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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先生文集/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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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鼓山先生文集
卷八
作者:任宪晦
1883年
卷九

杂著[编辑]

二诫[编辑]

人有恒言。冠昏丧祭。丧于四礼。最为重难。盖急遽凶变。不若平闲吉常。且一失礼。悔不可追者也。故礼云。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孝子之于亲丧。岂敢少忽哉。窃观今人。非不欲自尽。而直以不忍之意。饭含一节外。沐浴敛绞之类。一切付之于人。人虽曰谙练。率是茅缠纸裹。且幽明既殊。畏恶之情。中人所同。则为之者亦强耳。何能一一详密。保无颠倒荒杂之患耶。退溪有云。不忍于小不忍。而反忍于大不忍。信乎其言之切至也。愚故曰终而不慎。非孝子也。右慎终

正家之道。严内外为先务。内外不严。则混淆杂乱。事有难言者多矣。古之妇人见至亲。有䦱门而语。以今观之。近乎已甚。而朱子载之小学。岂无以也。且如司马公居家杂仪。所谓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出中门。亦拥蔽其面。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毋得辄升堂室。入庖厨。金华郑氏家范。所谓诸妇无二亲。不许归宁。诸妇姻亲。除本房至亲外。幷不许见。可见者亦须子弟引导。方入中门。女子年及八岁。不许随母到外家。馀虽至亲之家。亦不许往者。皆严内外之道也。如是而家不正者。鲜矣。不如是而家能正者。绝无矣。欲正家者。宜知所择也。右严内外

示儿辈。乙卯夏病时。[编辑]

吾身后事。一从俭约。深衣幅巾。以平日所着用之。衣衾先考所御者存。以此袭敛。虽或弊污。无为新备计。自馀未备。亦当用绵布为之。吾平生不着䌷帛。汝等之所知也。

裹肚。先妣临终时所服者有之。已有两系。又加以两系则可用。用此者。只为虽死后。如见吾先妣也。呜呼痛哉。

棺用薄板。棺内勿用枕。葬前奠馔。无论祖遣。一从家礼。葬勿用椁。

祭祀一遵吾已行之䂓。以简洁为主。家力又或不如今。则虽一饭一羹。亦无不可。勿以贫窭而废时祭。

先迹及师门手笔。世传书册。别籍以藏之。此则不可借人。虽当水火患乱。亦宜先救。无至伤污漏失。

讱言语。简交游。罕出入。则自可寡过矣。

西斋公戒子书云。酒色二字。是必死之门路。此训痛切。切宜戒之。

财。犹腻也。近之则污于此。正好点检。

人无操执。不可谓士大夫。吾任。素以有操执。见称于世。汝辈克念先法。无或失士大夫本色。

此外检身治家处世接人之道。朱子小学。栗谷要诀存焉。汝辈果能屈首读此否乎。万恶皆从不读此书出。念之念之。

凡此所言。一一铭心服行。亦足为好人。吾死无恨。如其未然。是以死者为无知也。汝虽祭吾。吾不歆汝矣。言止于此。汝辈勉之。书付从子稺教。子万教等。

示震,坎,艮三儿。[编辑]

古人有使诸子各守一艺者。今余欲使汝等。各师一师。曰震。汝则师笃守斋。曰坎。汝则师埜愚。曰艮。汝则师艮斋。噫。吾老矣。无以及见汝等学业之成。汝等其各钦念哉。辛未春三月望日。鼓山六十一岁翁书。

从子稺教名说[编辑]

从子稺教。冠首之翌日。世父希阳翁。告之以名说曰。稺乎。名汝曰稺者。以汝先父遗言中。有稺子字也。字汝曰景孺者。吾先师梅山先生所命。而因汝名稺。欲汝之想慕徐孺子而企及也。夫孺子家贫隐居。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所居人服其德。前后征辟。皆不就。可谓贤远于人。而又有大焉。当汉末玄黄之战。超然局外。保有贞节。终不失令名。盖其志高。其迹奇。若不可律之以绳墨。而亦不悖圣人之旨。此晦翁所以深有感于东湖水云者也。黄太史有云。尚友千载。虽远可到。廓尔胸次。以观群躁。稺乎。其景孺哉。

徐相午晦卿字说[编辑]

崇祯纪元之后五庚厥支在午。二月六蓂。徐氏之子冠首。祝成名曰相午。钦以晦卿。晦之于午。义何所应。惟南为午。明莫与京。苟欲其明。匪晦曷程。肆昔屏翁。诏朱考亭。人晦于身。内腴神明。乃翁之学。维朱是刑。晦身嵁岩。不出户庭。暗然日章。道庶几凝。教子义方。亦欲尔绳。晦明之义。午其钦承。钦承如何。屏词可征。夹辅孔门。曰有颜曾。一宣无伐。不越厥声。省三贯一。无惭其朋。谓斯指南。正的昭呈。思毖思踬。懔乎兢兢。养蒙之要。末又丁宁。奚求于它。只此敬听。凡厥往哲。参前倚衡。潜靖自修。如日之昇。苟或未然。其奈忝生。变切而唯。余亦不能。晦乎念哉。无耻我情。

郑君祚三子名字说[编辑]

清溪郑君君祚。自从余游。便挺身归正。持论不苟。慕悦李文成,金文元,宋文正三先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其言曰。自谓为学。而拘于世守之色目。强谓三先生非贤者者。非真正学问。其异乎适越而北辕。炊沙而成饭者。几希。诚哉言乎。不图其智勇俱到之至于斯也。既又欲垂裕后昆。来请三子名与字于余。余即应之曰。是亦不可以它求。惟三先生是师已矣。遂名其长曰秀成。次曰秀元。次曰秀正。字用文。文上加伯仲季三字以序之。三秀乎。须江汉于斯。羹墙于斯。卒与闻三先生之道。又能垂裕后昆。如尊府之为也。苟其然者。世世万子孙。当永为三先生之徒。玆岂非郑氏之大福。而亦可谓斯文幸也。三秀乎钦念哉。

字三子说[编辑]

