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号
外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1990年1月15日于北京市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号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编辑]第3号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已于1990年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 王丙乾
1990年1月15日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
[编辑]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 (199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