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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05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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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解字第3804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805號解釋》
司法院院解字第3806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37年1月14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243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憲兵官長係屬軍人,雖依法令兼掌行政警察事項,但其軍人身份並不因此而有變更,如有失職情事,應由軍事懲戒機關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