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置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自治縣、永建囘族自治縣和撤銷巍山縣的決定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國務院關於設置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巍山彝族自治縣、永建囘族自治縣和撤銷巍山縣的決定

(56)國議字第89號
1956年11月1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56年11月16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40次會議通過)

國務院批准雲南省人民委員會關於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自治縣、永建囘族自治縣和撤銷巍山縣的請示報告,幷決定:

(一)設置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州的行政區域為原由大理專員公署代省領導的下關市和大理、鄧川、洱源、賓川、雲龍、鳳儀、祥雲、彌渡、永平、漾濞、巍山等十一個縣,鳳慶縣彝族聚居的愛國鄉以及原由麗江專員公署代省領導的劍川、鶴慶二縣和蘭坪縣的新華、建基、新生、新民、黃花、桑樹、新和、起文、官平、富樂、美水等十一個白族聚居鄉(十一個鄉均劃歸劍川縣領導),自治州人民委員會駐下關市。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成立後,撤銷大理專員公署,原由大理專員公署代省領導的雲縣、鳳慶二縣,改由臨滄專員公署代省領導。

(二)設置巍山彝族自治縣和永建囘族自治縣。撤銷巍山縣。巍山彝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為原巍山縣的第一、二、四、五、六、七等六個區和原屬風慶縣的愛國鄉。自治縣人民委員會駐原巍山縣城。永建囘族自治縣的行政區域為原巍山縣的第三、八等二個區。自治縣人民委員會駐原巍山縣大倉。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