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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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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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八年[编辑]

八年春正月乙亥,陈遣散骑常侍袁雅、兼通直散骑常侍周止水来聘。

二月庚子,镇星入东井。辛酉,陈人寇硖州。

三月辛未,上柱国、陇西郡公李询卒。壬申,以成州刺史姜须达为会州总管。甲戌,遣兼散骑常侍程尚贤、兼通直散骑常侍韦恽使于陈。戊寅,诏曰:

昔有苗不宾,唐尧薄伐,孙皓僭虐,晋武行诛。有陈窃据江表,逆天暴物。朕初受命,陈顼尚存,思欲教之以道,不以龚行为令,往来修睦,望其迁善。时日无几,衅恶已闻。厚纳叛亡,侵犯城戍,勾吴、闽越,肆厥残忍。于时王师大举,将一车书,陈顼反地收兵,深怀震惧,责躬请约,俄而致殒。矜其丧祸,仍诏班师。
叔宝承风,因求继好,载伫克念,共敦行李。每见珪璪入朝,𬨎轩出使,何尝不殷勤晓喻,戒以惟新。而狼子之心,出而弥野,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诛翦骨肉,夷灭才良。据手掌之地,恣溪壑之险,劫夺闾阎,资产俱竭,驱蹙内外,劳役弗已。征责女子,擅造宫室,日增月益,止足无期,帷薄嫔嫱,有逾万数。宝衣玉食,穷奢极侈,淫声乐饮,俾昼作夜。斩直言之客,灭无罪之家,剖人之肝,分人之血。欺天造恶,祭鬼求恩,歌儛衢路,酣醉宫阃。盛粉黛而执干戈,曳罗绮而呼警跸,跃马振策,从旦至昏,无所经营,驰走不息。负甲持仗,随逐徒行,追而不及,即加罪谴。自古昏乱,罕或能比。介士武夫,饥寒力役,筋髓罄于土木,性命俟于沟渠。君子潜逃,小人得志,家家隐杀戮,各各任聚敛。天灾地孽,物怪人妖,衣冠钳口,道路以目。倾心翘足,誓告于我,日月以冀,文奏相寻。重以背德违言,摇荡疆埸,巴峡之下,海澨已西,江北、江南,为鬼为蜮。死陇穷发掘之酷,生居极攘夺之苦,抄掠人畜,断截樵苏,市井不立,农事废寝。历阳、广陵,窥觎相继,或谋图城邑,或劫剥吏人,昼伏夜游,鼠窜狗盗。彼则羸兵敝卒,来必就擒,此则重门设险,有劳藩捍。天之所覆,无非朕臣,每关听览,有怀伤恻。有梁之国,我南藩也,其君入朝,潜相招诱,不顾朕恩。士女深迫胁之悲,城府致空虚之叹。非直朕居人上,怀此无忘,既而百辟屡以为言,兆庶不堪其请,岂容对而不诛,忍而不救!
近日秋始,谋欲吊人。益部楼船,尽令东骛,便有神龙数十,腾跃江流,引伐罪之师,向金陵之路,船住则龙止,船行则龙去,四日之内,三军皆睹,岂非苍旻爱人,幽明展事,降神先路,协赞军威!以上天之灵,助戡定之力,便可出师授律,应机诛殄,在斯举也,永清吴、越。其将士粮仗,水陆资须,期会进止,一准别敕。

秋八月丁未,河北诸州饥,遣吏部尚书苏威赈恤之。

九月丁丑,宴南征诸将,颁赐各有差。癸巳,嘉州言龙见。

冬十月己亥,太白出西方。己未,置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以晋王广为尚书令。辛酉,陈遣兼散骑常侍王琬、兼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来聘,拘留不遣。甲子,将伐陈,有事于太庙。命晋王广、秦王俊、清河公杨素并为行军元帅,以伐陈。于是晋王广出六合,秦王俊出襄阳,清河公杨素出信州,荆州刺史刘仁恩出江陵,宜阳公王世积出蕲春,新义公韩擒虎出庐江,襄邑公贺若弼出吴州,落丛公燕荣出东海,合总管九十,兵五十一万八千,皆受晋王节度。东接沧海,西拒巴、蜀,旌旗舟楫,横亘数千里。曲赦陈国。有星孛于牵牛。

十一月丁卯,车驾饯师。诏购陈叔宝位上柱国、万户公。乙亥,行幸定城,陈师誓众。丙子,幸河东。

十二月庚子,至自河东。

开皇九年[编辑]

九年春正月己巳,白虹夹日。辛未,贺若弼拔陈京口,韩擒虎拔陈南豫州。癸酉,以尚书右仆射虞庆则为右卫大将军。丙子,贺若弼败陈师于蒋山,获其将萧摩诃。韩擒虎进师入建邺,获其将任蛮奴,[1]获陈主叔宝。陈国平,合州三十,[2]郡一百,县四百。癸巳,遣使持节巡抚之。

