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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4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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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134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34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134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4年11月22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154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45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所詢情形,應自第一審判決確定之日起算刑期,但須注意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