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衍義補/卷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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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國之禮
《周禮》:州長〈(二十五百家為一州)〉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則也)〉。正月〈(建子之月)〉之吉,各屬〈(合也)〉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以糾其過惡而戒之。若以歲時祭祀州社,則屬其民而讀法,亦如之。歲終則會其州之政令,正歲〈(建寅之月)〉則讀教法如初。
黨正〈(五百家為一黨)〉各掌其黨之政令、教治,及四時之孟月吉日,則屬民而讀邦法以糾戒之。春秋祭絪〈(謂祭水旱之類)〉,亦如之。
族師〈(百家為族)〉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則屬民而讀邦法。閭胥〈(二十五家為閭)〉各掌其閭之徵令,聚眾庶既比則讀法。
朱熹曰:「《周禮》屬民讀法,今有司能一歲三四舉行之,其於風化不為無助。」
臣按:成周盛時制為教治、政令之法,既已行之於朝廷、國都,而又推之於州、黨、族、閭焉。二千五百家為州,州有長;五百家為黨,黨有正;百家為族,族有師;二十五家為閭,閭有胥,皆以歲時屬其民而讀邦法。每歲之常,州長則以正月及正歲,是一歲而再讀也;黨正則以四時之孟月,是一歲而四讀也;族師則每月而一舉行焉,是一歲而十二讀也。他如州長之祭祀州社,黨正之春秋祭騑,族師之春秋祭酺,其非時而讀法者又不止一也。是以當時之民耳目之所聞見者,莫非先王之教典、朝廷之政治、官府之禁令,是其出作入息皆在乎禮法之中,出口入耳無非勸戒之語,欲為善而知所勸,欲為惡而有所懲,此所以比屋可封而鄉無不善之俗,而世多良材也歟。我聖祖作為教民榜文頒布天下閭裏,御製《大誥》三編頒布天下學校,蓋即《周官》所謂教治、政令之法也。
鄉師之職,正歲稽其鄉器〈(考其良窳)〉,比〈(五家為比)〉共〈(平聲,下同)〉吉凶二服,閭〈(二十五家)〉共祭器,族〈(百家)〉共喪器,黨〈(五百家)〉共射器,州〈(二千五百家)〉共賓器,鄉〈(萬二千五百家)〉共吉凶禮樂之器。
鄭玄曰:「吉服者祭服也,凶服者吊服也,比長主集為之;祭器者簠、簋、鼎、俎之屬,閭胥主集為之;喪器者素俎、揭豆之屬,族師主集為之:此三者民所以相共也。射器者弓矢、福中之屬,黨正主集為之;賓器者尊俎、笙瑟之屬,州長主集為之;吉器若閭之祭器也、兇器若族之喪器也、禮樂之器若州長賓射之器。鄉大夫集此四者,為州、黨、族、閭有故而不共也。此鄉器者旁使相共,則民無廢事,上下相補,則禮行而教成矣。」
臣按:成周盛時以禮樂為治,而行禮樂者必有器具,非特朝廷之上為然,而凡比、閭、族、黨之間皆有其器以為行禮之具。當世之民,耳聞而目見無非禮樂之事,此所以比屋可封而成粹美之俗也。後世非獨民不識禮樂,而名為士大夫者亦惟口誦其言而不知其所以為禮樂之器具何如也,風俗之不如古,又何怪哉?〈(以上讀法供器)〉
《禮記》曰:鄉飲酒之義,主人拜迎賓於庠門之外,入三揖而後至階,三讓而後升,所以致尊讓也。盥洗揚觶,所以致潔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尊讓潔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讓則不爭,潔敬則不慢,不慢不爭則遠於鬥辨矣,不鬥辨則無暴亂之禍矣。