余年五十一岁。辛酉再娶。其昏书。有易著乾坤震坎艮之语。越再明年癸亥。震宰生。又越再明年乙丑。坎宰生。又越三明年戊辰。艮宰生。易曰。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字震曰动万。坎曰润万。艮曰始万云。鼓山翁书。

书赠尹德命[编辑]

尹斯文明镇德命甫。八松,石湖,梅村,华冈后孙。而于尤庵,市南弥甥也。其内外世德。有如此者。而皓首嵁岩。穷不自存。何也。职由笃信我尤庵老先生。不为威怵利疚故耳。不惟德命。自华冈公已然。连五世。岁且二百矣。夫是非之公。原于性命之正。有不可诬者。昔德命同人。有一神童。曰光瞻。尝硏究斯文义理。卓然有见于众楚之外。彼直以秉彝之所同然。犹不被一家风气所囿者乃尔。矧乎德命。以老先生血脉。自有世守之正。其至死不变也宜哉。噫。使德命。不容于世者。举不知尊慕吾老先生者也。知尊慕吾老先生者。独不可救得德命欤。然救不救。自有公议。非德命所与知。惟彧乃附曹。群亦忘汉。嗣守之难。古今共叹。即晦翁语。而老先生亦尝举似。以相勉戒于党祸时者也。愿德命。勿以厄穷为悯。益励坚刚。永为尊门之砥柱。世道之耿光也。

诸葛诞论[编辑]

按世说。蜀得其龙。吴得其虎。魏得其狗。狗指诸葛诞也。后之尚论者。或为诞冤之。王世贞曰。考其行事。恐公休亦不分为狗也。在洛下。与夏侯太初齐名。为吏部郞中丞尚书。皆有望实。出镇寿春。使一方肃戢。及败死而麾下数百人。无一降贼者。且曰为诸葛公死不恨。此岂常人之所能及哉。方正学亦曰。诞当司马昭僭窃之时。拒贾充之说。起兵讨之。事虽无成。身不失为忠义。岂非凛然大丈夫乎。世俗乃以是訾之。谓魏得狗。为斯言者。必贾充之徒。自以鬻国弑君。取富贵为得计。论人成败。而不识逆顺是非之辨者也。陈继儒曰。人言虎子瑜。犬公休。殊非其伦。孔明祈山拒懿。公休寿春讨昭。忠肝义举。与亮何异。予谓三葛。亮为上。诞次之。此言似然。然论人当以大节。大节一亏。馀无足观。盖三代而下。惟汉得天下为正。诛无道秦。讨逆贼羽。传国四百年。尺地一民。莫非汉有。至桓灵不君。董卓煽𥚁。英雄群起而攻之。卓既诛戮。天下固汉之天下也。曺操乘时擅命。胁制天子。戕杀国母。欺孤弱寡。狐媚以取人家国。其凶肚奸肠。一则篡逆。二则篡逆。曾犬彘之不若者也。苟有一夫唱义。声罪于天下。皆君子之所与。况于堂堂帝室之胄。英名盖世者乎。为汉臣子者。固当扶汉而讨操。如武侯之为可也。今诞也。亦汉之臣子。计不出此。乃反甘心为贼操之臣。是无人心者也。人而无人心。则非狗而何。麾下数百人同死。谓之一时得人死力则可。以是而谓之非狗。不可。拒充讨昭。虽似忠义。苟真有忠义者。何不早以为魏者为汉乎。然则魏之大丈夫。不害为汉之狗也。其为三葛。亮为上。诞次之者。不啻非其伦也已矣。噫。他人之言不足论。以方正学之忠节见识。犹不欲拘诞。余窃惑焉。设使狗诞之说。出于贾充之徒。是虽近于以狗吠狗。诞则狗耳。又何冤乎哉。或曰。子瑜亦非归汉者。不狗而虎。何也。曰。朱子云当时只有蜀先主。可与有为。曹操自是贼。孙权又是两间底人。则权虽割据江东。比之于操。则有间焉。此归权者。所以为虎也。然狗可免。龙则未也。龙其惟汉丞相武乡侯诸葛公一人乎。

居乡八戒[编辑]

一勿出入官府。二勿出入校院。三勿是非官长。四勿论人长短。五勿请食还糓。六勿愆期公纳。七勿犯屠。八勿防纳。

祭馔图说癸卯[编辑]

凡有家日用常行之道有万。奉先为大。此先王之礼。自虞,卒,祔,练,祥,禫,吉。至四时正祭,忌,祢,墓,正,至,朔望参,俗节献,有事告,新物荐。不可阙一者也。然世或有不能尽行者。盖不知祭本尚诚洁。下丰侈。必要盛备。然后乃行也。夫盛备固美矣。顾贫无可致之力。富无可继之道。又况不精洁。未必不由于丰侈乎。愚窃病之。谨仿家礼备要。略定馔品与器数。并作图子。以为简便易行。久远无弊之计。世之君子。虽或以俭訾之。与其欲奢而反废。得失何如也。且此本非全出于愚之臆见也耶。览者详之。

虞祭设馔图卒,祔,祥,禫并同。[编辑]

果或四或二。沉菜,熟菜,清酱。并以大器盛之。勿如世俗所谓盘床馔之略少。鱼脍若非时难得。代以鱼醢之生者。肉脍若用肝。置盐于本楪上右。炙楪右。亦加盐。清在饼右。芥酱在鱼脍右。右皆指西而言。枣在西。熟水进羹故处。羹退置其傍。若用佐饭。置于脯上。

时祭设馔图祢忌,寒食,秋夕墓祭。并同。[编辑]

朔参设馔图望日。但不出主酹酒。[编辑]

若无果。代以时馔。置箸楪于二盏盘之间。

有事告。设馔图。同上。若追赠授官等盛典。稍加设馔。亦可。

俗节设馔图[编辑]

力可以加设者。不拘此。若时食。当用一器者。合设于左。

新物荐设馔图[编辑]

五糓可作饭者。依此。以鱼,肉,蔬菜,醢,酱等馔五品。幷荐之。鱼,果之类。晨谒启椟单献。若鱼可以熟荐者。并设酒。亦无妨。

居丧仪丁卯[编辑]

