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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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編輯]第3號
《中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繳納礦區使用費暫行規定》已於1990年1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施行。
部長 王丙乾
1990年1月15日
中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繳納礦區使用費暫行規定
[編輯]中外合作開採陸上石油資源繳納礦區使用費暫行規定 (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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