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北齊文/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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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高歡神武帝[編輯]

  帝姓高,諱歡,字賀六渾,勃海人,初事爾朱榮,為親信都督。孝莊即位,封銅伯,歷晉州刺史,建明初封平陽郡公,普泰初封勃海王,加授東道大行台。舉兵反,擁立章武王子朗,年號中興。進位大丞相、柱國大將軍、太師,尋廢朗及節閔帝而立孝武。孝武遜於長安,立孝靜。魏分為二。武定五年正月薨,年五十二,諡曰獻武王。文宣受禪,追尊曰獻武皇帝,廟號太祖。天統元年改諡曰神武皇帝,廟號高祖。

上節閔帝出師表[編輯]

  臣某言:故天柱大將軍榮援立聖明,中興寶曆,而屠戮衣冠,升降自己,其勛雖大,厥咎亦深,以過比功,則功不補過。永安之末,國祀權移,疑貳已彰,遂加大戮。君猶天也,理絕讎怨。而世隆等鳩集犬羊,傾覆京邑,大行幽執,酷害賊首,且自立六王,擅相署置,或權重上將,或官兼宰相,輔淫貪亂,肆行兇惡,賣官鬻獄,專貨求財,政令無恆,朝改暮易,雖復南山之竹,豈可盡言。陛下龍德光天,翻飛紫極,斯乃宗廟之威靈,億兆之念望。而世隆等阻眾安忍,自以為功,帶甲勒兵,唐突宮省,篡逆之漸,昭然有徵。臣本無勛庸,濫叨非據,位班台鉉,爵等藩王,質薄任隆,憂深責重,常恐顛沛,負之無力。主憂臣辱,先達明規,主辱臣死,微臣宿志,況擁百萬之師,罄四海之銳,而坐觀成敗,不恤國家之難哉。方將總馭大軍,弔民伐罪,其指麾形勢,備在檄書。若世隆等退出藩維,奉辭廷闕,臣便按甲休兵,一無所預,事寧之後,泥首歸愆,矯命專征,分甘鉞。若固執逆謀,敢拒義師者,當戮其妻孥,罪延三族。伏願陛下留神省察,照臣丹款,大勛克舉,拜手有期,心馳象闕,載懷罔極。《文苑英華》六百十四。

上孝武帝表[編輯]

  荊州綰接蠻右,密邇畿服,關隴恃遠,將有逆圖。臣今潛勒兵馬三萬,擬從河東而渡;又遣恆州刺史厙狄干、瀛州刺史郭瓊、汾州刺史斛律金、前武衛將軍彭樂擬兵四萬,從其來違津渡;遣領軍將軍婁昭、相州刺史竇泰、前瀛州刺史堯雄、并州刺史高隆之擬兵五萬,以討荊州;遣冀州刺史尉景前冀州刺史高敖曹、濟州刺史蔡俊前、侍中封隆之擬山東兵七萬突騎五萬,以征江左。皆約所部,伏聽處分。《北齊書·神武紀下》

上表自明[編輯]

  臣為嬖佞所間,陛下一旦賜疑,令猖狂之罪,爾朱時計。臣若不盡誠竭節,敢負陛下,則使身受天殃,子孫殄絕。陛下若垂信赤心,使干戈不動,佞臣一二人願斟量廢出。《北齊書·神武紀下》:神武集僚佐博議,還以表聞,仍以信誓自明忠款。

奉表孝武帝永熙三年十月[編輯]

  陛下若遠賜一制,許還京洛。臣當帥勒文武,式清宮禁,若返正無日,則七廟不可無主,萬國須有所歸。臣寧負陛下,不負社稷。《通鑑》一百五十六,丞相歡至洛陽,又遣僧道榮奉表於孝武帝。不答。

上言行新政[編輯]

  建義之家,枉為爾朱氏籍歿者,悉皆蠲免。《魏書·出帝紀》:太昌元年上言。

上言房子遠等家族宜免從坐[編輯]