子曰。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

丧大记曰。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既葬与人立。

杂记曰。疏衰之丧。既葬请见则见。不请见之。

间传曰。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

高子皋执亲之丧。未尝见齿。

杂记曰。非虞祔练祥。无沐浴。

间传曰。不脱绖带。

丧服传曰。寝不脱绖带。疏据未葬前。

曲礼曰。丧者。专席而坐。

又曰。居丧不言乐。

朱子曰。居父母之丧者。不飮酒。不食肉。不入房室。如是三年。庶几少报劬劳。如其不然。国有常宪。

愚谓奉馈奠者。不当茹荤。学者吸烟。在平时固不可。丧中尤不可。

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

朱子曰。古人居丧。衰麻之衣。不释于身。哭泣之声。不绝于口。其出入居处。言语飮食。皆与平日绝异。

檀弓曰。有殡。闻远兄弟之丧。虽缌必往。非兄弟。虽邻不往。

南溪曰。虽邻不𨓏。礼有明文。不可以姑姊妹夫之亲。而遽自挠改。

子曰。脱衰与奠。非礼也。

慎独斋曰。诸父昆弟送葬。追到葬所。下棺后退。不必从诸人序列而行。虞卒参祭无妨。而不能一一参之。亦无妨。

尤庵曰。师丧不必随众群行。而或先或后。至于临圹时。略以吊服哭诀。

朱子答王近思曰。祭文尤所未晓。古人居丧。言不文。

遂庵曰。慎独斋丧。尤翁方居忧。只奔哭。而无操文致奠之事。

梅翁曰。往哲居忧。非述家状。答人问。万不获已者。未曾泚笔。

近斋先生胤子。遭内艰时。不令做举业。或曰。科体疑义。异于诗赋。先生犹不许。且戒习写曰。衰麻之身。岂可为临池戏乎。

梅翁曰。累然忧服。不宜治功令之业。嫌近于媒荣也。

愚谓丧中。不可为人作笔画。

寒冈曰。梅圣兪丧中作诗。人讥之。黄鲁直丁母忧。绝不作诗。

尤翁丧中。闻沧洲金公讣。只为位哭。不行吊服加麻之礼。

南溪曰。丧中慰疏。当择其亲旧至切者。为之。

陶庵曰。朋知之先我遭丧者。以书慰问。亦无妨。吾外家闵氏。则不如此矣。

南溪曰。既以未葬。不能行奠礼于亲丧。岂可越礼行之于他丧耶。虽曰期服叔母。似难随行于发引。或可及葬时往临。

尤庵曰。不可以既祥而吊人。

陆象山贻书东莱。责以教学。

南溪曰。象山以朱子居丧授徒。为未安。然家礼会成。载吴幼清跋文公遗陈正己帖。似谓朱子以居丧授徒为非。岂后来定论耶。

南溪曰。丧中。不当教唐诗。

农岩曰。丧中野外观稼未安。曾在永峡居庐。以检屋役。不免移次。后思之。不无追悔。

退溪曰。居丧非甚不得已。勿为出入。官府尤甚不可。其有因营办丧具。不得不少有出入。亦须大段加兢慎敛避也。

愚谓虽历路。不当入人家。

尤庵曰。居丧之制。朱子损益就中。以为家礼。而于韦斋葬前。就学于师门。其内丧。常居寒泉。与家礼不同。后学不敢知。只当谨守家礼。

又曰。客至。虽不得一切不语。然不须泛及他事。如朝家事。尤不可说及。

退溪曰。丧次设酒食。甚非礼。

梅翁与颍西。交契甚密。颍西临没。要面诀。梅翁以在丧中。终不𨓏。

梅翁曰。丧中。不可燃肉烛。

又曰。丧中。不可冠子昏子。

尤庵曰。禫月未尽。似难从仕。

芝村曰。禫之后月。未行吉。不可赴举。

徐干学曰。亲死终丧。人子常道也。乃古来起复。不赴者。何寥寥乎。

杂记曰。三年之丧。语而不言。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不入中门。

陈寿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坎坷终身。

栗谷曰。返魂之后。各还其家。与妻子同处。礼坊大坏。甚可寒心。

梅翁年五十二。遭外艰。持制愈严。极暑不脱绖带。三年不入中门。非谒庙省墓。一步不下堂。

近斋在内艰心制。阁忧阽危。家人告急。时无亲懿在傍。而终不入视。医来。使女奴摄诊。

老洲曰。居忧中。躬莅妻丧。袭敛饭含。虽幽明殊涂。终涉重难。使人替行可也。

梅翁曰。居丧不服暗。为第一义。今人与妻妾同处。至有丧童者多。如是者。虽三年啖素。亦虚伪耳。古人居丧。只有一房以白纸为障。障其妻而居之。其操心可法也。

又曰。禅月行吉者。不可复寝赴举。

朱子曰。居丧。初无不读书之文。

愚谓读书。不当高声。书中有引诗处。亦不可读。

近世丧纪大坏。鲜克如礼执制。甚至于其不责宗击锺者。亦几希。岂人皆失其哀而然也。直是无所讲明于平时。以致不知越礼而自越礼耳。余窃哀之。业欲录出古人居丧仪。为一通文字。使人了然心目间而未果。少友李哀云图。与余同志。书请录示。闻而喜之。即书若干则如此。适大病馀。神陨精亡。不能一一搜辑。或先后颠倒。览者恕之。

祧主递奉仪[编辑]

