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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庵先生文集/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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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葛庵先生文集
卷之十五
作者:李玄逸
1810年
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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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罗仁卿斗甲○戊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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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违数月。岁换春晩。引领临风。向往常勤。即因务安便。承正月廿三日书。具审冬间。重违康豫。不任惊虑。信后日月已多。窃惟已得勿药之喜矣。累人迁移困顿之馀。又添一齿。疾病潦倒。与岁俱深。量此气力。居人世能复几何。极欲趁此一息尚存。收拾身心。庶几少收桑楡之效。而心目昏耗。终未得力。或时有一二见解处。亦无可告语。以此尤不堪临风怀想耳。只愿贤契早就平复。乘兴一来。稳做旬日之款。未知竟不为魔戏否。未间良食自爱。不废存省之工。其于养病节度。亦不为无助也。所怀千万。不暇究悉。

答文生德龟○庚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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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蒙霈还乡。便作天涯地角之分。引领临风。徒勤遐想。兹蒙尊族父子七贤契远访。兼承左右辱覆书。就审霜寒。孝履支胜。感与慰幷。无以云喩。别纸见谕。诚荷贤契谦虚好问取人为善之至意。然玄也未尝实有诸己。自己膏肓。亦且奈何不下。其何以论人之证。发人之药。承谕反侧。茫然不知所以为报。然窃尝闻之。为学之要。无他道焉。唯在知之明而守之确。何谓明。物格知至而已。何谓确。敬而勿失而已。格致之功。敬守之方。具在大学,中庸,孟,程,朱氏之书。贤者若有意于此事。则且就此数件书。细心䌷绎。熟读玩味。字求其训。句逆其意。使吾之知见得有定向。然后随事讨论。以订其是非。随时体究。以验其得失。勿忘勿助。省察提撕。先从性偏难克处克将去。则烛理既明。志气自然坚定。其于窒欲慎言之功。不待勉强。而自无易发难制之患矣。科举累人之谕。盖自程夫子已有不患妨工。惟患夺志之说。诚不可不虑。然有父兄在。恐不得自专。惟在禀命而行之耳。

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服不杖期。则成服后出入时。其所著宜与服祖父母服伯叔父母一也。如何为服。可合于礼意乎。

或问于朱子曰。古人于期丧小祥之前。当服其服。往往今人于此多简略。答曰。居家则可。居官便不可。或曰。今不居官之人。欲于期年之内。服其服如何。答曰。私居亦可行之。以此义推之。为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者。既无冒哀居官之理。且虽曰不杖期。而异于祖父母伯叔父母之服。则期年内。居家服其服。或因出入。著孝巾不著网巾。著方笠不著缁笠。于义恐无不可。至于具杖则大失礼意。非愚之所敢知也。

为人后者。服其所后父母服。又遭其本生父母服于未祥之前。则当其祥后。宜如何为服耶。当所后父母祥后禫前。疑或有别也。

若于所后父母大祥之前。遭本生父母之丧。则其成服也。暂释斩衰重服。服本生父母期丧之服。以临其丧。卒事返重服。及行大祥。则服除丧之服。以行祥事。及行禫祭。则服吉服。以行禫事。卒事服本生父母期丧之服。以终其月数。似无可疑矣。

答李新卿周命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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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云。父母之丧。将祭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则虽臣妾。葬而后祭。注曰。将祭。将行小祥或大祥之祭也。以此观之。若非同宫。而但为昆弟之丧。则既殡而祭。似无疑。然杂记又曰。三年之丧则既顈。其练祥皆行。注。前后丧俱是三年之服。则后丧既葬受葛之后。得为前丧行练祥之祭也。今李上舍所遭。虽非前后丧俱是三年之服。于亡灵为重丧。非昆弟丧之比。未知此义如何。退溪,寒冈两先生所论。无乃为是故耶。素昧礼学。及今昏耗乘之。不能裁度其宜。惟在本家量处之如何耳。

与李仲怀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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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者尊从叔父佐郞丈。以哀侍之意。有所谘询。率尔供答。想已得关哀听矣。其后更考礼经。三年之丧既顈。其练祥皆行。疏曰。所谓三年之丧者。谓先有父母之丧。今又丧长子。或先有长子之丧。今又丧父母。皆举三年而言之。虽祖父母期丧之重。亦不举论。以此观之。所居既非同室。则既殡而后行事。恐不戾于礼意也。若葬期迁延。留时引月。则恐无练祥了毕之期。此亦不可不虑也。

答李景玉世瑗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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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父大祥。正月十六日也。王母大祥。正月二十四日也。从弟世琛遘疠危重。二月十一日。始得传讣。其弟于伯父初期已练服。诸叔母亦于王母小祥练服。而世琛则计月日实数。以闻讣日行练祭。今年大祥。亦当依此行之。而几筵撤于何日耶。或云几筵当撤于丧出之日。衰服当除于闻讣之日。或云长子追服则当撤筵于闻讣之日。未知何所适从耶。行者哭婢。亦当脱衰于丧出之日耶。且今年三月。准诸妇次子之禫月。四月准伯哀之禫月。未知何以为之耶。寒冈先生问答中。有云父母丧未毕而遭祖父母丧。则次子当禫月。自行禫祀。承重孙承重丧毕后。又追行禫祀。以此观之。诸妇次子行禫于三月。伯哀行禫于四月。似或合宜。而其间又有难处者。寒冈所答之人。方持承重丧。凶服在身。固不可与于禫祀。今世琛虽未准禫月。既除衰服。似无不可与之意。未知如何。

