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

  今天我本不預備講演的,現在諸同學的意思卻要我講演。國語文學底重要和興趣,這個意思,我幾星期以來,在國語文學史上講的多了;沒有講的,還要留個編入講義的餘地。不過有一唇不得不趁此說說。

  國語所以能成為一種運動,不僅是做個統一語言的工具罷了,認識幾十個注音字母,會說「我」(ㄨㄛ)"你」(ㄋ丨)底官腔,就算是國語了嗎?——這不過是一部分的事情。最重要,最高尚的,不要忘了「文學」這一個詞!

  國語統一,談何容易,我說,一萬年也做不到的!無論交通便利了,政治發展了,教育也普及了,像偌大的中國,過了一萬年,終是做不到國語統一的。這並不是我一味武斷;用歷史的眼光看來,言語不只是人造的,還要根據生理的組織,天然的趨勢,以及地理的關係,而有種種差異,誰也不能專憑一己的理想,來劃一語言的。教育,固然有統一語言的能力,但這方面使得統一,那方面卻又自由變遷了。

  德國底戲劇和一部分地方的土話,不易懂得;德國的交通、政治、教育種種,可稱完備了,尚且有「非普遍性」的語言存在。再看美國,他的交通、教育更其好了;可是有幾處人,「紐約」讀作Naova音的;Fast這個字,也有種種不同的讀法;南部澳開薩一帶的方言更是複雜之極。至於英國,人家都知道他語言有遍及全世界的勢力,當然統一極了,可是在倫敦都會的地方,已有許多變化,——文字雖然不變,音卻變了;如有些人說Have都把H音省去,讀成Ave。還有蘇格蘭……各種方言,更加難懂了。所以要國語完全統一,即使教育、交通等等如何發達,終是辦不到的。

  國語統一,在我國即使能夠做到,也未必一定是好。國語文學之外,我看,將來還有兩種方言文學,很值得而且一定要發展的。一,是吳語文學(包括蘇州,無錫,常熟,常州一帶);現在所有的蘇白的文學作品,已有很好的了;將來發展起來,在我國文學上大有貢獻的,並且能代表這一部分民族的精神的。二,是粵語文學;幾百年來,廣東話的詩,曲,散文,戲劇等,有文學價值的也很多;能夠去發展他,又可以表現西南一部分民族的精神出來的。蘇州的廣東的文學家,能夠做他們蘇廣的優美的文學,偏是不做,使他們來強從劃一的國語,豈不是損失了一部分文學的精神嗎?豈不是掩沒了一部分民族的精神嗎?如果任他們自由發展,看似和國語有些妨礙,其實很有幫助的益處。

  像教育部設立國語統一籌備會,開辦國語講習所,一方面看來,是要使語言統一;從另一方面看,國語至多不過統一個大致罷了。比方鈔票,北京票換了天津票,中交票換了別種票,打一點折扣,並不害事的;非官話區域的人,學幾句官話——國語,也要打個折扣,但也沒有妨礙的。要做到這個地步,決不是只識了幾十個注音字母,懂得了一口官腔,就行了;還要靠「文學」來幫忙。有了最有文學價值,文學興趣的國語書報,人家才愛他讀他。元朝,白話書本很多;明朝,白話告示也不少;何況現代,只推行幾個字母,就算國語運動?真是做夢!

  字母不過是一種符號。文學這個東西,要有長時間的研究,不是幾個星期所能弄得好的。諸位同學!我很希望諸位,各自養成文學的興趣,具有文學的精神;最好,多做文學的作品,都成個文學家。要不然,至少也要能夠賞識自然的美,文學的美,然後當國語教員,方得遊刃有餘。

  說到這裡,不得不還有幾句話忠告諸位。現在有些小學國語教科書上說:「一隻手,兩隻手;左手,右手。」教員認真地教,對於低能兒可以行得,因為他們資質笨了,還得用這種笨教法。可是文字和說話一天接近一天了,教一般兒童,這種方法,千萬使不得了!將來諸位去教兒童,第一要引起那兒童們「文學的興趣」!

  近來已有一種趨勢,就是「兒童文學」——童話,神話,故事——的提倡。兒童的生活,頗有和原始人類相類似之處,童話,神話,當然是他們獨有的恩物;各種故事,也在他們歡喜之列。他們既歡喜了,有興趣了,能夠看的,盡搜羅這些東西給他們看,盡聽他們自己去看,何用教師來教。南高附小和蘇州一師附小,以及北大周作人先生,都正在那裡研究「兒童文學」,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也都有「兒童文學叢書」出版了。

  例如「一隻貓和一隻狗講話」這些給兒童看,究有什麼用?其實,教兒童不比成人,不必顧及實用不實用,不要給得他越多以為越好。新教育發明家法人盧梭有幾句話說:「教兒童,不要節省時間;要糟塌時間。」你們看!種蘿蔔的,越把蘿蔔拔長起來,越是不行;應使他慢慢地長大,才是正當的法子。兒童也是如此;任他去看那童話,神話,故事,講那「一隻貓和一隻狗說話」,過了一個時候,他們自會領悟的,思想自會改變自會進步的。——這不是我個人的私意,是一般教育家的公論。

  總之:我們能夠使文學充分地發達,不但可以加增國語運動底勢力,幫助國語底統一——大致統一;養成兒童底文學的興趣,也有多大的關係!

  1921,12,31

  (原載1922年1月9日《晨報副刊》)

註:這篇附錄是《胡適文集》編者所加。本文是胡適1921年12月31日在北京教育部國語講習所同樂會上的講演,由郭後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