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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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7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06號公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編輯]第106號
《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已經2021年3月19日財政部2021年第1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同意,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部長
海關總署署長
稅務總局局長
海關總署署長
稅務總局局長
: 劉 昆
: 倪岳峰
: 王 軍
: 倪岳峰
: 王 軍
2021年4月13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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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廢止《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等3部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需要,做好有關制度調整後的銜接工作,決定對以下3部規章予以廢止:
1.《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令第45號)。
2.《關於修改〈科技開發用品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規定〉和〈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令第63號)。
3.《關於修改〈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免徵進口稅收規定〉的決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令第93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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