呂大臨曰:「鄉飲酒者,鄉人以時會聚飲酒之禮也。因飲酒而射,則謂之鄉射。鄭氏謂三年大比,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率其吏與其眾以禮賓之,則是禮也三年乃一行,諸侯之卿大夫貢士於其君蓋亦如此。黨正每歲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則黨正因蠟飲酒亦此禮。」
臣按:先儒謂鄉飲有四,一則三年賓興賢能,二則鄉大夫飲國中賢者,三則州長習射,四則黨正蠟祭,今世所行者惟存一鄉大夫飲國中賢者爾,他如所謂州長習射、黨正蠟祭世不復講,而三年賓興賢能,其宴會雖謂為鹿鳴,而亦不以鄉飲為名焉。夫鄉飲之名始於成周,漢、唐以來亦間行之,然無定製。我太祖皇帝得國之初,即詔天下府、州、縣每歲再行,永為定製。伏讀御製《大誥》有云:「鄉飲酒禮不過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所以鄉飲酒禮,敘長幼、論賢良、別奸頑、異罪人。其坐席間,年高有德者居於上,高年淳篤者並之,以次序齒而列。其有曾違條犯法之人列於外坐,同類者成席,不許干於良善之席。主者若不分別,致使貴賤混淆,察知或坐中人發覺,主者坐以違制。奸頑不由其主,紊亂正席,全家移出化外。嗚呼!斯禮古先哲王之制,妥良民於宇內,亙古至今。興者,鄉里安、鄰裏和、長幼序,無窮之樂。」大哉,王言所謂「從者昌,否者亡」,其垂世警俗之意深矣。傳曰「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於未形,使民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也」,其此意歟。
故聖人制之以道,鄉人、士君子尊於房戶之間,賓主共之也;尊有玄酒〈(以水為之)〉,貴其質也;羞出自東房,主人共之也;洗當東榮,主人之所以自潔而以事賓也。
鄭玄曰:「鄉人謂鄉大夫也,士謂州長、黨正也,君子謂鄉大夫也。尊於房戶之間賓主共之者,設酒尊於東房之西、室戶之東,在賓主之間。酒雖主人之設而賓亦以之酢主人,故云共之也。地道尊右,設玄酒在西者,貴其質素故也。」
臣按:此古人行鄉飲酒禮之一,賈公彥所謂又有鄉大夫士飲國中賢者用鄉飲酒者,此也。由是觀之,則是禮非獨尚齒,又所以尚賢也。而我聖祖之誥所謂「序長幼」,尚齒也;「論賢良」,尚賢也。然非特如此而已,又因之以「別奸頑,異罪人」,一禮之舉眾義備焉,嗚呼盛哉!
《周禮》:鄉大夫之職,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鄉老及鄉大夫帥其吏與其眾寡,以禮禮賓之〈(以鄉飲之禮禮而賓之)〉。
吳澂曰:「古者鄉大夫行鄉飲酒於鄉學,以賓禮興賢者能者,而升其書於天府,擇其最賢者為賓,其次為介,此以德選不以齒論。」
臣按:此古人行鄉飲酒禮之二也。本朝三年大比,一開科兩京十三藩皆有鄉試,撤棘之日,有司設席以待考試官及中式舉子,謂之鹿鳴宴。今宜斟酌古制,以解首為賓,以次為介、為三賓、為眾賓,而以考試官為,提調官為主,監試官為司正,執事官及藩臬官僚皆以陪位,其中執事人員有營私作弊者列於外坐,一如朝廷頒降禮制而行,以復古人賓興賢能之禮〈(或別設席以勞試官亦可)〉。
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鄭玄曰:「國索鬼神而祭祀,謂歲十二月大蠟之時也。正齒位者,《鄉飲酒義》所謂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必正之者,為民三時務農,至此農隙而教之尊長養老,見孝弟之道也。」
