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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鉴释文辩误/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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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通鉴释文辩误卷第三 
天台胡三省身之
卷第四
通鉴五十六

灵帝建宁元年 段颎追羌,出桥门,与战于奢延泽、落川、令鲜水上,连破之。

史炤《释文》曰︰令鲜,水名,在张掖觻得县界,一名合黎水,一名羌谷水。费本同。余谓此史炤承章怀《注》之误也。章怀《注》曰:令鲜,水名,在甘州张掖县界,一名羌谷水,一名合黎水。史炤因贤《注》之羌谷水,参以班《书‧地理志》,张掖觻得县有羌谷水,遂曰令鲜水在张掖觻得县界。殊不思段颎之击羌也,先破之于高平之逢义山,遂追之出上郡桥门,与战于奢延泽落川令鲜水上,连破之,又破于灵武谷。奢延泽在上郡奢延县西南。灵武谷在北地灵武县。则所谓令鲜水,当在奢延泽西南,灵武谷东北,非张掖之羌谷水明矣。注《通鉴》者当审观段颎前后转战之地,而求其地望之远近。段颎前后与羌战皆在汉安定、北地、上郡界。张掖远在河西,段颎之兵焉能至彼乎!

黄门从官驺蹋踧陈蕃曰:“死老魅,复能损我曹员数、夺我禀假不?”

史炤《释文》曰︰禀,力锦切;或作“廪”。假,音价,贷也。谓不以廪馀相贷。费本同。余按蔡质《汉仪》,尚书仆射与右丞对掌廪假钱糓。又《续汉志》,诸将军府有禀假掾吏,主禀假。盖以钱粟给之,谓之禀。禀,音彼锦翻,因给廪而生音义,二字通用,而义亦相生也。假者,月给不足于用,或预借于官者也。时宦官恣横,黄门从官驺冗滥尤甚。陈蕃自桓帝以来为尚书令,嫉其冗滥,数格夺其禀假,此辈衔怨,因其被收,遂辱詈以泄其愤。言禀假钱谷文书至尚书,蕃数格夺之也;岂谓不以廪馀相贷邪!假,音价,亦蜀人土音;《广韵》有上、去二音。
通鉴五十七

熹平元年 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

史炤《释文》曰︰句,音钩。海陵本同。余按《汉书》,会稽句章之句无音。陆德明《经典释文》,句章之句,音九具翻;如淳、韦昭皆音拘。史炤音钩,无所据。
通鉴五十八

光和四年 帝好为私稸,收天下之珍货,每郡国贡献,先输中署,名为“导行费”。

史炤《释文》曰︰导,徒浩切;导引也。费本同。余按字书,道字,从徒浩切者,理也,路也,直也,无导引之义。以导引为义者,当音徒到翻。

中平四年 长沙贼区星。

史炤《释文》曰︰区,亏于切。余按《唐韵》,区,音岂俱切,《注》云:汉有长沙区景。又音乌侯切,《注》云:今郴州有是姓。意者此姓有两音也。
通鉴五十九

五年 屠各胡攻杀幷州刺史张懿。

海陵本《释文》曰:屠各,即休屠地也。余按徒各胡,匈奴种也。《晋书》曰︰北狄以种落为类,其入居塞内,者有屠各等十九种,皆有部落,不得杂错,屠各最豪贵,故得为单于,统理诸种。杜佑曰:头曼、冒顿,即屠各种也。《汉书‧地理志》,武威郡,故休屠王地。屠各乌得为休屠地乎!史炤曰各胡乃其名号,尤缪。然炤之误起于五十四卷桓帝延熹元年。海陵本不过蹈袭史炤而已。九十四卷晋成帝咸和四年“屠各”注,其误同。

六年 董卓议,太后踧迫永乐宫,至令忧死。

史炤《释文》曰︰踧,子六切,行平易也;迫,逼也;犹言行平易而逼之。余谓炤说自相反,既曰行平易矣,何至逼迫之事。此踧,字与前建宁元年黄门从官驺蹋踧陈蕃之踧同义。或曰:蹋踧,当作“蹴”。此踧迫之踧,当作“蹙”。又按炤所谓平易者,本《毛诗》踧踧周道《传》训。然平易之踧,音徒历翻。今音子六切,亦非也。