二月乙未,废淮南行台省。丙申,制五百家为乡,正一人;百家为里,长一人。丁酉,以襄州总管韦世康为安州总管。

夏四月己亥,幸骊山,亲劳旋师。乙巳,三军凯入,献俘于太庙。拜晋王广为太尉。庚戌,上御广阳门,宴将士,颁赐各有差。辛亥,大赦天下。己未,以陈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瑳、王仪,御史中丞沈观等,邪佞于其主,以致亡灭,皆投之边裔。辛酉,以信州总管杨素为荆州总管,吏部侍郎宇文㢸为刑部尚书,宗正少卿杨异为工部尚书。壬戌,诏曰:

往以吴、越之野,群黎涂炭,干戈方用,积习未宁。今率土大同,含生遂性,太平之法,方可流行。凡我臣僚,澡身浴德,开通耳目,宜从兹始。丧乱已来,缅将十载,君无君德,臣失臣道,父有不慈,子有不孝,兄弟之情或薄,夫妇之义或违,长幼失序,尊卑错乱。朕为帝王,志存爱养,时有臻道,不敢宁息。内外职位,遐迩黎人,家家自修,人人克念,使不轨不法,荡然俱尽。兵可立威,不可不戢,刑可助化,不可专行。禁卫九重之馀,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代路既夷,群方无事,武力之子,俱可学文,人间甲仗,悉皆除毁。有功之臣,降情文艺,家门子侄,各守一经,令海内翕然,高山仰止。京邑庠序,爰及州县,生徒受业,升进于朝,未有灼然明经高第。此则教训不笃,考课未精,明勒所由,隆兹儒训。官府从宦,丘园素士,心迹相表,宽弘为念,勿为局促,乖我皇猷。
朕君临区宇,于兹九载,开直言之路,披不讳之心,形于颜色,劳于兴寝。自顷逞艺论功,昌言乃众,推诚切谏,其事甚疏。公卿士庶,非所望也,各启至诚,匡兹不逮。见善必进,有才必举,无或噤默,退有后言。颁告天下,咸悉此意。

闰月甲子,以安州总管韦世康为信州总管。丁丑,颁木鱼符于于总管、刺史,雌一雄一。己卯,以吏部尚书苏威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乙丑,以荆州总管杨素为纳言。丁丑,以吏部侍郎卢恺为礼部尚书。

时朝野物议,咸愿登封。秋七月丙午,诏曰:“岂可命一将军,除一小国,遐迩注意,便谓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虚言而干上帝,非朕攸闻。而今以后,言及封禅,宜即禁绝。”

八月壬戌,以广平王雄为司空。

冬十一月壬辰,考使定州刺史豆卢通等上表,请封禅,上不许。庚子,以右卫大将军虞庆则为右武候大将军,右领军将军李安为右领军大将军。甲寅,降囚徒。

十二月甲子,诏曰:“朕祗承天命,清荡万方。百王衰敝之后,兆庶浇浮之日,圣人遗训,扫地俱尽,制礼作乐,今也其时。朕情存古乐,深思雅道。郑、卫淫声,鱼龙杂戏,乐府之内,尽以除之。今欲更调律吕,改张琴瑟。且妙术精微,非因教习,工人代掌,止传糟粕,不足达神明之德,论天地之和。区域之间,奇才异艺,天知神授,何代无哉!盖晦迹于非时,俟昌言于所好,宜可搜访,速以奏闻,庶睹一艺之能,共就九成之业。”仍诏太常牛弘、通直散骑常侍许善心、秘书丞姚察、通直郎虞世基等议定作乐。己巳,以黄州总管周法尚为永州总管。

开皇十年[编辑]

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阳王。

二月庚申,幸并州。

夏四月辛酉,至自并州。

五月乙未,诏曰:“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车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包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愍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

六月辛酉,制人年五十,免役收庸。癸亥,以灵州总管王世积为荆州总管,淅州刺史元胄为灵州总管。

秋七月癸卯,以纳言杨素为内史令。庚戌,上亲录囚徒。辛亥,高丽辽东郡公高阳卒。壬子,吐谷浑遣使来朝。

八月壬申,遣柱国、襄阳郡公韦洸,上开府、东莱郡公王景,并持节巡抚岭南,百越皆服。

冬十月甲子,颁木鱼符于京师官五品已上。戊辰,以永州总管周法尚为桂州总管。

十一月辛卯,幸国学,颁赐各有差。丙午,契丹遣使朝贡。辛丑,[3]有事于南郊。是月,婺州人汪文进、会稽人高智慧、苏州人沈玄𢙓皆举兵反,自称天子,署置百官。乐安蔡道人、蒋山李棱、饶州吴代华、永嘉沈孝澈、泉州王国庆、馀杭杨宝英、交趾李春等皆自称大都督,攻陷州县。诏上柱国、内史令、越国公杨素讨平之。

开皇十一年[编辑]

