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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58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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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257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258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259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0年12月3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952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83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某甲先後犯子丑兩罪,子罪曾經通緝,而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丑罪並未通緝,其時效期間,自不因子罪之曾經通緝而停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