献帝初平元年 关东州郡皆起兵讨董卓,推勃海太守袁绍为盟主。绍自号车骑将军,诸将皆板授官号。

史炤《释文》曰︰板,通作版,以版籍授官。费本同。余按字书,板、版二字,古今通用。然于此谓以版籍授官,则非也。《汉制度》曰︰帝之下书有四: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诫敕。策书者,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篆书起年月日,称“皇帝”以命诸侯。王公以罪免,亦赐策书,而以隶书,凡一木两行,唯此为异也。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其文曰:“告某官云云,如故事。”诫敕者,谓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诏敕某官。”他皆仿此。李云书曰:尺一拜用,不经御省。章怀《注》曰:尺一之板,谓诏策也,见《汉官仪》。则拜授官号,汉用尺一策也。时董卓挟天子,袁绍等罔攸禀令,故权宜板授官号,言无皇帝玺信,以白板授之也。岂以板籍授官乎!官,谓牧、守、令、长;号,谓将军、校尉也。

董卓取长安、洛阳锺簴以铸钱。

史炤《释文》曰︰簴,音具。海陵本同。余按簴,音其吕翻。至七十三卷魏明帝青龙元年,簴音其矩切。则炤亦悟音“具”之非矣。
通鉴六十

二年 邴原性刚直,清议以格物。

史炤《释文》曰︰格,古伯切,废格之格;以清议废人。又音阁。海陵本同。余谓格,正也,言以清议正物也。格读如字。炤以为废格之格,是知读《汉书》而未晓文义。夫因文见义,各有攸当,不可滞于一隅。学问思辨,圣人之所以教人也。然圣人之所谓学问思辨,讵止此哉!触类而长之,亦可以知学之无止法矣。

三年 麹义兵伏楯下不动。

史炤《释文》曰︰楯,殊闰切。余谓史炤之误,犹四十九卷章帝元初元年音“板楯”之误也。楯,当音食尹翻。读《通鉴》者,可以意求其音,后不重出。
通鉴六十一

兴平二年 李傕送馈。郭汜妻以豉为药,擿以示汜。

史炤《释文》曰︰擿,直炙切,搔也,掷也,投也,与掷同。余谓此乃挑擿、抉擿之擿,音他历翻。

董承、杨定胁弘农督邮。

海陵本《释文》引冯鉴《续事始》云︰督邮,即后汉郡主簿也,隋始改为录事参军,主勾稽文簿,举弹善恶。史炤注先已见四十五卷明帝永平七年,以此愈知海陵本为蹈袭史炤,姑移前置后,相与欺误后学而已。余按《通典》︰录事参军,晋置,为公府官,举弹善恶,本州郡职也;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并置之。汉有郡主簿,职与州主簿同。隋初以录事参军为郡官,则幷主簿之职矣。炀帝又置主簿,唐武德初,复为录事参军。若汉之督邮,掌监属县,各郡有东、西、南、北、中部,谓之五部督邮。韦昭《辨释名》云︰督邮主诸县罚负,邮殿纠摄之也。又按《后汉书》,郅恽为汝南功曹,太守欧阳歙尝会宴属吏,歙教曰:“西部督邮繇延,天资忠贞,不严而治,宜显之于朝。太守敬嘉厥休,牛酒养德。”主簿读书教,户曹引延受赐。恽于下坐愀然而前曰:“按延资性贪邪,外方内圆,朋党构奸,罔上害民。明府以恶为股肱,以直从曲,恽敢再拜奉[舟光]。”歙惭,不知所言。则汉郡有主簿,又有督邮也。古者邮通作尤。督邮以纠督属县愆尤为职,而录事参军亦以举弹善恶为职。愆尤善恶,以簿书之。隋之录事参军,始幷领汉郡主簿、督邮之职。冯鉴以为督邮即汉主簿,亦既缪矣;炤等又引以为据,讹谬相传,曷其有极,不辨可乎!

