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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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哈密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哈密市自然資源局、哈密市統計局
2022年5月24日
http://www.hami.gov.cn/info/1073/331472.htm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18年4月,哈密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工作(以下簡稱哈密市「三調」)啟動開展。哈密市「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全面採用國家下發的優於1米分辨率衛星遙感影像作為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三年,370餘名工作人員參與調查工作,匯集18.07餘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市「一區兩縣」的國土利用現狀。現將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113623.73公頃(170.43萬畝)

其中水澆地,共計112681.95公頃(169.02萬畝),占哈密市耕地的99.17%;旱地,共計941.78公頃(1.41萬畝),占哈密市耕地的0.83%。伊州區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耕地面積較大,占哈密市耕地的92.99%。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03138.28公頃(154.71萬畝),占全市耕地的90.76%;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948.41公頃(14.92萬畝),占全市耕地的8.76%;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95.07公頃(7426.05畝),占全市耕地的0.44%;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3.33公頃(499.95畝),占全市耕地的0.03%;大於25度坡度的耕地8.64公頃(129.60畝),占全市耕地的0.01%。

二、園地33468.17公頃(50.20萬畝)

全部為果園,共計33468.17公頃(50.20萬畝)。主要分布在伊州區,占全市園地的97.10%。

三、林地560820.83公頃(841.23萬畝)

其中喬木林地76989.21公頃(115.48萬畝),占全市林地的13.73%;灌木林地477481.13公頃(716.22萬畝),占全市林地的85.14%;其他林地6350.49公頃(9.53萬畝),占全市林地的1.13%。林地在伊州區、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均有分布。

四、草地4337575.00公頃(6506.36萬畝)

其中天然牧草地3151118.19公頃(4726.68萬畝),占全市草地的72.65%;人工牧草地407.15公頃(0.61萬畝),占全市草地的0.01%;其他草地1186049.66公頃(1779.07萬畝),占全市草地的27.34%。草地主要分布在伊州區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占全市草地的87.68%。

五、濕地43326.74公頃(64.99萬畝)

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哈密市包括4個二級地類。其中,灌叢沼澤41.92公頃(0.06萬畝),占全市濕地的0.10%;沼澤草地31951.54公頃(47.93萬畝),占全市濕地的73.75%;內陸灘涂11301.39公頃(16.95萬畝),占全市濕地的26.08%;沼澤地31.89公頃(0.05萬畝),占全市濕地的0.07%。濕地主要分布在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伊吾縣2個縣,占全市濕地的95.55%。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73493.87公頃(110.24萬畝)

其中城市用地4240.29公頃(6.36萬畝),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5.77%;建制鎮用地5290.16公頃(7.94萬畝),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7.20%;村莊用地34850.11公頃(52.28萬畝),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47.42%;採礦用地27290.23公頃(40.93萬畝),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37.13%;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823.08公頃(2.73萬畝),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2.48%。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主要分布在伊州區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占全市城鎮村及工礦用地的88.57%。

七、交通運輸用地46105.73公頃(69.16萬畝)

其中鐵路用地9247.66公頃(13.87萬畝),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20.06%;公路用地27968.07公頃(41.95萬畝),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60.66%;農村道路7565.59公頃(11.35萬畝),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16.41%;機場用地1050.58公頃(1.58萬畝),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2.28%;管道運輸用地273.83公頃(0.41萬畝),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0.59%。交通運輸用地主要分布在伊州區,占全市交通運輸用地的69.76%。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47545.87公頃(71.32萬畝)

其中河流水面9183.59公頃(13.78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19.32%;湖泊水面12442.53公頃(18.66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26.17%;水庫水面1503.42公頃(2.25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3.16%;坑塘水面997.53公頃(1.50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2.10%;溝渠5424.34公頃(8.14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11.41%;水工建築用1666.82公頃(2.50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3.51%;冰川及常年積雪16327.64公頃(24.49萬畝),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34.33%。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伊州區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80.19%。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哈密市「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全市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國土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以水定地,依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合理確定耕地保有量,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保護目標。

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確保生態空間不減少,生態安全得到保障。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將生態保護紅線納入哈密市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嚴格落實並監督實施,確保生態重要區域的生態安全。尊重自然規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體保護、系統治理,科學布局和組織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

堅持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建設用地集約高效使用。嚴格管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全面提升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集約節約水平。結合哈密市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科學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科學編制村莊規劃,盤活存量土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哈密市「三調」成果是哈密市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哈密市「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其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哈密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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