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220號解釋
外觀
←司法院院字第219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0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221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2 頁 | |
多數被害人各有獨立之自訴權,於共同提起自訴後,一部分之自訴人撤回自訴,其影響不及於其他之自訴人,法院應分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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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19年1月27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182 頁 | |
多數被害人各有獨立之自訴權,於共同提起自訴後,一部分之自訴人撤回自訴,其影響不及於其他之自訴人,法院應分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