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未定」草(一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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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說史略》日本譯本序 「題未定」草(一至三)
作者:魯迅
1935年9月
名人和名言
本作品收錄於《且介亭雜文二集》和《文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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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平常的豫想,也往往會給實驗打破。我向來總以為翻譯比創作容易,因為至少是無須構想。但到真的一譯,就會遇著難關,譬如一個名詞或動詞,寫不出,創作時候可以迴避,翻譯上卻不成,也還得想,一直弄到頭昏眼花,好像在腦子裡面摸一個急於要開箱子的鑰匙,卻沒有。嚴又陵說,「一名之立,旬月躊躕」,是他的經驗之談,的的確確的。

新近就因為豫想的不對,自己找了一個苦吃。《世界文庫》的編者要我譯果戈理的《死魂靈》,沒有細想,一口答應了。這書我不過曾經草草的看過一遍,覺得寫法平直,沒有現代作品的希奇古怪,那時的人們還在蠟燭光下跳舞,可見也不會有什麼摩登名詞,為中國所未有,非譯者來閉門生造不可的。我最怕新花樣的名詞,譬如電燈,其實也不算新花樣了,一個電燈的另件,我叫得出六樣:花線,燈泡,燈罩,沙袋,撲落,開關。但這是上海話,那後三個,在別處怕就行不通。《一天的工作》裡有一篇短篇,講到鐵廠,後來有一位在北方鐵廠裡的讀者給我一封信,說其中的機件名目,沒有一個能夠使他知道實物是什麼的。嗚呼,——這裡只好嗚呼了——其實這些名目,大半乃是十九世紀末我在江南學習挖礦時,得之老師的傳授。不知是古今異時,還是南北異地之故呢,隔膜了。在青年文學家靠它修養的《莊子》和《文選》或者明人小品裡,也找不出那些名目來。沒有法子。「三十六著,走為上著」,最沒有弊病的是莫如不沾手。

可恨我還太自大,竟又小覷了《死魂靈》,以為這倒不算什麼,擔當回來,真的又要翻譯了。於是「苦」字上頭。仔細一讀,不錯,寫法的確不過平鋪直敘,但到處是刺,有的明白,有的卻隱藏,要感得到;雖然重譯,也得竭力保存它的鋒頭。裡面確沒有電燈和汽車,然而十九世紀上半期的菜單,賭具,服裝,也都是陌生傢伙。這就勢必至於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一面也自然只好怪自己語學程度的不夠格。但這一杯偶然自大了一下的罰酒是應該喝幹的:硬著頭皮譯下去。到得煩厭,疲倦了的時候,就隨便拉本新出的雜誌來翻翻,算是休息。這是我的老脾氣,休息之中,也略含幸災樂禍之意,其意若曰:這回是輪到我舒舒服服的來看你們在鬧什麼花樣了。

好像華蓋運還沒有交完,仍舊不得舒服。拉到手的是《文學》四卷六號,一翻開來,卷頭就有一幅紅印的大廣告,其中說是下一號裡,要有我的散文了,題目叫作「未定」。往回一想,編輯先生的確曾經給我一封信,叫我寄一點文章,但我最怕的正是所謂做文章,不答。文章而至於要做,其苦可知。不答者,即答曰不做之意。不料一面又登出廣告來了,情同綁票,令我為難。但同時又想到這也許還是自己錯,我曾經發表過,我的文章,不是湧出,乃是擠出來的。他大約正抓住了這弱點,在用擠出法;而且我遇見編輯先生們時,也間或覺得他們有想擠之狀,令人寒心。先前如果說:「我的文章,是擠也擠不出來的」,那恐怕要安全得多了,我佩服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少談自己,以及有些文豪們的專講別人。

但是,積習還未盡除,稿費又究竟可以換米,寫一點也還不算什麼「冤沉海底」。筆,是有點古怪的,它有編輯先生一樣的「擠」的本領。袖手坐著,想打盹,筆一在手,面前放一張稿子紙,就往往會莫名其妙的寫出些什麼來。自然,要好,可不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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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翻譯《死魂靈》的事情。躲在書房裡,是只有這類事情的。動筆之前,就先得解決一個問題:竭力使它歸化,還是儘量保存洋氣呢?日本文的譯者上田進君,是主張用前一法的。他以為諷刺傳品的翻譯,第一當求其易懂,愈易懂,效力也愈廣大。所以他的譯文,有時就化一句為數句,很近於解釋。我的意見卻兩樣的。只求易懂,不如創作,或者改作,將事改為中國事,人也化為中國人。如果還是翻譯,那麼,首先的目的,就在博覽外國的作品,不但移情,也要益智,至少是知道何地何時,有這等事,和旅行外國,是很相像的:它必須有異國情調,就是所謂洋氣。其實世界上也不會有完全歸化的譯文,倘有,就是貌合神離,從嚴辨別起來,它算不得翻譯。凡是翻譯,必須兼顧著兩面,一當然力求其易解,一則保存著原作的丰姿,但這保存,卻又常常和易懂相矛盾:看不慣了。不過它原是洋鬼子,當然誰也看不慣,為比較的順眼起見,只能改換他的衣裳,卻不該削低他的鼻子,剜掉他的眼睛。我是不主張削鼻剜眼的,所以有些地方,仍然寧可譯得不順口。只是文句的組織,無須科學理論似的精密了,就隨隨便便,但副詞的「地」字,卻還是使用的,因為我覺得現在看慣了這字的讀者已經很不少。

