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成立平方公里陣列天文台公約》的決定
外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成立平方公里陣列天文台公約》的決定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2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附: |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2019年3月1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羅馬簽署的《成立平方公里陣列天文台公約》,同時聲明: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成立平方公里陣列天文台公約》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本模板所指的決定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的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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