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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渡厨在话题“有关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修改”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有关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修改
[编辑]@红渡厨:阁下您好,我将您把“民法通则”修改为“民法典”的编辑更改为现有表述。原因在于:
- 历史文件的说理应保持其引用法律的原貌,可以在此基础上适当加注;
- 《民法典》中已不存在明文的等价有偿原则,导致对应错误。
冒昧修改,还请见谅。 Teetrition(留言) 2023年10月4日 (三) 03:16 (UTC)
- 感谢阁下对于我原修改的补充,我认为您的修改更加切合实际情况。 ———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3年10月4日 (三) 04: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