诸妇众子虽已阕服。长子承重孙计成服日月实数。追后除服。则未除服之前。几筵上食等事。似不当遽然废撤。盖主丧之人与支子孙未除服者。到除服时。只设位而除之。事体自不同也。此出臆料。未有经据。然揆以礼意。似不得不然。未知如何。先满者先除。后满者后除之文。初不分上下而言。则所谓行者哭婢。恐不当有异也。至于禫月准未准之疑。尤无显据。不敢强为之说。然郑先生所论。只为承重孙未及除服者言之。今长子承重孙既已除丧逾月。则众子诸妇行禫之日。参行祀事。似无所碍。自家且待后月。别设祭奠。追行禫祥。方始得尽情礼。未知此意如何。诸妇众子行禫之日。不可无告辞。长子承重孙既已与祭。则以自家成服既晩。追后除丧。不得同行禫祥之意。措辞致告如何。

答李景玉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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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妇次子脱衰于王母伯父大祥之日。伯哀计日除衰。始撤几筵等事。一依下教行之。至于禫祭一款。终未能晓然。盖诸妇次子禫月既准。固当除服即吉。而再设禫事。似涉未安。曾闻遭此变礼者。长子闻讣后时。则计月行禫。诸子众妇当禫月。只设位哭除云。此则与寒冈先生不可不禫而除丧之说相左。亦未知如何。

诸妇次子禫月既准之后。除服即吉。在礼当如此。但主丧者计月日实数。未及行禫。则只设位哭除。如来谕所示。似为得宜。寒冈问答中。果有不可不禫之说。然未知是如何。且尝见礼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注。谓练祥也。无禫。疏曰。过时不禫。朱夫子亦尝以为看见也是如此。今以此意推之。则承重丧毕后。又追行父母禫事。似非礼经本意。寒冈于此等处。无乃偶失照管耶。

答金载彦履厚问朱书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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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魏元履书。不复寻遂初。盖只言不遂其初心而已。似不必赚连知人家国事之意也。

与陈侍郞书。薄物细故。以本书命意观之。正指祖宗陵寝之仇而言。讲义所录。恐记者之误也。

与袁寺丞书。所谓何问。盖何是谴责之义。贾谊治安策中有大谴大何之说。此书所云。盖本此耳。不选甚差遣选。是计数之义。盖言无论某差遣云耳。

答陈同父书。是且罢休。盖言戊申封事之说。自看一过。亦觉难行。其当罢弃不行之势。十居八九云耳。恐为豪士所笑。先生自谓惟此腐儒。不足为世轻重。不知何处豪士更有笑得云耳。与答吕伯恭书语意自不同。溪录所记。似不失本义也。

答刘季章书。向后或欲更为此举。以本书语意观之。似指刻石刊书等事也。

答吕伯恭书。若言所以正所以谨。便只是释氏所见。盖言从古圣贤教人为学。必从外面下工夫。如正容谨节之类。皆所以存其心而养其中也。若以此为务外逐末而必欲以所以正所以谨为礼之本。但收摄此心。以培其所以然云尔。则正与释氏所谓存养得心性来。光明寂照。无所不遍。无所不通者相似。朱子本意。恐不出此也。

所谓将上言。将此辞免文字上达也。不若不报之为愈。言恳辞之意。得关上听。虽止报闻。犹不若未得将上而不暴其恳迫之为愈耳。

所云报闻。若今批答所谓知道之例。所谓指挥。若今不允批答之例。而从在上宣指者言之。非指在下纳诲者言之也。

所疑幷题目不得漏泄。言虽不敢以上疏草本示人。亦不敢说其所论何事而已。不谓幷其题目而都讳之也。其曰有调护。来谕得之矣。

所谓意见议论上。须著邪字闲字。方始分明。朱子之意若曰意见之邪妄者。议论之闲杂者。不可不去。若幷平常意见平常议论而幷去之。则是将流入于空寂而作禅会也云耳。

又答金载彦丧礼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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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祥后上食哭当行与否。广引诸说。极其精博。非寡陋之见。所可容喙。然晨昏之际。阴阳交会之间。孝子哀慕之情。对时加切。故必于此时。申其罔极之痛。葬后虽废奠。而犹存此哭。若既练之后。日月荒远。时序变迁。有哀渐杀哭渐杀之义。故家礼有止朝夕哭之文。盖晨昏之哭。其重如此。则不必上食哭。以有事而为加重也。况古礼既葬。有不复馈食于下室之文。朝夕上食。是后来俗礼。则上食哭。不必重于晨昏哭。据此亦可知也。退陶先生论此甚详。愚伏所引丧大记以证之者。亦甚明白。鄙意恐当以此为准。今棘人所论乃如此。而近世旅轩,沙溪说。又以存上食哭为是。惟在棘人参量审处之如何耳。又按丧大记本文。大夫士父母之丧。既练而归。忌日朔日。归哭于宗室云尔。则分明指众子以下而言。今棘人于家礼所云未除服者。以众妇侍妾侍者当之。恐失契勘。如何如何。别用薄板。如椁之状。其下墙高云者。家礼所谓墙似指如椁者而言。棘人所论得之。檀弓所谓墙置翣者。以诸饰之物障柩。犹垣墙之障家也。似不当与家礼墙字同看。未知如何。

按家礼。只用灰隔而不用椁。今人具棺椁而兼用灰隔。参用古今之宜。于以封筑固密。似合事宜。至于烧甓之用与不用。非外人所能与知。惟在本家商量处之耳。莎戴石。似闻国制有品节而乡俗或用之云。此亦未知如何。

