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
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20年8月30日 |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總體達到預期目標。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擴展自貿試驗區區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編輯](一)指導思想。
[編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戰略定位及發展目標。
[編輯]堅持以「八八戰略」為統領,發揮「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疊加優勢,着力打造以油氣為核心的大宗商品資源配置基地、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和先進製造業集聚區。
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加大開放力度,開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到2025年,基本建立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核心的制度體系,營商環境便利度位居全國前列,油氣資源全球配置能力顯著提升,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地位進一步增強,數字經濟全球示範引領作用彰顯,先進製造業綜合實力全面躍升,成為引領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和增長極。到2035年,實現更高水平的投資貿易自由化,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全面建成,成為原始創新高端製造的重要策源地、推動國際經濟交往的新高地,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重要窗口的示範區。
二、區位布局
[編輯](一)實施範圍。
[編輯]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實施範圍119.5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寧波片區46平方公里(含寧波梅山綜合保稅區5.69平方公里、寧波北侖港綜合保稅區2.99平方公里、寧波保稅區2.3平方公里),杭州片區37.51平方公里(含杭州綜合保稅區2.01平方公里),金義片區35.99平方公里(含義烏綜合保稅區1.34平方公里、金義綜合保稅區1.26平方公里)。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無居民海島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有關要求;支持按照國家相關法規和程序,辦理合理必需用海。
(二)功能劃分。
[編輯]寧波片區建設鏈接內外、多式聯運、輻射力強、成鏈集群的國際航運樞紐,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油氣資源配置中心、國際供應鏈創新中心、全球新材料科創中心、智能製造高質量發展示範區。杭州片區打造全國領先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金融科技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全球一流的跨境電商示範中心,建設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金義片區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設國際小商品自由貿易中心、數字貿易創新中心、內陸國際物流樞紐港、製造創新示範地和「一帶一路」開放合作重要平台。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編輯](一)建立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編輯]1.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進一步豐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將服務貿易出口退(免)稅申報納入「單一窗口」管理。深化服務貿易創新試點,推動服務外包向高技術、高品質、高效益、高附加值轉型升級,加快信息服務、文化貿易、技術貿易等新興服務貿易發展,探索以高端服務為先導的「數字+服務」新業態新模式。推進進出口產品質量溯源體系建設,拓展可追溯商品種類。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商品和機構範圍。
2.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探索建立大數據信息監管系統,部分領域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市場主體在領取營業執照的同時,承諾並提交有關材料後,即可依法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建立國際投資「單一窗口」,在區內研究放寬油氣產業、數字經濟、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市場准入。將國際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審批權下放至浙江省郵政管理局。
3.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提升本外幣銀行賬戶業務便利性。開展包括油品等大宗商品在內的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企業按規定開展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新型國際貿易,支持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依法為企業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探索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轉讓業務和不良資產對外轉讓業務。探索符合貿易新業態新模式特點的跨境外匯結算模式,支持外貿健康發展。吸引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結算中心、貿易中心和訂單中心在自貿試驗區落戶。支持設立民營銀行,探索股債聯動,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4.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法經批准將下放至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省級管理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按照「整體智治」現代政府理念,建設數字政府,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體系,加快政府數字化轉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服務,完善中央與地方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市場主體管理信息共享。深化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開展國家級改革試點,推動土地、能源、金融、數據等資源要素向自貿試驗區傾斜。完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和人才簽證制度區內配套措施。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施告知承諾制和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等工程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