  房謨、鄭述祖、李道三家理宜從法。竊以謨立身清白,履行忠謹;鄭仲禮嚴祖庶兒,晚始收拾;李世林生自外養,以本宗;三人特乞罪止一房。《北史》五十五《房謨傳》。

宣告將士[編輯]

  孤遇爾朱擅權,舉大義於四海,奉戴主上,義貫幽明,橫為斛斯椿讒構,以誠節為逆首。昔趙鞅興晉陽之甲,誅君側惡人。今者南邁,誅椿而已》《北齊書·神武紀下》

宣告關東[編輯]

  將天子西入,事起元毗,雖百赦不在原限。《北史》十五《秦王翰傳》。

遺侯淵書[編輯]

  卿勿以部曲輕少,難於東邁。齊人澆薄,唯利是從。齊州城民,尚能迎汝陽王,青州之人,豈不能開門待卿也。但當勉之。《魏書·侯淵傳》。

賜盧勇書[編輯]

  吾委卿揚州,唯安枕高臥,無西南之慮矣。但依朝廷所委,表啟宜停。卿之妻子任在州住,當使漢兒之中無在卿前者。《北齊書·盧文衛傳》

與業下諸貴書[編輯]

  崔暹昔事家弟,為定州長史。後吾兒開府諮議,及遷左丞吏部郎。吾未知其能也。始居憲台,乃爾糾劾咸陽王司馬令,並是吾對門布衣之舊,尊貴親昵,無過二人,同時獲罪,吾不能救。諸君其慎之。《北齊書·崔暹傳》。

與彭城王韶書[編輯]

  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北齊書·孟業傳》。

招王思政書[編輯]

  若降,當授以并州。《通鑑》。

敕子澄書[編輯]

  馬令是吾故舊,汝宜寬之。《北史·司馬子如傳》。

攻玉壁射募格於城中[編輯]

  能斬城主降者,拜太尉,封開國郡公,邑萬戶,賞帛萬匹。《周書·韋孝寬傳》。

顧命[編輯]

  段孝先忠亮仁厚,智勇兼備,親戚之中,唯有此子,軍旅大事,宜共籌之。《北齊書·段韶傳》:韶字孝先。

高澄文襄帝[編輯]

  帝諱澄,字子惠,神武長子,魏中興元年立為勃海王世子,武定五年嗣事,至七年八月為梁降人蘭京所殺,年二十九,文宣受禪,追諡曰文襄皇帝,廟號世宗。

與封隆之密書[編輯]

  仲密枝黨同惡向西,宜悉收其家累,以懲將來。《北齊書·封隆之傳》:武定初,北豫州刺史高仲密將叛,詔隆之馳驛撫慰,世宗密書與隆之云云。

與侯景書[編輯]

  蓋聞位為大寶,守之未易,責成任重。《梁書》作仁誠重任。終之實難。或殺身成名,或去食存信,比性命於鴻毛,方義節《梁書》作等節義。於熊掌。夫然者,舉不違德。《梁書》作失德。動無過事,進不見惡,退無謗言。

  先王與司徒契闊夷險,孤子相依,偏所眷屬,繾綣襟期。綢繆素分。《梁書》作寤語。義貫終始,情存歲寒。司徒自少及長,從微至著,其相成立,生非無恩。《梁書》作共相成生,非無恩德。既爵冠通侯,位標上等,門容駟馬,食(《梁書》作室。饗萬鍾,財利潤於鄉黨,榮華被於親戚。意氣相傾,人倫所重,感於知己,義在不忘。《梁書》作義在忘軀。眷為國士者,乃立漆身之節,饋以壺《北齊書》作一。)飧者,便致扶輪之效。若然尚不能已,況其重於此乎。