《通鉴》六十二

建安元年 董承奔野王,韩暹屯闻喜,胡才、杨奉之坞乡。

史炤《释文》曰︰坞乡,即太原邬县。余按此时诸将奉献帝居安邑,既而互相疑阻,各自分屯。安邑、闻喜、野王,皆在河东、河内之境;坞乡则河南缑氏县之邬聚是也是。后帝自安邑还雒阳,杨奉出屯汝南之梁县,此又自坞乡而南屯梁县也。以地里而考,其移屯之次序,则坞乡为缑氏之邬聚明矣。太原之邬县去安邑为远隔山岭,杨奉若往太原之邬,不能复奉献帝还雒阳及出屯梁县。

二年 曹操东征袁术,术留其将桥蕤等于蕲阳以拒操。操撃破蕤等,皆斩之,术走渡淮。

史炤《释文》曰︰《水经》︰蕲水出江夏蕲春县北山。郦道元《注》云:即蕲山也,又南对蕲阳,注于大江,亦谓之蕲阳口。余按史炤此注,乃承章怀《注》之误也。按《三国志》,袁术时侵陈,曹操东征之,术留蕤等拒操,蕤等败死,术走度淮,则是战于淮北也。蕲阳属江夏,其地在淮南,而蕲阳口又蕲水入江之口也,袁术若留桥蕤等于淮南之蕲阳,操兵自北来,则蕤败而术走度淮,将焉往哉!蕤等拒操处,盖沛国之蕲县也。范《史》衍“阳”字而《通鉴》因之。章怀因蕲阳而注误,史炤又承其误也。

三年 吕布遣许汜、王楷求救于袁术,术曰云云。汜、楷曰︰“明上今不救布,为自败耳;布破,明上亦破也。”

史炤《释文》曰︰明上,犹明府也。余按汉时诸州牧、郡守,人称之为明府。袁术僭号,故汜、楷称之为明上。以汜、楷命言之意观之,盖尊于明府矣。

番阳民帅别立宗部,言︰“我已立郡海昏、上缭,不受发召。”

海陵本《释文》曰︰缭,卢皎切。余按《水经注》,僚水导源建昌县。汉元帝永光二年,分海昏立建昌。僚水又东迳新吴县,汉中平中立。僚水又迳海昏县,谓之上僚水。以此言之,缭,当读为僚。海陵本音误。
通鉴六十三

四年 曹操常从士徐他。

史炤《释文》曰︰从,疾容切,相就之士也。费本同。余谓常从者,士之常随从在左右者也。从,音才用翻。
通鉴六十四

十年 白骑入东垣,高干入濩泽。

史炤《释文》曰︰东垣,即陈留长垣侯国也。余按此东垣乃河东郡之垣县,时杜畿守河东,东垣及濩泽皆河东属县也。详观《通鉴》上下文,则可以知之矣。
通鉴六十五

十三年 孔融与郗虑有隙。

史炤《释文》曰︰郗,绮戟切。海陵本同。余谓郗,丑之翻;若绮戟切,则郄字也。史炤于字画亦不审谛如此!八十九卷晋愍帝建兴元年释“郗鉴”,海陵本之误与此同。
通鉴六十六

十六年 曹操与韩遂交马语,秦、胡观者前后重沓。

史炤《释文》曰︰重沓,重足著地也。海陵本同。余按《汉书》所谓重足而立,言人畏惧之甚,不敢并足著地,故重足而立也。此直谓秦人、胡人夙知曹操之威名,聚而观之,前后重沓,安有重足著地之事哉!

十八年 魏公操引军还,参凉州军事杨阜言于操。

史炤《释文》曰︰参,所今切,地名。余观炤释,是以“引军还参”为句。下文曰“凉州军事杨阜”。凉州军事,何官邪?当以“引军还”为句,“参凉州军事杨阜”为句,文义方通。参,音仓含翻。沈约曰: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
通鉴六十七

十九年 刘备以蒋琬为广都长,众事不治,时又沈醉。

费本《注》曰︰沈,持甘切,作“沉”非是。余按字书,“沈”即“沉”字,书所谓“沈酗”、“沈湎”,《经典释文》云:沈,直金翻,没也。盖谓沈溺于酒,醉而不能自胜耳。若音特甘切,则读近耽字,不若音直金翻,有《经典释文》可以依据。