宗家祫祭时。亲尽位祝。

云云玆以先考某官府君。丧期已尽。礼当迁主入庙。先王制礼。祀止四代。心虽无穷。分则有限。神主当迁于某亲某之房。不胜感怆。谨以清酌庶羞。百拜告辞。尚飨。丧礼备要

长房合祭祧主祝

云云玆以先考某官府君。丧期已尽。礼当迁主入庙。神主当祧于某亲某之房。不胜感怆。谨以清酌庶羞。百拜告辞。尚飨。梅山说

长房卒哭后祧主递迁祝长房。亦当待祫祀递迁。而若从俗。卒哭而迁则用此祝。

五代孙云云。玆以先考某官府君。卒哭已过。式遵近例。神主将迁于某亲某之房。不胜感怆。谨以酒果。百拜告辞。尚飨。梅山说

长房之子告先考几筵祝因上食告

孝子某云云。显五代祖考云云。显五代祖妣云云。神主式遵近例。将迁于某亲某之房。谨告。梅山说

递迁长房时口告

敢请神主。出就要轝。梅山说

奉至长房家。改题时祝。

云云今以孝玄孙某。丧制已毕。其子亲尽。显高祖考云云。显高祖妣云云。神主已祧。某当以次长奉祀。神主今将改题。谨以酒果。用伸虔告谨告。四礼便览。○若自长房移奉。则改以今以最长房玄孙某丧逝。某当以云云。○近斋说。

长房告家庙祝

云云某至长房。某日当奉来显某亲某官府君云云。祧主安于右龛。敢告。新补

祧主埋安仪己巳[编辑]

宗家吉祭时祧位祝

云云今以先考某官府君。丧期已尽。礼当迁主入庙。先王制礼。祀止四代。心虽无穷。分则有限。神主当祧埋于墓所。不胜感怆。谨以清酌庶羞。百拜告辞。尚飨。丧礼备要

长房合祭祧主祝

云云某先考某官府君。曾奉祧祀。今已丧讫。礼当递奉长房亲尽神主。将埋墓侧。不胜感怆。谨以清酌庶羞。百拜告辞。尚飨。老洲说

祭毕。奉行山下时口告。

敢请神主。出就要轝。梅山说

久后埋主告辞

云云祧埋神主。当在祫祀之后。而形格势禁。罔即行礼。今将奉往墓所。不胜感怆。谨以云云。梅山说

至山下。奉安丙舍。或幄次。告辞。

云云今就墓右。奉安神主。永诀终天。不胜感怆。谨以清酌庶羞。用伸。虔告谨告。老洲说

墓所告辞

云云今以祧迁亲尽。将埋安神主于墓右。扦开茔域。不胜感怆。谨以酒果云云。梅山说

永迁之祭。五代孙中年长者。似可主之。而长房之子。既为主于合祭时。则事当始终主之。临埋告辞。亦以长房子为主。老洲说

祧主埋于本墓之右边。既掘坎。以木匣。先安于坎中。然后以主椟安于木匣中。子孙皆再拜而辞毕。闭匣门而掩土坚筑。加以莎草。尤庵说

祧主埋安时。子孙举哀。四礼便览

当卧埋。遂庵说

遗衣用以裹主埋安者。有复衣。并用之。四礼便览

愚谓主椟袱。覆于椟上。主椟卧埋时。以二木块高低与椟足等者。安于椟背上下。以备倾仄之患。主身亦以栗木一块。安于上头。与下趺方之横者。无高低。坎内上下四方。以灰沙土三物拌匀者筑之。恐好。

祧主之迁奉埋安。人家恒有之事。而前辈之论其仪节。亦详矣。以其散见杂出。不能领要。通其变常每多。临事而迷。可病也。遂取诸说。以次录之。合为一统如右。庶几有所考据。不疑其所行云。

学者须知[编辑]

为学。以朱子居敬以立其本。穷理以致其知。力行以践其实。为节度。

立心。以程子言学便以道为志。言人便以圣为志。为志。

持身。以九容九思四勿三省三贵等语。为要。

事亲。以承顺为事。

丧祭。以哀敬为本。

居家。以正伦理。笃恩谊为道。而威如反身。又不可不知。

安贫。以节用为具。

接人。以和为务。而同流合污。则不可不戒。

取友。以无友不如己为心。

出处。以孔孟颜闵为师。

义理。以麟经大一统为法。

读书。以小学及四书为主。循环熟读。如诵己言。次及三经,宋先正书,近思录,心经,程书,朱书。亦当精读。我东前辈书。退溪集,栗谷全书,宋子大全。不可不看。农岩集亦好。击蒙要诀。最当先读。

讲礼。以仪礼,家礼为主。古今异宜者。沙翁说备焉。

看史。以纲目为主。而兼看史,汉及元,明等史。可也。

文取马迁,韩欧。诗取陶,杜,濂,洛。

就僻寂处。杜门却扫。忍饥读书。久之。庶几得力。

学者所当知者。姑举其略。然大槩则具矣。学者若能知此而遵守。又据此而推广其所未及。则何患不与圣贤同归乎。无谓言出于不佞。有或轻易。此皆往哲成法。呜呼学者。勉之勉之。

记图章[编辑]

惟我哲宗大王。尝以砥行名义家声等语。奖借贱臣。今上殿下。又特谕以安贫固穷。昔朱夫子得安贫乐道之诏于宋孝宗。以褒宠过厚。为未安。今臣尤何敢当此。此所谓何物幺麽。独冒宠赫百身。万殒莫能负戴者也。臣谨刻之图章。以侈寒士千载之荣遇。且庶或将此休命。日夕循省。守分饬躬。无坠家声。以对扬二圣隆知之万一。而仍伏念。睿陵复土。已垂十载。臣弥不堪於戏不忘之思云。当宁七年庚午秋七月庚寅。草莽臣任宪晦。拜手稽首谨书。

近者数十日之内。四降别谕。谕以世笃忠贞。盖欲使贱臣必进身也。虽不敢膺命。荣感则极矣。谨又刻以为章。仍念昔吾梅山先师。挽宪晦先考诗。亦有世笃忠贞能继业之句。故并记于此。嗟后子孙。克绍先休。毋忘吾君师之至意也。甲戌正月日。再书。

又记图章[编辑]

操心。吾父母戒宪晦语。竹君石友。先师梅山先生。所尝谬许宪晦者也。宪晦敢依朱夫子桃符。珮韦遵考训。晦木谨师传之义。幷刻图章。以为毕生勉励之资。

居家要法[编辑]