  幸《北齊書》作常。以故舊之節,欲存《梁書》作之義欲持,《北齊書》作之義欲將。子孫相托,方為晉秦之匹,共成劉范之親。假使日往月來,時移世易,門無強蔭,家有幼孤,猶應加璧不遺,分宅相濟,無忘先德,以恤後人。況聞負杖行歌,便已狼顧反《梁書》作犬。噬,於名無所成,於義無所取,不蹈忠臣之跡,自陷叛人之地。力不足以自強,勢不足以自保,率烏合之眾,為累卵之危。西求救於黑秦。《北齊書》作宇文。南請援於蕭主。《梁書》《北齊書》作氏。以狐疑之心,為首鼠之事。入秦則秦人不容,歸吳則吳人不信。當今所觀。《梁書》作相視。未見其可,不知終久,持此安歸異相推本心,必不應爾。當時《梁書》《北齊書》作是。不逞之人,曲為異《北齊書》作無。端之說,遂懷狐鼠《梁書》《北齊書》作市虎。之疑,乃致投杼之感

  此來《梁書》《北齊書》作比來。舉止,事已可見,人相疑誤,想自覺知。合門大小,並在司寇。意謂李氏未滅,猶言少卿可反。孤子無狀招禍,丁天酷罰,不能死亡,苟存晷漏,追慕永遠,五內崩裂。但禮猶權奪,志在忘私,思效力命,卒成功業。前者(《梁書》作近者。聊命偏師,前驅致討,南兗、揚州,應時克復。即欲乘機,長驅《北齊書》作席捲。懸瓠,屬以炎暑,欲為後圖,且命旋軍,《北齊書》作還師。待時更舉。今寒飆向折,白露將團,方憑國威。《梁書》《北齊書》作靈。龔行天罰。器械精新,士馬強盛,內外感恩,上下戮力,《梁書》作內外感德,上下齊心。)三令五申,可蹈《北齊書》作赴。湯火。若使旗鼓相望,埃塵相接,勢如沃雪,事等注熒。《梁書》作螢。夫明者去危就安,智者轉禍為福,寧使人負我,不使我負人。《梁書》作寧使我負人不使人負我。當開從善之門,使有改迷。《梁書》作決改先迷。之路。今誠刷心蕩意,除嫌去惡,想猶致疑,未便見信。若能卷甲來朝,《梁書》《北齊書》作垂囊。還闕者,當相授豫州刺史。以終身世。《梁書》作即使終君之世,《北齊書》作必使終君身世。所部文武並《梁書》《北齊書》作更。不追攝,進得保其祿位,退則不喪功名。冀有知幾之心,當為可信之事。今王思政韋法寶等,《北齊書》有皆字。弧軍偏將,遠來深入,然其性命在君股掌,若《北齊書》作脫。欲刺之,想有餘力,若能擒翦,肆諸市朝,即加寵授,永保疆埸,君門眷屬,可以無恙。《北齊書》作患。寵妻愛子,亦相送還,仍為通家,共《梁書》作卒。成親好。所不食言,有如皎日。

  今遣行人,路程可度,此月十日應至彼間,足得還返。若能悔過,不忘本朝,宜遣腹心之使,自來向此,面取委曲,使相知信。如其遲疑,未便分決,使來賒緩,不赴期會,國有常刑,以明君法。今不《梁書》作君既不。能東封函谷,南面稱孤,受制於人,威名頓盡。得地不能自守,聚眾不以為強。空使身有背叛之名,家為惡逆之黨。《北齊書》作家有惡逆之禍。兄弟子侄,首足異處;《梁書》作門。垂髮戴白,同就塗炭。聞者相為酸鼻,見者相為寒心。覆宗絕嗣,自貽伊戚,戴天履地之心,能無愧乎。疑脫成敗二字。禍福決之此使,善惡向背,相任所從,脫出自思,致延後悔,駟馬不追,噬臍何及。孤子今日不應乃《梁書》作方。遣此書,但見蔡遵道云:司徒本無歸西之心,深有追悔《北齊書》作悔過,《梁書》作悔禍。之意,聞西兵將至,遣遵道向崤中參其多少,少則與其同力,多則更為之備。又雲房長史在彼之日,司徒嘗欲將《梁書》作遣書啟,將改過自新,求效邊畔。已差李龍仁等,垂欲發遣,聞房已還,遂復停廢。《梁書》作聞房已遠,遂復停發。未知遵道此言為實為虛;但既有所聞,不容不相盡告。吉凶之理,想自圖之。《文苑英華》六百八十五,又見《梁書·侯景傳》,《北齊書·文襄紀》。