通鉴六十八

二十四年 陆逊进封娄侯。

史炤《释文》曰︰娄,会稽邑。海陵本同。余按娄县,前汉属会稽郡,后汉则属吴郡,今苏州昆山县即其地。七十一卷魏明帝太和三年误同。

子敬即駮言不可。

史炤《释文》曰︰驳,杂也,言不同也。余谓駮,异也,立异议以纠駮群议之非,非杂也。
通鉴六十九

魏文帝黄初元年 王以安定太守邹岐为凉州刺史。

史炤《释文》曰︰汉改雍州曰凉州,治陇西。魏分凉州置秦州,治上邽。余按此时凉州刺史已徙治武威。后汉凉州刺史治汉阳郡陇县,非陇西也。

为坛于繁阳。

史炤《释文》曰︰繁阳,魏郡之邑,在繁水之阳,其界为繁渊。海陵本同。余谓魏王时南巡至颍川郡之颍阴县,筑坛于曲蠡之繁阳亭,是年遂以繁阳为繁昌县。史炤但以魏王时居邺,遂以为筑坛于魏郡之繁阳,殊不考其南巡及受禅本末,实筑坛于颍川之繁阳也。

二年 翊军将军赵云。

史炤《释文》曰︰翊,飞貌,故以号将军。海陵本同。余谓羽翼之翼,则有飞义;此以辅翊为义。古者辅翊之翊通用翼字,既有翊字,则当各随字为义;若说飞军将军,必非命官之义。灵、献之世,已置翊军校尉,后遂以为将军号。

张既潜由且次出武威,胡以为神,引还显美。

史炤《释文》曰︰显美,地名,在武威之张掖。余按汉武帝开河西,列置四郡,武威、张掖,皆郡名也。显美县,前汉属张掖郡,后汉及魏、晋属武威郡。史炤以显美为地名,在武威之张掖,将以武威为郡,张掖为县乎!
通鉴七十

四年 曹仁向濡须,先扬声欲东攻羡溪。

史炤《释文》曰︰羡,音夷;江夏沙羡县即其处,去濡须三十里。海陵本同。余按史炤言羡溪去濡须三十里,此以杜佑《通典》为据也。若以为江夏沙羡县即其处,则大谬矣。濡须在今巢县东南四十五里。沈约《宋志》,江夏沙阳县本汉沙羡县,治夏口。自夏口至濡须,何啻八九百里,安得以杜佑所谓去濡须三十里之羡溪,扶合江夏之沙羡乎!沙羡之羡,音夷;羡溪之羡,读如字。

朱然伺间隙,攻破魏两屯。

史炤《释文》曰︰间,古限切;间厕之间。海陵本同。余谓间厕之间,音古苋翻,安有音古限切者?若言间隙之间,读从平声,则亦谓之中间空隙处也。

诸葛亮发教与群下曰:“犹弃敝𫏋而获珠玉。”

史炤《释文》曰︰虞卿蹑𫏋担簦之𫏋,《释》云︰𫏋,草屦也,举夭切。海陵本同。余按《史记》徐广《注》曰︰𫏋,草屦也。无音。《索隐》曰︰音脚。又按《韵书》三十小韵内有𫏋字,居夭切,骄也。《诗‧周颂》,𫏋𫏋王之造。《传》云︰𫏋𫏋,武貌;音居表翻。《大雅》小子𫏋𫏋,《传》云:𫏋𫏋,骄貌;音其略翻。皆非草𫏋之𫏋。《韵书》草𫏋之𫏋,讫约翻;正与《索隐》音同。

五年 帝为水军,亲御龙舟,循蔡、颍,浮淮如寿春。

史炤《释文》曰︰按《汉书》,蔡即九江下蔡县,亦古州来国,其地在淮、颍之会。颍水出颍川阳城东,至下蔡入淮。《左传》,楚灵王狩于州来,次于颍尾是也。海陵本同。余谓史炤言淮、颍之会,固可以释自颍浮淮。其谓循蔡、颍之蔡为下蔡,则非矣。夫所谓循蔡、颍浮淮者,循蔡水至颍水,出颍口而浮淮也。魏收《地形志》︰陈留扶沟县有蔡河,蔡河自浚仪东南流而入于颍,颍水东南流而入于淮。魏文帝龙舟所行水道,固至下蔡入淮,然言循蔡、颍者,循蔡河以至循颍河也。

吴徐盛植木衣苇为疑城假楼,自石头至于江乘。

史炤《释文》曰︰石头,城名,在吴丹杨郡,秣陵即其地。费本同。余按史炤释,盖因汉献帝建安十七年,孙权作石头城,徙治秣陵而有是说。然秣陵县与石头城自是两处,秣陵县在东,石头城在西。《江表传》︰张纮谓孙权曰︰“秣陵,楚武王所置,名为金陵,地势冈阜连石头,秦始皇东巡经此县,掘断连冈,改名秣陵。”是秣陵与石头为两处之一证也。《晋书‧郗隆传》︰隆为扬州刺史,镇秣陵。齐王冏檄令赴讨赵王伦,隆停檄不下。时王邃镇石头,隆军西赴邃甚众,奉邃攻隆,杀之。是秣陵与石头为两处之二证也。一百二卷晋海西公太和五年释“石头”,误同。