十一年春正月丁酉,以平陈所得古器多为妖变,悉命毁之。辛丑,高丽遣使朝贡。丙午,皇太子妃元氏薨,上举哀于文思殿。

二月戊午,吐谷浑遣使贡方物。以大将军苏孝慈为工部尚书。丙子,以临颍令刘旷治术尤异,擢为莒州刺史。己卯,突厥遣使献七宝碗。辛巳晦,日有蚀之。

三月壬午,遣通事舍人若干洽使于吐谷浑。癸未,以幽州总管周摇为寿州总管,朔州总管吐万绪为夏州总管。

夏四月戊午,突厥雍虞闾可汗遣其特勤来朝。

五月甲子,[4]高丽遣使贡方物。癸卯,诏百官悉诣朝堂上封事。乙巳,以右卫将军元旻为左卫大将军。

秋七月己丑,以柱国杜彦为洪州总管。

八月壬申,幸栗园。滕王瓒薨。乙亥,至自栗园。上柱国、沛国公郑译卒。

十二月丙辰,靺鞨遣使贡方物。

开皇十二年[编辑]

十二年春正月壬子,以苏州刺史皇甫绩为信州总管,宣州刺史席代雅为广州总管。[5]

二月己巳,以蜀王秀为内史令,兼右领军大将军,汉王谅为雍州牧、右卫大将军。

夏四月辛卯,以寿州总管周摇为襄州总管。

五月辛亥,广州总管席代雅卒。

秋七月乙巳,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礼部尚书、容城县侯卢恺,并坐事除名。壬戌,幸昆明池,其日还宫。己巳,有事于太庙。壬申晦,[6]日有蚀之。

八月甲戌,制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覆治。乙亥,幸龙首池。癸巳,制宿卫者不得辄离所守。丁酉,上柱国、夏州总管、楚国公豆卢𪟝卒。戊戌,上亲录囚徒。

九月丁未,以工部尚书杨异为吴州总管。

冬十月丁丑,以遂安王集为卫王。壬午,有事于太庙。至太祖神主前,上流涕呜咽,悲不自胜。

十一月辛亥,有事于南郊。壬子,宴百僚,颁赐各有差。己未,上柱国、新义郡公韩擒虎卒。庚申,以豫州刺史权武为潭州总管。甲子,百僚大射于武德殿。

十二月癸酉,突厥遣使来朝。乙酉,以上柱国、内史令杨素为尚书右仆射。己酉,吐谷浑、靺鞨并遣使贡方物。

开皇十三年[编辑]

十三年春正月乙巳,上柱国、郇国公韩建业卒。[7]丙午,契丹、奚、霫、室韦并遣使贡方物。壬子,亲祀感帝。己未,以信州总管韦世康为吏部尚书。壬戌,行幸岐州。

二月丙子,诏营仁寿宫。丁亥,[8]至自岐州。戊子,宴考使于嘉则殿。己卯,立皇孙暕为豫章王。戊子,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隰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以贿伏诛。己丑,制坐事去官者,配流一年。丁酉,制私家不得隐藏纬候图谶。

夏四月癸未,制战亡之家,给复一年。

五月癸亥,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

秋七月戊申,靺鞨遣使贡方物。壬子,左卫大将军、云州总管、钜鹿郡公贺娄子干卒。丁巳,幸昆明池。戊辰晦,日有蚀之。

九月丙辰,降囚徒。庚申,以邵国公杨纶为滕王。乙丑,以柱国杜彦为云州总管。

冬十月乙卯,[9]上柱国、华阳郡公梁彦光卒。[10]

开皇十四年[编辑]

十四年夏四月乙丑,诏曰:“在昔圣人,作乐崇德,移风易俗,于斯为大。自晋氏播迁,兵戈不息,雅乐流散,年代已多,四方未一,无由辨正。赖上天鉴临,明神降福,拯兹涂炭,安息苍生,天下大同,归于治理,遗文旧物,皆为国有。比命所司,总令研究,正乐雅声,详考已讫,宜即施用,见行者停。人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浮宕不归,遂以成俗。宜加禁约,务存其本。”

五月辛酉,京师地震。关内诸州旱。

六月丁卯,诏省府州县,皆给公廨田,不得治生,与人争利。

秋七月乙未,以邳国公苏威为讷言。

八月辛未,关中大旱,人饥。上率户口就食于洛阳。

九月己未,[11]以齐州刺史樊子盖为循州总管。丁巳,以基州刺史崔仲方为会州总管。

冬闰十月甲寅,诏曰:“齐、梁、陈往皆创业一方,绵历年代。既宗祀废绝,祭奠无主,兴言矜念,良以怆然。莒国公萧琮及高仁英、陈叔宝等,宜令以时修其祭祀。所须器物,有司给之。”乙卯,制外官九品已上,父母及子年十五已上,不得将之官。

十一月壬戌,制州县佐吏,三年一代,不得重任。癸未,有星孛于角亢。

十二月乙未,东巡狩。

开皇十五年[编辑]

十五年春正月壬戌,车驾次齐州,亲问疾苦。丙寅,旅王符山。庚午,上以岁旱,祠太山,以谢愆咎。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丁巳,上柱国、蒋国公梁睿卒。三月己未,至自东巡狩。望祭五岳海渎。丁亥,幸仁寿宫。营州总管韦艺卒。