報李元忠書[編輯]

  儀同位亞台鉉,識懷貞素,出藩入侍,備經要重。而猶家無擔石,室若懸磬,豈輕財重義,奉時愛己故也。久相嘉尚,嗟詠無極,恆思標賞,有意無由。忽辱蒲桃,良深佩戴。聊用絹百匹,以酬清德也。《北齊書·李元忠傳》,又略見《藝文類聚》八十七。

降書褒獎劉[編輯]

  以卿家世忠純,奕代冠冕。賢弟賢子,並與吾共事,懷抱相托,亦自依然。宜勖心力,以副所委,莫慮不富貴。《北齊書·劉傳》。

與崔季舒書[編輯]

  痴人復何似,痴勢小差未。《魏書·孝靜紀》:文襄嗣事,甚忌焉。以崔季舒為中書黃門侍郎,令監察動靜,小大皆令季舒知。文襄與季舒書。

杖宋游道判[編輯]

  游道稟性遒悍,是非肆口,吹毛洗垢,瘡疵人物。往與郎中蘭景雲忿競,列事十條。及加推窮,便是虛妄。方共道習凌侮朝典,法官而犯,特是難原,宜付省科。《北齊書·宋游道傳》,游道除御史中尉,東萊王道習參御史選,限外投狀,道習與游道有舊,使令史受之。文襄怒,杖游道而判之云云。

高洋文宣帝[編輯]

  帝諱洋,字子進,神武第二子,天平二年封太原郡公,武定七年嗣事,八年正月封齊郡王,三月進封齊王,五月加九錫,受禪,改元天保,在位十年,諡曰章烈皇帝,廟號威宗。武平初改諡曰文宣皇帝,廟號顯祖。

追贈陳元康詔天保元年[編輯]

  元康識超往哲,才極時英,千仞莫窺,萬頃難測。綜核戎政,彌綸霸道,草昧邵陵之謀,翼贊河陽之會,運籌定策,盡力盡心,進忠補過,亡家徇國。埽平逋寇,廓清荊楚,申甫之在隆周,子房之處盛漢,曠世同規,殊年共美。大業未融,山ㄨ奄及,悼傷既切,宜崇茂典。贈使持節都督冀定瀛殷滄五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司空公、冀州刺史,追封武邑縣一千戶,舊封並如故,諡曰文穆。賻物一千二百段。大鴻臚監喪事。凶禮所須,隨由公給。《北齊書·陳元康傳》

正風俗詔天保元年六月辛巳[編輯]

  頃者風俗流宕,浮競日滋,家有吉凶,務求勝異。婚姻喪葬之費,車服飲食之華,動竭歲資,以營日富。又奴僕帶金玉,婢妾衣羅綺,始以創出為奇,後以過前為麗,上下貴賤,無復等差。今運屬惟新,思蠲往弊,反朴還淳軌物。可量事具立條式,使儉而獲中。《北齊書·文宣紀》。

復太原等四郡田租詔[編輯]

  冀州之渤海、長樂二郡,先帝始封之國,義旗初起之地。并州之太原,青州之齊郡,霸業所在,王命是基。君子有作,貴不忘本,思申恩洽,蠲復田租。齊郡、渤海,可並復一年,長樂復二年,太原復三年。《北齊書·文宣紀》。

祭慰故太傅孫騰等詔[編輯]

  故太傅孫騰、故太保尉景、故大司馬婁昭、故司徒高敖曹、故尚書左僕射慕容紹宗,故領軍万俟於、故定州刺史段榮、故御史中尉劉貴、故御史中尉竇泰、故殷州刺史劉豐、故濟州刺史蔡俊等,並左右先帝,經贊皇基,或不幸早徂,或殞身王事,可遣使者就墓致祭,並撫問妻子,慰逮存亡。《北史》七。

詔有司六月壬辰[編輯]

  自今已後,諸有文啟論事,並陳要密,有司悉為奏聞。《北齊書·文宣紀》。

以魏御府物供七日宴賜詔七月乙卯[編輯]