奉先以诚。行晨谒,朔望参,四时正祭。

事亲承顺。而谕于道。朝夕定省。行拜礼。

尊长之前。必自名。毋敢称我。

夫妇相敬。言语必恭。出入一宿以上。相拜。

严内外。以古人䦱门而语。为法。虽于女仆。不亲授受。勿使妇女观谚文稗说。

教子。当自初生。勿置博奕华侈等物于家内。使儿辈习熟见之。

治产。勤而俭。勿货殖。

待客悃款。而术数等杂人。慎勿相亲。

洞民有罪。勿施刑杖。以尤翁虽婢夫。告官然后治罪。为法。

虽为祭为宾客。勿杀牛。

平居必衣冠。虽登溷时。勿露髻。

坐必危坐。或盘坐。非病不卧。

房外勿近色。禽兽不若。𨓏哲有戒。

冠必三加。昏必亲迎。

病。不用巫祝诵经。

丧礼。当于平日熟看。不入中门之义。尤不可忽。

吸烟。非大段恶事。先辈必痛禁者。以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也。

一言一事。无或放过。常以生顺死安。存诸胸中。

偶记[编辑]

陶弘景性好松风。庭院植松。与余同好。

为学䂓模。当法曾子。

天下事莫难于改过。亦莫乐于改过。

有过而不知者。不明也。知过而不改者。不勇也。

戏谑。非端士。

翫心高明。持身正大。

成之之难。百年不足。败之之易。一刻有馀。凡事莫不皆然。学问为尤甚。

能知其先世学术之非而反之正者。与变化气质者。同功。

说经。最忌支蔓。当先看正意出。乃及馀论无妨。

出一言行一事。必先自思于心曰。使吾师当此。亦当言之行之否。知吾师必言必行。然后言之行之。如是久之。庶几得力。

独坐时。尤好整襟危坐。

事到手头不能审。一审则必错应。思之功大矣。

金河西有诗云。天地中间有二人。仲尼元气紫阳真。愚欲复云。天地中间有三人。尼元晦真尤翁正。

清心寡欲。一尘不到。则可谓仙乡不离房矣。

朱子曰。平生为学。见得孟子论枉尺直寻。意思稍分明。盖于尺寻之间。计较而为之。则终至于无直尺而有枉寻。可不惧哉。

朱子答石子重书曰。人之所以为学者。以吾之心。未若圣人之心故也。按此心字。非指体而言。只指用处气质所拘者而言。朱子尝论赤子之心。有云言其体则无贤愚少长之别。

程太中曰。游山之乐。犹不如静坐。学者不必极意耽翫山水。山水亦外物也。

湛然纯一之谓齐。肃然警惕之谓戒。能尽齐戒之道。其于为学也。何有。

一毫过分。便是奢。

平生喜读朱子书。学问文章。无一分所学。而惟朱子自称有志无才。少容多忤。则余亦可谓云尔已矣。

近世儒者不仕。亦金丹世道之意。梦有人告余云。

朱子答李守约书曰。平日见得贤者。乡学之意虽切。而终不免多有世俗之心。凡事必生宛转回护遮前掩后之意。常不快意。夫有世俗之心。则终不可以为学。学者当以是为戒。先除了一切世俗之心。然后乃可有为。

志气清明。可以仰见苍天。

见器之欹者。思有以正之。

吾于易。喜读谦卦。

程太中遇人与其父开府同年而生者士人也。无贤愚高下必拜之。贱者亦待之加礼。人子为亲之心。无所不用其极。当如此。

潘景宪与吕东莱同年而齿长。闻其论说行身探道之意。慨然感悟。遂弃所学而学。躬执弟子之礼。夫师者。道之所存者也。不计年齿如此。

陈俊卿一以圣贤为法。于浮屠老子之说。未尝过而问也。尝有诗曰。吾方蹈丘轲。未暇师粲可。此可以为为吾儒之学。而兼观杂书者戒。故记之。

潘德鄜少长庄重如成人。及孤。其叔良佐。爱而收教之。欲使后已。公以亲没。无所受命辞。噫。犹父犹子之间。尚如此。近世无父母而往后于远族者。能不颡泚乎。

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妇纲。是谓三纲。臣为君。妇为夫。有能死节。而子独不能为父死节。何也。大抵非后于大宗。而辄为人后者。吾未知其可也。

晁说之与陈恬。俱隐嵩山。宋元祐间。恬赴召。说之赠诗云。处士可人为作牙。尽携猿鹤到京华。故山岩壑应怊怅。六六峯前只一家。宣和间。说之领郡。人复以此嘲之。甚矣。爵禄之累人晩节也。六六峯前无一家。

草木之萌芽在地中则色黄。肖地也。及出而见天则色青。肖天也。尝观养菽菜而益验其然。草木至无知也。犹能肖天地。可以人而不思肖天地乎。

吾爱竹。于竹所得者有三焉。见雨竹则有安贫乐道之心。见雪竹则有守节死义之心。见风竹则思得十万大兵。南𢭏大坂。北驱幽燕而归。

栎泉云。无故。不可偃卧于内。此昵亵之本也。昏夜尤宜谨之。此言痛切。当深味之。

吾日五省吾身。事亲或直义欤。衽席之上。天命有所不行欤。怒或不中节欤。贫或不能安欤。戏言出于口欤。

每事。过分则挻灾。

有愧一刻。便是一刻死了。有慊一日。便是一日生了。

养气则病不足畏。清心则梦为之宁。

人能𢬵却一死。天下无难事。

磨兜坚可法。

刚健中正纯粹精。吾以为七字符。

吴秋滩云。戒色。不必蛊心妖物。夫妇之间。或不能相接以礼。是亦不善于戒色。古人之严于谨独盖如是。可不戒哉。可不惧哉。

朱子致仕表云。懔岁月之无多。虽已不堪于把玩。怅渊冰之未免。独何敢怠于战兢。往哲之于为学。俛焉孜孜。不知年数之不足者乃尔。吾辈之日暮道远者。敢不服膺斯训。常自激仰乎。

余尝以操心遵考训。尽性谨师传。书壁以自励。后看朱子书。有云。罢却许多闲安排。除却许多闲言语。只看操则存一句。是如何。亦不可重叠下注脚。又云。尽性。便是尽得此君臣父子三纲五常之道而无馀。此二语真操心尽性之要䂓。故并录以常目。