夏四月己丑朔,大赦天下。甲辰,以赵州刺史杨达为工部尚书。丁未,以开府仪同三司韦冲为营州总管。

五月癸酉,吐谷浑遣使朝贡。丁亥,制京官五品已上,佩铜鱼符。

六月戊子,诏凿底柱。庚寅,相州刺史豆卢通贡绫文布,命焚之于朝堂。乙未,林邑遣使来贡方物。辛丑,诏名山大川未在祀典者,悉祠之。

秋七月乙丑,晋王广献毛龟。甲戌,遣邳国公苏威巡省江南。戊寅,至自仁寿宫。辛巳,制九品已上官,以理去职者,听并执笏。

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书韦世康为荆州总管。

十一月辛酉,幸温汤。乙丑,至自温汤。

十二月戊子,敕盗边粮一升已上皆斩,并籍没其家。己丑,诏文武官以四考交代。

开皇十六年[编辑]

十六年春正月丁亥,[12]以皇孙裕为平原王,筠为安成王,嶷为安平王,恪为襄城王,该为高阳王,韶为建安王,煚为颍川王。

夏五月丁巳,以怀州刺史庞晃为夏州总管,蔡阳县公姚辩为灵州总管。

六月甲午,制工商不得进仕。并州大蝗。辛丑,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秋八月丙戌,诏决死罪者,三奏而后行刑。

冬十月己丑,幸长春宫。

十一月壬子,至自长春宫。

开皇十七年[编辑]

十七年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万岁击西宁羌,平之。庚寅,幸仁寿宫。庚子,上柱国王世积讨桂州贼李光仕,平之。壬寅,河南王昭纳妃,[13]宴群臣,颁赐各有差。

三月丙辰,诏曰:“分职设官,共理时务,班位高下,各有等差。若所在官人不相敬惮,多自宽纵,事难克举。诸有殿失,虽备科条,或据律乃轻,论情则重,不即决罪,无以惩肃。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辛酉,上亲录囚徒。癸亥,上柱国、彭国公刘昶以罪伏诛。庚午,遣治书侍御史柳彧、皇甫诞巡省河南、河北。

夏四月戊寅,颁新历。壬午,诏曰:“周历告终,群凶作乱,衅起蕃服,毒被生人。朕受命上玄,廓清区宇,圣灵垂祐,文武同心。申明公穆、郧襄公孝宽、广平王雄、蒋国公睿、楚国公𪟝、齐国公颎、越国公素、鲁国公庆则、新宁公长叉、宜阳公世积、赵国公罗云、陇西公询、广业公景、真昌公振、沛国公译、项城公子相、钜鹿公子干等,登庸纳揆之时,草昧经纶之日,丹诚大节,心尽帝图,茂绩殊勋,力宣王府。宜弘其门绪,与国同休。其世子世孙未经州任者,宜量才升用,庶享荣位,世禄无穷。”

五月,宴百僚于玉女泉,颁赐各有差。己巳,蜀王秀来朝。高丽遣使贡方物。甲戌,以左卫将军独孤罗云为凉州总管。[14]

闰月己卯,群鹿入殿门,驯扰侍卫之内。

秋七月丁丑,桂州人李代贤反,[15]遣右武候大将军虞庆则讨平之。丁亥,上柱国、并州总管秦王俊坐事免,以王就第。戊戌,突厥遣使贡方物。

八月丁卯,荆州总管、上庸郡公韦世康卒。

九月甲申,至自仁寿宫。庚寅,上谓侍臣曰:“礼主于敬,皆当尽心。黍稷非馨,贵在祗肃。庙庭设乐,本以迎神,斋祭之日,触目多感。当此之际,何可为心!在路奏乐,礼未为允。群公卿士,宜更详之。”

冬十月丁未,颁铜兽符于骠骑、车骑府。[16]戊申,道王静薨。庚午,诏曰:“五帝异乐,三王殊礼,皆随事而有损益,因情而立节文。仰惟祭享宗庙,瞻敬如在,罔极之感,情深兹日。而礼毕升路,鼓吹发音,还入宫门,金石振响。斯则哀乐同日,心事相违,情所不安,理实未允。宜改兹往式,用弘礼教。自今已后,享庙日不须备鼓吹,殿庭勿设乐悬。”辛未,京师大索。

十一月丁亥,突厥遣使来朝。

十二月壬子,上柱国、右武候大将军、鲁国公虞庆则以罪伏诛。

开皇十八年[编辑]

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诏曰:“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已上,悉括入官。”

二月甲辰,幸仁寿宫。乙巳,以汉王谅为行军元帅,水陆三十万伐高丽。

三月乙亥,以柱国杜彦为朔州总管。

夏四月癸卯,以蒋州刺史郭衍为洪州总管。

五月辛亥,[17]诏畜猫鬼、蛊毒、厌魅、野道之家,投于四裔。

六月丙寅,下诏黜高丽王高元官爵。

秋七月壬申,诏以河南八州水,免其课役。丙子,诏京官五品已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九月己丑,汉王谅师遇疾疫而旋,死者十八九。庚寅,敕舍客无公验者,坐及刺史、县令。辛卯,至自仁寿宫。

