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十表/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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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后记 


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编辑]

〔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十〕黄履翁曰:将相名臣表以六事为主,所以观君臣之职分。

〔高祖六年〕〔相位〕封为酂侯。张苍为计相。〇索隐曰:计相,主天下省计及计吏。〇按孚远曰:计相,司计之官,不当载入将相表中。

〔高祖十一年〕〔大事记〕诛淮阴、彭越。黥布反。〇按孚远曰:韩、彭一名一否,亦条例未详也。

〔高后八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苍。〇张苍。

〔孝文四年〕〔御史大夫位〕关中侯申屠嘉为御史大夫。〇按汉书御史大夫围。

〔孝文九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敬。〇冯敬。

〔孝文十六年〕〔御史大夫位〕按汉书,申屠嘉为御史大夫。

〔孝文后元二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青。〇陶青。

〔孝景二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错。〇鼂错。

〔孝景四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蚡。〇田蚡。按汉书御史大夫介。

〔孝景六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阳陵侯岑迈。〇按汉书无此人。

〔孝景七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舍。〇刘舍。

〔孝景中元三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绾。〇卫绾。

〔孝景后元元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不疑。〇直不疑。

〔孝武建元元年〕索臛曰:年之有号始自武帝,自建元至后元典十一号。〇按孝武字后人所加。

〔孝武建元二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赵绾。〇汉书,有罪自杀。

〔孝武建元六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安国。〇韩安国。

〔孝武元光四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欧。〇张欧。

〔孝武元光五年〕〔大事记〕十月族灌夫家,弃魏其侯市。〇按在四年十月,此误。

〔孝武元朔三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弘。〇公孙弘。

〔萃武元朔五年〕〔御史大夫位〕按汉书百官表,是年番系为御史大夫。

〔孝武元狩元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蔡。〇李蔡。

〔孝武元狩二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汤。〇张汤。

〔孝武元鼎二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庆。〇石庆。

〔孝武元封元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宽。〇兒宽。

〔孝武太始三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胜之。〇暴胜之。

〔孝武征和二年〕御史大夫成。〇商丘成。

〔孝武后元二年〕〔将位〕七月己巳,光禄大夫霍光为大将军,博陆侯。都尉金日䃅为车骑将军,秺侯。太仆安阳侯上官桀为大将军。〇按孚远曰:桀为左将军,非大将军也。

〔孝武后元二年〕〔御史大夫位〕按汉书,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七年,坐谋反诛。

〔孝昭元凤元年〕〔御史大夫位〕御史大夫䜣。〇王䜣。

〔孝昭元凤六年〕〔御史大夫位〕按汉书,蔡义为御史大夫。

〔孝元建昭三年〕〔御史大夫位〕卫尉李延寿为御史大夫。〇按一本姓繁。

读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编辑]

此表年经而人纬,冠年于上,以元起数者,高祖、、孝惠、高后、孝文、孝景、孝武即位之年也。列年于中,以一二起数者,则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诸人为相及将在官之年也。相必记年,将则有年者,有不年者,御史大夫皆不年。