臣按:此古人行鄉飲酒禮之三也。竊惟今制一歲凡再行鄉飲酒禮,既行之於正月望日,又以十月朔旦行焉。歲首之禮宜如常制,合養在官在民之老以正齒位,若夫孟冬之月,百穀告成,農夫終歲勤苦始得少息,請略仿周人蠟祭之禮,備牲醴以索祭鬼神,聚民之老者飲以勞之,遂禮其年高有德者以為大賓,而以其能帥子弟耕稼者為眾賓,庶合古禮意。
《射義》曰: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
賈公彥曰:「州長因春秋二時以禮會聚其民,而行禮於州之序學中,先行鄉飲酒為禮而射。」
臣按:此古人行鄉飲酒禮之四,是即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也。臣請於正月望日、十月朔日行禮之後,即率賓以下依朝廷原降射禮儀注,行射禮於學中,庶古禮復行於今日。
孔子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呂大臨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其文則擯相習之,其義則君子知之,修其文達其義,然後可以化民成俗也。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者皆見於飲酒之禮而可以化民成俗,故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易謂易行,易易者甚言其易也。」
黃幹曰:「請賓介、陳器饌、獻賓介、獻、旅酬、燕,此六者禮之大節也。登降、辭受,禮之文也;鼎俎、籩豆,禮之器也;脯醢、脊脅,禮之用也,此觀禮者所共知也。其數易知,其義難知也。鄉飲,教親睦也,鄉閭親睦,陵犯爭訟之風息矣。一飲一食、一拜一坐、一揖一降,無非教也,通於義者,又非但可以親睦鄉閭而已也。天理得,人心正,無所施而不可也。聖人著為禮以教人,凡為鄉人者皆知此義焉,,此成周之世所以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也。禮廢樂墜,鄉人之群飲者未嘗廢,豐飲食、侈供張,悅聲妓、恣歡嗷,教侈也,誨淫也,恣欲也,無非所以敗人心者也,後世之士夫曾古之服勤於畎畝者之不若也。然則是禮也,今世學士大夫有志於古者其可不思所以講明而肄習之歟?
臣按:孔子此言與所謂聖人制之以道,及我聖誥之文,是知是禮之在天下,誠行王道之要,萬世帝王所當舉行,而凡有民社之寄者不可徒應故事而不知所以敬慎之也。〈(以上鄉飲酒禮)〉
《周禮》:鄉大夫退而以鄉射之禮五物〈(猶事也)〉詢眾庶,一曰和〈(發而中節)〉,二曰容〈(動皆合禮)〉,三曰主皮〈(不失正鵠)〉,四曰和容〈(容比於和)〉,五曰興舞〈(節比於樂)〉。
吳澂曰:「詢眾庶者問於眾庶而求其人也。」
臣按:此鄉大夫賓興賢能既退而行鄉射之禮以詢眾庶也。我聖祖於洪武三年初,詔天下開科第三場,麵試四事,其一曰射,以觀其中數多寡,即此制也。
州長,春秋以禮會民而射於州序。
丘葵曰:「序者,州之學。孟子曰『序者射也』,蓋射以序進且以別其賢否也。」
臣按:三代之後射禮不行也久矣,惟晉庾亮曾依周制以行。我聖祖初得天下,即令天下府、州、縣學訓誨生員,每日講讀經書罷,於學後設一射圃教學生習射,朔望要試過,其有司官閑暇時與學官一體習射。命禮部定圖式儀注凡八則,一射式、二樹射鵠、三置射位、四主射、五賞酒、六司射、七射器、八射職、九射位、十儀注,所謂射器者凡九,射職者凡七,至今天下皆立射圃,朔望有司躬謁先師及聽諸生講讀後詣圃行射禮,是即州長會民射於州序之遺意也。
《射義》曰:故射者進退周還必中禮,內誌正、外體直然後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可以言中,此可以觀德行矣。
