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陆歙州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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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陆歙州诗序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55》和《昌黎文钞/卷06

贞元十八年二月十八日,祠部员外郎陆君出刺歙州,朝廷夙夜之贤,都邑游居之良,赍咨涕洟,咸以为不当去。歙,大州也;刺史,尊官也:由郎官而往者,前后相望也。当今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宣使之所察,歙为富州。宰臣之所荐闻,天子之所选用,其不轻而重也较然矣。如是而赍咨涕洟以为不当去者,陆君之道,行乎朝廷,则天下望其赐;刺一州,则专而不能咸。先一州而后天下,岂吾君与吾相之心哉?于是昌黎韩愈道愿留者之心而泄其思,作诗曰:我衣之华兮,我佩之光。陆君之去兮,谁与翱翔。敛此大惠兮,施一州。今其去矣,胡不为留。我作此诗,歌逵道。无疾其驱,天子有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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