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经过铁路装置规则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电线经过铁路装置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先铁道部,后交通部

  1.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铁道部订定发布
  2. 中华民国五十九年一月十三日交通部(59)交参字第 00393 号令修正发布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