冬十一月甲戌,上亲录囚徒。癸未,有事于南郊。

十二月庚子,上柱国、夏州总管、任城郡公王景以罪伏诛。是月,自京师至仁寿宫,置行宫十有二所。

开皇十九年[编辑]

十九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戊寅,大射武德殿,宴赐百官。二月己亥,晋王广来朝。辛丑,以并州总管长史宇文㢸为朔州总管。甲寅,幸仁寿宫。

夏四月丁酉,突厥利可汗内附。[18]达头可汗犯塞,遣行军总管史万岁击破之。

六月丁酉,以豫章王暕为内史令。

秋八月癸卯,上柱国、尚书左仆射、齐国公高颎坐事免。辛亥,上柱国、皖城郡公张威卒。甲寅、上柱国、城阳郡公李彻卒。

九月乙丑,以太常卿牛弘为吏部尚书。

冬十月甲午,以突厥利可汗为启人可汗,[19]筑大利城处其部落。庚子,以朔州总管宇文㢸为代州总管。

十二月乙未,突厥都蓝可汗为部下所杀。丁丑,[20]星陨于勃海。

开皇二十年[编辑]

二十年春正月辛酉朔,上在仁寿宫。突厥、高丽、契丹并遣使贡方物。癸亥,以代州总管宇文㢸为吴州总管。

二月己巳,以上柱国崔弘度为原州总管。丁丑,无云而雷。

三月辛卯,熙州人李英林反,遣行军总管张衡讨平之。

夏四月壬戌,突厥犯塞,以晋王广为行军元帅,击破之。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六月丁丑,秦王俊薨。

秋八月,老人星见。

九月丁未,至自仁寿宫。癸丑,吴州总管杨异卒。

冬十月己未,太白昼见。乙丑,皇太子勇及诸子并废为庶人。杀柱国、太平县公史万岁。己巳,杀左卫大将军、五原郡公元旻。

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京师大风雪。以晋王广为皇太子。

十二月戊午,诏东宫官属不得称臣于皇太子。辛巳,诏曰:“佛法深妙,道教虚融,咸降大慈,济度群品,凡在含识,皆蒙覆护。所以雕铸灵相,图写真形,率土瞻仰,用申诚敬。其五岳四镇,节宣云雨,江、河、淮、海,浸润区域,并生养万物,利益兆人,故建庙立祀,以时恭敬。敢有毁坏偷盗佛及天尊像、岳镇海渎神形者,以不道论。沙门坏佛像,道士坏天尊者,以恶逆论。”

仁寿元年[编辑]

仁寿元年春正月乙酉朔,大赦,改元。以尚书右仆射杨素为尚书左仆射,纳言苏威为尚书右仆射。丁酉,徙河南王昭为晋王。突厥寇恒安,遣柱国韩洪击之,官军败绩。以晋王昭为内史令。辛丑,诏曰:“君子立身,虽云百行,唯诚与孝,最为其首。故投主殉节,自古称难,殒身王事,礼加二等。而代俗之徒,不达大义,至于致命戎旅,不入兆域。亏孝子之意,伤人臣之心,兴言念此,每深愍叹!且入庙祭祀,并不废阙,何止坟茔,独在其外。自今已后,战亡之徒,宜入墓域。”

二月乙卯朔,日有蚀之。辛巳,以上柱国独孤楷为原州总管。

三月壬辰,以豫章王暕为扬州总管。

夏四月,以淅州刺史苏孝慈为洪州总管。

五月己丑,突厥男女九万口来降。壬辰,骤雨震雷,大风拔木,宜君湫水移于始平。

六月癸丑,洪州总管苏孝慈卒。乙卯,遣十六使巡省风俗。乙丑,诏曰:“儒学之道,训教生人,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升之于朝,任之以职,故能赞理时务,弘益风范。朕抚临天下,思弘德教,延集学徒,崇建庠序,开进仕之路,伫贤隽之人。而国学胄子,垂将千数,州县诸生,咸亦不少。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有德为代范,才任国用。良由设学之理,多而未精。今宜简省,明加奖励。”于是国子学唯留学生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废。其日,颁舍利于诸州。

秋七月戊戌,改国子为太学。

九月癸未,以柱国杜彦为云州总管。

十一月己丑,有事于南郊。壬辰,以资州刺史卫玄为遂州总管。

仁寿二年[编辑]

二年春二月辛亥,以邢州刺史侯莫陈颕为桂州总管,宗正杨祀为荆州总管。[21]

三月己亥,幸仁寿宫。壬寅,以齐州刺史张乔为潭州总管。[22]

