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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學紀聞/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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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困學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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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春秋傳》所謂《三墳》、《五典》是也。前賢謂:臯、夔、稷、契有何書可讀?理實未然。黃帝、顓頊之道在丹書,武王所以端絻東面而受於師尚父也。少皞氏之紀官,夫子所以見郯子而學焉也。孰謂無書可讀哉?

《呂氏春秋·序意》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不韋《十二紀》成於秦八年,歲在瞊灘,上古之書猶存,前聖傳道之淵原猶可考也。

《書大傳》:《虞傳》有《九共篇》,引書曰:「予辯下土,使民平平,使民無傲。」《殷傳》有《帝告篇》,引書曰:「施章乃服,明上下。」豈伏生亦見古文逸篇邪?《大傳》之《序》有「嘉禾揜誥」,今本闕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齊、梁之間,似孔壁中書殘缺者。唐有三卷,徐邈註。鄭漁仲謂:《書》逸篇,仲尼之時已無矣。恐未然。

漢初去聖未遠,帝王遺書猶有存者。《賈誼書·修政語》引黃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無已,其行無止。」顓頊曰:「至道不可過也,至義不可易也。功莫美於去惡而為善,罪莫大於去善而為惡。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緣善也;非惡惡而已也,惡緣惡也。吾日慎一日。」帝嚳曰:「緣巧者之事而學為巧,行仁者之操而與為仁也,故節仁之器以修其財,而身專其美矣。德莫高於博愛人,而政莫高於博利人,故政莫大於信,治莫大於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堯曰:「吾存心於先古,加誌於窮民,痛萬姓之罹罪,憂眾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饑,曰此我饑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盡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見謂忠焉;吾盡吾敬以接吾敵,故見謂信焉;吾盡吾敬以使吾下,故見謂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諸侯會,則問於諸侯曰:「諸侯以寡人為驕乎?」朔日朝,則問於士曰:「諸大夫以寡人為汰乎?」又曰:「民無食也,則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於民,我弗能勸也。」湯曰:「學聖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靜思而獨居,譬其若火。舍學聖之道而靜居獨思,譬其若去日之明於庭而就火之光於室也,可以小見而不可以大知。得賢而舉之,得賢而與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舉之,得不肖而與之,譬其若下淵乎!是以明君慎其舉,而君子慎與。」又曰:「藥食嘗於卑,然後至於貴;藥言獻於貴,然後聞於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積道者以信,樹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問粥子,武王問王子旦、師尚父。《淮南·人間訓》引《堯戒》曰:「戰戰慄慄,日慎一日。人莫跡於山而跡於垤。」此帝王大訓之存於漢者。若高帝能除挾書之律,蕭相國能收秦博士官之書,則倚相所讀者必不墜矣。幸而緒言尚在,知者鮮焉,好古之士盍玩繹於斯?

墨子南使衛,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七十二士,相天下猶如此,吾安敢廢此也?」今本闕。《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大訓在西序,讀書百篇,謂此類也。

《釋文序錄》云:「《尚書》之字,本為隸古。既是隸寫古文,則不全為古字。今宋、齊舊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蓋亦無幾。穿鑿之徒,務欲立異,依傍字部,改變經文。」然則今所傳《古文尚書》,未必皆孔安國之本。宋景文《筆記》云:「楊備得《古文尚書釋文》,讀之大喜,書訊刺字皆用古文。」按《國史藝文志》唐孝明寫以今字,藏其舊本。開寶五年,別定《今文音義》。咸平二年,孫奭請摹印《古文音義》,與新定《釋文》並行。今亦不傳。然漢至唐所謂古文者,孔安國以隸存古,非科鬥書也。今有《古文尚書》,呂微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書》並《釋文》,今本豈忠恕所定歟?宣和六年,詔《洪範》復從舊文,以「陂」為「頗」,然監本未嘗復舊也。

吳才老《書裨傳·考異》云:「伏氏口傳與經傳所引,有文異而有益於經,有文異而無益於經,有文異而音同,有文異而義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復著。「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古文「定」作「正」,開元誤作「定」。晁景迂雲。「舜讓於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臺」。《史記自序》唐堯遜位,虞舜不臺。「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記》作「來始滑」,《漢書》作「七始詠」。「忽」又或作「曶」[鄭康成曰:「笏也。」]《大傳·大誥》曰:「民儀有十夫。」王莽作《大誥》曰:「民獻儀九萬夫。」蓋本於此。又《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俊德。」今無「俊」字。《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漢曆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歲。「高宗亮陰」,《禮記》作「諒闇」,註讀為「梁韽」。《漢五行志》作「涼陰」,《大傳》作「梁闇」。「予若觀火」,《周禮註》謂今燕俗,名湯熱為觀。《微子》「我其發出狂」,《史記·宋世家》「狂」作「往」,註引鄭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難諶」,《王莽傳》作「天應棐諶。」「欽明文思安安」,《考靈耀》作「晏晏」。鄭氏註:「寬容覆載謂之晏。」馮衍《顯誌賦》:「思唐虞之晏晏。」第五倫上疏:「體晏晏之姿。」《無逸》「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石經》曰:「肆高宗之饗國百年。」漢杜欽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壽。」「費誓」,《說文》作「粊誓」,《史記》作「肹」,《大傳》作「鮮」。「度作刑以詰四方」,《周禮註》云:「度作詳刑。」「哀矜折獄」,《漢·於定國傳》作「哀鰥哲獄」。《大傳》:「哀矜哲獄。」「折民惟刑」,《漢刑法志》作「悊民」。「天齊於民,俾我一日」,楊賜封事作「假我一日」。賜通桓君章句,即歐陽《尚書》。劉愷引「上刑挾輕,下刑挾重。」《說文》「顧畏於民嵒」,多言也。尼輒切。

《書》始二《典》,猶《詩》之首二《南》;取費、秦之《誓》,猶《詩》之有《魯頌》。

《大傳》說《堯典》謂之《唐傳》,則伏生不以是為《虞書》。

《夏小正》、《月令》、《時訓》詳矣,而《堯典》命羲和以數十言盡之;《天官書》、《天文志》詳矣,而《舜典》璣衡以一言盡之。敘事當以《書》為法。《堯典》以日中、宵中為春秋之別,《月令》兩言日夜分,無春秋之異。

《堯典》日月星辰,孔註謂: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益稷》日月星辰,謂日、月、星為三辰。五禮一也,孔註於《舜典》,以為吉、凶、賓、軍、嘉;於《臯陶謨》,則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禮。

