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意見 中發〔2010〕10號 2010年6月19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黨史工作是黨的一項具有全局意義和深遠影響的工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進一步發揮黨史工作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重要意義
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始終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己任,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黨的歷史,是黨領導全黨同志和全國各族人民不斷為實現民族獨立、人民解放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而不懈奮鬥的歷史;是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不斷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革命和建設道路,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推進理論創新的歷史;是黨加強和改進自身建設、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不斷經受住各種風險和挑戰考驗、發展壯大的歷史。黨的歷史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是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力量源泉。
黨史工作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新形勢下黨史工作,對運用黨的歷史經驗和總結黨的新鮮經驗、提高黨治國理政水平,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對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始終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對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大眾化,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提高廣大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素質和能力;對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都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當今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我國發展呈現一系列新的階段性特徵,黨在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肩負任務的艱巨性、複雜性、繁重性世所罕見。國際國內意識形態領域許多問題涉及黨的歷史。正確認識和對待黨的歷史,關係黨的形象,關係黨的生命,關係國家長治久安。在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的條件下,黨史工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必須進一步深化黨史研究和準確記載反映黨的歷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正確認識和對待黨的歷史,必須進一步增強黨史宣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必須進一步提高黨史工作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水平。各級黨委要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的高度,進一步加強改進黨史工作,以史為鑑,繼往開來,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完成黨的執政使命,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繼續譜寫黨的歷史新篇章。
二、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必須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堅持把以史為鑑、資政育人作為根本任務,全面做好黨史工作,進一步提高黨史工作科學化水平,使黨史工作更好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服務,為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
——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堅持黨的思想路線。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堅持黨性原則和科學精神的統一。
三、堅持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深化黨史研究,準確記載和反映黨的歷史
組織編寫出版中央和地方黨史基本著作,逐步編纂出版編年史、專門史等其他黨史基本著作。積極開展服務大局、貼近現實的資政專題研究,為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提供諮詢服務。將黨史研究作為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以及國家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的重要內容,不斷推出新的研究成果。
(二)組織黨史學習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幹部素質和能力
組織廣大黨員特別是青年黨員學習黨歷史,加深對黨章、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提高為黨和人民事業奮鬥終身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使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代代相傳。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學習培訓,使他們掌握基本黨史知識。
把黨史作為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課的重要內容,開展形式多樣的黨的歷史知識、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英雄模範事跡教育。積極發揮高等學校作為黨史教育、研究宣傳重要陣地作用。重視開設黨史專業,整合相關教研力量,加強黨史學科建設。把黨的歷史作為中國近代史公共理論課的學科支撐和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專業的必修課程。
組織編寫適合領導幹部、黨員、群眾、大中小學生等不同對象閱讀的黨史教材和讀物。發揮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在黨史教育中的作用。
(三)擴大黨史宣傳,普及黨史知識
宣傳部門要統籌組織多種形式的黨史宣傳工作。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加強黨史宣傳,普及黨史知識。出版部門要精心組織黨史作品出版發行。文化、廣電部門要鼓勵創作黨史題材的文藝作品特別是影視作品,將黨史知識融入群眾性文化活動之中,努力提供更多更好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黨史文化產品。辦好黨史專業類報刊。高度重視互聯網在黨史宣傳中的重要作用,建設黨史網站,加強網絡管理。
運用報告會、座談會、知識競賽、宣講活動、讀書活動等多種形式,推動黨史教育進基層,營造關心黨史、學習黨史、宣傳黨史的社會氛圍。
(四)搞好黨史紀念活動,深化黨史事件和人物研究
切實做好重要節日、紀念日和重要黨史實踐紀念工作。辦好已故黨和國家領導同志誕辰紀念活動。
健全舉辦黨史紀念活動制度和規定,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分級負責、加強管理,不要一哄而起,堅決杜絕鋪張浪費。
(五)抓緊黨史資料征編,妥善保存黨的歷史財富
