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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742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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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741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742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743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3年9月5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2390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鹽專賣暫行條例第四十五條關於追繳法外利益之處分,應由鹽務機關處理,不應由法院以裁定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