《史記索隱》云:「春言東作,夏言南為,皆是耕作營為勸農之事。孔安國強讀為『訛』字,雖訓化,解釋紆回。」今《史記》作「南訛」。

《周禮註》引《書》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穀。」虞翻云:「鄭玄所註《尚書》,古篆『戼』字,反以為『昧』。古大篆『戼』字,讀當為『桺』。古『桺』、『戼』同字,而以為『昧』。」裴松之謂:翻言為然。

宅堣夷,《釋文》云:「《尚書考靈耀》及《史記》作『禺鐵』。」今按《史記·堯本紀》「居郁夷」,《正義》「郁」音「隅」。《夏本紀》「堣夷既略」,《索隱》云:「《今文尚書》及《帝命驗》並作『禺鐵』。」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嶽,孔註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嶽之諸侯。」按《周語》太子晉曰:「共之從孫四嶽,佐禹胙國,命為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左傳》許,大嶽之胤也。杜氏註謂大嶽,神農之後,堯四嶽也。當從《周語》之說。迂齋云:「申、呂、齊、許皆四嶽之後。堯讓許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從,孔安國《傳》本於《左氏》,程子《解》本於《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婦、朋友,天敘有典而遺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謂: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側陋之人,顧居其上,此凶亂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惡顯而舜誅之。韓非曰:「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共工又諫曰:『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此可以證程子之說。韓非謂堯誅共、鯀,非也。

範蜀公《正書》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贖也,賊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宮、大辟也。」《皇王大紀》之說本諸此,而以墨、劓、剕、宮、大辟為賊刑之科目。

《書序》帝厘下土方,設居方,《釋文》云:「一讀至『方』字絕句。」《商頌》「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絕句,雲《楚辭·天問》「禹降省下土方」,蓋用此語。然《書序》已有此讀矣。

鄭康成讀《舜典》云:「舜生三十,謂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謂歷試二十年。」

《大禹謨》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辭。心者治之本,心斯須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載心,秋月照寒水」,於此見之。

臯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舉曰「元」、曰「愷」,吉德之實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議論相傳,氣脈相續。在春秋時謂之善人,在西漢時謂之長者。惟吉則仁,所謂元者善之長,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無虞,絜齋解云:「治安之時,危亂之萌已兆。漢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後生成帝,新都篡漢已兆於極盛之日矣。無虞豈可不儆戒?愚謂匈奴衰而女戎興,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歷山之時,祗見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見父之為頑,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嘗有過而惟見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師之後,誕敷文德,無異負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滿損謙益,捷於影響,人心豈可以自滿哉?愚謂仲虺之誥成湯,召公之訓武王,戒其滿而自矜也。齊桓服楚,魏武得荊州,唐莊宗取汴,皆以滿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盡天理而無人慾,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欽厥止,去人慾而復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書》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鄭康成註周禮謂:周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註《禮記·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謂: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魯禮也。二禮之說自相背馳。魯秉周禮,周、魯之禮其有異乎?

《古文尚書》及《說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軒曰:「黺黹米黼黻,當各為一物。『璪』當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為『璪』之狀而以火旁飾之,火因物而後見耳。《考工記》謂火以圜,得非指璪火為一物乎?鄭司農謂為圜形似火,此為近之。希冕,謂黺黹米黼黻皆從『黹』,同謂之『希冕』。陸德明『希』與『黹』同,蓋有由來也。」

鳥獸蹌蹌,馬融以為筍虡,《七經小傳》用其說。《書裨傳》以「鳳凰來儀」為簫聲之和,艾軒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簫」,[《左氏》曰:「韶箾,舜樂名也。」]諸儒誤以簫管解之。

《說文》「奡,嫚也」,引《虞書》「若丹朱、奡」、《論語》「奡蕩舟」。按《書》有「罔水行舟」之語,則「奡蕩舟」者,恐即謂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蓋衛包所改,當從古。

若稽古,稱堯、舜、禹三聖而臯陶與焉。舜以天下遜禹,禹獨推臯陶。孟子論道之正傳,亦曰:「若禹、臯陶,則見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臯陶為己憂。」子夏亦云:「舜舉臯陶,觀於謨而見臯陶之學之粹也。」

蠻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餘;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淵矣。

《淮南子》曰:「臯陶喑而為大理。」此猶夔一足之說也。臯陶陳謨賡歌謂之喑可乎?司馬公詩云:「法官由來少和泰,臯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記·秦本紀》:大費佐舜,調馴鳥獸,是為柏翳。《索隱》云:「《尚書》謂之『伯益』。」而《陳杞世家》謂:伯翳之後,封為秦,垂益夔龍,其後不知所封不見也,則「伯翳」非「伯益」矣。《水經註》偃師九山有百蟲將軍,《顯靈碑》云:「將軍姓伊氏,諱益,字隤敳,帝高陽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黃度文叔《書說》「益」即「隤敳」,本於此。]

《鄭語》史伯曰:「姜,伯夷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者也。」註謂:四嶽之族。《大戴禮·誥誌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記·歷書》引之而其文小異,「虞夏之歷」為「昔在古歷」,「百草權輿,瑞雉無釋」為「百草奮興,秭規先滜」。]

《呂氏春秋》云:「舜欲以樂傳教於天下,乃令重黎舉夔於草莽之中而進之,舜以為樂正。」《呂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語》堯育重黎之後,重黎舉夔見於此。

漢董賢冊文,言「允執其中」,蕭咸謂:此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筆之於史矣。而固紀竇憲之功曰:「納於大麓,惟清緝熙。」其諛甚於董賢之冊。當憲氣焰方張,有議欲拜之伏稱萬歲者,微韓棱正色,則無君之惡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無忌憚也。倪正父駁「昆命元龜」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謨》以相剋為次,《洪範》以生數為次。五德,鄒衍以相勝為義,劉向以相生為義。

柔而立,無立為懦。柔惠且直,不直為諂。柔嘉維則,失其則非嘉也。

《賈誼書·君道篇》引《書》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遠;人皆有之,舜獨以之。」此《逸書》也。

《禹貢釋文》:《周公職錄》云:「黃帝受命,風後受圖,割地布九州。」《隋、唐志》無此書,《太平御覽》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錄》有此三句。夾漈《通誌·藝文略》:《周公城名錄》一卷。「城」、「職」字相似,恐傳寫之誤。[《世說註》云:「推《周公城錄》,冶城宜是金陵本裏。」《抱樸子·內篇·登涉》引《周公城名錄》。]

《大傳》曰:「歌大化、大訓、六府、九原而夏道興。」註謂: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謂「九敘惟歌」,「九德之歌」,於此猶可考。

