
西班牙 同治三年九月初十日北京条约第五款。
比利时 同治四年九月十四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义大利 同治五年九月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奥大利 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条约第八款。
日本 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天津条约第一款。

台湾外国贸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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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分

沪尾及基隆(两)

安平及旗后(两)

合计(两)

同治二

二四七、三六六

三四七、八六七

五九三 、二三三

三 年

六五九、八八一

九二七、四〇五

一、五八七、二八六

四 年

七一〇、六二八

一、八九三、四五五

二、六〇四、〇三八

五 年

八六二、二五四

一、八六二、三一三

二、七二四、五六七

六 年

七八二、三三九

一、八三二、六四八

二、六一四、九八七

七 年

八二二、八四六

一、二九六、六七九

二、一一九、五二五

八 年

七五九、六五七

一、五三七、七九六

二、二九七、四五五

九 年

九八五、七六六

二、一四四、八九九

三、一三〇、六五五

十 年

一、二三九、八二〇

二、二七七、九六一

三、五一七、七八二

十一年

一、四九三、九四四

二、一五九、二八〇

三、六五三、二二四

十二年

一、四四五、九一〇

一、八二九、八九八

三、二七五、八〇八

十三年

一、六二六、九四五

二、三〇三、二二九

四、二六六、一〇一

光绪元

一、八四二、二二一

二、二七九、四七〇

四、一二一、六九一

二 年

一、四一〇、三七〇

二、六九八、三二〇

五、一〇八、六九〇

三 年

二、七六六、五九五

二、八三七、七一四

五、五九八、三一一

四 年

三、〇八九、三〇九

二、四九三、三八三

五、五八二、六九二

五 年

三、六三三、一八六

三、七五〇、九二五

七、三八四、一一一

六 年

三、九二六、九九五

四、五二七、五四四

八、四五四、五三九

七 年

四、一六五、八八〇

四、〇五九、三一一

八、二二五、一九一

八 年

四、〇一八、七二三

三、一七〇、六六七

七、一八九、三九〇

九 年

三、五六一、六八二

三、七七二、九九六

七、三三四、六七八

十 年

三、六五三、四一六

三、〇八四、六〇八

六、七三七、四八四

十一年

四、五三七、四六五

二、四七八、六八一

七、〇一六、一四六

十二年

五、四六二、五〇三

二、五八三、六二五

八、〇四六、一二八

十三年

五、六四一、九九〇

二、七六二、五三八

八、四〇四、五二八

十四年

五、七〇一、一八五

二、八六二、〇二〇

八、五六三、二〇五

十五年

五、二九四、七九六

二、七四六、四六四

八、〇四一、二六〇

十六年

五、五七九、七一三

三、五七五、七二三

九、一五五、四三六

十七年

五、三五二、五五四

三、一三一、二六〇

八、四八三、八一四

十八年

五、七九六、二八四

二、九三二、三一一

八、七二八、五九五

十九年

七、八八〇、二〇四

三、二九五、八六九

一一、一七六、〇七三

台湾糖出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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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次

