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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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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令第437號
2005年6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38號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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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補選產生的人選,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總理 溫家寶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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