  古人鹿皮為衣,書囊成帳,有懷盛德,風流可想。其魏御府所有珍奇雜糹采常所不給人者,徒為畜積,命宜悉出,送內後園,以供七日宴賜。《北齊書·文宣紀》。

移漢石經詔八月[編輯]

  郡國修立黌序,廣延髦俊,敦述儒風。其國子學生亦仰依舊詮補,服膺師說,研習禮經。往者文襄皇帝所建蔡邕石經五十二枚,即宜移置學館,依次修立。《北齊書·文宣紀》。校勘記:「建」,《北史》作「運」。石經原在洛陽,高澄運回鄴城。應以「運」為正。

求直言詔[編輯]

  有能直言正諫,不避罪辜,謇謇若朱雲,諤諤若周舍,開朕意,沃朕心,弼於一人,利兼百姓者,必當寵以榮祿,待以不次。《北齊書·文宣紀》。

勸課農桑詔[編輯]

  諸牧民之官,仰專意農桑,勤心勸課,廣收天地之利,以備水旱之災。《北齊書·文宣紀》。

國史詔[編輯]

  朕以虛寡,嗣弘王業,思所以讚揚盛績,播之萬古。雖史官執筆,有聞無墜,猶恐緒言遺美,時或未書。在位王公文武大小,降及民庶,爰至僧徒,或親奉音旨,或承傳傍說,凡可載之文籍,悉宜條錄封上。《北齊書·文宣紀》。

更定麟趾格詔八月甲午[編輯]

  魏世議定《麟趾格》,遂為通制,官司施用,猶未盡善。可令群官更加論究。適治之方,先盡要切,引綱理目,必使無遺。《北齊書·文宣紀》。

王昕削爵詔[編輯]

  元景本自庸才,素無勛行,早沾纓紱,遂履清途,發自畿邦,超居詹事,俄佩龍文之斂,仍啟帶礪之書。語其氣分,何因到此?誠宜清心勵己,少酬萬一。尚書百揆之本,庶務攸歸。元景與奪任情,威福在己,能使直而為枉,曲反成弦。害政損公,名義安在?偽賞賓郎之味,好詠輕薄之篇。自謂模擬傖楚,曲盡風制,推此為長,餘何足取?此而不繩,後將焉肅?在身官爵,宜從削奪。《北史》二十四《王憲附傳》。

詔釋僧稠天保元年[編輯]

  久聞風德,常思言遇。今敕定州,令師赴鄴,教化群生,義無獨善,希即荷錫,暫游承明。思欲弘宣至道,濟斯苦壤。至此之日,脫須還山,當任東西,無所留縶。《續高僧傳》。

問沙汰釋老詔五年舉秀才,樊遜對策第一[編輯]

  朕聞專精九液,鶴竦玄州之境;苦心六歲,釋擔煩惱之津。或注神鬼之術,明屍解之方,或說因緣之要,見泥洹之道。是以太乙闡法,竟於輕舉;如來證理,壞於寂滅。自祖龍寢跡,劉莊感夢,從此以歸,紛然遂廣,至有委親遺累,棄國忘家,館舍盈於山藪,伽藍遍於州郡。若黃金可化,淮南不應就戮;神威自在,央掘豈得為京刂,若以御龍非實,荊山有攀髯之戀;控象為虛,洛寤夜光之詭。是非之契,朕實惑焉。乃有緇衣之眾,參半於平俗;黃服之徒,數過於正戶。所以國給為此不充,王用因茲取乏。欲擇其正道,蠲其左術。一則有潤邦家,二則無惑群品。且積競繇來,行之已久,頓於中路,沙汰實難。至如兩家升降,二途修短,可指言優劣,無鼠首其辭。《廣弘明集》二十四。

發遣梁民詔六年六月壬子[編輯]

  梁國遘禍,主喪臣離,逖彼炎方,盡生荊棘。興亡繼絕,義在於我,納以長君,拯其危弊,比送梁主,已入金陵。藩禮既修,分義方篤。越鳥之思,豈忘南枝,凡是梁民,宜聽反國,以禮發遣。《北齊書·文宣紀》。