读将相名臣年表以大事为主。

大事记。〇索隐云:谓诛伐、封建、薨、叛。

大事者,天子之事也,而见于将相名臣表者何?将相代天子而行之者也。观其事,可察人君治忽之机,即可定人臣贤不肖之分。非极有关繋者不屑屑书,故曰大事记。

大事首诛伐,以汉用兵取天下,入秦破楚,臣同列,诸侯功臣,异姓王者,俱征灭之。至景帝时,定吴、楚七国。匈奴世为汉患,武帝屡出师是也。次封建,则同姓诸侯王及推恩封王子侯是也。首表刘仲为代王,表楚元王、齐悼惠王来朝,表诸侯皆至长安,明亲亲之恩,上下无猜也。诸侯王薨则表,如齐悼惠王、淮阳王、梁孝王,言其宜后也。叛则表,魏豹反,韩信反,陈豨反代地,彭越、黥布反,高帝诸功臣也。同姓诸侯王反,者济北王兴居,吴楚、七国,淮南,衡山也。表匈奴凡十,平城一也,攻代王二也,入上郡三也,入萧关四也,入上郡、云中五也,败代守六也,入襄、代、上郡七也,败代都尉八也,入雁门、代郡九也,入右北平、定襄十也。索隐之说当矣,然不止此也。如高祖二年立太子,五年入都关中,皆冠于上。如破项籍,春践皇帝位,如尊太公为太上皇,其后如城长安,赦无所复作,赦齐除诸侯丞相为相,置孝弟力田,行八铢钱,除收孥相罪律,除谤诽律,除肉刑,郊见上帝,见渭阳五帝,地动,河决,改历,以夏正月为岁首,皆索隐所未该。至于表太公自楚归,表未央宫奉太上皇寿,表为高祖立庙沛,为立孝文皇帝庙,郡国为太宗庙,表置诸陵,此何等事,而可忽诸。若夫高后立少帝,废少帝更立弘,王吕产、吕禄,其后大臣诛诸吕,迎代王即帝位,汉不绝如带,仅而复兴,表于此者正以明后之诛乱定策不为无功,则前之阿吕后,乱汉约,恶得无罪也!不然帝纪外戚世家已详矣,平、勃诸人列传又言之矣,而复挈于表何哉?

汉书百官公卿表详一代之官制,史记但表相与将、御史大夫,意在论世知人,以备劝惩,故举其大者,不在备官。若曰于此得贤任职,斯可也。

建元以来武功侯者七十二国,而卫、霍功最高。然北讨胡,南诛越,又以通大宛、乌孙、龟兹诸国及西南夷,海内虚耗,几田轮台。太史公不敢斥言,惟表曰南夷始置邮亭,其微旨与?

表新垣平诈言方士,觉,诛之,此讽武帝也。以孝文而有玉杯改元之失,况后之王者乎!黄龙见成纪,宝鼎出汾阴,皆不为瑞,况于求神仙,冀黄金成,而河决可塞乎!封禅书大旨即此具矣。

大事记附表丞相薨卒、免及自杀者何?重相也。相得其人则书,惜之也。相非其人则亦书,幸之也。不于相位书,而表于大事记,正以见相之重也。

凡表相薨卒、免、自杀于大事记,皆变文倒置者何?古之人未尝言及此也。窃臆揣之,此记中表太上皇崩,表高帝曰上崩,孝文皇后崩,孝文太后崩,孝景太后崩,及诸王薨,而丞相薨卒亦书如故,是无别也。虽辍朝临祭大臣有异数,而书之遂同国恤可乎?然则太尉置罢,表于相位而倒置,御史大夫死抵罪自杀,表于将位而亦倒置何也?恐此或便观览,未必有深义也,存以质史学淹通之君子。

相位。〇索隐云:置立丞相、太、尉三公。

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掌承天子助理万几。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许应元曰:汉右丞相在左丞相上。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后哀帝元寿元年,更名大司徒。

太尉,秦官,掌武事。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后成帝时大司马禄比丞相。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王陵、审食其皆尝为之,寻罢。

太师、太保皆古官。茅坤曰:汉三公并虚额。

将相。〇索隐云:命将兴师。

汉百官表,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

茅坤曰:大约汉制太尉,即今之本兵,而前后左右,即今之五府也。

林骃曰:高祖二年,拜曹参为假左丞相。盖汉初以丞相征伐而借名,未尝居位,如韩信以左丞相撃魏,樊哙以定韩王信迁左丞相,郦商以破臧荼迁左丞相。按高帝十一年,周勃为太尉,主攻伐。武帝后元元年,以光禄大夫霍光为大将军。元狩四年,大将军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骠骑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索隐以命将兴师释将相者,殆此类,非凡将军皆可谓之为将相也。

御史大夫位。〇索隐云:亚相。

汉百官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掌副丞相。应劭曰: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云。后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