呂大臨曰:「禮,射者必先比耦,故一耦皆有上耦、下耦,皆執弓而挾矢;其進也,當階及階、當物及物皆揖,其退也亦如之;其行有左右,其升降有先後,其射皆拾發;其取矢於楅也,始進揖,當楅揖,取矢揖,既搢挾揖,退與將進者揖;其取矢也,有橫弓、卻手、兼付、順羽,拾取之節焉;卒射而飲,勝者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襲,脫決拾,加弛弓,升,飲,相揖如初,則進退周旋必中禮可見矣。夫先王制禮,豈苟為繁文末節使人難行哉?亦曰以善養人而已。蓋君子之於天下,必無所不中節然後成德,必力行而後有功,其四肢欲安佚也,苟恭敬之心不勝則怠惰傲慢之氣生,動容周旋不能中乎節,體雖佚而心亦為之不安,安其所不安則手足不知其所措,故放辟邪侈、逾分犯上將無所不至,天下之亂自此始矣。聖人憂之,故常謹於繁文末節以養人於無所事之時,使其習之而不憚煩,則不遜之行亦無自而作,至於久而安之,則非禮不行,無所往而非義矣。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所存乎內者敬,則所以形乎外者莊矣。內外交修,則發乎事者中矣。射一藝也,容比於禮,節比於樂,發而不失正鵠,是必有樂於義理、久於敬恭、用誌不分之心,然後可以得之,則其所以得之者,其為德可知矣。」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朱熹曰:「揖讓而升者,大射之禮耦進三揖而後升堂也。下而飲,謂射畢揖降以俟眾耦皆降,勝者乃揖不勝者,升取觶立飲也。言君子恭遜不與人爭,惟於射而後有爭,然其爭也雍容揖遜乃如此,則其爭也君子而非若小人之爭矣。」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朱熹曰:「射不主皮,《鄉射禮》文。為力不同科,孔子解禮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棲革於其中以為的,所謂鵠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觀德,但主於中而不主於貫革,蓋以人之力有強弱不同等也。」
楊時曰:「中可以學而能,力不可以強而至。」
臣按:《儀禮》射有三,大射、賓射、燕射,天子、諸侯、卿、大夫皆有之,士無大射而有賓射、燕射。後世禮廢之後,而所謂射者惟用之戰陳,而用之以為禮節者蓋微矣。我聖祖欲以之取士,以復古人擇士澤宮之制而不果,既而頒其圖式儀注於天下,非但以是而教士子,而必俾學官與有司習射焉。噫,方其無事而教之於學校,以習其禮遜之容,一旦有事也則以用之於戰陳,而無敵於天下矣。〈(以上鄉射禮)〉
《周禮·大行人》: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者,歲遍存〈(問其安否)〉,三歲遍覜〈(視其治效)〉,五歲遍省〈(察其風俗)〉。
《國語》曰:周之《秩官》〈(秩官,周常官,篇名)〉有之曰:「敵國賓至,關尹〈(官名)〉以告行理〈(吏也)〉以節〈(以節為信)〉逆〈(迎也)〉之,候人為導〈(導引)〉,卿出郊勞,門尹除〈(掃除)〉門,宗祝執祀,司裏授館,司徒具徒〈(執役者)〉,司空視塗〈(道路)〉,司寇詰奸〈(禁詰奸盜)〉,虞人入材〈(材木)〉,甸人積薪〈(用以爨爇)〉,火師監燎〈(火燎)〉,水師監濯〈(滌濯)〉,膳宰致餐〈(熟食)〉,廩人獻餼〈(生食)〉,司馬陳芻〈(養馬)〉,工人展車〈(補傷敗)〉,百官各以物至,賓入如歸。是故小大莫不懷愛。其貴國之賓至則以班加一等,益虔。至於王使則皆官正〈(長也)〉蒞〈(臨也)〉事,上卿監〈(視也)〉之。」