夏四月庚戌,岐、雍二州地震。

秋七月丙戌,诏内外官各举所知。戊子,以原州总管独孤楷为益州总管。

八月己巳,皇后独孤氏崩。

九月丙戌,至自仁寿宫。壬辰,河南、北诸州大水,遣工部尚书杨达赈恤之。乙未,上柱国、襄州总管、金水郡公周摇卒。陇西地震。

冬十月壬子,曲赦益州管内。癸丑,以工部尚书杨达为纳言。

闰月甲申,诏尚书左仆射杨素与诸术者刊定阴阳舛谬。己丑,诏曰:“礼之为用,时义大矣。黄琮苍璧,降天地之神,粢盛牲食,展宗庙之敬,正父子君臣之序,明婚姻丧纪之节。故道德仁义,非礼不成,安上治人,莫善于礼。自区宇乱离,绵历年代,王道衰而变风作,微言绝而大义乖,与代推移,其弊日甚。至于四时郊祀之节文,五服麻葛之隆杀,是非异说,踳驳殊涂,致使圣教凋讹,轻重无准。朕祗承天命,抚临生人,当洗涤之时,属干戈之代。克定祸乱,先运武功,删正彝典,日不暇给。今四海乂安,五戎勿用,理宜弘风训俗,导德齐礼,缀往圣之旧章,兴先王之茂则。尚书左仆射、越国公杨素,尚书右仆射、邳国公苏威,吏部尚书、奇章公牛弘,内史侍郎薛道衡,秘书丞许善心,内史舍人虞世基,著作郎王劭,或任居端揆,博达古今,或器推令望,学综经史。委以裁缉,实允佥议。可并修定五礼。”壬寅,葬献皇后于太陵。

十二月癸巳,上柱国、益州总管蜀王秀废为庶人。交州人李佛子举兵反,遣行军总管刘方讨平之。

仁寿三年[编辑]

三年春二月己卯,原州总管、比阳县公庞晃卒。戊子,以大将军、蔡阳郡公姚辩为左武候大将军。

夏五月癸卯,诏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但风树不静,严敬莫追,霜露既降,感思空切。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宜令海内为武元皇帝、元明皇后断屠。”

六月甲午,诏曰:

礼云:“至亲以期断。”盖以四时之变易,万物之更始,故圣人象之。其有三年,加隆尔也。但家无二尊,母为厌降,是以父存丧母,还服于期者,服之正也。岂容期内而更小祥!然三年之丧而有小祥者,礼云:“期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以是之故,虽未再期,而天地一变,不可不祭,不可不除。故有练焉,以存丧祭之本。然期丧有练,于理未安。虽云十一月而练,乃无所法象,非期非时,岂可除祭。而儒者徒拟三年之丧,立练禫之节,可谓苟存其变,而失其本,欲渐于夺,乃薄于丧。致使子则冠练去绖,黄里縓缘,绖则布葛在躬,粗服未改。岂非绖哀尚存,子情已夺,亲疏失伦,轻重颠倒!乃不顺人情,岂圣人之意也!故知先圣之礼废于人邪,三年之丧尚有不行之者,至于祥练之节,安能不坠者乎?
礼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而大夫士之丧父母,乃贵贱异服。然则礼坏乐崩,由来渐矣。所以晏平仲之斩粗缞,其老谓之非礼,滕文公之服三年,其臣咸所不欲。盖由王道既衰,诸侯异政,将逾越于法度,恶礼制之害己,乃灭去篇籍,自制其宜。遂至骨肉之恩,轻重从俗,无易之道,隆杀任情。况孔子没而微言隐,秦灭学而经籍焚者乎!有汉之兴,虽求儒雅,人皆异说,义非一贯。又近代乱离,唯务兵革,其于典礼,时所未遑。夫礼不从天降,不从地出,乃人心而己者,谓情缘于恩也。故恩厚者其礼隆,情轻者其礼杀。圣人以是称情立文,别亲疏贵贱之节。自臣子道消,上下失序,莫大之恩,逐情而薄,莫重之礼,与时而杀。此乃服不称丧,容不称服,非所谓圣人缘恩表情,制礼之义也。
然丧与易也,宁在于戚,则礼之本也。礼有其馀,未若于哀,则情之实也。今十一月而练者,非礼之本,非情之实。由是言之,父存丧母,不宜有练。但依礼十三月而祥,中月而禫。庶以合圣人之意,达孝子之心。

秋七月丁卯,诏曰:

日往月来,唯天所以运序,山镇川流,唯地所以宣气。运序则寒暑无差,宣气则云雨有作,故能成天地之大德,育万物而为功。况一人君于四海,睹物欲运,独见致治,不藉群才,未之有也。是以唐尧钦明,命羲、和以居岳,虞舜叡德,升元、凯而作相。伊尹鼎俎之媵,为殷之阿衡,吕望渔钓之夫,为周之尚父。此则鸣鹤在阴,其子必和,风云之从龙虎,贤哲之应圣明,君德不回,臣道以正,故能通天地之和,顺阴阳之序,岂不由元首而有股肱乎?
自王道衰,人风薄,居上莫能公道以御物,为下必踵私法以希时。上下相蒙,君臣义失,义失则政乖,政乖则人困。盖同德之风难嗣,离德之轨易追,则任者不休,休者不任,则众口铄金,戮辱之祸不测。是以行歌避代,辞位灌园,卷而可怀,黜而无愠,放逐江湖之上,沈赴河海之流,所以自洁而不悔者也。至于闾阎秀异之士,乡曲博雅之儒,言足以佐时,行足以励俗,遗弃于草野,堙灭而无闻,岂胜道哉!所以览古而叹息者也。
方今区宇一家,烟火万里,百胜乂安,四夷宾服,岂是人功,实乃天意。朕惟夙夜祗惧,将所以上嗣明灵,是以小心励己,日慎一日。以黎元在念,忧兆庶未康,以庶政为怀,虑一物失所。虽求傅岩,莫见幽人,徒想崆峒,未闻至道。唯恐商歌于长夜,抱关于夷门,远迹犬羊之间,屈身僮仆之伍。其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举。限以三旬,咸令进路。征召将送,必须以礼。