答金载彦壬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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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逸顿首。玄逸前时居在僻远。中罹投窜之祸。踪迹栖遑。无缘咨觏。数年前。来泊境内。因士友间。窃闻左右斩焉在衰绖之中。而以未尝有一日之雅。不敢辄致慰问之诚。向因金君。承俯询之辱。聊诵所闻。略献其愚。不意今者损惠长笺。存问周至。执礼过恭。有若后进之于先辈者然。玄逸是何人。敢当此礼。剧令人蹙蹙不安也。从审岁暮穷阴。纯孝感格。体力支胜。稍慰倾傃之忱。玄逸晩生遐陬。志趣凡陋。早尝涉学。老矣无闻。左右道听游谈。累辱谘访。似若有取于愚陋者。顾念衰退荒拙。无以报答一二为惧。然若因此得有反复。稍收桑楡分寸之效。则莫非左右今日之赐也。兹因询目。辄敢条列以求教。幸乞裁度见教。馀祝节哀顺变。以副区区之望。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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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谕以鄙说中释不若不报之为愈。为终未晓然云。此诚老病昏耄。不能致详于下语之致。殊可愧叹。然浅陋当初本意以为若不将上暴其私恳。则终是不安于心。今得将上致其恳辞之意。虽不得报。犹愈于不将上而终不自安云尔。以此意解释。恐无所碍也回谕指挥字上。疑脱不允字。此则果然矣。

与刘子澄书。参前倚衡。讲解谓上文刚方正直之气。参前倚衡云。而上下文势似未稳。且以此意思三字观之。尤似不为指气矣。未知如何。

此言党锢杀戮之祸。使一时士君子刚方正直之气。摧折消铄。便有一种议论。文饰盖覆。曲为全身就事之计。邪说横流。有甚于洪水之害。将不可救药。必须辞而廓之。乃可谓距诐息邪之道。所谓此意思参前倚衡者。盖指此也。讲解之说。恐不分晓。来谕所云。亦似不备。

重答刘子澄第二书。学人弄故纸。要得似他不俗。讲解云云。未知如何。

此言子澄不能专意讲学。只学人读古书。要做好文章。如韩,柳,老,苏之为者。所谓弄故纸。乃是借用佛家言句。讲解所谓学为文章则近之。而以故纸为古人作文之纸。则殊不可晓。

重答陈同父第四书。使知千涂万辙。卒走圣人样子不得。未详。走字有两项意。有以向彼而就去为言者。有以背此而违去为言者。此段卒走之走。以违去义看。则上下文势。或似无碍。未知如何。

陈同父之意以为后世英雄所做事业。终不出圣人范围之中。盖欲以英雄所为底事。附会于圣人规摸之内。其亦援汉唐。比拟三代之意也。故朱子斥言其不然。今以文义观之。走字之义。盖不过逃字出字之义。恐不必广引诸说。将作大义看也。

答许顺之第一书。未能达于词命。讲解云云。未知如何。

此言顺之于词命之间。未能练达。有滞碍生疏处。故教之以宜于事物名数上。著些少工夫。使之致详致谨。非立意作文字之谓也。讲解之说。恐出记录之误。

答刘平甫第一书。恐不能堪。讲解谓裴丈不能堪忍云。非谓裴丈不能堪。似谓平甫不能堪裴丈劲直之戒耳。未知如何。

此言平甫若于裴丈之言。听之悠悠。则此公劲直。恐不能堪耐云耳。讲解之说。恐无可疑。

答何叔京第一书。岂有彼此先后之间。讲解谓惟是同一道也。非谓道之同也。似谓彼此责望之意无先后也。未知如何。

此言某之所望。执事之所责。同是一意。某虽怠缓不敏。为执事所先。又岂有彼此先后之间哉云尔。讲解之言虽不备。亦恐不失其本旨也。

答何叔京第三书。言东走政和展墓。又言南下尤川省亲。朱子早孤。只奉慈闱。而言省亲何也。展墓是何墓也。

朱子王父承事公坟墓在政和护国寺侧。而尤川在政和近处。所谓省亲。恐是展谒宗族诸亲也。

答何叔京第十书。未必容其复来。复字疑不字之误。未知如何。

果似有脱字误字。或恐容字上有不字。或不字误作复字耳。

答林择之第十七书。非谓静处全不用力。但须如此。以上文学者用工。固自有次序。须先有立脚处等语观之。其言静处用力明矣。何以言全不用力也。无乃静字是动字之误耶。

静时虽不著力把持。亦不是全不用力也。但须略略收拾来。盖必先主静以立脚。然后方可就动处施省察之功。但须如此者。言立脚时节度当如此也。

答蔡季通第二书。助其发挥。讲解谓清明纯粹之气发挥。以文势观之。似谓清明之气。能不隔乎理。而助理之发挥尔。若谓气之发挥。则助者何物也。以此段起头如字观之。似是朱先生自引以证者。而非答季通书中语也。似谓季通主气太过。故以清明纯粹之气。便认以为道心云耳。未知如何。