(二)高質量建設現代化開放型經濟體系。
[編輯]5.打造以油氣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基地。聚焦能源和糧食安全,研究建立能源等大宗商品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相結合的政策保障體系,更好發揮企業儲備在保障糧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支持開展油氣儲備改革試點,支持承接更多政府儲備任務,大力發展企業儲備,增加儲備品種,增強儲備能力,成為保障國家能源和糧食安全的重要基地。探索地下空間利用的創新舉措。推動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探索利用地下空間建設油氣倉儲設施,促進空間合理開發利用。以油氣、化工品等為重點,積極開展原油、汽油、液化氣等儲備業務,建設化工品國際貿易中心和分撥中心,打造成為國家級油氣儲備基地。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圍繞油氣全產業鏈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參照國際通行規則,探索研究推動浙江自貿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的政策措施,增強國際競爭力。
積極拓展與其他國家的農產品貿易合作,大力發展進境牛肉等高端動物蛋白加工貿易產業。建設進口糧食保稅儲存中轉基地,支持以大豆為突破口,創新糧食進口檢疫審批制度,允許對非關稅配額糧食以港口存放方式辦理檢驗檢疫審批,進口後再確定加工場所(具有活性的轉基因農產品除外)。鼓勵糧食進出口企業與運輸企業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係,降低國際糧食運輸費用。探索開展遠洋漁業引進外籍船員試點。
6.打造新型國際貿易中心。支持以市場化方式推進世界電子貿易平台(eWTP)全球布局,探索在數據交互、業務互通、監管互認、服務共享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及數字確權等數字貿易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
支持境內外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國際轉口配送基地。支持義烏小商品城等市場拓展進口業務,建設新型進口市場。支持建設易貨貿易服務平台。支持跨境電商平台企業與結算銀行、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積極開展人民幣計價、結算。探索小商品貿易與大宗商品貿易聯動的新型易貨貿易模式,拓展跨境人民幣結算通道。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為重點,整合海外倉、結算等全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面向全球的供應鏈易貨交易服務平台。
創新數字化綜合監管制度,探索新型監管模式,實施簡化申報、簡證放行、簡易征管等便利化舉措;探索實施「互聯網+核查」、「線上+線下」核查等創新試點。
7.打造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探索「互聯網+口岸」新服務,促進海港、陸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聯動發展,支持全球智能物流樞紐建設,推動海上絲綢之路指數、快遞物流指數等成為全球航運物流的風向標,打造全球供應鏈的「硬核」力量。
允許中資非五星旗船開展以寧波舟山港為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設立國際轉口集拼中轉業務倉庫,建設國際中轉集拼中心。在有效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在寧波舟山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的可行性。支持參照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管理模式,允許液化天然氣(LNG)作為國際航行船舶燃料享受保稅政策。構建長三角港口群跨港區供油體系,合力打造東北亞燃料油加注中心。
加強杭州、寧波臨空經濟示範區與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實施高度開放的國際航空運輸管理,推動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寧波櫟社國際機場擴大包括第五航權在內的航權安排,吸引相關國家和地區航空公司開闢經停航線。支持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寧波櫟社國際機場探索航空中轉業務。
推動寧波舟山港與義烏港雙核港口一體化和口岸監管無縫對接,實現同港同策,促進海港功能和口岸監管功能向義烏港、浙中公鐵聯運港等延伸。支持開展甬金鐵路雙層高櫃鐵路集裝箱運輸試點,根據試點情況,研究複製到其他線路。支持寧波—舟山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大力發展海鐵聯運。率先探索集裝箱多式聯運運單及電子運單標準應用。
8.打造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加大以自主深度算法、超強低耗算力和高速廣域網絡為代表的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布局IPv6、衛星互聯網、6G試驗床等網絡基礎設施,全面拓展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字生活新服務,把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打造為數字貿易先行示範區。
加強數字經濟領域國際規則、標準研究制定,推動標準行業互信互認。強化金融支撐,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引導各類創投企業投向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項目。
積極推動杭州城西科技創新大走廊、寧波甬江科技創新大走廊與自貿試驗區改革聯動、創新聯動,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區。推進之江實驗室、阿里達摩院等研發機構建設,支持之江實驗室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加大對國內外頂尖雲製造、人工智能、大數據等企業的招商引資力度,打造全球工業互聯網研發應用基地。建設全國電子數據交換系統貿易網,打造樞紐型國際化數字強港。
9.打造先進製造業集聚區。建立關鍵零部件國際國內雙迴路供應政策體系。以關鍵核心技術為突破口,圍繞新材料、生命健康等產業,建立產業鏈「鏈長制」責任體系,提升「補鏈」能力。探索實行產業鏈供地。推動產業集群在空間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緊密協同、供應鏈集約高效。
聚焦高性能磁性材料、新型膜材料、先進碳材料等優勢產業,前瞻布局智能複合材料、海洋新材料等新興領域,加速新材料產業升級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成果轉化,積極推動先進材料產業創新中心建設,打造參與全球新材料產業創新競爭的重要平台。
聚焦新一代智能技術應用,大力引進若干國內外頂尖的智能製造示範企業,支持區內企業推進國際協同研發,積極融入高端製造業全球供應鏈、創新鏈和價值鏈。圍繞現代高檔數控機床、機器人等智能裝備及關鍵基礎件,打造國內重要的智能製造裝備產業基地。落實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對符合政策要求的區內單位進口科研設備免稅。
加大5G、物聯網、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強交通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推動自貿試驗區和省內其他區域聯動協同,建立高效、快速、便捷、智慧的全球一流基礎設施體系。
搭建生命大健康產業科研創新平台,鼓勵和支持龍頭醫藥企業加大科技投入,與國內外醫藥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建設生物醫藥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開放性專業實驗室。
