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主選單
主選單
移至側邊欄
隱藏
導覽
首頁
隨機作品
隨機作者
隨機原本
所有頁面
編輯者
社群入口
寫字間
近期變更
說明
說明
關於維基文庫
聯絡我們
方針與指引
搜尋
搜尋
外觀
贊助
建立帳號
登入
個人工具
贊助
建立帳號
登入
用於已登出編輯者的頁面
了解更多
貢獻
討論
中央銀行法
新增語言
新增連結
作品
討論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工具
工具
移至側邊欄
隱藏
操作
閱讀
編輯
檢視歷史
一般
連結至此的頁面
相關變更
上傳檔案
特殊頁面
固定連結
頁面資訊
引用此頁面
取得短網址
下載QR碼
列印/匯出
可列印版
下載 EPUB
下載為 MOBI
下載為PDF
其它格式
其他專案
維基數據項目
外觀
移至側邊欄
隱藏
下載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可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
第14/96/M號法令
。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
日本法
,可參見
w:ja:日本銀行法
。
本文是
中華民國法規
。
相關
大韓民國法律
,可參見
ko:한국은행법
、(韓國銀行法)
。
中央銀行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維基百科
條目:
中央銀行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24 年 5 月 9 日
制定36條
中華民國 24 年 5 月 23 日公布
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36 條
中華民國 68 年 10 月 26 日
修正全文44條
中華民國 68 年 11 月 8 日公布
2.總統(68)台統(一)義字第 5573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4 條
中華民國 86 年 4 月 29 日
修正第23, 44條
中華民國 86 年 5 月 21 日公布
3.總統(86)華總(一)義字第 8600115460 號令修正公布第 23、44 條條文;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七日起施行
中華民國 88 年 7 月 7 日施行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14 日
修正第32, 35條
增訂第18之1至18之3條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5 日公布
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3090號令
修正公布第 32、35 條條文;並增訂第 18-1~18-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8 日
修正第3, 6, 9, 11, 38條
增訂第11之1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27 日公布
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79371號令
修正公布第 3、6、9、11、38 條條文;增訂第 11-1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
第 25 條所列屬「財政部」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一百零一年七月一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24 日
修正第25條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8 日公布
6.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11號令
修正公布第 25 條條文
姊妹計劃
:
數據項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法律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Public domain
Public domain
false
false
分類
:
中華民國24年制定法律
中華民國曾經修正5次含全文1次的法律
中央銀行 (中華民國)
隱藏分類:
有跨維基鏈接需要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