《說文》引《虞書》曰:「仁閔覆下,則稱旻天。」蓋《虞書》說也。

豫州,滎波既豬,古文云:「滎嶓既都。」《職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鄭註云:「『波』讀為『播』,《禹貢》曰:『滎播既都』。」賈公彥疏云:「《禹貢》有播水無波。」然則《漢、唐書》本皆作「滎播」也。《史記·夏本紀》作「播」,音「波」。

史記》引《禹貢》二百里任國,《書》男邦,孔註: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為任。註:任,充也,男服之義,男亦任也。「男」、「任」二字蓋通用。

揚州,沿於江海,達於淮泗。東坡《書傳》云:「吳王夫差闕溝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時則無之。」愚按:吳之通水有二焉:《左氏傳·哀九年》吳城邗溝通江淮,註云:「今廣陵韓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吳語》夫差起師北征,闕為深溝於商、魯之間,北屬之沂,西屬之濟,以會晉公午於黃池。《左氏傳·哀十三年》會黃池,註云:「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東註,弱水獨西,故《洪範》弱為六極。弱與柔異,柔如漢文帝,弱如元帝。

過九江至於東陵,曾彥和謂:東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記正義》岳州有巴陵,蓋是東陵。曾說本此。

「朔南暨」為句,下雲「聲教訖於四海」。《史記註》本如此。

《說苑》子貢曰:「禹與有扈氏戰,三陳而不服。禹於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莊子》謂「禹攻有扈,國為虛厲」,皆與《書》異。《楚辭·天問》云:「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斃於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豎,云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呂氏春秋》曰:「夏後相與有扈戰於甘澤而不勝,六卿請復之,夏後相曰:『不可。吾地不淺,吾民不寡,戰而不勝,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於是乎處不重席,食不貳味,琴瑟不張,鐘鼓不修,子女不飭,親親長長,尊賢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謂:伐扈戰甘者,夏後啟也,誤以為相。然其事可以補《夏書》之闕。

《甘誓》予則孥戮汝,《孔傳》謂「辱及汝子」,《王莽傳》作「奴」,顏註謂:「戮之以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豈及子之謂乎?

蔡邕《銘論》:殷湯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訓。蔡氏自「予視天下」以後,謂「予」,五子自稱也,然「予臨兆民」之語,恐非五子自稱。

《周語》單穆公引《夏書》曰:「關石和均,王府則有。」韋昭註云:「《逸書》也。關,門關之徵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賦調均,則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關,衡也。」時未見古文,故云《逸書》。左思《魏都賦》關石之所和鈞,財賦之所厎慎,蓋亦用韋說。李善引賈逵《國語註》曰:「關,通也。」孔安國謂「金鐵曰石」,未詳。

《左氏傳》夏有觀、扈,漢東郡有畔觀縣。今開德府觀城。《楚語》士亹曰:「堯有丹朱,舜有商均,啟有五觀,湯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韋昭註謂:五觀,啟子,太康昆弟也。觀,洛汭之地。《書序》曰:「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洛汭。」《水經註》亦云:「太康弟曰五觀。」愚謂: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豈朱、均、管、蔡之比?韋氏說非也。

史記》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誥》,《索隱》云:「一作俈。從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記》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聽,道乃進。君國子民,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湯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罰殛之,無有攸赦!」作《湯征》。豈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見之乎!後有補《湯征》者,蓋未之考。

辰弗集於房,《大衍曆議》云:「《新曆》仲康五年癸巳歲,九月庚戌朔,日蝕在房二度。」按《皇極經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與《曆》不同。

君子之去留,國之存亡系焉,故《夏書》終於《汝鳩》、《汝方》,《商書》終於《微子》。

《湯誓》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國以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雲者,權以脅之,使勿犯。《酒誥》予其殺,安國以為擇罪重者而殺之。呂居仁謂:安國能明聖人未盡之意,實有大功於聖人者。

鄭康成註《禹貢》九河云:「齊桓公塞之,同為一。」《詩正義》云:「不知所出何書。」愚按:《書正義》引《春秋緯寶乾圖》云:「移河為界,在齊呂,填閼八流以自廣。」鄭蓋據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齊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為也。」

鄭康成《書》註,間見於疏義,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師,孔註皆所不及。

《呂氏春秋》引《夏書》曰:「天子之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商書》曰:「五世之廟可以觀怪,萬夫之長可以生謀。」又曰:「仲虺有言曰:『諸侯之德,能自為取師者王,能自為取友者存。其所擇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於不孝。」《周書》曰:「若臨深淵,若履薄冰。」其舛異如此。

《仲虺之誥》言仁之始也,《湯誥》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誠之始也,《說命》言學之始也。皆見於《商書》。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先聖王之傳恭也。亦見於《商頌》,孔子之傳有自來矣。

孟子云:「伊尹、萊朱。」註:萊朱,亦湯賢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傳》曰:「仲虺居薛,為湯左相。」是則伊尹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為湯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詳所據。

孔安國謂湯始改正朔,鄭康成謂自古改正朔。葉少蘊云:「《甘誓》已言三正,則子、醜、寅疊以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穎謂:革正之事,古未嘗有,蓋始於湯,而武王因之。

《漢律曆志》引《伊訓》伊尹祀於先王,誕資有牧方明,說者謂祀先王於方明。朱文公曰:「『方』當作『乃』,即所謂『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鄭康成云:「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川,嘗圯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上篇是盤庚為臣時事,中篇、下篇是盤庚為君時事。」《正義》以為謬妄,《書裨傳》云:「鄭大儒必有所據而言。」

《書序》祖乙圯於耿,孔氏註云:「圯於相,遷於耿。」《殷本紀》謂祖乙遷於邢。《皇極經世》祖乙踐位,圯於耿,徙居邢,蓋從《史記》。以《書序》考之,孔氏以「圯於耿」為「圯於相」,恐未通。蘇氏《書傳》云:「祖乙圯於耿,盤庚不得不遷。」以《經世》、《紀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踐位,後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陽甲,而後盤庚立。祖乙曾孫。盤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踐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謂民蕩析離居,因耿之圯,不應如是之久也。當闕所疑。

盤庚之遷也,曰:「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消息盈虛之運,哲王其知之矣。唐朱樸議遷都以觀天地興衰為言,謂:關中文物,奢侈皆極焉,已盛而衰,難可興矣,而以襄、鄧為建都極選。陳同父上書孝廟,亦謂:錢塘山川之氣,發泄無餘,而以荊、襄為進取之機。其言與樸略同。樸不足道也,豈亦有聞於氣運之說乎?