所谓清明之气助理之发挥云者得之。讲解之云不可晓。来谕末端所论亦当。

答詹元善第一书。求知所至未详。既有所至。又何求知也。知与至似乙。而未有所据。未知如何。

易乾文言曰。知至至之。可与几也。言求知其所当至而至之云尔。今此语意。恐无可疑。

答詹元善第三书。介甫做处。亦摸索不著。介甫做处。未知甚事也。

盖言近年风俗浮浅。非但狄梁公以下诸公规模事业。未尝有讲之者。至于王介甫当日所为之事。亦措置不得云尔。

答刘季章第七书。不与人出气。讲解云云未详。

言公度辈所为。悠悠泛泛。摧缩衰薾。不敢与人出气云尔。讲解所云。无乃出于此意耶。

答胡季随第七书。全体戒惧底。略更开眼。讲解开眼谓欲发也未详。若以欲发之意看。则只说心之动处。不及省察工夫。与全体戒惧意不相属。未知如何。

言就全体戒惧中。略加提撕云尔。盖此处不得大段著意。只当恁地提撕。故朱子所云若此。来谕得之。讲解所言。诚不可晓。

答赵然道书。荆门之讣。讲解谓南轩。但以不计平日议论之同异等语观之。则似非谓南轩也。未知如何。

陆象山尝知荆门军事。此所谓荆门之讣。乃指象山。非谓南轩也。

答黄直卿五十书。亦难尽责一人不是未详。责是谴责之责耶。

言此间诸人气习偏蔽。各任己私。交有所失。亦难尽责一人为不是也。

答黄直卿五十二书。往前路衢信以来未详。或是将再上文字。而往至于衢信等州云耶。

言万一不得请。则不免再入文字而去。而前路衢州信州以来云尔。恐无他义也。

朱子书节要三篇二十五张答张敬夫第八书所论。殊有味。奉玩之馀。不胜竦叹。

答金载彦甲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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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惠长笺。存问周至。披缄三复。感复何言。但承荐遭丧戚。惊怛不已。窃惟亲爱情笃。悲恸何堪。玄逸年来。疾病侵寻。衰悴已甚。兼有重听之苦。神思荒忽。愦愦度日。了无桑楡收拾之工。回顾茫然。只切穷庐之叹。承谕推借过盛。称道浮实。令人羞愧。殆无以为怀也。示及理气先后字之疑。尝观朱夫子答或人之问曰。理固当先于气。然有则同时并有。不可以先后论。以此义推之。可以折谈者之锋。而侨寓中无书册可检看。摸索为说。恐失其本旨耳。蔡节斋,胡云峯之说。贤者疑之甚当。殊可叹服。

别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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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谕形而上下之辨。见得通透。说得详尽。无复改评矣。别段所论先后字之疑。来谕已得之。不必更费分疏。然朱子尝答或人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见得理先气后之问曰。虽是如此。然亦不须如此理会。二者有则皆有。由此观之。可释以先后字作上下字之疑。且朱子语类中。或问形而上下。与费而隐如何。答曰。形而上下。就物上说。费而隐。就道上说。既曰就物上说。则其不以道字就有形以前说。分外明白。何必多费辞说。至于以方言悬吐。然后方得发明其意耶。所与权方叔书末段语意。似涉烦冗。删节如何。

示谕物格疑义。区区固尝致疑于老先生释到字之义。与申君益愰甫有所论辨矣。今得贤者见解。正合鄙意。诚为多幸。申君所见亦与鄙意相符合。而有戾于大宗师晩年议论。不胜惶恐。然此说实出于程,朱两夫子所论。分明以到字作尽字说。程子则以为格至也。格物而至于物则物理尽。朱子则以为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到得十分。方是格物。此说见于二程全书及朱子语类中。可覆视也。程子于大学。既尊信而表章之。朱子又为之定著章句。设为或问。反复商订。一字不苟。后学似当以程,朱所论为正。

示谕双峯饶氏说正心修身章。不言治病之方云者。诚有所不可晓者。盖正心章。既言喜怒忧惧四者之病。朱子章句曰。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下文又言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章句曰。心不存则无以检其身。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前段言有心之病。后段言无心之病。末复系之曰。但知诚意而不能密察此心之存否。则又无以直内而修身也。修身章章句又曰。五者在人。本有当然之则。然常人之情。惟其所向而不加察焉。则必陷于一偏而身不修矣。逐章章句。段段提起省察之工。恶在其为不说治病之方乎。贤者所论得之。但大学一篇。只说省察而不及存养。朱子于正心章章句。引敬以直之。以系密察之下者。似若微有这个意思。然终始以察为主。贤者专以正心为存养工夫。似失契勘矣。

末段所论腔子外是甚底之义。贤者以腔子外盈乎两间者。皆吾所当恻隐者当之。此是祖述程子所引医书以手足痿痹为不仁之意。然程子就以己及人近取诸身处言之。故语势自当如是。今此所论因满腔子是恻隐之心。腔子外是甚底而发。则语意自不相蒙。盖天地之大德曰生。盈天地之间。都是坱然生物之心。凡有生之类。各得其所禀之理以为性。在人则为恻隐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在物则各随其形气而自为一物之理。盖盈天地之间。便是此理。除是无物。方无此性。若未有物。则但有此理逼塞充满于两间。朱子所论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云者。正谓此也。观乎此。则腔子外是甚底之义。似可领会。未知贤者之意以为如何。

答郑皆春万阳叔向葵阳○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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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望后。到光阳配所。承昨岁至月书。欣审动静。信后岁将周。远惟佥贤侍奉学味若序康泰矣。累人塞垣四载。衰病已甚。蒙恩撤棘而南。德至渥也。但途中正犯潦炎。既到。水土又不好。忧虞更切。然莫非命也。亦且奈何。秪得任之耳。六月初至咸兴。得贤契乙亥六月半后书。乃南僧所致也。虽承领最晩。荷意之勤。感叹无已。询及鹤岩立祠之意。非罪废之人所敢容喙。然既辱远问。不容但已。聊复陈之。大抵人家子弟不忘其尊行长老之有贤行者。欲为扬显之计。当饬躬谨行。式遵遗范。使人称之曰某家子弟。习于贤父兄之训。故乃能如此云尔。则其所以尊之者至矣。若不待公论之归一。必欲尸祝而俎豆之。以至同人于宗。事苟求成。则乃一家私建。不是士林公议。岂合事理之宜乎。区区于此等举措。寻常不满于心。故因来谕之及。尽暴其愚。未知佥意以为如何。临书挂漏。不暇究悉。