八月壬申,上柱国、检校幽州总管、落丛郡公燕荣以罪伏诛。

九月壬戌,置常平官。甲子,以营州总管韦冲为民部尚书。

十二月癸酉,河南诸州水,遣纳言杨达赈恤之。

仁寿四年[编辑]

四年春正月丙辰,大赦。甲子,幸仁寿宫。乙丑,诏赏罚支度,事无巨细,并付皇太子。

夏四月乙卯,[23]上不豫。

六月庚申,[24]大赦天下。有星入月中,数日而退。长人见于雁门。

秋七月乙未,日青无光,八日乃复。己亥,以大将军段文振为云州总管。甲辰,上以疾甚,卧于仁寿宫,与百僚辞诀,并握手歔欷。丁未,崩于大宝殿,时年六十四。遗诏曰:

嗟乎!自昔晋室播迁,天下丧乱,四海不一,以至周、齐,战争相寻,年将三百。故割疆土者非一所,称帝王者非一人,书轨不同,生人涂炭。上天降鉴,爰命于朕,用登大位,岂关人力!故得拨乱反正,偃武修文,天下大同,声教远被,此又是天意欲宁区夏。所以昧旦临朝,不敢逸豫,一日万机,留心亲览,晦明寒暑,不惮劬劳,匪曰朕躬,盖为百姓故也。王公卿士,每日阙庭,刺史以下,三时朝集,何尝不罄竭心府,诫敕殷勤。义乃君臣,情兼父子。庶藉百僚智力,万国欢心,欲令率土之人,永得安乐,不谓遘疾弥留,至于大渐。此乃人生常分,何足言及!但四海百姓,衣食不丰,教化政刑,犹未尽善,兴言念此,唯以留恨。朕今年逾六十,不复称夭,但筋力精神,一时劳竭。如此之事,本非为身,止欲安养百姓,所以致此。
人生子孙,谁不爱念,既为天下,事须割情。勇及秀等,并怀悖恶,既知无臣子之心,所以废黜。古人有言:“知臣莫若于君,知子莫若于父。”若令勇、秀得志,共治家国,必当戮辱遍于公卿,酷毒流于人庶。今恶子孙已为百姓黜屏,好子孙足堪负荷大业。此虽朕家事,理不容隐,前对文武侍卫,具已论述。皇太子广,地居上嗣,仁孝著闻,以其行业,堪成朕志。但令内外群官,同心戮力,以此共治天下,朕虽瞑目,何所复恨。
但国家事大,不可限以常礼。既葬公除,行之自昔,今宜遵用,不劳改定。凶礼所须,才令周事。务从节俭,不得劳人。诸州总管、刺史已下,宜各率其职,不须奔赴。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后帝,沿革随时。律令格式,或有不便于事者,宜依前敕修改,务当政要。呜呼,敬之哉!无坠朕命!

乙卯,发丧。河间杨柳四株无故黄落,既而花叶复生。

八月丁卯,梓宫至自仁寿宫。丙子,殡于大兴前殿。

冬十月己卯,合葬于太陵,同坟而异穴。

上性严重,有威容,外质木而内明敏,有大略。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诸子幼弱,内有六王之谋,外致三方之乱。握强兵、居重镇者,皆周之旧臣。上推以赤心,各展其用,不逾期月,克定三边,[25]未及十年,平一四海。薄赋敛,轻刑罚,内修制度,外抚戎夷。每旦听朝,日昃忘倦,居处服玩,务存节俭,令行禁止,上下化之。开皇、仁寿之间,丈夫不衣绫绮,而无金玉之饰,常服率多布帛,装带不过以铜铁骨角而已。虽啬于财,至于赏赐有功,亦无所爱吝。乘舆四出,路逢上表者,则驻马亲自临问。或潜遣行人采听风俗,吏治得失,人间疾苦,无不留意。尝遇关中饥,遣左右视百姓所食。有得豆屑杂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彻膳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及东拜太山,关中户口就食洛阳者,道路相属。上敕斥候,不得辄有驱逼,男女参厕于杖卫之间。逢扶老携幼者,辄引马避之,慰勉而去。至艰险之处,见负担者,遽令左右扶助之。其有将士战没,必加优赏,仍令使者就家劳问。自强不息,朝夕孜孜,人庶殷繁,帑藏充实。虽未能臻于至治,亦足称近代之良主。然天性沉猜,素无学术,好为小数,不达大体,故忠臣义士莫得尽心竭辞。其草创元勋及有功诸将,诛夷罪退,罕有存者。又不悦诗书,废除学校,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逮于暮年,持法尤峻,喜怒不常,过于杀戮。尝令左右送西域朝贡使出玉门关,其人所经之处,或受牧宰小物馈遗鹦鹉、麖皮、马鞭之属,上闻而大怒。又诣武库,见署中芜秽不治,于是执武库令及诸受遗者,出开远门外,亲自临决,死者数十人。又往往潜令人赂遗令史府史,有受者必死,无所宽贷。议者以此少之。