《大傳》引《盤庚》「若德明哉!湯任父言卑應言」,皆古文所無。

《論語》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孔安國註云:「《墨子》引《湯誓》,其辭若此。」疏云:「《尚書·湯誓》無此文,而《湯誥》有之,又與此小異。唯《墨子》引《湯誓》,其辭與此正同。」

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漢。昭烈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蓋得此意。

桑穀之祥,大戊問伊陟,《韓詩外傳》以為「穀生湯之廷,三日而大拱,湯問伊尹」,誤也;《漢·五行志》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怠於政事,故桑穀之異見」,又誤也;《書大傳》謂「武丁之時,先王道虧,刑罰犯,桑俱生於朝,武丁問諸祖己」,劉向蓋襲《大傳》之誤。

說築傅巖之野,吳氏《裨傳》、蔡氏《集傳》以築為居。愚按:《孟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當從古註。傅巖在陜州平陸縣北。]

《魯語》展禽曰:「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孔叢子》引《書》曰:「維高宗報上甲微。」蓋《逸書》也。

學立志而後成,遜誌而後得。立志,剛也;遜誌,柔也。

西伯戡黎,孔註云:「文王貌雖事紂,內秉王心。」豈知文王之心哉!文王之德之純,心與貌異乎?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商都朝歌,黎在上黨壺關,乃河朔險要之地。朝歌之西境,密邇王畿,黎亡則商震矣。故武王渡孟津,莫之或禦。周以商墟封衛,狄人迫逐黎侯,衛為方伯連率,不能救,而《式微》、《旄丘》之詩作。唇亡齒寒,衛終為狄所滅。衛之亡,猶商之亡也。秦拔上黨而韓、趙危,唐平澤潞而三鎮服,形勢其可忽哉!

《泰誓》古文作《大誓》,孔氏註:「大會以誓眾。」晁氏曰:「開元間,衛包定今文,始作『泰』。」或以交泰為說,真燕書哉!或說謂新經以「泰」為「否泰」之「泰」,紂時上下不交,天下無邦,武王大會諸侯往伐,以傾紂之否。非經意也。《大誓》與《大誥》同。音「泰」者,非。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孔安國註《論語》,言「雖有管、蔡為周親,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與註《尚書》異。《書傳》云:「紂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朱文公《集註》從《書傳》。

《論語釋文》:予有亂十人。《左傳》叔孫穆子亦曰:「武王有亂十人。」劉原父謂:子無臣母之理,婦人蓋邑姜。然本無「臣」字,舊說不必改。

《左氏傳》云:「太伯不從。」《楚辭·天問》云:「叔旦不嘉。」與夷、齊之心一也。此武所以未盡善。

《武成》式商容閭,《正義》引《帝王世紀》云:「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嚴乎將有急色,故君子臨事而懼。』見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虎據而鷹趾;當敵將眾,威怒自倍;見利即前,不顧其後。故君子臨眾,果於進退。』見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賊。是非天子,則周之相國也。故聖人臨眾知之。』見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聖人為海內討惡,見惡不怒,見善不喜,顏色相副,是以知之。』」愚按:《韓詩外傳》云:「商容嘗執羽龠,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及武王克殷,立為天子,欲以為三公。商容辭曰:『吾嘗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愚也;不爭而隱,無勇也。愚且無勇,不足以備乎三公。』固辭不受命。君子聞之曰:『商容可謂內省而不誣能矣。君子哉!去素餐遠矣。』」《史記》燕王《遺樂間書》曰:「紂之時,商容不達,身祗辱焉,以冀其變。」《樂記》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鄭註乃謂:使箕子視商禮樂之官,賢者所處,皆令反其居。蓋康成不見古文《武成》,故以容為禮樂。張良云:「武王入殷,表商容閭。」《史記·周紀》云:「表商容之閭。」皆與《書》合。

顏師古《刊謬正俗》云:「《武成序》往伐歸獸,當依『獸』字。《費誓序》東郊不開,案《說文》及《古今字詁》開,古『辟』字,辟訓開,故孔氏釋云:『東郊不開。』不得徑讀『辟』為『開』。」愚按:《古文尚書》,師古之說是也。虞翻謂「分北三苗」,「北」古「別」字。

《大傳·洪範》曰:「不葉於極,不麗於咎,毋侮矜寡,而畏高明。」《史記·宋世家》亦云:「毋侮鰥寡。」

《周禮·大卜》註引《洪範》曰雨,曰濟,曰圛,曰蟊,曰克,《詩》「齊子豈弟」箋:《古文尚書》以「弟」為「圛」。《正義》云:「《洪範稽疑》論卜兆有五,『曰圛』註云:『圛者,色澤光明。』蓋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賈逵以今文校之,定以為『圛』。鄭依賈氏所奏。」[《說文》引《書》「圛圛升雲,半有半無」,今按「圛」即《洪範》「曰驛」,其下乃註文。]《古文尚書》曰滲,曰圛,與《周禮註》同。

《詩》「或聖或否,或哲或謀,或肅或艾」,《莊子》「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備」,皆為《洪範》之學。

曾子固奏疏曰:「《洪範》所以和同天人之際,使之無間,而要其所以為始者,思也。《大學》所以誠意正心修身治其國家天下,而要其所以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於心而已。得之於心者,其術非他,學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於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學而積之,至於從心不逾矩,豈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韓非》謂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從王之指。無或作惡,從王之路。」蓋述《洪範》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討有罪,故無作好惡。惟天聰明,惟聖時憲,故無作聰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權,故惟闢作福威。

司馬彪註《莊子》云:「箕子名胥餘。」《史記正義》:《屍子》雲。

巢伯來朝,註云:「南方之遠國。」《正義》謂「南巢」,李杞解曰:「成湯放桀於南巢,巢人納之。意者終商之世,義不朝商乎?誠如是,亦足以見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興,於是巢始來朝。」其說美矣,然無所據。

金縢之書,其異說有二焉:《魯世家》云:「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縢書。」《梅福傳》云:「昔成王以諸侯禮葬周公,而皇天動威,雷風著災。」此皆《尚書大傳》之說,蓋伏生不見古文故也。《蒙恬傳》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沈於河,乃書而藏之記府。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欲為亂,周公走而奔於楚。成王觀於記府,得周公沈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此又以武王有疾為成王。《索隱》曰:「不知出何書?」《魯世家》亦與《恬傳》同。譙周云:「秦既燔書,時人慾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軒曰:「至誠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辭,則不無妄傳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謂:當從鄭氏,以「辟」為「避」。

《武成》惟九年大統未集,《通鑒外紀》引《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帝王世紀》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更為受命之元年;《周書·文傳》:文王受命九年,時惟暮春,在鎬召太子發。按《史記》秦惠王十四年,更為元年;《汲冢紀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或有因於古也。