加快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領域自主研發、中試轉化、裝備定型,積極推動產業規模化發展。
(三)構建安全高效的風險防控體系。
[編輯]10.加快完善風險防範機制。加強頂層設計,健全風險防範責任機制,堅持底線思維,強化重大風險防範的政治責任和履責能力。加強風險防控機制的專業化、科學化建設,創新激勵機制,強化風險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完善風險防控的評估、預警與處置機制,加強油氣產業環境風險處置應對能力建設。健全對外開放的風險防範機制,完善和創新對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管理模式。支持寧波海事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發揮在推進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和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建設中的服務和保障作用;適應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建設需要,積極打造具有較強國際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平台,健全完善訴訟、仲裁、調解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國際商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11.打造數字一體化監管服務平台。依託數字化手段,開展自貿試驗區一體化風險防控監管平台體系差別化探索。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先進信息技術,建設高標準智能化監管平台。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試點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探索建立數據保護能力認證、數據流動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動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加大對專利、版權、企業商業秘密等權利及數據的保護力度,主動參與引領全球數字經濟交流合作。依託外貿風險快速預警綜合平台,完善外貿預警機制,實現監管信息互聯互認共享,提高外貿企業抵禦風險能力。
12.構建全鏈條信用管理機制。支持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試點工作,加強企業信用風險狀況評估分析,提升企業信用風險狀況預測預警和動態監測能力,實現對市場主體的精準靶向監管。運用區塊鏈技術,注重源頭管理,探索「沙盒」監管模式,建立全鏈條信用監管機制,支持探索信用評估和信用修複製度,鼓勵失信主體通過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社會影響等方式修覆信用。
(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編輯]8.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落實放寬金融機構外資持股比例、拓寬外資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範圍等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外投資者依法設立各類金融機構。研究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政策試點。探索開展離岸保險業務。完善自貿試驗區內技術等要素交易市場,允許外資參與投資。促進跨境投融資匯兌便利化。開展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探索通過人民幣資本項下輸出貿易項下回流方式,重點推動貿易和投資領域的人民幣跨境使用。
9.推進科技金融創新。加強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與安徽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合作。支持自貿試驗區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設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依法合規設立商業銀行科技支行、科技融資租賃公司等專門服務科創企業的金融組織,在政策允許範圍內開展金融創新,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鼓勵保險公司發展科技保險,拓寬服務領域。支持條件成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模式。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金融小鎮依法依規開展私募投資基金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探索設立跨境雙向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合肥片區積極推動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
10.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強化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工作,防範非法資金跨境、跨區流動。提升金融執法能力,有效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
四、保障機制
[編輯]堅持和加強黨對改革開放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全過程。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切實加強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完善風險防控和處置機制,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底線。在國務院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下,充分發揮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浙江省要完善工作機制,構建精簡高效、權責明晰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制,加強人才培養,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管理隊伍;要加強地方立法,建立公正透明、體系完備的法治環境;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監測預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建立完善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容錯機制,堅持「三個區分開來」,鼓勵大膽試、大膽闖;要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要求,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浙江省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下放相關管理權限,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地實施。要加強自貿試驗區既有區域和擴展區域的聯動發展、融合發展,既有區域和擴展區域各項政策措施可疊加適用。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要把工作做細,制度做實,嚴格監督,嚴格執紀執法。本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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