六年 帝以舟师循涡入淮。

史炤《释文》曰︰涡,乌禾切,水洄为涡;又古禾切,《说文》︰水,入淮,在汉沛国谯县。海陵本同。余按涡是水名,不当以水洄为涡为释,因此误音乌禾切。其从古禾切及引《说文》为释,是矣。但谓在沛国谯县,则此时已分置谯郡。
通鉴七十一

明帝太和二年 横门邸阁与散民之榖,足周食也。

史炤《释文》曰︰邸阁,据《说文》,属国舍也。下又有邸阁,非此。余观炤说,盖以汉昭帝使丞相率百官送鄯善王于横门外,遂傅合《说文》,以为横门外有属国舍。殊不思汉长安城中有郡国邸,又有蛮夷邸;所谓属国舍,即蛮夷邸,在藳街,不在横门。魏延言横门邸阁与散民之榖,足以周食。是指邸阁为积粟之所,岂属国舍乎?况许叔重只以属国舍释邸字,未尝释邸阁也。汉郡国朝宿之舍皆曰邸,叔重但以为属国舍,亦已拘矣;史炤援以释邸阁,愈远而不近矣。炤又云:下又有邸阁,非此。此谓青龙元年诸葛亮治斜谷邸阁也。亮所治邸阁,亦以蓄米,是二邸阁其义正同。邸阁之义,详见于下。

亮扬声由斜谷道取郿,使赵云、邓芝为疑兵,据箕谷。

史炤《释文》曰︰箕谷,或谓郿县郿坞是。余按史炤因上文有由斜谷取郿一语,遂设或人之说,以箕谷为郿县郿坞。然考《后汉书‧冯异传》,箕谷当在陈仓之南,汉中之北。亮声言由斜谷取郿,遣赵云等据箕谷为疑军,是其军未至郿也。

马谡与张郃战于街亭,郃大破之。诸葛亮拔西县千馀家还汉中。

史炤《释文》曰︰汉阳陇县有街泉亭,所谓街亭即此。海陵本同。余按炤说以《续汉志》为据,而《续汉志》所载在陇县者,乃街泉亭,非街亭。《隋志》,汉川郡西县有街亭山。魏时西县亦属汉阳郡。《通鉴》下文书诸葛亮拔西县千馀家还汉中,则街亭在西县明矣。

吴王守阳羡长。

史炤《释文》曰︰阳羡,汉会稽邑。余按阳羡县,前汉属会稽郡,自后汉和帝以后至吴,皆属吴郡。

三年 汉萧何定《汉律》,益为九篇,又有《令》三百馀篇,《决事比》九百六卷。

史炤《释文》曰︰比,毗至切,近也。谓律法近有九百六卷。海陵本同。余按颜师古《汉书音义》曰:比,以例相比况也。则比字当读如字。观《通鉴》正文,律自是律,令自是令,决事比自是决事比,岂得以比为近,谓律法近有九百六卷邪!《晋志》云︰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僭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其律具其加减,故所著六篇。萧何定《律》,除亡秦参夷连坐之罪,增部主见知之条,益事律《兴》、《廏》、《户》三篇,合为九篇。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汉时决事,集为《令甲》以下三百馀篇;及司徒鲍公撰嫁娶、辞讼决为《法比》,都目凡九百六卷。此《通鉴》所据以为书者也。

四年 吴主扬声欲至合肥。

史炤《释文》曰︰合肥,汉九江邑。应劭曰:夏水出城父东南,至此与淮合,故曰合肥。余按应劭所云,郦道元固疑之矣。道元曰:施水受肥水于广阳乡,东南流迳合肥县。应劭云:夏水出城父东南,至此与肥合,故曰合肥。阚骃亦云:出沛国城父东,至此合为肥。余按川殊派别,无沿注之理,方知应、阚二说,非实证也。盖夏水暴长,施合于肥,故曰合肥。夫道元以夏水出城父,而东南流入于淮则与淮合,无绝淮而南流至合肥县与肥水合之理。而施水上受肥水于广阳乡,东南流迳合肥县,又东南流而入于漅湖。肥水西北注淮而施水东南入漅湖,已自分流,惟夏月暴水涨溢,则二水复能合于合肥县界,故合肥以此得名。道元之说,庶乎信而有征矣。
通鉴七十二