大书丞相萧何守汉中、守关中,褒元功也。相曹参,何所举以自代,将薨,帝临视问之而举参也。孝惠六年,相王陵、陈平,遵高帝临崩之命也。周勃亦以遗命为太尉,遂安刘氏。汉初之相盖如此。

有自太尉而为丞相者,綘侯周勃、颍阳侯灌婴、条侯周亚夫、武安侯田蚡四人。建元元年,上议置丞相、太尉,籍福说武安曰:即上以将军为丞相,必让魏其,将军必为太尉。太尉、丞相尊等耳,又有让贤名。是汉制太尉与丞相等也。

有自御史大夫为丞相者,张苍、申屠嘉、陶青、刘舍、卫绾、公孙弘、李蔡、庄青翟、石庆,自太初后凡九人。汉称制诏丞相御史、制诏御史,是御史大夫亚于丞相,贵于诸卿也。

大书御史大夫周苛守荥阳者,嘉死节也。汉以关中为根本,而与楚相持,荥阳其重地,睢水败,敖仓数被侵夺,诸侯背汉,纪信诳楚脱高帝,苛守荥阳,陷,为羽所烹。时天下未定,汉未尝定官制,则御史大夫者,不过假秦官以授之权而已。太史公表御史大夫必首苛,以志官所由始,实重其人也。书太尉卢绾,例虽似同,但绾后九月即封燕王,无事可表,卒以叛亡匈奴,非苛伦也。

凡命将兴师,有大将军,有前后左右将军,而将军有属大将军者,有不属大将军者,其为将军有侯者,有不侯者,丞相不言长史司直,太尉亦不言官属,御史大夫不言侍御史员,而列将军则备书之,边事所倚以办,虽偏禆不敢略也,且以责战守之实功焉。

御史大夫周昌以贵彊徙为赵王如意相,吕后鸩王,昌愤以死,不书卒。吕后以非罪杀赵尧,书抵罪,不言所坐,皆刺高后也。御史大夫鼂错,诛汉书表云:错有罪,腰斩。而太史公不书谋削七国,忠而受祸,为景帝讳,有微词矣。

史表有御史大夫敬,据汉书,典客冯敬。有御史大夫欧,据汉书,中尉张欧。此可以证明而得之者也。

班固曰: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才,服其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司马贞曰:太史公其人好竒而词省,故事核而文微。

叶清臣曰:史记其意深远,则其言愈缓,其事愈碎,则其言愈简,此诗、春秋之意也。

吕祖谦曰:太史公书法微而显,绝而续,正而变,文见于此而起意在彼,可不参考互观,究其大指之所归乎?

右班氏以下四家之说,采自诸家史论中。读十表可以想见当日笔削之微意焉。

读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补[编辑]

读将相名臣表固以大事为主,但观其所书,必于其所不书者,参互考核,乃知所书之义。

高帝约法三章及为义帝发丧,是灭秦破楚之本,不书何也?约法在未为汉王前,已见月表。发丧非其本意,凌以栋云:不过假羽失著,迫取天下耳。观异日置秦皇、楚、卫、齐、赵冢,田横亦为改葬,何独于义帝寥寥耶?刘鳯云:汉王弃其父若敝屣,于义帝何有?而为之缟素,此不书,亦春秋诛意之法。

元年书沛公为汉王,之南郑,是项羽之更立也。不言羽立,见沛公之能自诎也。汉王以羽负约,怒欲攻之,以萧何言即止。

二年书立太子,四年书太公自楚归,并书于策,其义自见也。

五年封诸侯王不书,不保其终也。

六年封功臣及封兄荆王贾、弟楚王交、子齐王肥不书,独书刘仲为代王,何也?以明年匈奴寇代,仲弃归,废为合阳侯。夫平城之围,帝几不免,何责于仲耶?身为天子,不能保一兄之封,故特系于尊太公为太上皇之下,见不友,非所以为孝也。