然而「幸乎不幸乎」,我竟因此發見我的新職業了:做西崽。

還是當作休息的翻雜誌,這回是在《人間世》二十八期上遇見了林語堂先生的大文,摘錄會損精神,還是抄一段——「……今人一味仿效西洋,自稱摩登,甚至不問中國文法,必欲仿效英文,分『歷史地』為形容詞,『歷史地的』為狀詞,以模仿英文之historic-al-ly,拖一西洋辮子,然則『快來』何不因『快』字是狀詞而改為『快地的來』?此類把戲,只是洋場孽少怪相,談文學雖不足,當西崽頗有才。此種流風,其弊在奴,救之之道,在於思。」(《今文八弊》中)

其實是「地」字之類的採用,並非一定從高等華人所擅長的英文而來的。「英文」「英文」,一笑一笑。況且看上文的反問語氣,似乎「一味仿效西洋」的「今人」,實際上也並不將「快來」改為「快地的來」,這僅是作者的虛構,所以助成其名文,殆即所謂「保得自身為主,則圓通自在,大暢無比」之例了。不過不切實,倘是「自稱摩登」的「今人」所說,就是「其弊在浮」。

倘使我至今還住在故鄉,看了這一段文章,是懂得,相信的。我們那裡只有幾個洋教堂,裡面想必各有幾位西崽,然而很難得遇見。要研究西崽,只能用自己做標本,雖不過「頗」,也夠合用了。又是「幸乎不幸乎」,後來竟到了上海,上海住著許多洋人,因此有著許多西崽,因此也給了我許多相見的機會;不但相見,我還得了和他們中的幾位談天的光榮。不錯,他們懂洋話,所懂的大抵是「英文」,「英文」,然而這是他們的吃飯傢伙,專用於服事洋東家的,他們決不將洋辮子拖進中國話裡來,自然更沒有搗亂中國文法的意思,有時也用幾個音譯字,如「那摩溫」,「土司」之類,但這也是向來用慣的話,並非標新立異,來表示自己的摩登的。他們倒是國粹家,一有餘閒,拉皮胡,唱《探母》;上工穿制服,下工換華裝,間或請假出遊,有錢的就是緞鞋綢衫子。不過要戴草帽,眼鏡也不用玳瑁邊的老樣式,倘用華洋的「門戶之見」看起來,這兩樣卻不免是缺點。

又倘使我要另找職業,能說英文,我可真的肯去做西崽的,因為我以為用工作換錢,西崽和華僕在人格上也並無高下,正如用勞力在外資工廠或華資工廠換得工資,或用學費在外國大學或中國大學取得資格,都沒有卑賤和清高之分一樣。西崽之可厭不在他的職業,而在他的「西崽相」。這裡之所謂「相」,非說相貌,乃是「誠於中而形於外」的,包括著「形式」和「內容」而言。這「相」,是覺得洋人勢力,高於群華人,自己懂洋話,近洋人,所以也高於群華人;但自己又系出黃帝,有古文明,深通華情,勝洋鬼子,所以也勝於勢力高於群華人的洋人,因此也更勝於還在洋人之下的群華人。租界上的中國巡捕,也常常有這一種「相」。

倚徙華洋之間,往來主奴之界,這就是現在洋場上的「西崽相」。但又並不是騎牆,因為他是流動的,較為「圓通自在」,所以也自得其樂,除非你掃了他的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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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所說,「西崽相」就該和他的職業有關了,但又不全和職業相關,一部份卻來自未有西崽以前的傳統。所以這一種相,有時是連清高的士大夫也不能免的。「事大」,歷史上有過的,「自大」,事實上也常有的;「事大」和「自大」,雖然不相容,但因「事大」而「自大」,卻又為實際上所常見——他足以傲視一切連「事大」也不配的人們。有人佩服得五體投地的《野叟曝言》中,那「居一人之下,在眾人之上」的文素臣,就是這標本。他是崇華,抑夷,其實卻是「滿崽」;古之「滿崽」,正猶今之「西崽」也。