林沧溪曰。观经世书及先天管窥。弊日用力。所得无几。假令泛知。不能推到尽处。直是没用。岂若理义亲切之训。得寸得尺。犹为吾有也。此言尽切实。故录以自警。

人所最难放下者。是死生关也。自念于此关。庶乎透得。

明道犹有谑语。伊川则全无。吾欲从伊川而未能焉。

经义琐录[编辑]

圣学辑要云。天命之性。明德之所具也。不曰性即明德。而曰所具。则可见性与明德之有所不同矣。

渼湖答金平仲云。明德是心。性乃其所具之理。心便一鬼神。鬼神无精粗无大小。此心之虚灵不昧者。又岂有圣凡之不同乎。此书可谓八字打开。其答玄子敬书。所谓德不可偏言乎气者。恐非定论。

朱子曰。不偏者明道体之自然。即倚着之意也。不倚则以人而言。乃见其不倚于物耳。三山斋以此为尽明白。

大学序。独取先王之法独字。恐是紧承不得行其政教而言。

俗儒云云。以俗儒对异端言。其旨深矣。

治教休明。此治教应上治而教之。

采而辑之。指整错简。补其阙略。当依小注。以补亡章当之。

传五章即物。小注即物。如即事即景。恐不然。下文即凡天下之物。即就字意也。即物之即。亦当同此。

传九章如保赤子云云。近斋与任云湖书云。大学之引如保赤子。只取慈幼。非取其爱民如子之意。此是引经之活法。故欲轻看如字。此言可谓见得明透。而下文却云。近更思之。如字之轻看。终未为平实。以为孝弟如慈之如字。亦似不稳。今且只依书经本意。以合于或问之说无妨。盖治国章。虽只说动化而推之意。亦非截然不可入于其间也云云。此无乃再数长廊柱耶。后见大学箚略。有云。章句曰。引书推广之耳。读者以此推广字。认作推慈之一端。以及于孝弟。而实不然。立教之本。并指孝弟慈三者。非独言慈也。盖所引如保赤子。特举慈以明孝弟也。故孝弟慈三者。皆不假强为。而其端之发见甚微。皆当察识而推广。犹言扩充。非谓推此而及彼也。若以推广。作推此及彼之义。则此章只言动化。未说到推。何独于此说推云云。此说可谓攧扑不破。于是可见其定论矣。

传十章一介臣。易简录云。包下两种人在内。此说当从。卢氏说挺然独立无朋党云者。恐不可从。

中庸注。微细事也。事字。非以应事言。只是一念之萌。

第二章君子之中庸也节。易简录以为子思之言。愚意似幷是仲尼之言。

愚明柔强小注。云峯胡氏曰。虽愚必明。亦可谓知矣。充之而义精。可也。虽柔必强。亦可谓仁矣。克之而仁熟可也。按此明强。已以义精仁熟者言之。恐不当以充之。然后义精仁熟言也。

大学章句。志有定向。或问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一以志言。一以理言。有似不同。而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之上。有方寸之间四字。则此与志有定向。未尝不同。

或问云。今使幼学之士。必有以自尽乎洒扫应对进退之间。礼乐射御书数之习。既曰习云尔。则序文礼乐射御书数之文文字。不可只以名物言之者。尤明矣。

遂明之遂字。恐有力。有幸其所发。不得不明之意。

正心。当兼体用看。

或曰。道心性也。是不知心性之分者也。农岩曰。心物也。性则也。道心虽原于性。而亦不可直谓之则。盖既曰心。则亦只是个虚灵知觉底物。特其所感动者。义理之公耳。以此而言。道心。是物之循乎则者也。人心。则物而已矣。此说分析道心与性。最明白。故记之。

礼疑琐录[编辑]

今人墓祭时。土神祭必以他人代行。甚不可。

麻本。今俗以单服中屈合纠之处当之。非也。当以两股麻根所在处当之。详见朱子答周叔谨书。

屈冠两头。入武内。向外反屈之云云。反字。只承上屈字而言。则向外只一屈似可。观于图倒书外毕可知。且记外縪注。縪谓缝著于武也。外者。外其馀也。此亦可见只一屈向外也。

古礼虽庶人。必祥而后。从力役之征。正所谓不夺人之情者也。今也各邑吏属。无不起复于葬后或葬前。而为其官者不之禁。驯致丧中嫁娶。恬不为怪。甚可寒心。

近斋答朴景孚书云。初吉行祭者。不必叠书朔干支。虽未见先贤所论。以文理推之。叠书无义。来示取先而书朔为得。按朱子大全告熊孝子墓文。只云戊午朔。致仕告家庙文亦云辛酉朔。近翁之许以取先书朔。虽云未见先贤所论。而可谓暗合于朱子已行之法矣。

迁葬见柩而后。哭奉柩。就殡而后。服缌。此潜冶说也。见柩去冠哭踊。以象初终。奉柩就幕次。服缌以成服。又冶谷说也。此两说似有节次可从。按家礼增解缌以下有象字

近斋答梅山先生书云。元陵讳辰。儒生之及见先朝者。皆当食素。而如座下之生于丙申岁者。虽后于上宾。而既在是年。则亦宜不肉行之诚是矣。以是观之。虽儒生及见先朝者。于其讳辰。食素无疑。愚亦从今纯庙翼庙宪庙三朝讳辰。皆行素。

簇头出于胡元。与㺚俗之髢髻无异。士大夫家妇女。恐不可以时王之制而着之。渼湖亦尝云尔。

家礼集考云。齐衰以下。布带。精粗各视其冠。而其广则无文。丘仪拟以四寸。而四寸自是大带之广。则布带之象革带者。以之为准。殊非所当无宁仿斩衰绞带半腰绖之义。以次为差。按斩衰章云。绞带用麻绳一条。大半腰绖。中屈之。为两股合之。其大如绖。其曰大半腰绖者。指一股言也。今泛言绞带。半腰绖者。恐欠别白。若曰依家礼绞带。其大如绖。齐衰布带。以五寸馀夹缝之。为二寸五分馀。则似为分明。以次推去。则大功当为二寸馀。小功当为一寸五分馀。缌当为一寸耳。既曰依如绖之大。则夹缝之广。当为五寸馀。而今折其半为广者。以夹缝。当全股故耳。