文公賞雍季以義而不以謀,襄子賞高共以禮而不以功,故曰「崇德報功」。

若爾三王,是有負子之責於天,《史記》以「丕」為「負」,《索隱》引鄭玄曰:「『丕』讀曰『負』。」隗囂《移檄》曰:「庶無負子之責。」蓋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責」,如《史傳》中「責其侍子」之「責」,蓋雲「上帝責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饋周公於東土,作《饋禾》。《史記》以「歸」為「饋」。二字通用,見《論語》。

三監,孔氏謂管、蔡、商。《漢·地理志》:殷畿內為三國,邶、鄘、衛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唯鄭康成以三監為管、蔡、霍。蘇氏從孔說,林氏、蔡氏從鄭說。三亳,孔氏謂亳人之歸文王者三所,為之立監。康成云:「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言阪尹,蓋東成臯,南盝轅,西降谷也。」皇甫謐以蒙為北亳,穀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林氏從鄭說,呂氏從皇甫說。《詩譜》以三叔為三監。孫毓云:「三監當有霍叔,鄭義為長。」

「民獻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賢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獨魯兩生也。

《周書·作雒》曰:「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東。」註云:「東謂衛、殷、邶、鄘。」《詩譜》自紂城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康叔宇於殷,即衛也。註以殷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東,故曰東征。邶、鄘、衛皆東也。《康誥》曰:「在茲東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歟?《顧命》有南宮毛。

《法言》謂:《酒誥》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誥》古今文皆有之,豈揚子未之見歟?《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而《大傳》引《酒誥》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無此句,豈即脫簡歟?

「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荊公以「違」、「保」、「辟」絕句,朱文公以為夐出諸儒之表。《洛誥》復子明辟,荊公謂:周公得卜,復命於成王也。漢儒「居攝還政」之說,於是一洗矣。山谷云:「荊公六藝學,妙處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無隱。」張氏以為此告者之詞雲爾。勸汝執而盡殺之也,汝當思之曰:「是商之諸臣,化紂為淫湎者,而可遽殺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於罪,是亦我殺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殺之詞,奈何以為勸哉!」愚謂:此說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達大家。」周封建諸侯與大家臣室共守之,以為社稷之鎮。九兩,所謂宗以族得民。公劉之雅,所謂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魯之封有六族焉,衛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維國勢。不特諸侯為然,周公作《皇門》之書曰:「維其有大門宗子,茂揚肅德,勤王國王家,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於王所,咸獻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報職用休,俾嗣在王家,萬子孫用末被先王之靈光。」然則王室之不壞,繄大門宗子是賴。自封建之法廢,國如木之無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學,內有師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訓。國子之賢者,命之導訓諸侯,若魯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諗之,鎮靖者修之,若晉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後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國有與立矣。

商之澤深矣,周既翦商,歷三紀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書》,《梓材》謂之「迷民」,《召誥》謂之「讎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蓋皆商之忠臣義士也。至《畢命》始謂之「頑民」,然猶曰:「邦之安危,惟茲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刪《詩》,存邶、鄘於《風》,系商於《頌》。籲,商之澤深矣。

《召誥正義》引《周書·月令》云:「三日粵朏。」《漢·律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顏註:謂說月之光采。愚以《書正義》考之,「采」字疑當作「令」。

婁敬曰:「成王即位,周公營成周,以為此天下中,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呂氏春秋》南宮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辭曰:『惟餘一人,營居於成周。惟餘一人,有善易得而見也,有不善易得而誅也。』」《說苑》南宮邊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龜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無中土乎!使予有罪,則四方伐之,無難得也。』」三說大意略同。

周公為師,召公為保。鄭康成不見《周官》之篇,以師保為《周禮》師氏、保氏,大夫之職。《師氏、保氏註》亦引《書敘》云:「聖賢兼此官。」《禮記·文王世子註》謂大司成、司徒之屬師氏也。兩註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傳》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漢書·古今人表》:女皇堯妃,散宜氏女。當以「散宜」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傳》云:「古者,十稅一,多於十稅一謂之大桀小桀,少於十稅一謂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稅,而頌聲作矣。故《書》曰:『越維有胥賦小大多政。』」古今文之異如此。

《無逸》,《大傳》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辭,其義尤切。

《無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國,以在位言;《呂刑》穆王享國百年,以壽數言。

祖甲,孔安國、王肅云:「湯孫太甲也。」馬融、鄭玄云:「武丁子帝甲也。」《書正義》以鄭為妄。《史記正義》按帝王年代,歷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說是。王肅云:「先中宗,後祖甲,先盛德,後有過。」蔡氏《書傳》從鄭說,謂非太甲。按邵子《經世書》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歷年皆與《書》合,亦不以太甲為祖甲。

《無逸》多言不敢,《孝經》亦多言不敢,堯、舜之兢業,曾子之戰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與我一;自作元命,我與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顧畏於民碞,天之監臨常在目。」故曰:「顧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獄庶慎,司馬公曰:「人君急於知人,緩於知事。」愚謂:漢宣帝綜核名實,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細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於小而闇於大也。故堯、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務。

觀蔡仲之命,知周所以興;觀中山靖王之對,知漢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漢懲七國之難,抑損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國之興亡決焉。

君陳,蓋周公之子,伯禽弟,見《坊記註》,它無所考。《傳》有「凡、蔣、邢、茅、胙、祭」,豈君陳其一人歟?凡伯、祭公、謀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學之傳遠矣。

命君陳分正東郊、成周,鄭註: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陽相去則然。鄭以目驗知之。《儀禮疏》。

爾乃順之於外,曰:「斯謀斯猷,惟我後之德。」先儒謂:成王失言。蓋將順其美,善則稱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順」之一字,其弊為諛。有善歸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為良顯乎?闇愎之君,誦斯言則歸過,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稱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誠以待士,則欒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賢以及民,則田單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論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與晏子之論齊,子思之論衛,一也。西漢之亡,亦以群臣同聲,故曰:「庶言同則繹。」

《周官》「諸侯各朝於方嶽,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後封建定。柳子謂天子不得變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釋喪服而被袞冕,且受黃朱圭幣之獻,諸儒以為禮之變,蘇氏以為失禮。朱文公謂:天子諸侯之禮與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學」之語。如《伊訓》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見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漢、唐即位行冊禮,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蓋易世傳授,國之大事,當嚴其禮也。蔡氏《書傳》取蘇氏而不用文公之說。愚觀孝宗初上太上帝後尊號,有欲俟欽宗服除奉冊者,林黃中議:唐憲宗上順宗冊,在德宗服中,謂行禮無害,第備樂而不作可也。劉韶美議曰:「唐自武德以來,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後,謂之無服。群臣上尊號,亦多在即位之年。與本朝事體大相遠也。」觀韶美之言,則文公《語錄》所云「漢唐冊禮」,乃一時答問,未為定說也。