答郑皆春昆仲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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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丧未葬。遭承重祖母丧。居处出入。当服何服耶。此处士夫遭此者。皆葬前服齐衰。葬后服斩衰。未知何所考据耶。万阳亦遭祖母丧于父丧葬前。未能广询。只得从俗。近见寒冈答问中。有曰父丧既葬后遭承重齐衰之服。则未葬服齐衰。既葬服斩衰。有事于祖母几筵。则服齐衰从事。或合权宜云。以此观之。齐斩若皆新丧。似当服斩。未知如何。

斩衰未葬前。遭齐衰之丧。则既成服。当反重服。哀侍所论甚当。后丧若在前丧葬后。似当从郑先生说。若世俗所行之礼恐误。按礼有云父母丧偕。葬当先轻。而其葬服斩衰。注曰。父丧未葬。故不敢变服也。若祖母丧则似不可以此为准。亦在参照也。

斩衰练祥禫。在齐衰之前。则变服节次。得无所碍否。阕服时。服色亦何以为之。禫是吉祭。齐衰未毕。设行吉祭。似涉未安。姑待丧毕。择日行事。未知如何。旅轩答人之问曰。大丧之禫。不可以齐衰在身而废其事也。此指并有父母丧者言也。与万阳所遭稍异。未知如何。

按礼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注云。除服祥祭之服也。以此观之。前丧阕服之日。固当以禫服行事。有何嫌压之疑乎。又按贾疏曰。凶时未忍行吉礼也。金沙溪答或人之问曰。禫吉祭也。丧中不可行也。后丧虽毕。前丧之禫。不当追行。盖过时不禫。朱子说可考。以此意推之。则旅轩所云。未知何所据耶。幸更商之。

卒哭明日而祔。乃家礼本意。今俗多行于三年之后。故万阳家两丧祔祭。亦未举行。将姑待丧毕耶。礼有练而祔之文。即今亲期已迫。且待练后即行。亦如何。

卒哭而祔。出于仪礼士丧礼。而朱子家礼因之。其与陆子寿问答详矣。如今好礼之家。皆以家礼为正。然若有甚不得已。未及卒哭而祔。则三年而祔。出于时王制。遵而行之。似为寡过矣。若练而祔。则朱子以为虽有孔子善殷之说。今亦不敢从。区区所闻如此。惟在哀侍参考而财择之耳。

万阳从叔家。亦遭意外祸变。母丧才殡。父丧继出。遑遽中姑为同殡。其于情礼。恐或未安耶。既已同殡。则葬后神主。仍为合椟。亦如何。若然则大小祥行祭时。将何以为之耶。且有外客来。则受吊厅事。亦似未安。伏望幷教。

内外丧。不可同殡。入哭与否。不须问也。同殡且不可。况神主合椟乎。三年之后。奉祔之仪。于何施行耶。大槩各殡则事事是当。同殡则事事有碍。此外非区区所敢知也。

朝夕上食时。妣位奠需。当用何馔。妣丧虽先出。而未葬之前。遽用肉馔。恐非象生之意。且一堂对卓。各设异馔。则情理亦为欠缺。未知如何。

尝见退陶先生言。死于亲丧中者。未葬前。祭用素馔云。今当旁照而行之。若异殡则恐无各设异馔之碍也。

葬时若同日发引。则行丧下棺。将何先何后耶。旅轩先生以为葬如先后其期。则先轻后重常礼也。若同日发引。则重丧居先。下棺亦如之依此行之。果得礼意否。前秋万阳两葬亦同日幷行。而只据先轻后重之说。行丧下棺。以祖母丧居先。而至今追思。不能无疑。兹敢幷禀。

若幷有父母丧。固当以轻丧为先。若父丧与祖母丧偕。自当以世代为先后。恐不可以轻重之例论也。

今人合葬。皆各用外椁。而或云一椁容两棺则甚好。或云各用外椁。而两椁之间。用灰三四寸。则极为坚固。二说皆似有理。第一椁容两棺。则外盖甚广。恐或有崩陷之患。若各用外椁。又用灰隔则圹中太广。未知当何所的从耶。

既合葬则一椁同窆似合宜。若以外盖太广为虑。则今人多用横板作盖。出于朱子葬子时用石五条横于石片上之意也。若用此制。则恐无崩陷之虞耳。

祔祭条注曰。丧主非宗子。而与继祖之宗异居。则宗子为告于祖。而设虚位以祭。所谓虚位。似是祖位。而或云宗子在。支孙无祀祖于丧家殡次之义。当设新主虚位于宗家而祭之。浅见不能无疑。伏望详教。

既曰设虚位以祭。则当于遭丧之家厅事或外寝。设祖考妣虚位云尔。岂于宗家。设新死者虚位之谓耶。若宗家越在他国。则此礼安所施行耶。

答郑皆春昆仲戊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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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序向深。远惟佥学履增胜。前冬。承佥贤辱惠书。披玩十数。极慰幽郁之抱。春初。因一善金友附致一书。略道承悉之意。于盛问之辱。未及有所条答也。夏间。伺忧悸稍定。略有所条列。今因海上便。投寄日池族孙所。使之递传。想不至迟滞也。窃覵佥贤询目。考阅之该洽。见解之通敏。诚可叹服。第念宇宙间事。无非学者所当理会。然发轫之初。当从切问近思上始。今所询条目。多向外浮泛之问。少近里著已之实。恐大军之游骑出太远而无所归也。爱慕之至。聊复献愚。未知贤者以为如何。

