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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訃告 喬石同志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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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訃告 喬石同志逝世
2015年6月14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中共中央 全國人大常委會 國務院 全國政協訃告
喬石同志逝世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沉痛宣告: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原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5年6月14日7時0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歲。

喬石同志1924年12月出生於上海。少年時期,他接受進步思想,追求革命真理,積極參加抗日救亡活動。194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相繼任上海同濟大學地下黨總支部書記,上海地下黨新市區委副書記,上海市北一區學委書記等職,組織指揮了同濟大學「一·二九」爭民主、反迫害運動,是上海學生運動的重要領導人之一。

1949年7月起,喬石同志歷任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青委書記,中共中央華東局青委統戰部副部長,鞍山鋼鐵建設公司工程技術處處長,酒泉鋼鐵公司設計院院長兼鋼鐵研究院院長,酒泉鋼鐵公司陝西工程管理處黨委書記等職。1963年4月,調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工作,歷任研究員、副局長、局長。

「文化大革命」中,喬石同志受到殘酷迫害,被隔離審查和拘禁,先後兩次被下放到「五七」幹校。

1978年1月至1983年7月,喬石同志先後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部長。1982年9月,當選為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他全面貫徹中央關於黨的對外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黨際關係四項原則,廣泛同各國共產黨、社會黨、民族主義政黨及其他進步政黨和組織接觸,為黨的對外工作撥亂反正、開創新局面作出了積極貢獻。

1983年6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他大力推進各項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梳理整頓各項業務,推動中辦各項工作為實現黨的工作中心戰略轉移、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服務。

1984年4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他堅定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大膽啟用和培養中青年幹部,大力推動幹部隊伍第三梯隊建設,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紮實推進整黨工作,積極落實幹部政策特別是知識分子政策,有力推動了組織戰線的撥亂反正工作的深入和新時期新老幹部的合作與交替,為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1985年7月,喬石同志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同年9月,增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86年4月任國務院副總理。他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在推進民主法制建設、依法管理、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社會安定等方面傾注了大量心血。他深入研究新時期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為探索形成改革開放新形勢下具有中國特色的廣泛依靠群眾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新路子作出了貢獻。

1987年11月,喬石同志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他認真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研究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敗鬥爭的特點和規律,制定完善廉政建設的法律法規,把懲治腐敗納入法制化軌道。

1989年3月,喬石同志兼任中共中央黨校校長。他大力推進深化黨校改革,強調理論學習和教育是加強黨的領導和建設的一條根本措施,要加強幹部理論教育,堅定不移地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

1992年鄧小平同志發表南方談話後,喬石同志積極支持、大力宣傳鄧小平同志改革開放的思想主張。

1992年10月,喬石同志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1993年3月,當選為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他高度重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立法工作、監督工作。1992年11月,喬石同志兼任憲法修改小組組長。該憲法修正案由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確立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地位。喬石同志任職期間把加快經濟立法作為第一位的任務,出台了一批重要經濟法律,初步形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框架,任期內審議通過法律和有關法律決定草案百餘件,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1998年3月,喬石同志不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職務。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後,他仍然關心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堅決擁護支持黨中央的領導,關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特別是十分關注民主法制建設,關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表現出一個老共產黨員的赤誠與忠貞。

喬石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戰鬥的一生、光輝的一生,是追求真理、追求進步、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的一生。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對共產主義崇高理想堅貞不渝,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對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鞠躬盡瘁。他的逝世,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損失。我們要學習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優良作風,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喬石同志永垂不朽!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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