九年遣刘敬使匈奴和亲不书,为内讳也。

未央宫帝上太上皇寿书帝语,讥反唇也。

十年令诸侯王立太上皇庙不书,生事不以礼,故削之也。

十一年诏郡国求遗贤不书,未得贤也。四皓有曰:陛下轻士善骂,臣等义不受辱,故恐而亡匿。

十二年祠孔子不书,缺也。

孝惠二年书楚元王、齐悼惠王来朝。凡来朝不书,书此者,以齐之幸而免也。

三年与匈奴和亲不书,为内讳也。

四年除挟书律不书,缺也。

五年书为高祖立庙,沛置歌儿百二十人,事亡如存也。高祖十二年,置酒沛宫,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高祖撃筑自为歌诗,令习之。

高后元年王孝惠诸子不数,疑辞也。

二年书行八铢钱,重民用也。故孝文五年除钱律,孝武五年行三分钱皆书。

六年书昼昏,纪变也。吕后恶之曰:此为我也。凡灾异不悉书,书者有为也。

孝文元年书除收孥相罪律,首施仁也。书立太子,树国本也。

南越王称臣不书,外事也。

二年书立皇子武、参、胜为王。凡封皇子皆书,封王子不书,尊王也。初有司请立皇子为王,诏先立河间、城阳、济北,然后立皇子。高帝时,封皇子肥、长、建、如意、恢、友、恒亦不书,伤功臣也。

六年匈奴请和亲不书,为内讳也。

十五年亲策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不书,未得贤也。

书黄龙见成纪,上始郊,见雍五帝,见渭阳五帝,谨始也。

后元年书诛新垣平,大改过也。故前以垣平为上大夫不书。

后二年书匈奴和亲,前此不书,此独书,何也?前六年和亲,十一年寇狄道。是年又和亲,后六年又寇上郡、云中。以帝之德,天下之治安,和亲不足恃如此,故一书焉,为鉴也。

孝景元年匈奴入代与约和亲不书,为内讳也。

四年立皇子彻为胶东王不书,避所讳也。

五年遣公主嫁单于不书,为内讳也。

六年废皇后薄氏不书,讳也。外戚世家云:景帝为太子时,薄太后以薄氏女为之妃,及即位,立为后,无子,无宠。薄太后崩,废薄皇后。夫后不闻有罪,又太后所立,太后崩即废,帝亦忍矣!帝本纪缺其事,或武帝削之与?卫宏汉书仪注云:太史公景帝纪极言其短,武帝怒,削去,孝孙补之。

七年书废太子荣为临江王,四月丁巳胶东王立为太子,讥易树子也。

中元四年书临江王征自杀,讥帝也。书葬蓝田,燕数万为衔土置冢上,记异且隐之也。

六年书分梁为五国,王梁孝王诸子。封王子不书,书者,美顺亲也。陈子龙曰:既以悦太后,又以分梁国,非也。是时梁王薨,太后哀哭不食,帝忧惧不知所为,尽立孝王子,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则分削国邑,尔时念不到此。

孝武建元元年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不书,贤不用也。时得董仲舒以为江都相,未竟大用。

二年书置茂陵,豫凶事也。丘濬曰:初即位即置陵邑,古人不以豫凶事为忌。

三年书东瓯王来降,始外事也。中元三年匈奴降侯七人不书,独书此者,志武帝事四夷之始。此后边事屡书矣。

五年置五经博士不书,缺也。丘濬曰:秦焚诗、书,惟存博士官,五经为世大禁。汉兴,稍稍复出,然皆私相传习于其家。至是官始置五经博士,然后天下靡然向风,公相授受,以为世业。武帝有功儒教,岂小小哉!