【论】[编辑]

史臣曰:高祖龙德在田,奇表见异,晦明藏用,故知我者希。始以外戚之尊,受托孤之任,与能之议,未为当时所许,是以周室旧臣,咸怀愤惋。既而王谦固三蜀之阻,不逾期月,尉迥举全齐之众,一战而亡,斯乃非止人谋,抑亦天之所赞也。乘兹机运,遂迁周鼎。于时蛮夷猾夏,荆、扬未一,劬劳日昃,经营四方。楼船南迈则金陵失险,骠骑北指则单于款塞,职方所载,并入疆理,禹贡所图,咸受正朔。虽晋武之克平吴、会,汉宣之推亡固存,比义论功,不能尚也。七德既敷,九歌已洽,要荒咸暨,尉候无警。于是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考之前王,足以参踪盛烈。但素无术学,不能尽下,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暨乎暮年,此风逾扇。又雅好符瑞,暗于大道,建彼维城,权侔京室,皆同帝制,靡所适从。听哲妇之言,惑邪臣之说,溺宠废嫡,托付失所。灭父子之道,开昆弟之隙,纵其寻斧,翦伐本枝。坟土未干,子孙继踵屠戮,松槚才列,天下已非隋有。惜哉!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其不祀忽诸,未为不幸也。

校勘记[编辑]

  1. 任蛮奴 即任忠。隋人讳“忠”,改称他的小字。
  2. 州三十 应作“州四十”。殿本考证以下简称考证“北史作‘州四十’。以地理志证之,北史是也。志言陈氏荆、扬之域,州四十二,郡一百九,县四百三十八。纪言州四十,郡一百,县四百,皆举其大数耳。”
  3. 辛丑 此月乙酉朔,辛丑(十七日)应在丙午(二十二日)前。纪文当有讹误或颠倒。
  4. 五月甲子 此月壬午朔,无甲子。日干有误。
  5. 席代雅 应作“席世雅”,唐人讳改。周书有传。
  6. 壬申晦 此月乙巳朔,晦日当在癸酉,不在壬申。
  7. 韩建业 “建”原作“达”,据本书五行志上、北史隋本纪上改。
  8. 丁亥 此月辛未朔,丁亥(十七日)、戊子(十八日)不应在己卯(九日)前,纪文当有讹误或颠倒。
  9. 十月乙卯 此月戊辰朔,无乙卯。日干有误。
  10. 梁彦光 “光”原作“先”,据本书梁彦光传、又来和传及北史隋本纪上改。
  11. 九月己未 此月壬辰朔,己未(二十八日)应在丁巳(二十六日)后,纪文当有讹误或颠倒。
  12. 正月丁亥 此月甲寅朔,无丁亥。按:北史隋本纪上作“二月丁亥”。二月甲申朔,丁亥为四日,日序合。
  13. 河南王 “南”原作“东”。求是:“按同卷‘十年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仁寿元年正月‘丁酉,徙河南王昭为晋王’,五九炀三子传亦称‘年十二,立为河南王’,‘河东’乃‘河南’之讹。”今据改。
  14. 独孤罗云 独孤罗字罗仁。此处举名当称独孤罗,举字当称独孤罗仁。纪作独孤罗云,乃因上文“赵国公罗云”(阴寿字罗云)而衍一“云”字,或误改“仁”为“云”(独孤罗也曾封赵国公)。本书有传。
  15. 李代贤 应作“李世贤”,唐人讳改。书中或省称“李贤”。
  16. 铜兽符 应作“铜虎符”,唐人讳改。
  17. 五月辛亥 此月辛未朔,无辛亥。日干有误。
  18. 利可汗 应作“突利可汗”,见本书突厥传。下同。
  19. 启人可汗 应作“启民可汗”,唐人讳改。
  20. 丁丑 此月丁酉朔,无丁丑,本书天文志下作“十二月乙未”。按:十二月壬辰朔,乙未为四日,日序合。
  21. 杨祀 当作“杨文纪”。此处“纪”讹为“祀”,又省“文”字。本书有传。
  22. 张乔 “乔”当作“奫”。本书有传。
  23. 四月乙卯 此月丙寅朔,无乙卯。日干有误。
  24. 六月庚申 “庚申”,本书天文志下作庚午,北史隋本纪上同。按:此月乙丑朔,庚午为六日,日序合。
  25. 克定三边 “三”原作“二”。北史隋本纪上、册府元龟以下简称册府一八作“克定三边”。指尉迟迥、司马消难、王谦“三方之乱”。今据改。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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