图书之理。虽甚玄奥。其糟粕则自有先儒辨论。可按而知也。但圣人画卦之时。只取四方奇耦而独去中央五十之土者何义。以为取太极之象。则先儒以先天图中间白处为太极。所谓太极。便是无中含有。不必以已生已成之土取象也。抑土寄旺于四时。而四时四十之数。自土而来。故虽去土数。而土数实在其中耶。

圣人则河图而画八卦。析合补空。以定四正四维之位。而独不用中央五与十之数。盖五与十。土之数也。土于五行。无定位无专气。于时则寄旺。于位则寄寓。而实为四时之主四行之地。正犹四端不言信也。贤契所论得之。

东北阳方。西南阴方。盖以生数之在内者为主。而启蒙中胡玉斋于先天图。反以少阴居东。老阴居北。太阳居西。少阳居南。则东北为阴。西南为阳。夫自内达外者。河图之数。而玉斋之舍内取外者。亦必有其意。然则阴阳方位。当从何说。

自先天图天根月窟而推之。阳生于子半而极于午中。阴生于午中而极于子半。此乃阳根阴。阴根阳。互藏其宅之说也。若自阴阳方位当时用事而言之。阳居东南而主春夏。以作长为事。阴居西北而主秋冬。以敛藏为事。此乃分阴分阳。各正其位之说也。若胡玉斋所定阴阳老少之位。亦各有义。不妨自为一说。恐不可合为一例。求其必同也。

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则横图卦画之成也。自复至干。阳之分动。自巽至坤。阴之翕静。则圆图卦气之运也。但所谓方图者。内外乾坤。相为对待。六子之卦。居于中央。则是不取方位。不取运行。又不取周易之反易而近于错杂。实所未晓。

横图卦画之所以成。圆图卦气之所以行。贤者所论得之。但圆图象天。方图法地。地之阳在北。故乾居西北。地之阴在南。故坤居东南。不取流行而专用对待。盖地道方而静。故有对待而无流行也。西北之干。与东南之坤相对。东北之泰。与西南之否相对。至他六子之居中相对者。或远或近。率用此例。每以反易横斜相对。极有妙理。案图可见。今以错杂为言。殊不可晓。

皇极不言数。而先儒以为数之所由该也。然则皇极之居中。如河图之画卦虚中。而朱夫子以标准训极。反以中字之训为非。未知何义。经文无偏无党等语果非中字意否。是亦未晓。

河图体圆而用方。方者静。静者卦之所以立也。洛书体方而用圆。圆者动。动者数之所以行也。画卦则虚其中。去五十而不用。卦之所以止于八也。叙畴则总其实。并五数而用之。数之所以止于九也。若夫皇极之不可训以大中。朱子于皇极辨。论之详矣。可考而知也。皇极辨在大全中。而采入于尚书洪范篇小注中。所谓无偏无党者。言人君以一身立至极之标准。而天下之人。皆从上之化。会归于极而无偏党反侧之私云尔。岂必训极为中然后其义乃明耶。

卦画。盖所以成变化行鬼神。而洪范则吉凶见于静。浅虑妄谓大禹九畴如先天。蔡九峯皇极内篇如后天。未知如何。

卦之德方。故动而后可占其吉凶。数之用圆。故静而后可见其休咎。盖静则以动为变。动则以静为变故也。先天后天之喩。似未必然也。

参天两地之说。虽取阳用全阴用半之理。而参字与三字不同。两字与二字不同者何意。抑有搀入之意故异邪。敬斋箴勿贰勿参。亦与此同否。

参字两字。有参伍计量之义。三字二字。有桩住定著之义。所谓参天而两地者。言以参数之以两数之也。若敬斋箴所谓勿贰以二勿参以三者。言勿贰之使为二。勿参之使为三也。与参天两地之义。语意略同。

大衍五十之数。先儒所论非一。而其所谓参天两地。衍极五十者。朱夫子明筮之赞也。此之参两。但指天之生数三地之生数二而言欤。抑参两为五。则指其中央土数而言否。与其取中央土数之五而衍为五十。不若去中央土数之五而自为五十。未知如何。

参天两地而五数立。其馀五十之数。皆因五而后得。其中四十。分为阴阳老少之数。其五与十。独无所为。于是以五乘十。以十乘五。皆为五十。此所谓大衍之数也。若去中央五数。以四方四十之数。并中央十数而为五十。则非大衍之法也。

五行作行之序。与生成之序不同。故其分阴分阳。亦自不同。如水阴根于阳。火阳根于阴。而一阳居中成坎。则阳为主也。一阴居中成离。则阴为主也。水反阴胜。火反阳胜者何耶。抑坎之二爻皆阴。离之二爻皆阳。故取其多者而言否。

水外暗而内明。故属乎坎而为阳卦。火外明而内暗。故属乎离而为阴卦。此其所以根阴根阳。互藏其宅也。水气寒而其位居北。故又为阴卦。火气热而其位居南。故又为阳卦。此其所以分阴分阳。各从其类也。