切實做好黨史資料搜集整理工作。繼續搶救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史資料,集中徵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史資料,逐步開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史資料徵集工作。抓緊徵集領導幹部及社會人士個人留存的黨史資料。組織撰寫反映黨的歷史的回憶錄,注意徵集口述資料,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收藏和出版工作。
加強黨史資料保護利用工作。精心保管、精心整理、妥善開發利用各種黨史資料。抓緊改善黨史資料保管、利用、展示條件,適時建設集徵集、保管、展示、利用為一體的中國共產黨歷史資料館。提高黨史資料工作電子化、網絡化水平,創辦特色鮮明的黨史信息服務平台。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既做好保密工作,又適應社會需要加大開放力度,更好利用黨史檔案資源。
(六)加強黨史遺址保護,搞好紀念場館建設
結合國家文物普查,組織開展黨史遺址普查,重點摸清革命遺址底數,同時注重調查黨史方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切實保護重要黨史遺址,切實保護革命烈士紀念設施,針對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搶救措施。加強革命文物和黨史遺址保護工作,嚴防在城市改造、農村建設等過程中毀壞具有文物價值的黨史遺址。統籌建設黨史紀念場館,將其作為黨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注意徵集黨史方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運用現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開發、利用、傳播。
把黨史遺址保護利用與開展紅色旅遊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紅色旅遊質量和水平,運用黨史資源促進革命老區建設。
四、加強對黨史工作的領導,提高黨史工作科學化水平
(一)切實加強和改進對黨史工作的領導,健全和落實黨委領導黨史工作的制度
加強對黨史工作的領導是黨要管黨的重要內容,是各級黨委的重要職責。各級黨委要站在全局高度,增強抓好黨史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推動黨史工作再上新台階。要把黨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關心黨史工作,對黨史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即使研究解決黨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簡歷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黨委常委會每年要研究黨史工作。安排一名常委同志分管黨史工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理論學習中心組應有黨史部門負責人參加。
(二)充分發揮黨史部門職能作用,提高黨史工作水平
黨史部門既是黨史研究部門,又是各級黨委主管黨史業務的工作部門,要全面履行黨史研究、業務主管的基本職能,在承擔和組織黨史研究、黨史學習教育、黨史宣傳、黨史紀念活動、黨史資料征編、黨史諮詢、黨史遺址保護和場館建設、紅色旅遊、黨史題材作品編審出版、黨史業務指導等工作中積極發揮作用。不同層級黨史部門的職能和任務可以從實際出發,有所區分,有所側重。
中央黨史研究室要加強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史部門的業務指導。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和有關規定,組織和指導開展黨史重要課題和人物研究;協助中央有關部門開展有關黨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紀念活動;協助中央有關部門審核、審查涉及黨史的重要紀念活動;組織編寫重要黨史書刊,協助中央有關部門審讀擬公開發表或出版的涉及黨史重大題材及黨和國家重要領導人工作和生活情況的圖書、文章等;協助審查涉及黨史重大題材的展覽、影視作品等;協助中央有關部門對與黨史有關的紀念場館、設施建設及其內容提出審查意見;指導中共黨史學會等開展活動、發揮作用;加強同有關部門及有關方面的溝通和協調,整合力量,推動黨史工作不斷開創新局面。
各級黨史部門要適應形勢和時間發展需要,不斷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全面加強和改進各項工作,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創新黨史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黨史工作科學化水平。
(三)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建設,培養造就高素質黨史工作隊伍
關心黨史幹部成長,把黨史幹部選拔培養使用納入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和布局,加大黨史部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力度。加強黨史人才隊伍建設,大力培養優秀黨史人才特別是年輕人才,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有影響的黨史學家。有計劃選調黨史部門幹部到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學習;組織開展對重大現實問題的調查研究;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甘於奉獻並作出突出成績的黨史工作者、先進集體以及優秀黨史成果給予表彰。堅持以人為本,關心黨史部門幹部職工學習、工作、生活,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待遇留人,鼓勵他們為黨史事業貢獻聰明才智。
加強黨史部門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史志、檔案、文博等系統黨史工作者的聯繫協作。重視發揮離退休老同志關心和參與黨史工作的積極性。探索進行黨史信息員隊伍和黨史聯絡組、宣講團建設。
(四)重視運用當紅四資料,共同做好黨史工作
黨史工作是全黨的工作。黨委和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重視運用黨史資料,積極參與、緊密配合和大力支持黨史工作。要認真整理保存黨史資料,完整記載本部門黨的工作。要注意總結黨領導本部門的實踐經驗,把成功經驗作為推動科學發展、破解工作難題的寶貴資源,最為教育幹部職工把握工作方向、認識工作規律的重要途徑,作為繼承光榮傳統、激發工作熱情的精神動力。要明確工作職責,搞好分工合作,充分調動各方面做好黨史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形成合力,把黨史資源優勢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強大力量。
(五)採取有效措施,為黨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健全機構、穩定隊伍、充分力量、提高素質的要求,積極改善並切實保障黨史部門工作條件,確保黨史工作正常開展。穩定保障黨史部門經費,黨史工作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根據工作任務和財力情況,合力安排專題研究、資料征編、宣傳教育、學習培訓等專項經費。黨史遺址保護經費由中央黨史研究室業務經費予以保障,並根據中央黨史研究室工作需要,合力安排國內外徵集搶救重要黨史資料、全國性重大黨史課題研究等所需資金。加強基礎設施和圖書資料、檔案建設,配備必要工作設備和器材,儘快實現辦公信息化、自動化。
適應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史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有關黨史工作的制度和徵集,從機構編制、領導配備、隊伍建設、辦公條件等各方面保障黨史工作順利開展,提高黨史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 ↑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 ↑ 據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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