六年 帝行如摩陂,治许昌宫。

史炤《释文》曰︰摩陂,地名,在古郏鄏,即汉之河南县。海陵本同。余按《水经注》,摩陂在颍川郏县,纵广可十五里。此岂河南之郏鄏哉!以下文治许昌宫观之,可以知史炤之谬矣。许昌宫在颍川许县,魏改许县曰许昌。

田豫以兵屯据成山。

史炤《释文》曰︰成,音盛。海陵本同。余按《汉书‧地理志》,东莱郡不夜县有成山。成无他音,当读如字。

刘晔曰:“臣得与闻大谋,常恐眯夣漏泄,以益臣罪。”

史炤《释文》曰︰物入目曰眯,寐中神游曰梦。余按物入目曰眯,是《庄子》所谓播糠眯目之眯,非眯梦之谓也。字书“眯”一作“寐”。《说文》曰︰“寐而米厌。”“米”即“眯”字,厌读为魇,此眯梦之眯也。

青龙元年 鲜卑轲比能诱保塞鲜卑步度根,自勒万骑迎其累重于陉北。幷州刺史毕轨表辄出军,以外威比能,内镇步度根。

史炤《释文》曰︰井陉,山名,在常山郡。陉北,言在井陉之北。海陵本同。余按陉北者,陉岭之北也。汉灵帝末,羌、胡大扰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上郡,并流徙分散。建安二十年,集塞下荒地,置新兴郡,自陉岭以北尽弃之。唐代州雁门县有西陉关、东陉关,即古陉岭之隘,乌得指常山井陉之北为陉北邪!若是常山,亦不当幷州刺史出军。史炤之疏,大率类此。至四百四十一卷齐明帝建武四年“陉北”注,其误同。

诸葛亮运米集斜谷口,治斜谷邸阁。

史炤《释文》曰︰邸,或作阺,岸旁欲落者,故以阁为道。海陵本同。余按史炤释邸阁,于横门邸阁,因汉尝令百官送鄯善王于横门外,则以属国舍为释;于斜谷邸阁,因斜谷有阁道,则以阁道为释。而其所谓“崖旁欲落”者,取扬雄《解嘲》响若阺𬯎之阺为义。不知邸阁乃以积粟,魏延所谓横门邸阁足以周食,王基所谓南顿有大邸阁计足军人四十日粮,皆邸阁积粟之明证也。诸葛亮治斜谷邸阁,亦是积所运之米以为伐魏之资,非治阺岸阁道也。《通鉴》所书者三,观其上下文,则阺阁之义不待辨而明矣。程大昌曰:为邸为阁,贮粮也。《通典‧漕运门》︰后魏于水运所立邸阁八所,俗名为仓。

陆逊入江夏,催人种葑、豆。

史炤《释文》曰︰葑,方用切,菰根也。江东有葑田。海陵本同。余按葑,音封,菜也,亦谓之蔓菁。豆,菽也。陆逊之兵,时在江夏,催人种菜及菽,示将久驻以给军食;种菰根何用邪!又江东之葑田,乃是葑泥,其深有没牛者,此田又不产菰根。

诸葛亮作身没之后退军节度,令魏延断后。

史炤《释文》曰︰断,都玩切,绝也。海陵本同。余谓断后者,为殿也,勒兵在后以断追兵。断,音丁管翻。

诸葛亮废廖立为民,徙之汶山。

史炤《释文》曰︰汶,亡运切。海陵本同。余按汉武帝开汶山郡,汶,音㟭。《禹贡》“㟭嶓既艺”、“岷山导江”之“岷”,《史记》皆作“汶”。《索隐》曰︰“汶”,亦作“㟭”。杨正衡《晋书注》︰汶山,亦音㟭。《广韵》十七真韵内亦有汶字,武巾切。此皆明证也,但史炤于四十五卷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先有此误,至此又误焉。至八十四卷晋惠帝元宁元年“汶山羌”之汶,音旻,则亦知有旻音。至八十八卷愍帝建兴元年“汶山”则又音问。此轻于著书,欠反复䌷绎而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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