《史記·周紀》: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裏,成周郊。《書序》缺「公」字。

《畢命》一篇,以風俗為本。殷民既化,其效見於東遷之後,盟向之民不肯歸鄭,陽樊之民不肯從晉。及其末也,周民東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賈至議取士,以安史之亂為鑒,謂:先王之道消,則小人之道長;小人之道長,則亂臣賊子生焉。蓋國之存亡在風俗。四維不張而秦歷促,恥尚失所而晉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興也,商民後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衛風先變,一日移之而有餘。

「雖收放心,閑之惟艱」,孟子求放心之說也。「繩愆糾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說也。

衛石碏以義厲一國,而寧、蘧之類萃焉;晉趙衰以遜化一國,而知、範之賢繼焉。故曰:「樹之風聲。」

齊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遠矣;魯宗人之守禮,周、孔之澤深矣。故曰:「惟德惟義,時乃大訓。」

皇帝,始見於《呂刑》。趙岐註《孟子》引《甫刑》曰:「帝清問下民。」無「皇」字。然岐以「帝」為「天」,則非。

兵以恭行天罰,謂之天吏。刑以具嚴天威,謂之天牧。

《中說》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註云:「《元命包》,《易書》也。」愚按:《春秋緯》有《元命包》,《易書》有《元包》。薛收蓋謂「自作元命」,其言見於《呂刑》,阮註誤矣。

張子韶《書說》於《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厲激發,讀之使人憤慨,其有感於靖康之變乎?胡文定《春秋傳》於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詩傳》,其說《王風·揚之水》,亦然。

子夏問金革之事無辟,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鄭註云:「有徐戎作難,喪,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後世起復者,皆以伯禽藉口。嘗考《書·多方》王來自奄,孔註云:「周公歸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魯征淮夷,作《費誓》。」《魯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並興,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肸,作《肸誓》。據此則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沒之時,非居喪即戎也。《左傳》「殽之役,晉始墨」,若伯禽行之,則晉不言「始」矣。記《禮》之言,恐非謂《費誓》也。

魏觴諸侯於範臺,魯共公舉觴擇言,以酒、味、色、臺池為戒。漢高帝圍魯,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周公、伯禽之化,歷戰國秦、楚,猶一日也。

周益公謂:《文苑英華》賦多用「員來」,非讀《秦誓正義》,安知今之「雲」字,乃「員」之省文。愚按:《漢書》韋孟諫詩,顏師古註引《秦誓》:雖則員然。古文作「員」。

《文心雕龍》云:「《書》摽七觀。」孔子曰:「《六誓》可以觀義,《五誥》可以觀仁,《甫刑》可以觀誠,《洪範》可以觀度,《禹貢》可以觀事,《臯陶謨》可以觀治,《堯典》可以觀美。」見《大傳》。《孔叢子》云:「《帝典》觀美,《大禹謨》、《禹貢》觀事,《臯陶謨》、《益稷》觀政,《泰誓》觀義。」此其略略異者。

春秋時,郤缺之言「九功《九歌》」,穆姜之言「元亨利貞」,子服惠伯之言「黃裳元吉」,叔向之言「《昊天有成命》」,單穆公之言「《旱鹿》」,叔孫穆子之言「《鹿鳴》之三」,成鱄之言「《皇矣》之《雅》」,閔馬父之言「商《那》之《頌》」,左史倚相之言「《懿》戒」,觀射父之言「重、黎」,白公子張之言「《說命》」,其有功於經學,在漢儒訓故之先。蓋自遲任、史佚以來,統緒相承,氣脈未嘗絕也。

《顏氏家訓》云:《王粲集》中難鄭玄《尚書》事,今僅見於唐元行沖《釋疑》。王粲曰:「世稱伊、雒以東,淮、漢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闕,鄭氏道備,粲竊嗟怪,因求所學,得《尚書註》。退思其意,意皆盡矣,所疑猶未諭焉,凡有二篇。」《館閣書目》:粲集八卷,詩賦論議垂六十篇。

官師相規,註謂:官眾。《左傳》官師從單靖公,註:天子官師,非卿也。《漢·賈誼傳》官師小吏,註云:「一官之長。」愚謂:漢註得之。周官皆有師。

王景文謂:「文章根本在《六經》」,張安國欲記《考古圖》,曰:「宜用《顧命》。」遊廬山序所歷,曰:「當用《禹貢》。」

伊尹之始終,《書序》備矣。陸士衡《豪士賦序》伊生抱明,允以嬰戮,蓋惑於《汲冢紀年》之妄說也。皇甫謐云:「伊尹百有餘歲。」應劭云:「周公年九十九。」王充《論衡》云:「召公百八十。」故趙岐註《孟子》云:「壽若召公。」

《呂氏春秋·孝行覽》云:「《商書》曰:『刑三百,罪莫重於不孝。』」註:商湯所製法也。三百,商之刑。三千,周之刑。其繁簡可見。

《周禮·大司馬註》引《書》曰:「前師乃鼓譟。」疏謂:《書傳》說武王伐紂時事。《二禮疏》引《書傳·略說》,皆書「《大傳》」也。

《洪範》五者來備,《史記》云:「五是來備。」荀爽謂之「五韙」,李雲謂之「五氏」,傳習之差如此,近於郢書燕說矣。

土氣為風,水氣為雨。箕屬東方木,克土,土為妃,故好風。畢屬西方金,克木,木為妃,故好雨。此鄭康成說也。吳仁傑謂:《易》以坎為水,北方之卦。又曰「雨以潤之」,則雨屬水。《漢志》:軫星亦好雨。

五福不言貴而言富,先王之制。貴者始富,賤者不富也。

趙岐註《孟子》,不見古文,以「其助上帝寵之」斷句。又「我武惟揚」,註云:「古《尚書》百二十篇之時《太誓》也。」又「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註云:「《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孟子時《尚書》凡百二十篇。《逸書》有《舜典》之敘,亡失其文。孟子諸所言舜事,皆《堯典》及《逸書》所載。」又「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謂皆逸篇之辭。又引《書》:禹拜讜言。

葛伯仇餉,非《孟子》詳述其事,則異說不勝其繁矣。孟子之時,古書猶可考,今有不可強通者。

《易乾鑿度》曰:「《易》之帝乙為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帝乙,湯玄孫之孫也。按《史記》湯至帝乙二十九王,謂六世王,未詳。唐陳正節曰:「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謂十二君,亦未詳。