所以雖是我們讀書人,自以為勝西崽遠甚,而洗伐未淨,說話一多,也常常會露出尾巴來的。再抄一段名文在這裡——「……其在文學,今日紹介波蘭詩人,明日紹介捷克文豪,而對於已經聞名之英美法德文人,反厭為陳腐,不欲深察,求一究竟。此與婦女新裝求入時一樣,總是媚字一字不是,自歎女兒身,事人以顏色,其苦不堪言。

此種流風,其弊在浮,救之之道,在於學。」(《今文八弊》中)

但是,這種「新裝」的開始,想起來卻長久了,「紹介波蘭詩人」,還在三十年前,始於我的《摩羅詩力說》。那時滿清宰華,漢民受制,中國境遇,頗類波蘭,讀其詩歌,即易於心心相印,不但無事大之意,也不存獻媚之心。後來上海的《小說月報》,還曾為弱小民族作品出過專號,這種風氣,現在是衰歇了,即偶有存者,也不過一脈的餘波。但生長於民國的幸福的青年,是不知道的,至於附勢奴才,拜金崽子,當然更不會知道。但即使現在紹介波蘭詩人,捷克文豪,怎麼便是「媚」呢?他們就沒有「已經聞名」的文人嗎?況且「已經聞名」,是誰聞其「名」,又何從而「聞」的呢?誠然,「英美法德」,在中國有宣教師,在中國現有或曾有租界,幾處有駐軍,幾處有軍艦,商人多,用西崽也多,至於使一般人僅知有「大英」,「花旗」,「法蘭西」和「茄門」,而不知世界上還有波蘭和捷克。但世界文學史,是用了文學的眼睛看,而不用勢利眼睛看的,所以文學無須用金錢和槍炮作掩護,波蘭捷克,雖然未曾加入八國聯軍來打過北京,那文學卻在,不過有一些人,並未「已經聞名」而已。外國的文人,要在中國聞名,靠作品似乎是不夠的,他反要得到輕薄。

所以一樣的沒有打過中國的國度的文學,如希臘的史詩,印度的寓言,亞剌伯的《天方夜談》,西班牙的《堂•吉訶德》,縱使在別國「已經聞名」,不下於「英美法德文人」的作品,在中國卻被忘記了,他們或則國度已滅,或則無能,再也用不著「媚」字。

對於這情形,我看可以先把上章所引的林語堂先生的訓詞移到這裡來的——

「此種流風,其弊在奴,救之之道,在於思。」

不過後兩句不合用,既然「奴」了,「思」亦何益,思來思去,不過「奴」得巧妙一點而已。中國寧可有未「思」的西崽,將來的文學倒較為有望。

但「已經聞名的英美法德文人」,在中國卻確是不遇的。中國的立學校來學這四國語,為時已久,開初雖不過意在養成使館的譯員,但後來卻展開,盛大了。學德語盛於清末的改革軍操,學法語盛於民國的「勤工儉學」。學英語最早,一為了商務,二為了海軍,而學英語的人數也最多,為學英語而作的教科書和參考書也最多,由英語起家的學士文人也不少。然而海軍不過將軍艦送人,紹介「已經聞名」的司各德,迭更斯,狄福,斯惠夫德……的,竟是只知漢文的林紓,連紹介最大的「已經聞名」的莎士比亞的幾篇劇本的,也有待於並不專攻英文的田漢。這緣故,可真是非「在於思」則不可了。

然而現在又到了「今日紹介波蘭詩人,明日紹介捷克文豪」的危機,弱國文人,將聞名於中國,英美法德的文風,竟還不能和他們的財力武力,深入現在的文林,「狗逐尾巴」者既沒有恆心,志在高山的又不屑動手,但見山林映以電燈,語錄夾些洋話,「對於已經聞名之英美法德文人」,真不知要待何人,至何時,這才來「求一究竟」。那些文人的作品,當然也是好極了的,然甲則曰不佞望洋而興歎,乙則曰汝輩何不潛心而探求。舊笑話云:昔有孝子,遇其父病,聞股肉可療,而自怕痛,執刀出門,執途人臂,悍然割之,途人驚拒,孝子謂曰,割股療父,乃是大孝,汝竟驚拒,豈是人哉!是好比方;林先生云:「說法雖乖,功效實同」,是好辯解。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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