三十六宫。先儒所论各异。或曰。一干为一。二兑为三。以至八坤。为三十六。或曰。干奇为三画。坤耦为六画。震坎艮一奇四耦。则各为五画。巽离兑二耦二奇。则各为四画。总计三十六。若以启蒙注观之。则乾坤坎离不易。震巽艮兑四卦独易。一卦八变。则为三十二。而加乾坤坎离。合为三十六宫。三说不同。当从何说。

三十六宫之说。先儒所论。亦各有据。然若邵子所云。则六十四卦中不反易者。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八卦外。其反易者。凡五十六卦。以之反对。则为二十八卦。而加不反易者八卦。则合为三十六宫。今当以此为正。

启蒙注。有真水火留戊就己。方成坎离等说。此必魏伯阳参同契之法。在吾儒虽不必强解。而第所谓真水火者。指其坎月离日欤。留戊就己者。必指坎离之中爻。而退溪先生以留为流。未知何意。

留戊就己。是魏伯阳参同契文。其修养之法。以人之精气。凑成还丹之妙。盖精是水。气是火。本是水火二物。而或以为日月。或以为铅汞。或以为乌兔。或以为坎离。皆假设之辞也。纳甲法。坎纳戊离纳己。故取以为谕。盖以坎水就离火也。老先生所云以流易留。其亦此意也欤。

揲蓍之法。今可考试。而信手中分。则与启蒙中所得之数不合。未知别有法否。

揲蓍之法。向尝依筮仪求卦。无所差误。今所示如此。殊不省所谓。非面难悉。不暇究论。

周子通书。一如太极图之说。而其中诚无为几善恶者。剔破性情之妙。实亦中庸首章之旨也。但几字。即所谓人鬼关。而大学诚意章。亦以慎独为主。则诚非但无为。亦在省察之际。而周子反以诚对几。分而言之。有若寂感相对。未发已发相对之语者。何意欤。

通书诚无为之诚。是圣人全体浑然。至诚无息之谓。大学诚意之诚。是学者务去必得。实用其力之谓。语意自不同。今贤者比而同之过矣。诚无为是太极。几善恶是阴阳。朱子固以形而上之道。对形而下之器。言之矣。

鬼神之说。张子正蒙及诸儒所论虽多。而不出于屈伸聚散消息反至之理。然则非但天人。虽万物皆有鬼神之理。中庸曰。诚者物之终始。此终始二字。似是鬼神之理。未知如何。

鬼神之理。固不离屈伸消息反至之间。贤者所论得之。若然则虽草木昆虫群生之微。亦何以外此。但以诚者物之终始。谓道鬼神之理。则语意似不著。

张子六有。于学者极有功。其曰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者。属之省察。而瞬有存息有养宵有得者。属之涵养欤。

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者。是动时工夫。瞬有存息有养宵有得者。是静时工夫。不必分为省察与存养也。

心经干之九二章临川吴氏注。谓闲邪之邪字。与思无邪之邪字不同者未莹。详示幸甚。

闲邪之邪。是说得来轻。凡闲思浮念。皆谓之邪。思无邪之邪。说得来重。兼指邪思慝念而言。故吴氏之说云然邪。

郊特牲曰。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昏义疏曰。同食一牲。不异牲也。盖妻之尊卑与己齐。故为之共牢而不异食然矣。然其间亦不无阳上阴下之分。男左女右之辨。家礼温公注。有婿在西妇在东之语。西阶是宾之位。东阶是主人之位。祠堂序立之礼。亦男东妇西。而此则婿反在西。妇反在东者何也。鄙意以为或与礼记东牺西罍之义同。未知何如。

婚礼婿东妇西。阴阳尊卑不易之正位也。故朱文公家礼。依此定位。若温公所云。出于一时意见。岂别有一种道理乎。朱子于昏礼。入门以前用温公。入门以后用伊川者。其亦以是夫。至于东牺西罍之喩。恐与此义不相对值。

家礼婚礼。有侠拜之语。又曰。古无交拜之仪。未知侠拜与交拜同否。按仪礼少牢。尸酢。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又拜。谓之侠拜。然则彼拜在中。吾之拜在前后。如侠物之左右。故云侠拜耶。丘琼山仪节。以为妇先肃拜。婿答再拜。退溪先生亦以此言为善。当从何说。

妇先拜婿。婿答拜。妇又拜婿。婿又答拜者。谓之侠拜。婿妇东西相向。交相为礼者。谓之交拜。侠拜与交拜。意义自不同也。朱子尝谓古者妇人与男子为礼。必侠拜。于婚礼。当用此例为是。今只得从之。然琼山及退溪先生说既如此。则依此行之。亦无不可。

深衣既有规矩准绳。而为文武摈相吉凶通用之服。实是善衣之次也。其制度俱备。可以按图制之。但以十二幅为裳。则两襟不能相掩。寒冈先生加一幅以象闰。此虽以义起。似可为法。未知如何。

深衣十二幅。自有其制。恐不可有所增损也。我国之布。广狭不中度。因而裁之。无怪乎两襟之不相掩也。鄙人尝得北布之中度者。用六幅裁为十二幅。适周无馀欠矣。

忌者丧之馀也。朱子值忌日。必著黪巾布带。盖以丧礼处之也。每当忌月。疏食水饮。以终其月如何。我国吉冶隐尝于忌月。疏食水饮。退溪先生以为不可立法。想以径情直行为非否。详教幸甚。

朱子于母夫人忌日。著黪黑布衫。其巾亦然。门人问今日服色何谓。曰公岂不闻君子有终身之丧乎。然则遇父母忌日。黪黑巾衫而食素馔。我国无黪黑巾衫之制。布直领黪黑。布笠似宜。乃是平常底道理。至于疏食水饮以终其月。则虽出孝子追远之至情。乃是礼法之外。老先生所谓不可以立法者。不亦宜乎。