环绖虽古礼。朱子已以繁文删之。于家礼当从。

绖带。家礼在成服条。备要从古礼。移于小敛条。而家礼为其成服前。重在于送死。不暇生人之繁文而乃尔也。亦当从家礼。

棺内涂缝。不必用松脂。

魂帛虽有遂庵埋于墓傍。亦无所害之说。当埋于祠堂两阶之间。如无两阶者。择家中屏洁地埋之可也。沙,尤则以还家埋之为教矣。

禫月行吉者。服色虽纯吉。至于复寝。逾月可也。应举亦然。更按贞庵说。禫月虽行吉祭。遽着常服。有不安者。行祭后。还着微吉之服。以终其月。此说宛转可从。

斩衰中单衣缉边。沙尤,南溪说同。直领不缉边。慎斋尤翁南溪说同盖中衣象深衣。深衣有缘。直领。代墨衰。衰有斩齐之分。依此行之恐得。

丧服既除后处之之节。张横渠谓必于除日。毁以散诸贫者。或守墓者。愚于前丧。依此说行之。近更思之。散诸他人。毕竟亵用可虑。焚之恐得。杖则礼云弃诸隐者。横渠云。弃诸隐者。不免有时而亵。何不即焚埋之。此说可从。

忌祭茅沙。尤庵曰。降神与三献。各用茅沙。南溪曰。似当一器通用。愚尝依南溪说。通用一器。更思之。降神为己之祖先也。祭酒。为外神也。敬外神之道。恐不可通用一器。故自今从尤翁说。

鞱藉。按家礼集考云。紫盖出俗尚。如翣之画。而间色未安。若改用玄。俾与绯应天地之色则可。此说可从。愚亦尝用紫为先考鞱藉。今欲改之以玄。

年前纯元王后丧。期年内有一儒贤为观海之行。似因尤翁引朱子所行。以后妃之丧。比之兄弟之说而乃尔也。然心甚疑之。今见先师书。有云国恤中临水登山。固无害理。故诸贤亦多为之。而尤翁所谓此时不如不为六字。恐得精义。先师此言。恐为十分道理。

看书杂录戊子[编辑]

渼湖云。数十年所执守之义。只尤翁所训身不出言不出六个字而已。儒者法门。皆当如是。

文谷金公己巳被祸时。遗戒子孙云。凡我子孙。宜以我为戒。常存谦退之志。仕宦则避远显要。居家则力行恭俭。橧巢金公。朝夕阐大科。其考老稼斋戒止之曰。天岂独使吾家。世世公卿也。苟荣一时。曷若蓄德节福。以延子孙而不坠门户。此二语。可为世公世卿履盛不止者鉴诫。

老洲上近斋书云。今日以后。执事家为宫掖之亲矣。十年邻比。出入熏沐。从今数数。或不无形迹之拘。私心不能不怅然也。昔永兴之新为国舅也。屡要见余。余辞之。则再从大父庆山公以为有戚谊。不妨见之。余谓戚谊之戚踈。戚里之戚嫌。因不往见。今见老洲此书。当时若诿之以戚谊而往见。岂不得罪于士君子法门耶。

兪公汉云书于壁曰。士大夫当有忧国之心。不当有忧国之语。此格言也。处衰世者。尤当取法。

昔有告老而旋悔者。跳跃于朝堂。以示可用。如欲复用。何必告老。甚可笑也。

勉斋云。以贫为苦。此吾人所通患。然平生只有此一字。可以上答吾君与父师。必欲求足。则须是弃所学乃可。是何异持千金之璧。以易一瓦缶。愚食贫五十年。恐终不免有厌苦之意。录此以自戒。

消声落华。惇本务实。晩年家计。无过于此。

沂川洪公榻前进曰。今日入侍诸臣。各毁其家金钗绣裳。然后风俗可变也。今世宰相。亦能有为此言者耶。

三山斋论金范甲事。详于书道峯黜享事实后。至谓之令人愤痛裂眦。而今或有以名门故家。反吹嘘其后孙。俾登仕籍云。亦可怪也。可与玄逸复逸幷按也。

老洲答朴汝玄书云。储宫练祭之后。群下虽已除服。礼父有服。子不与于乐。以此推之。君亲虽有恩义之别。至尊尚持斩衰。臣民岂可以吉服而遽举音乐耶。愚见如此。故有一新恩来问。以停乐为是。答之矣。昨年纯元王后小期后。新恩皆率乐。甚至宰相家亦设歌管云。故闻甚骇然。愚抵书三溪。共叹世道之坏败。今见此书。有若为今日准备。吾先师之以为为永世法。不可删云者。宜矣。玆用表出而录之。

周敬王四十一年壬戌。二月十八日孔子卒。至宋庆元三年丁巳。一千六百七十六年。是年正朝。朱子书此于藏书阁下东楹。宋宁宗庆元六年庚申。三月九日。朱子卒。至当宁八年丁巳六百五十八年。自壬戌至今丁巳。合二千三百三十年。自皇明屋社之甲申岁。至今戊午为二百十五年。吴醇庵载纯。每陞秩进爵。拜庙涕泣。人子风木之恨。当如此。

愚尝病近世告君文字。多支辞蔓语。偶见吴醇庵遗事。有云凡于奏御文字。务主简质。未尝组饰要好。此为可法。

醇庵见其先茔后有古冢。几至平夷。剪其枝叶之掩翳者。伐其木根之侵逼者。又加莎草。俾可辨。为文。亦子孙以五七年为准。依此为之。世世勿替。余之亲山右麓。有吏人墓。而彼不敢伐阴翳。故招使伐之。盖见醇庵事。有戚戚于心而为之。

同春先生于学者疑问。不肯批诲。以为经义。已经程,朱勘破。后学只当尊信如神明。不可务为新说。今随问随答。徒长说话。为衰世文弊之大者。如有疑晦。须精思。以求合乎程,朱。其终不可通者。亟来面商为善云云。此真深中近世学者能言之弊。