出 口 斤 数

自 用 斤 数

合 计 斤 数

同治九

五九、七四五、二〇〇

一七、九二三、五六〇

七七、六六八、七六〇

十 年

五八、三八五、四〇〇

一七、五一五、六二〇

七五、九〇一、〇二〇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三〇〇

一八、八六四、六九〇

八一、七四六、九九〇

十二年

五〇、七四六、八〇〇

一五、二二四、〇四〇

六五、九七〇、八四〇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〇〇〇

二〇、五八八、〇〇〇

八九、二一五、〇〇〇

光绪元

四八、八八九、六〇〇

一四、六七五、二〇〇

六三、五六四、八〇〇

二 年

八八、〇五四、六〇〇

二六、四一六、三八〇

一一四、四七〇、九八〇

三 年

六〇、八〇六、〇〇〇

一八、二四一、八〇〇

七九、〇四七、八〇〇

四 年

四一、三六八、四〇〇

一二、四一〇、五二〇

五三、七七八、九二〇

五 年

七六、五三五、九〇〇

二二、九六〇、七七〇

九九、四九六、六七〇

六 年

一〇六、四一四、六〇〇

三一、九二四、三八〇

一三八、三三八、九八〇

七 年

七五、四八九、二〇〇

二二、六四六、七六〇

九八、一三五、九六〇

八 年

六一、三四五、四〇〇

一八、四〇三、六二〇

七九、七四九、〇二〇

九 年

七七、五七三、一〇〇

二三、二六一、九三〇

一〇〇、八三五、〇三〇

十 年

九六、七一六、八〇〇

二九、一五〇、四〇〇

一二五、八六七、二〇七

十一年

三五、八九八、〇〇〇

一六、七六九、四〇〇

七七、六六七、四〇〇

十二年

三九、〇一五、五二一

一一、七〇四、六五六

五〇、七二〇、一七七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〇〇

一六、六三四、六四〇

七二、〇八三、四四〇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〇〇

一九、六七〇、三四〇

八五、四二八、一四〇

十五年

五七、〇一三、五〇〇

一七、一〇四、〇五〇

七四、一一七、五五〇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〇〇

二一、六九五、四三〇

九四、〇一三、五三〇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〇〇〇

一七、〇九九、七〇〇

七四、〇九八、七三〇

十八年

六〇、一一〇、一〇〇

一八、〇三三、〇三〇

七八、一四三、一三〇

十九年

五一、〇六七、〇八八

一五、三二〇、一二六

六六、三八七、二一四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〇〇

二二、〇六七、二二〇

九五、六二四、六二〇

    此表据海关造报及外人著书而列之,唯中有可疑者,则光绪六年自用之额为三千一百九十二万馀斤,而十二年降为一千一百七十万馀斤;仅以六年之间,锐减约三分之一,似有不当。夫糖市之盛衰,虽系收成之丰歉,而以台人用糖程度计之,每人年约五斤,则全台三百万人应用一千五百万斤,故以此额而推算台湾产糖,表之于后。

台湾产糖推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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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次

斤 数

备 注

同 治九年

七四、七四五、二〇〇

十 年

七三、三八五、四〇〇

十 三 年

八三、六二七、〇〇〇

光绪元年

六三、八八九、六〇〇

二 年

一〇三、〇四五、六〇〇

三 年

七五、八〇六、〇〇〇

四 年

五六、三六八、四〇〇

五 年

九一、五三五、九〇〇

六 年

一二一、四一四、六〇〇

七 年

九〇、四八九、二〇〇

八 年

七六、三四五、四〇〇

九 年

九二、五七三、一〇〇

十 年

一一一、七一六、八〇〇

十 一 年

七七、八八二、三〇〇

十 二 年

六五、七四六、八〇〇

十 一 年

七〇、八九八、〇〇〇

十 二 年

五四、〇一五、五二一

十 三 年

七〇、四四八、八〇〇

十 四 年

八〇、五六七、八〇〇

十 五 年

七二、〇一三、五〇〇

十 六 年

八七、三一八、一〇〇

十 七 年

七一、九九九、〇〇〇

十 八 年

七五、一一〇、一〇〇

十 九 年

六六、〇六七、〇八八

二 十 年

八八、五五七、四〇〇

台湾糖出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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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次 担 数 备 注
同治九年 五九七、四五二
十年 五八三、八五四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〇
光绪元年 四八八、八九六
二年 八八〇、五四六
三年 六〇八、〇六〇
四年 四一三、六八四
五年 七六五、三五九
六年 一〇六四、一四六
七年 七五四、八九二
八年 六一三、四五四
九年 七七五、七三一
十年 九六七、一六八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 三
十二年 五〇七、四六八
十一年 五五八、九八〇
十二年 三九〇、一五五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
十五年 五七〇、一三五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〇
十八年 六〇一、一〇一
十九年 五一〇、六七〇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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