聽度道士為沙門詔六年九月[編輯]

  法門不二,真宗在一,求之正路,寂泊為本,祭酒道者,世中假妄,俗人未悟,仍有祗崇,曲ろ是味,清虛焉在,朐脯斯甘,慈悲永隔,上異仁祠,下乖祭典,皆宜禁絕,不復遵事,頒敕遠近,咸使知聞,其道士歸伏者,並付昭玄大統上法師,聽度出家,不發心者,可令染剃。集古今佛道論衡實錄一,又《廣弘明集》四。

並省郡縣詔七年十一月壬子[編輯]

  崑山作鎮,厥號神州;瀛海為池,是稱赤縣。蒸民乃粒,司牧存焉。王者之制,沿革迭起,方割成災,肇分十二,水土既平,還復九州。道或繁簡,義在通時,殷因於夏,無所改作。然則日月纏於天次,王公國於地野,皆所以上葉玄儀,下符川岳,逮於秦政,鞭撻區寓,罷侯置守,天下為家。洎兩漢承基,曹馬屬統,其間損益,難以勝言。魏自孝昌之季,數鍾澆否,祿去公室,政出多門,衣冠道盡,黔首塗炭。銅馬、鐵脛之徒,黑山、青犢之侶,梟張晉、趙,豕突燕、秦,綱紀從茲而頹,彝章因此而紊。是使豪家大族,鳩率鄉部,托跡勤王,規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謁內成,昧利納財,啟立州郡。離大合小,本逐時宜,剖竹分符,蓋不獲已。牧守令長,虛增其數,求功錄實,諒足為煩,損害公私,為弊殊久,既乖為政之禮,徒有驅羊之費。自爾因循,未遑刪改。

  朕寅膺寶曆,恭臨八荒,建國經野,務存簡易。將欲鎮躁歸靜,反薄還淳,苟失其中,理從刊正。傍觀舊史,逖聽前言,周曰成、康,漢稱文、景,編戶之多,古今為最。而丁口減於疇日,守令倍於昔辰,非所以馭俗調風,示民軌物。且五嶺內實,三江回化,拓土開疆,利窮南海。但要荒之所,舊多浮偽,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戶之民,空張郡目。譬諸木犬,猶彼泥龍,循名督實,事歸烏有。今所並省,一依別制。《北齊書·文宣紀》。

祀禮詔八年八月[編輯]

  丘、郊、時祭,皆仰市取,少牢不得割,有司監視,必令豐備;農社先蠶,酒肉而已;雩、礻某、風、雨、司民、司祿、靈星、雜祀,果餅酒脯。唯當務盡誠敬,義同如在。《北齊書·文宣紀》,又見《北史》七。

遺詔十年十月[編輯]

  凡諸凶事一依儉約。三年之喪,雖曰達禮,漢文革創,通行自昔,義有存焉,同之可也。喪月之斷。限以三十六日。嗣主、百寮、內外遐邇,奉制割情,悉從公除。《北齊書·文宣紀》。

敕魏收天保四年[編輯]

  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北齊書·魏收傳》。

敕李祖勛[編輯]

  茹茹既破,何故無賀表?《北齊書·盧文偉傳》。

敕中使[編輯]

  好作法用,勿使崔家笑人。《北齊書·崔悛傳》

敕崔昂[編輯]

  若諸人不相遵納,卿可依事啟聞。《北齊書·崔昂傳》:詔刪定律令,損益禮樂,令尚書右僕射薛叔等三人在領軍府議定,又敕昂雲。

敕宋世軌[編輯]

  我知台欺寺久,卿能執理,與之抗銜,但守此心,勿慮不富貴。《北齊書·宋世軌傳》。

敕畢義雲[編輯]

  卿比所為,誠合死,以志在疾惡,故且一恕。《北齊書·宋世軌傳》。

手書與崔暹[編輯]

