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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諭衍義/和睦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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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長上 六諭衍義
和睦鄉里
作者:范鋐 清朝
教訓子孫

聖諭第三條曰:和睦鄉里。怎麼是和睦鄉里?凡城市鄉村,同街共社,居址相近,土地相連,都是鄉里。這些人雖比不得父母,雖不盡是長上,卻自祖父以來相交不止一日。自古道:土居三十載,無有不親人。如人遠在外撞着本鄉的人,甚是歡喜親厚,勝如自家骨肉一般。即此看來,鄉里最是要緊的。可惜而今的人爲着些小嫌疑,傷了大家和氣。或因爭房爭地,或因私債私錢,或因小兒戲頑,或因雞犬走失。一件極小的事,兩家起了忿心,有撕打的,有告狀的。輕則惹氣,丟財結讐構怨;重則打傷人命,家破身亡,事後悔也悔不及了。從來鄰里不和,多起於媍人女子。東家說長,西家道短,止因彼此婆舌,搬成一場炒鬧。男子漢不查個頭尾,不分箇皂白,聽了婦人的言語,便去打街罵巷,撒潑行兇。若遇那家能忍還好;遇着不能忍的,便打作一團,罵成一塊,甚至投河奔井,割頸懸梁,都是由的。一天大禍,皆因婦人而起,可不戒哉。又有那不曉事的童僕,爲着自己的私忿,搬弄鄰里的是非。主人聽信其言,也不度情理,也不察縁由,遂至傷仁害義,破面失情,往往有之。又有幾種人,或引誘人家子弟,或折散人家婚姻,或占人土田,或唆人詞訟,或明爲和解而暗起風波,或意欲關通而先飜釁隙。這都是就中取利,沒了良心的人。又有一等買房置地者,或短人價值,或與人低銀,或貨物高擡,或折准利息,甚至以遠年舊債利上加利,初不過三頭五兩的本錢,折算人家許多的産業,令那顛連危苦之人忍氣吞聲,心酸淚落,再不思想。我富他貧,我安他困,反要在這些窮人身上討便宜,於心何忍。又有或憑自己的勢力,或恃交結的黨援,作賤鄉鄰,欺凌里黨,也不念桑梓之情,也不顧親友之誼,雖圖快意,實可寒心。又有用過人家財物,借了人家資本,立心坑騙,屢討不還,反面成讐。徒昧了一點良心,也不曾富了幾輩,徒落得子孫披毛戴角,填還於人。嗟乎。習俗之壞,一至於此。我想這些人也不是不愛和睦,只是見理不明。怎麼是見理不明?凡與鄉里不和睦者,病根大約有三:一則爲損人利己,二則爲爭強好勝,三則爲妄自尊大,目中無人。那損人利己的,止顧自己快心,不管他人死活。卻不知世上止有一箇便宜,原是大家公共的。就譬如一條路,能讓人先行,固是箇君子。即與人同行,也沒的爭競。若是絕了別人去路,只顧自己橫行,那些人爭你不過,也只得忍受。待到那路逄險處,羣起而推擠之,墮坑墜塹,誰肯扶持。乃知從前討便宜處,就是喫虧的。根本不獨失了人情,損人即是損己,有何好處。那爭強好勝的,恃財藉勢,背理喪心。不揣內裏的是非,止圖外邊的體面。卻不知忍人讓物,纔成豪傑;欺鄰壓里,不是英雄。語云:不多時,人怕者,轉而怕人,更說甚麼好漢。自古道:人怕不是福,人欺不是辱。這不是謊話。那妄自尊大的,舉止乖張,語言躁妄,把箇鄰里鄉黨,如同兒戲。卻不知好歹盡在鄉評,是非全憑公論。照這樣人,大家唾罵,衆口交譏,失了鄉情,壞了人品,亦何益矣。人能曉的此理,還是和睦的好。和睦也非難事,只要大家實行,第一不可爭辯強弱,不可挑闘是非,不可攻訐短長,不可輕動氣惱。禮貌要謙恭,存心要平易。錢財要明白,過失要含容。這是和睦的根本。有德行者要尊重他,有學問者要就正他,年長是我的要敬禮他,與我同輩的要親厚他,年少似我的要愛惜他,有橫逆的要寛容他,有強暴的要廻避他,有喜慶的要拜賀他,有疾病的要問候他,有死喪的要祭弔他,有患難的要扶持他,有善事的要稱揚他,有惡事的要勸化他,有官詞的要和解他,有寃枉的要表白他;有孤兒寡婦老病殘疾之人,以及婚姻死塟困窮無力者要憐憫周濟他;比我富貴者不可嫉忌他,比我貧賤的不可欺凌他。有因雞犬相爭、小兒相嚷的,自己只認了箇不是,自然兩家和好。縱有以非禮加我者,我只管平心和氣,以禮待他。自始至終,只是忍讓。就是箇極不好的人,久之自然感動。這纔呌做和睦鄉里。古語云:敬人者人恆敬之,愛人者人恆愛之。我與鄉黨這樣和睦,又分甚麼張三李四,分明就像一家人了。縱偶然有些公私事體,大家自然都來消釋。若遇水火盜賊,大家自然合力救援。果得這樣鄰里鄉村,豈不是個太平世界。要知和睦之道,不徒在引類呼朋、宴遊聚會,須要存一段休戚相關的眞意纔是。而今鄉里中往往有假和睦而實不和睦者,名爲朋友,彼此各不同心,叫做相知你我、各懷異念。甚而朝歡暮樂,相助爲非;喚長呼兄,中懷讐恨。噫!如此等人,存着兩樣心腸,那得一團和氣。古語云:和氣致祥,乖氣致戾。若離了這和睦二字,腔子裏盡是戈矛,世路中通成荊棘,必至人人嫉忌,處處怨尤。無論壞了聲名,身家也難保守,可不畏歟。律內所載不和睦鄉里的律例,多端不能盡述。今擇數條,請祈細看:

一 鄉黨序齒,違者,笞五十。

一 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

一 毆人吐血者,杖八十。折人齒指、髠髮者,杖六十、徒一年。折肋、眇目、墮胎及刃傷者,杖八十、徒二年。折肢、瞎目者,杖一百、徒三年。瞎兩目、損二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一 侵占街巷道路者,杖六十,復舊。

一 平治他人墳墓爲田園者,杖一百於有主墳地內。盜葬者,杖八十。

一 凡買賣諸物把持行市專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賣物以賤爲貴,買物以貴爲賤,杖八十。私造斛斗秤尺不平作弊增減者,杖六十。

一 告爭家財田産,但係五年以上,竝雖未及五年,驗有親族分書出賣文約者,不許重分再贖。

一 將田宅重復典賣,所得價錢計贓,准竊盜論。田宅從原典買主。

一 毀人禾稼、伐人樹木、盜人田野穀麥菜果等物,計贓准竊盜論。

一 將互爭及他人田産朦朧投獻官豪勢要之家,與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

一 凡私放錢債取利,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杖。若強奪去,孳畜産業者,杖八十,追還。以債准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強奪者,加二等。因而姦占婦女者,絞。人口給親私,債免追。其負欠私債違約不還者,違三月,笞杖,每一月加一等,追本利給主。

以上律例,這等森嚴。若有不和睦鄉里的,還怕不怕,省不省?假使逃得這王法,也決逃不得天報。我再講古人,聽着:有箇王有道,是潞安人,秉性仁厚。有鄰人呂大黃,侵王宅地基。王有道云:千年天地八百主,就再做過來些也不妨。鄰人屋簷滴水滴下王家宅內。王有道又云:天晴的日子多,下雨的日子少;就滴些也不妨。鄰人新生小兒,王家有呌驢一頭。恐驚小兒,乃賣驢子歩行。他祖墳上有諭祭碑,被放牛的推倒了。看墳人來說,他就問可曾傷人否。看墳人說沒有。有道曰:碑倒小事,不可有傷鄉梓之情。故鄉里無不欣慕,敬之愛之。後官至尚書。此是和睦鄉里的人,必有善報。有箇沈富民,是平越人,性最強橫,父子兇暴,耑好爭闘。開口便罵,動手便打。每歲元宵迎神出遊,即鄉人儺之故事。若鄉人迎神往其田塍上過,他父子便持棍趕打。衆人畏其兇惡,不敢囘手。若遇天旱,沈家父子即強車人水,不管有分無分,而衆人不敢阻。若鄉人車水過其田,即搶其車、塞其水。鄰人畏其兇惡,亦不敢言。一鄉之人無不怕他。忽一日雷火大作,沈家父子俱被雷火燒盡而死。此是不和睦鄉里的,必有惡報。那箇王法十分利害,這箇天報又十分迅速。聽到這箇所在,自今以後,還敢萌着不和睦的心麼?

詩曰:

我勸世人睦鄉里,仁里原從和睦始。
須知海內皆弟兄,安得鄰居分彼此。
從來和氣能致祥,自古鄉情稱美水。
東家有粟宜相賙,西家有勢勿輕使。
偶逄患難必扶持,若遇告狀相勸止。
同鄉共井如至親,我勸世人睦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