臣按:《周禮》一書,其於諸侯聘問之禮詳備,而於王朝遣使之禮略焉。大行人,王之所以撫邦國諸侯無歲無之,而不聞其有節送供奉之禮,獨於《國語》定王使單襄公聘宋、楚而道陳,道茀而不可行,歸告於王而引周之《秩官》之語,所言皆侯國之禮,其末一語雲「至於王使皆官正蒞事,上卿監之」,則在當時必有其禮。《周禮》立制以訓諸侯,惟載其所以相待之禮而其所以奉上者不載焉,非不載也,敵國之禮尚如此,而貴國賓至且以班加一等益虔,則天子之使至所加不止於一等,而其所以虔敬者益之又益可知也。自罷侯置守之後,無復邦交之禮,所以奉承者惟天子之使爾,考歷代之禮制,惟有王朝之禮,所謂郡邑之禮泯如也。本朝開國之初,定為《洪武禮制》,出使禮儀凡六條;二十年又命禮部官著為《禮儀定式》,出使禮儀凡三條;二十七年又命禮官參用二書為《出使禮儀》,總二十條,開讀遣使一、奉使王國二、奉使諸司十四、蕃國三,頒降行人司永為定製,又詔頒迎詔儀注於天下。凡朝遣使各處開讀,將至所在,官僚朝服具龍亭、彩輿、儀仗、鼓樂郊迎,使者下馬以詔置於龍亭,使者立亭東,官吏人等北向行五拜三叩頭禮,眾官及鼓樂前導,使者隨行至所司,眾官先入東西序立,龍亭至,使者立其東西向〈(如有出使,廷臣先讚日出,使官行禮引讚,引出,使官於露台行五拜三叩頭禮)〉,讚唱排班,班齊之後四拜,使者捧詔授展讀官,跪受之開讀,眾官跪聽〈(出使官於露台東跪聽)〉,宣讀訖,展讀官捧詔授使者,復置亭中,眾官俯伏,興,四拜,山呼舞蹈,又四拜。禮畢,眾官詣龍亭前跪,長官致辭曰:「聖躬萬福。」使者鞠躬,答曰:「聖躬萬福。」眾官乃退,易服見使者,行再拜禮。臣竊以謂自古禮文之詳莫備於《周禮》一書,而其間所載朝覲、聘問之禮雖詳,而於出使一節獨闕,而我聖祖創為之制其詳有如此者,蓋王朝之於郡國,以地言之則疆域阻遠,以分言之則名分懸絕,所以達上下之情、一遠近之勢,以其有使臣之往來、詔令之頒布耳。其所以迎接而授受者苟簡而粗率,非獨無以嚴九重之威命、重皇華之使節,而下之人亦輕忽而不知所重,而播告之修、申諭之意或不足以聳動乎奉承之人,而事體或至於隳,機會或至於失,亦或有之矣。〈(以上出使及迎詔禮)〉
《月令》: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難〈(與亻那同)〉。旁磔〈(披磔牲體,攘除陰氣)〉,出土牛以送寒氣。
陳澔曰:「月建醜,醜為牛,土能生水,故特作土牛以畢送寒氣也。」
陳祥道曰:「土勝水、牛善耕,勝水故可以勝寒氣,善耕故可以示農耕之早晚,《月令》季冬之月大難、旁磔,然後出土牛,則出土牛驅除之終事也,既乃告民出五種,命農計耦耕事,則出土牛又農耕之始事也。」
《後漢·祭祀志》:立春之日,迎春於東郊,車旗、服飾皆青,歌《青陽》,舞《雲翹》之舞。
《宋志》:立春前五日,並造土牛、耕夫、犁具於大門之外。是日黎明,有司為壇以祭先農,官吏各具彩杖,環擊牛者三,所以示勸耕之意。
臣按:宋景祐所頒《土牛經》,其作土牛以歲之干色為首、支色為身、納音色為腹,以立春日干色為角耳尾、支色為脛、納音色為蹄。元至元所頒經式,牛色則以立春日為法,日干為頭、角、耳色,支為身色,納音為蹄、尾、肚色。國初襲用元制,正統中始用言者制土牛色復用歲之支幹、納音,如宋法。今制,每歲立春日,內而京兆、外而藩府州縣,先期造土牛芒人,前一日出東郊,具鼓樂迎入所司,至日行鞭春禮,眾官各執彩鞭環牛者三,眾共擊碎之。〈(以上迎春禮)〉
馬端臨曰:「秦漢之後,禮之因革不同,有古有而今無者,如大射、聘禮、士相見之類是也;有古無而今有者,如聖節、上壽、上尊號、拜表之類是也。」