  賢子達,甚有才學,亡兄女樂安主,魏帝外甥,內外敬待,勝朕諸妹,思成大兄宿志。《北齊書·崔暹傳》。

與梁太尉王僧辯書[編輯]

  梁國不造,禍難相仍。侯景傾盪建業,武陵彎弓巴漢。卿志格玄穹,精貫白日,戮力齊心,芟夷逆丑,凡在有情,莫不嗟尚;況我鄰國,緝事言前。而西寇承間,復相掩襲,梁主不能固守江陵,殞身宗┙,王師未及便已降敗,士民小大,皆畢寇虜,乃眷南顧,憤嘆盈懷。卿臣子之情,念當鯁裂。如聞權立支子,號令江陰,年甫十餘,極為沖藐,梁估。未已,負荷諒難。祭則衛君,政由寧甯氏。干弱枝強,終古所忌。朕以天下為家,大道濟物。以梁國淪滅,有懷舊好,存亡拯墜,義在今辰,扶危嗣事,非長伊德。彼貞陽侯,梁武猶子,長沙之胤,以年以望,堪保金陵,故置為梁主,納於彼國。便詔上黨王渙總攝群將,扶送江表,雷動風馳,助埽冤逆。清河王岳前救荊城,軍度安陸,既不相及,憤惋良深。恐及西寇乘流,復躡江左,今轉次漢口,與陸居士相會。卿宜協我良規,厲彼群帥,部分舟艫,迎接今王,鳩勒勁勇,並心一力。西羌烏合,本非寇,直是湘東怯弱,致此淪胥。今者之師,何往不克,善建良圖,副朕所望也。《梁書王·僧辯傳》。

即位告天[編輯]

  皇帝臣諱敢用玄牡昭告於皇皇后帝:否泰相沿,廢興迭用,至道無親,應運斯輔。上覽唐、虞,下稽魏、晉,莫不先天揖讓,考歷歸終。魏氏多難,年將三十,孝昌已後,內外去之。世道橫流,蒼生塗炭。賴我獻武,拯其將溺,三建元首,再立宗祧,埽絕群凶,芟夷奸宄,德被黔黎,勛光宇宙。文襄嗣武,克構鴻基,功浹寰宇,威稜海外,窮髮懷音,西寇納款,青丘保候,丹穴來庭,扶翼危機,重匡頹運,是則有大造於魏室也。

  魏帝以卜世告終,上靈厭德,欽若昊天,允歸大命,以禪於臣諱,夫四海至公,天下為一,總民宰世,樹之以君。既川岳啟符,人神效祉,群公卿士,八方兆庶,僉曰皇極乃顧於上,魏朝推進於下,天位不可以暫虛。遂逼群議,恭膺大典。猥以寡薄,托於兆民之上,雖天威在顏,咫尺無遠,循躬自省,實懷祗惕。敬簡元辰,升壇受禪,肆類上帝,以答萬國之心,永隆嘉祉,保有齊,以被於無窮之祚。《北齊書·文宣紀》。

高殷廢帝[編輯]

  帝諱殷,字正道,小名道人,文宣長子,天保元年立為皇太子,十年十一月即位。明年正月,改元乾明。八月為常山王演所廢,皇建二年九月被殺。大寧中追諡曰閔悼王。

即位詔天保十年十王月庚戌[編輯]

  九州軍人七十已上授以板職,武官年六十已上及癃病不堪驅使者,並皆放免。土木營造金銅鐵諸雜作工,一切停罷。《北齊書·廢帝紀》。

免配沒詔乾明元年正月癸亥[編輯]

  諸元良口配沒宮內及賜人者,並放免。《北齊書·廢帝紀》。

委任常山王詔三月甲寅[編輯]

  軍國事皆申晉陽,稟大丞相常山王規算。《北齊書·廢帝紀》。

僧稠喪事詔元年[編輯]

  故大禪師,志力精苦,感果必然,棲心寂默,虛來實返,妙業玄風,事高緇素,運往神遷,實深嗟惘。資崇有嘉,用申淒敬。可施物五百段,送千僧供於雲門,以崇追福。《續高僧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