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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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貫道是反革命、反人民的封建迷信組織,在其反動首領操縱下,一向與日寇、漢奸及美蔣特務勾結,進行各種出賣國家,危害人民的罪惡活動,而一般被欺騙或被脅迫入道的無知落後群眾,亦深受其毒害:許多被詐騙錢財,甚至傾家蕩產;不少女道徒被強姦騙奸,甚至被逼賣淫;有些道徒遭受非刑拷打,甚至慘被殺害。因此,前華北人民政府早於一九四九年一月,即曾宣布其為非法組織,明令加以取締,乃其反動首領怙惡不悛,竟敢於解放後繼續充當美蔣的特務奸細,散播謠言,恐嚇群眾,甚至陰謀武裝暴動,實屬罪惡昭彰。本府為保障人民利益,維護社會秩序,並挽救誤入歧途的受騙群眾,決予嚴厲取締,並規定辦法如左:

一、自布告之日起,所有會道門應一律立即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動。

二、一貫道點傳師以上的重要分子及其他有政治破壞活動者,立即予以逮捕,並按其情節輕重依法懲辦。凡無重大罪行並真正悔過自新且有事實表現者,均予寬大處理。

三、點傳師以下家壇主以上分子(包括三才),應即自行向本市各該管公安分局進行登記,交出道中組織關係、供具、公產等,並向政府具結停止一切活動,違者依法嚴懲。

四、所有被欺騙、被脅迫參加一貫道之群眾,一經脫離組織,停止一切活動,即免予追究,並得控訴或追究該道點傳師、壇主等過去欺騙壓迫群眾之罪行,追回被騙之財物。

五、不論一貫道之一般道徒或壇主、點傳師,凡翻然悔悟,積極幫助政府揭露一貫道之各種反革命、反人民的罪惡活動,檢舉隱蔽或潛逃的罪行重大分子,並有顯著成績者,本府將依其成績大小予以獎勵。 六、凡本市各界人士對一貫道之活動可進行檢舉,其檢舉有據且因而破案者,由政府予以獎勵。

以上辦法着令本府公安局立即執行,並望全市各階層人民全力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