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知县彭昭麟为毋许私借炮台与英兵驻扎事行理事官札
外观
香山知县彭昭麟为毋许私借炮台与英兵驻扎事行理事官札 香山县正堂彭 嘉庆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1808年10月11日 |
香山县正堂彭,札唩嚟哆知悉:
照得西洋夷人在澳居住,系天朝加惠远人,得以安居贸易,并非尔等地方。所有炮台等项,不过令尔等就近防守,岂容私相授受?
今查尔等胆敢将东西望洋两处炮台擅借红夷兵丁住宿,大属不法,合札申饬。札到该唩嚟哆同兵头等,将澳内大炮台等项多拨夷兵,用心防守。如再敢私自借与红夷兵丁住宿,本县立即禀明制宪,将尔等一槪逐回西洋,不准仍在澳居住。各宜猛省,毋致后悔。特札。
嘉庆十三年八月廿二日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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