元光二年书帝初之雍,郊见五畤,始神事也。

四年族灌夫,弃魏其侯市。灌夫例不书,书为魏其,讥枉杀也。

元朔元年书卫夫人立为皇后。立后不书,书,讥之也。外戚世家,卫皇后宇子夫,生微矣。末论李夫人、尹婕妤之属,云皆以倡见,非王侯有土之士女,不可以配人主盖,微讥之也。

元狩元年立子据为皇太子不书,讳也。

四年方士少翁伏诛不书,讳也。本纪云:诛文成将军而隐之,上后悔,复用栾大封五利将军。

元鼎四年书立常山宪王子平为真定王,商为泗水王。凡立王子不书,书此者,帝哀宪王之废,故封其子,是为能友,非他分邑比也。

五年栾大伏诛不书,讳也。大既诛,又拜公孙卿为大夫,幸缑氏,观仙人迹。

元封元年,帝出长城,登单于台,勒兵还,不书,危也。时遣郭吉告单于曰: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单于怒,留吉。上乃还。

封禅不书,妄也。封禅书末云:方士言神仙者弥众,然其效亦可睹矣。盖讽之也。

太初元年书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行夏时也。

天汉四年立皇子髆为昌邑王不书,削也。

相免、薨卒、自杀皆书,将、御史不书,专重相也。周苛守荥阳死则书,予节也。太仆汝阴侯滕公卒则书,贤之也。尧抵罪则书,无罪也。汤有罪自杀则书,诛不仁也。韩安国屯渔阳卒则书,以安国尝行丞相事也。惟孝景后二年书御史大夫岑迈卒,未知何义,汉表亦无其人。

孝武朝相十二人,弃市、斩、自杀者凡六人,其相位之殆如此。此公孙贺之所以哀也。

存疑[编辑]

索隐于相位云:置立丞相、太尉、三公。其实太尉属将位,特置罢倒书相位耳。故汉百官表三公与丞相并,太尉与大司马并。虽云与丞相等尊,位次自在丞相下。

将位一本作将相,后人强释之,疑将相本讹也。

从将位为是,天官书有将位星。

高后元年陵免相不书,疑缺。

八年七月卒巳为帝太傅,九月丙戍复为丞,相此审食其也,疑缺。

孝文十年书诸侯皆至长安。按诸侯王表,是年惟长沙王来朝,他国前朝不一年,楚王戊十三年乃朝,本纪亦无此,疑误。

孝景后元年,下周亚夫狱,不食,死。例当书,疑缺。

御史大夫,自孝文以后,史表与汉百官表多异,疑从汉书为是。盖汉御史大夫只一人,汉书孝文四年围,七年冯敬,十六年申屠嘉,后元二年陶青,孝景二年错,四年介,七年刘舍,中三年卫绾,后元年直不疑,孝武元年牛抵,二年赵绾,四年庄青翟,六年安国,元光四年张欧,元朔三年公孙弘,五年番系,凡此叙迁甚明。史表孝文四年嘉为御史大夫,后二年嘉相,计十四年,乃孝文九年又载御史大夫敬,是同时有两御史也。故从汉书四年围,七年敬,十六年嘉为是。汉书嘉传亦云十六年为御史大夫。又孝景四年史表有御史大夫蚡。按蚡传,孝景时为中大夫,并未迁御史大夫。孝武元年始封蚡武安侯,为太尉,则“蚡”疑“介”字之讹,当从汉表四年介为是。又史表孝景六年有御史大夫阳陵侯岑迈,汉表无之。元朔五年汉表有番系,史表无之。按岑迈无所考,若番田系则史表缺耳。当元朔三年公孙弘为御史,五年弘相,应有继为御史者,史未有载。至元狩元年乃书御史大夫蔡,此三年中御史不应缺,又从汉表为是。虽围与介与系与迈皆无传可考,以次求之,汉书固为明也。

班固云:司马迁记事讫于天汉,自此以后,后人所续。按史公大事记,笔削本朝,尤其精意所在,前人谓得诗、春秋之意,是不诬。司马贞弗索其义,但以六事概之,陋矣!因为比事参观发明篇末,其意义显烁众见者,不费辞也。若褚孝孙所续太始以后,粗举数事,事多缺旨,亦无取,故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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