林少穎《書說》至《洛誥》而終,呂成公《書說》自《洛誥》而始。朱文公曰:「蘇氏傷於簡,林氏傷於繁,王氏傷於鑿,呂氏傷於巧,然其間盡有好處。」

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泰之極,則城復於隍;既濟之極,則濡其首。不於其未,而於其極,則無及矣。

伊尹以辯言亂政戒其君,盤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利口,其敝久矣。邵子曰:「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天下將亂,則人必尚言。」周公訓成王,勿以憸人,所以反商之敝也。張釋之諫文帝,超遷嗇夫,所以監秦之失也。《周官》曰:「無以利口。」《冏命》曰:「無以巧言。」此周之家法。將相功臣,少文多質;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此漢之家法。

恭在貌,敬在心,《書正義》之說也。中心為忠,如心為恕,《詩、春秋正義》之說也。

堯、舜之世,名臣止任一事;仲尼之門,高第皆為一科。故曰:「無求備於一夫。」

強恕而行,忍也,原憲之克伐怨欲,不行焉也。一視同仁,容也,顏子之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也。忍言事,容言德。習忍則至於容。

式和民則,順帝之則,有物有則,動作、禮義、威儀之則,皆天理之自然,有一定之成法。聖賢傳心之學,唯一「則」字。

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故民生在勤則不匱。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故君子能勞則有繼。

乃命三後,先儒曰:「人心不正,則入於夷狄禽獸,雖有土不得而居,雖有谷不得而食,故先伯夷而後及禹、稷。」此說得孔子「去食」、孟子「正人心」之意。《小雅》盡廢,其禍烈於洚水。四維不張,其害憯於阻饑。

《周禮·司刑》五刑之屬二千五百,穆王雖多五百章,而輕刑增,重刑減。班固以《周禮》為中典,《甫刑》為重典,非也。

舜、臯陶曰「欽」、曰「中」,蘇公曰「敬」、曰「中」,此心法之要也。《呂刑》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所謂「惟克天德」,在此二字。

禹有典則貽厥子孫,而有盤遊無度者;湯以義禮垂裕後昆,而有顛覆典刑者。是以知嗣德之難也。宋武帝留葛燈籠、麻蠅拂於陰室;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篦於寢宮。作法於儉,其敝猶侈,況以侈示後乎!

因岱柴而封禪,因時巡而逸遊,因《洛書》而崇飾符瑞,因建極而雜糅正邪,因享多儀而立享上之說。塞忠諫,謂之浮言;錮君子,謂之朋比。慘礉少恩,曰威克厥愛;違眾妄動,曰惟克果斷。其甚焉者,丕之奪漢,托之舜、禹;衍之篡齊,托之湯、武。邵陵海西之廢,托之伊尹;新都之攝,臨湖之變,托之周公。侮聖言以文奸慝,豈經之過哉!

蘇綽《大誥》近於莽矣,《太玄》所謂童牛角馬,不今不古者歟?蘇威《五教》,綽之遺風也。

《史記·秦紀》:繆公三十三年,敗於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於軍。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奚之謀,令後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卒得孟明之慶。」《書序》云:「敗崤歸,作《誓》。」與《史》不同。邵子謂: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穆公是霸者第一,悔過自誓之言,幾於王道。此聖人所以錄於書末。

《大傳》太子年十八曰「孟侯」,於四方諸侯來朝,迎於郊者,問其所不知。唐《冊太子文》云:「盡謙恭於齒胄,審方俗於迎郊。」愚謂:孟侯見《康誥》,謂諸侯之長,蓋方伯也。《大傳》說非。

《漢·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劉向云:「周時誥誓號令,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簡書在晉咸寧五年,而兩漢已有《周書》矣。太史公引「克殷度邑」,鄭康成註《周禮》云:「《周書·王會》備焉。」註《儀禮》云:「《周書》北唐以閭。」許叔重《說文》引《逸周書》「大翰若翬雉」,又引「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馬融註《論語》引《周書·月令》,皆在漢世。杜元凱解《左傳》時,汲冢書未出也,「千里百縣」、「轡之柔矣」,皆以《周書》為據,則此書非始出於汲冢也。按《晉·束皙傳》:太康二年,汲郡得竹書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書》。紀云:「咸寧五年,《左傳後序》雲太康元年。當考。」《左傳正義》引王隱《晉書》云:「竹書七十五卷,六十八卷有名題,七卷不可名題。」其目錄亦無《周書》。然則系《周書》於汲冢,其誤明矣。

《書大傳》載四海、河江、五湖、鉅野、鉅定、濟中、孟諸、隆谷、大都之貢物,此禹時也。《周書》載伊尹為四方獻令,此湯時也。《王會》載八方會同,各以其職來獻。自稷慎以下,其贄物二十一;自義渠以下,其贄物二十;自高夷以下,其贄物十四;自權扶以下,其贄物九。此成王時也。愚謂:《旅獒》之訓曰:「畢獻方物,惟服食器用珍異之貢。」恐非三代之制。

《王會》曰:「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唐公、虞公,《樂記》所謂祝陳也。殷公、夏公,《樂記》所謂杞宋也。然則《郊特牲》云:「尊賢不過二代。」其說非矣。

《周書·史記篇》穆王召左史戎夫,取遂事之要戒,言皮氏、華氏、夏後、殷商、有虞氏、平林、質沙、三苗、扈氏、義渠、平州、林氏、曲集、有巢、有鄶、共工、上衡氏、南氏、有果氏、畢程氏、陽氏、榖平、阪泉、縣宗、玄都、西夏、績陽、有洛之亡。國名多傳記所未見。

《周書·大聚篇》「若冬日之陽,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亦見《文子》。張文潛《祭司馬公文》「冬陽夏冰,赴者爭先」,蓋本於此。

《周書·謚法》惟三月既生魄,周公旦、太師望相嗣王發既賦憲,受臚於牧之野。將葬,乃製作謚。今所傳《周書》云:「維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建功於牧之野。終葬,乃制謚。」與《六家謚法》所載不同。[蓋今本缺誤,《文心雕龍》雲「賦憲之謚」出於此。呂成公《策問》旦以文名,奭以康名,閎夭以尊顯。閎夭謚當考。]

《文心雕龍》夏、商二《箴》,餘句頗存。《夏箴》見《周書·文傳篇》,《商箴》見《呂氏春秋·名類篇》。

《周書·小武開篇》周公曰:「在我文考,順道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九紀」與《洪範》「五紀」相表裏。《文選》任彥升曰:「不改參辰,而九星仰止。」註引《周書》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周公曰:「星、辰、日、月、四時、歲,是謂九星。」九星即九紀也。