庶孽之服。世以尊不逮贱之义。或有不服。而家礼图。妾子谓父正室曰嫡母。正服齐衰三年。母与嫡子亦报服。所谓报服者。非庶子之服耶。抑谓庶母为嫡子报服耶。嫡子于庶母之有子者。只服缌麻。而庶母于嫡子服齐衰。则不可谓之报服。然则此报服。想是庶孽之服。而论者不一。详示幸甚。

按仪礼士丧礼丧服篇不杖期条曰。为众子。注曰。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士谓之众子。大夫则谓之庶子。降之为大功。又曰。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疏曰。此大夫之妾子故言庶。若适妻所生第二已下。当直云昆弟。不言庶也。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注曰。大夫虽尊。不敢降其适也。疏曰。大夫适子得行大夫礼。故父子俱降庶。庶又自相降也。今以此义推之。大夫谓妾子为庶子而降服大功。其子无论嫡庶。皆从其父而降服。士谓庶子为众子而服期。故为其子者。亦不敢降而从服期也。至于报服之说。恐与此义不相干涉也。

士大夫妾子为其伯叔父之妾。似无服。而近日议礼者。以伯叔母之服当之。未知如何。

伯叔父之妻。则与伯叔父为齐体。故兄弟之子为伯母叔母。无论嫡子庶子。皆服不杖期。若伯叔父之妾。则不得与伯叔父为齐体。故无论嫡子庶子。皆无服。此义甚明。岂有以庶子之故。而服伯叔父之妾之理乎。

入门问讳。礼也。己之名与尊者父名无异。则书尺直书。似或未安。如二名。只书一字如何。

或问于朱子曰。如有不得已而称举人家所讳字。则当如何。曰若书字则当作半草半真字。若称道则当使语音不分明。此可为法。若二名则只举一字亦可。

改葬虽无经文。子思及朱子,杨氏诸说。俱足可据。而缌麻之外。别无加杖之文。丘琼山仪节亦然。未知何以为之。亲见尸柩。无异初丧。用杖无乃合于情礼耶。子之于父。承重孙于祖。当服衰麻。而诸孙则当服何服。通典云馀亲吊服。王肃又云吊服加麻。夫古之吊服。异于今之吊服。若今人吊服则黑笠白衣。别无变服之节。诸孙之以此吊服哭于尸柩者。无异众宾。其不为未安耶。

改葬之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故礼改葬而缌。缌五服之最轻者也。三年齐斩之外。只有杖期。不杖期以下皆无杖。今服缌麻而杖。非愚之所敢知也。改葬之礼。惟子为父母。妻为夫。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缌麻。其馀诸亲。只吊服加麻。此外恐杜撰不得也。古人吊服之制。今不可考。若礼从宜。则用布直领头巾。加环绖以行事。似或可也。

赠玄𫄸铭旌翣匡等节。一如初葬。则启坟后未葬前。上食似当设行。但未知发引前朝夕奠。亦当幷设否。退溪先生以为魂帛不当设。然则只设虚位耶。

改葬既启之后。凡事皆用初丧之仪。则朝夕设奠。朝夕上食之礼。皆不可废。而只设虚位。不用魂帛。以遵老先生之说。千万至当。

朱子答陈安卿书曰。某家不用明器。家礼疏。亦以苞筲为不必用。盖明器所以待亲以有知无知之间。苞筲所以不鬼其亲之意。则似是人子至情。而朱子之不用者何意。退溪先生以为不可不用。当从何说耶。

仪礼礼记。皆有葬用明器之文。盖出于孝子不忍死其亲之意。朱子答门人书。所谓某家不用之语。此是大君子因古今之宜。裁度通变之义。然家礼既明著其法。退陶先生亦言其不可不用。而今士大夫家莫或不用。恐不如守经信古之为寡过也。

墓必有碑志。礼也。世俗必铺张平日勋业。为之乞铭。否则阙焉。窃以为如以巧言丽词。构虚贲饰。则取人讥笑。诚如司马公之言。不然而秪记其实。似不容已。未知如何。

墓之有碑志。实为祖先千百岁久远之虑。故家礼曲尽其制。孝子慈孙之所不得已者。至于用浮词溢美之文。以表墓道。则诚为取人讥笑之资。不如不用之为愈。若略记州里姓名。题其前面曰。某官某公之墓云尔。则夫谁曰不可。亦足为久远之后考据寻觅之地。似不可已也。

鄙家曾祖考以下坟墓。皆在近地。故节日皆上墓。独高祖考妣坟茔在远。每于秋冬。择日上墓。端午寒食秋夕。只设祭于家庙。若合祭他位。则有一日再享之失。以纸榜独设高祖考妣二位。祭于厅事如何。鄙家祖山累代继葬。上墓之际。自朝至暮。行事支离。非但执事者筋力不逮。其敬礼之意。渐不如初。退溪先生谓扫视茔域后。以纸榜合祭于斋舍。无斋舍则设坛行事为便。依此行之如何。

家礼只言三月上旬。瞻扫封茔。而无春秋上垄之文。高祖墓既在远。则只于三月上旬。准礼行事。曾祖以下则参用俗节。春秋上垄。似合情文。未知如何。春秋节日。既上墓行事。则恐无入庙行事之员。且以一日重设为未安。则不必于当日庙内设奠。或先或后。未知如何。若一山之内。墓位既多。以终日行事。罢倦为未安。则上墓瞻扫后。或于斋舍行事。或设坛行事。以遵老先生所论。更有何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