近日胡国有乱。设使彼败归我国。我国国力。如有可图之道。虽复仇雪耻。未为不可。而人或谓臣事已久。不当如是。是何无识之甚也。

汉文之不用窦广国。虽以为私意。而恐不妨为后世人辟之轨宪也。

吕希哲不以毫发事。托于州县。吾亦欲如是。

月川赵公穆教子弟曰。不冠甚是恶事。慎勿如是。近世无论老少。不以不冠为非。欲同人道于牛马。甚可叹也。

尚成安教子弟曰。士之立心。不可少容邪曲。至于科场发轫。尤不可不以正出身。若暗相代借。终至窃名。则即是终身玷累。不可改悔之过。后虽有忠言谠论。皆诬而已矣云。昔余少时入场屋。所业赋也。而科题表也。或劝倩手而余不听。折券而出。若听人言。其不得罪于尚公乎。

朱子戊午谠议序云。有天下者。承万世无彊之统。则亦有万世必报之仇。非若庶民五世。则自高祖以至玄孙。亲尽服穷而遂已也。吾东丙丁死虏人子孙。五世以后。则谓之亲尽服穷。而与彼人相见耶。谓不必复乃已则可也。若全不讲嫌。至于往役龙庭。则安得免不知祖之讥耶。

晩悔权公得己。常不赴人生日会。盖欲喩以程叔子之训也。如吾之不赴人生日会者。以有私故也。虽无私故者。依权公不赴可也。

儒者而依恃权奸者。其败可立而待。仁弘之依尔瞻。德相之依国荣是已。

朝廷畏公议。戚里畏士类。小民畏国法。如是而不治。吾未之信也。此老洲言也。今也。公议畏朝廷。士类畏戚里。国法畏小民。将何以为国乎。

古人云。士之处世者。正于狂澜中自立脚跟。沸鼎中自开生面。处衰世者。尤当于此着力。

明弘光时。都人俱髡。独黄端伯与一仆留发。左懋第曰。剃头不如斫头。隆武时。周卜年闻薙发令。碎所珮玉曰。宁为玉碎。毋为瓦全。徐汧曰。存此不屈膝。不被发之身。以见先帝先人于地下。袁继咸诗曰。许身酬旧主。留发表明臣。郑为虹曰。负国不忠。辱先不孝。宁求速死。发不可断。永历时。瞿式耟曰。发短命长。我不为也。又诗曰。从容待死与城亡。千古忠臣自主张。三百年来恩泽久。头丝犹带满天香。余读明史。深有感于不剃头而死者。特录其尤著者若干人。

宋濂大书于门曰。宁可忍饿而死。不可苟利而生。又铭于楹曰。积高山之善。尚未为君子。贪丝毫之利。便陷于小人。余贫者也。恐或趍利。书宋公二言。以自励。

永乐之变。周是修与解缙,杨士奇,胡广,金幼孜等六人。约与同死。馀皆负约。维是修自缢。后缙为是修志。士奇为传。谓其子曰。吾若同死。谁为尔父作志传。人皆笑之。世之与友约死而不死者亦多矣。尚能为死者。作传志欤。

按察使王良谓其妻曰。我欲死。何以处汝。妻曰。君男子岂为妇人谋。遂馈良食。投池死。良殓妻毕。自焚死。良可谓不负其妻。

王阳明守仁曰。凡人言语正到快意时。便截然能忍默得。意气正到发扬时。便翕然能收敛得。忿怒嗜欲正到沸腾时。便廓然能消化得。此非天下之大勇者不能也。又曰。变化气质。居常无所见。惟于当利害经变故遭屈辱时。可见。平时忿怒者到此。能不忿怒。忧惶者到此。能不忧惶。是乃真得力处也。阳明学术。虽以致良知为主。有所悖谬。此言尽可取。不以人废言。可也。

有无道学之节义。无无节义之道学。古人所云节义。道学之藩篱者。信矣。

李衡臣尝师渼湖。后欲作事一堂。藏其家先器物与渼湖杖,屦,笔,札之属。而处其中。以晨夕瞻依。三山斋为之赠遗笔。可见其于父师用情笃厚。愚亦欲效此。

留有馀不尽之言。留有馀不尽之食。留有馀不尽之乐。留有馀不尽之福。

成都惠陵东。有庙大殿。昭烈弁冕临之。夹室祔后主。黜后主。配以北地王恐得。

应举衒玉求售也。或曰。此便是待贾。异哉。

学者之病。自用为大。

宁可十年不读书。不可一日近流俗。

子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今人用之无可行。乃反舍之而不藏也。

以服事清虏二百馀年之久。当为彼效节之论。近日益甚。靡哲不愚。世道沦丧。良可寒心。玆取老洲梅山二先生所作警世警俗之文。续入天地间文字云。

近世多有以心学为名者。其言曰。心正足矣。外面不必检束。外面不检束。何以治心。且外面检束。独非心之所为乎。恐是义外之流也。

明熹宗五年。毁天下书院。

三渊诗有云。诸孙若昧春秋义。便是全忘二祖仙源清阴。年。今世知此义者寥寥。可胜慨然哉。

语类若无太极。便不翻了天地。南塘认以翻覆之意。以不字。为误作已字看。老洲则以为若于不字上。带讵不意看。如诗有周不显之不。则可通。愚按翻字。韵书反复也。语类曰。读书须要耐烦翻了巢穴。又云。若是见得不是。便须掀翻做教是当。又云。人多是被那旧见。恋不肯舍。除是大故。聦明见得。不是便翻了。此三翻字。皆覆字意。则翻了天地之翻。亦然。南塘之以翻覆意看者得之。但不字作已字看。恐不然。按龟山志铭辨云。若书不就二字。便不小了。龟山和靖遗事云。万一有小差。便不误他一生。明道答邢恕。语无可说。便不得不说。上蔡语录云。今人以变诈为权。便不坏了权字。此四便不。皆带讵不意说。则便不翻了天地之便不。亦然可知。然则老洲说恐为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