任章引《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戰國策》。蕭何引《周書》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此豈蘇秦所讀《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范蠡、張良之謀,皆出於此。朱子云:「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

《三墳》書無傳,宓犧唯《易》存,而商高所云「周天歷度」,《周髀》。《管子》所云「造六峜以迎陰陽者」,不復見。《管子·輕重戊篇》:慮戲作造六峜以迎陰陽,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峜,行陰陽。「峜」字,未詳。許行為神農之言,晁錯述神農之教,列子稱黃帝之書。陰陽五行,兵法醫方,皆托之農、黃而大道隱矣。今有山氣形之書,謂之《連山》、《歸藏》、《坤乾》。元豐中,毛漸得之西京。或云:「張天覺得之比陽民家,非古也。」《列子》引黃帝書,即《老子》穀神不死章。

有言遜於汝誌,艮之不拯其隨也;惟學遜誌,謙之卑以自牧也。遜一也,而善惡異。君體剛而用柔,臣體柔而用剛。君不遜誌,則為唐德宗之強明;臣而遜言,則為梁丘據之茍同。

周人乘黎,祖伊恐。商受能如《震》上六之「畏鄰戒」,則無咎矣。蜀漢之亡也,吳華核詣宮門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傾覆。臣以草芥,竊懷不寧。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勝忡悵之情,謹拜表以聞。」籲,華核亦吳之祖伊歟!

學古入官然後能議事以制,伯夷以《禮》折民,漢儒以《春秋》決獄。子產曰:「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荀卿始為法後王之說,李斯師之,謂諸生不師今而學古。太史公亦惑於流俗之見,《六國表》云:「傳曰:法後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文帝謂:卑之毋甚高論。宣帝謂: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猶行也。《孟子》曰:「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

舜之克艱,文王之無逸,心也。後之勤政者,事為而已。

勿以憸人,立政之戒也。爻辭,周公所作,《師》之上六、《既濟》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傳》引《商書》曰:「沈漸剛克,高明柔克。」《洪範》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謂之《商書》。陶淵明於義熙後,但書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陳咸用漢臘亦然。

既獲仁人,武所以克商也。養民以致賢人,興漢在於一言。延攬英雄,務悅民心,復漢在於一言。

張文饒曰:「堯之歷象,蓋天法也。舜之璣衡,渾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書》,其稱相者,獨伊尹、伊陟、傅說、周公、召公、畢公六人耳。」

爾尚蓋前人之愆,惟忠惟孝。若沈勁之於充,張嵊之於稷,李湛之於義府,可謂能蓋愆矣。

刑止於五,而《秋官·條狼氏》「誓馭曰車盝」,此春秋時嘗有之,至秦用之,豈成周之法哉!

烹魚煩則碎,治民煩則亂,故以叢脞為戒。器久不用則蠹,政不常修則壞,故以屢省為戒。多事非也,不事事亦非也。

臯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蘇氏雖以意言之,考之《書》,明於五刑以弼五教,臯陶所執之法也;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舜所操之權也。臯陶執法於下,而舜以其權濟於上,劉頌所謂君臣之分,各有所司。《王制》曰:「王三又,然後制刑。」「又」與「宥」同。則蘇氏之言亦有所本。

格於皇天,格其非心,皆誠意感通而極其至。事君如事天。

玩物喪誌,誌為物所役也。李文饒《通犀帶賦》曰:「美服珍玩,近於禍機。虞公滅而垂棘返,壯武殘而龍劍飛。先哲所以聞義則服,防患則微。經侯委珮而去,宣子辭環以歸。」此可為玩物之戒。

好問則裕,謂聞見廣而德有餘也。《中庸》曰:「舜好問。」博學之,必審問之;學以聚之,必問以辨之;敏而好學,必不恥下問。《老子》亦云:「知而好問者聖,勇而好問者勝。」

舜咨十二牧,終於「難任人」;命九官,終於「堲讒說」;孔子答為邦之問,終於「遠佞人」,一也。

南豐序《南齊書》曰:「唐、虞為二《典》者,所記豈獨其跡邪?並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又曰:「方是時,豈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聖人之徒也。」後山《黃樓銘序》云:「昔之詩人,歌其政事,則並其道德而傳之。」朱文公《詩·破斧傳》云:「當是之時,雖披堅執銳之人,亦皆能以周公之心為心,而不自為一身一家之計,蓋亦莫非聖人之徒也。」皆用南豐文法。

虞之《賡歌》,夏《五子之歌》,此《三百篇》之《權輿》也。《洪範》無偏無陂,至歸其有極,蔡氏謂此章蓋《詩》之體,使人吟詠而得其性情,與《周禮·大師》教以六詩,同一機。《伊訓》以三風十愆訓《太甲》,自「聖謨洋洋」而下,亦葉其音,蓋欲日誦是訓,如衛武公之《抑》戒也。故曰:「《詩》可以興。」

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凡兩言之,或謂脫簡重出。《東觀漢記》王阜為重泉令。鸞鳥集學宮,阜擊磬而舞,況舜樂所感乎!

湯之《誥》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武之《誓》曰:「惟人萬物之靈。」劉子所謂「天地之中」,子思所謂「天命之謂性」,孟子所謂「性善」,淵源遠矣。

《文侯之命》其歸視爾師,寧爾邦,此《覲禮》所謂「伯父無事歸寧乃邦」。古者待諸侯之禮如此。平王能存西周禮文之舊,而不能雪君父之讎恥,豈知禮之本乎?

洪舒於民,古文作「洪荼」,薛氏曰:「大為民荼毒也。」

宅西曰「昧谷」,虞翻謂當為「柳谷」,《周禮註》:度西曰「柳谷」。魏明帝時,張掖柳谷口水溢湧,寶石負圖,即其地也。

周之盛也,內諸侯為伯,為周、召、畢公之任。周之衰也,外諸侯為伯,為齊、晉之霸,三公行二伯之職,以統諸侯,則霸者安得而竊王命?

「我生不有命在天」,「得之不得曰有命」,一為獨夫之言,一為聖人之言。真文忠公曰:「命,一也,恃焉而弗修,賊乎天者也;安焉而弗求,樂乎天者也。此聖、狂所以異。」

聖王畏天畏民。人有畏心,然後敬心生。謂天不足畏,民不足畏,為桀、紂、秦、隋。

詹元善云:「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克綏厥猷惟後。此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也。人能知此,則知觀《書》之要,而無穿鑿之患矣。」[呂成公已有此說。]

治梁及岐,若從古註,則雍州山距冀州甚遠,壺口、太原不相涉。晁以道用《水經註》,以為呂梁、狐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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