臣按:古今異宜,禮經有可以義起之文,天下之事揆之於義而與義無悖,則是禮雖自古先王未之有制,而後世之人以義起之而創為一代之禮不為過也。馬氏著《文獻通考》,獨為王朝之禮,所謂郡國之禮無有焉,其言曰:「今禮則雖不能無失,然而議禮制度非書生可得與聞也,是以亦不復措辭焉。」夫書生而與聞議禮制度而為之措辭固不可,若夫述前人之舊、詳一代之制,亦何不可之有。夫所謂聖節上壽及漢以來賀歲首、魏晉以來賀冬至,此雖三代以前所未有,然古者列國之於王朝,朝覲、會同、殷覜之類歲無虛月,而今世所行者此三禮而已。三禮也在朝,文武百官至日具表拜賀,而天下親藩、邊將、藩憲、府州、衛所五品以上官司先期遣官奉表稱賀,至期前一日習儀於寺觀,至日於所在官廳行慶賀禮,其儀注大略如朝儀,但祝讚之辭不同,及正至不用傳制耳。茲三禮者今日朝儀以為大禮,是非獨以寓臣子忠愛之誠,亦以昭示華夷,使人心之趨向者益以恭,萬方之尊戴者益以固,是雖古無而今有,禮所謂義起者政此類也,聖人復起,臣知其決不易之矣。今其禮儀具見《洪武禮制》,但今天下進表衙門先期進表已行十二拜、山呼舞蹈禮,至日惟行五拜三叩頭禮,而五品以下衙門則行全禮,臣竊以臣子奉上之禮宜隆而不宜殺,當三大朝賀之日,闔郡官吏、儒生、軍民人等畢至,必先演習其儀而後行禮,至日其禮乃簡略如此,似乎不稱,請一體俱行全禮為宜。〈(以上遙賀之禮)〉
朱熹曰:「禮之施於朝廷者,州縣士民無以與知為也,而盡頒之,則傳者苦其多、習者患其博而莫能窮也,故莫若取自州縣官民所應用者,參以近制,別加纂次,號曰『臣民禮略』,鋟板模印而頒行之,州縣各為三通,一通於守令廳事,一通於學,一通於名山寺觀,皆櫝藏之,守視司察,體如詔書,而民庶所用則又使州縣自鋟之板,正歲則模而揭之市井、村落,使通知之,則可以永久矣。」又曰:「禮書既頒,則又當使州縣擇士人之篤厚好禮者講誦其說、習其頒禮,州縣各為若干人廩之於學,名曰治禮,每將舉事則使教焉,又詔監司如提學司者察其奉行不如法者,舉懲治之。」
臣按:朱氏此言可以施行於今,請令禮官將洪武年間頒降《孝慈錄》《諸司職掌》《洪武禮制》《禮儀定式》及永樂中頒降《文公家禮》等書逐一參考,凡係天下郡縣家鄉臣民所當行之禮,敕翰林儒臣簡節刪潤,著為一書,印行天下,使之遵守如朱熹所議者。又於學校村社選人習學演行,而命州縣正官、學校教職專一管領,而提督學校憲臣敕書中以此載入,俾其按部提督,察其勤惰以為勸懲,是誠化民成俗之要務,為治之道莫先於此。伏惟聖明留意,則朱熹之議不行於昔而行於今矣,天下臣民不勝倖幸。
《周禮·小行人》:若國劄〈(病疾為劄)〉喪〈(劄而死曰喪)〉則令賻〈(以禮傅之謂之賻)〉補〈(助其不足)〉之,若國凶〈(穀不熟)〉荒〈(凶甚為荒)〉則令賙〈(以利周之)〉委〈(以聚與之)〉之,若國師〈(軍旅)〉役〈(工役)〉則令槁〈(犒也)〉褵〈(會眾財與之)〉之,若國有福事則令慶賀之,若國有禍災則令哀弔之,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
臣按:天子之於侯國,有劄喪則令賻補,有凶荒則令賙委,是即大宗伯以喪禮哀死亡、以荒禮哀凶劄也;有師役則令犒禬,是即大宗伯以禬禮哀圍敗、以恤禮哀寇亂也;福事則令慶賀,禍災則令哀弔,豈非大宗伯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以吊禮哀禍災者乎?臣於「明禮樂」下著「郡國之禮」,前此皆郡國奉行於上之禮,此則朝廷所以施行於下之禮也。成周盛王所以周恤保愛其臣民者,不以勢而以理,不以分而以禮,如此視後世以牛羊草芥待其民者有間矣,嗚呼,仁矣哉!
及其萬民之利害為一書,其禮俗、政事、教治、刑禁之逆順為一書,其悖逆、暴亂、作慝猶、犯令者為一書,其劄喪、凶荒、厄貧為一書,其康樂、安親、和平為一書,凡此物者每國辨異之,以反命於王,以周知天下之故。
吳澂曰:「萬民之利害,謂若禁革則某事為民便、某事為民害也。逆順者,遵王法為順,背王法為逆也。悖逆至犯令,謂人之為惡者也。劄喪、凶荒、厄貧,謂人之不幸而遇災者也。康樂、和親、安平,謂人之為善而又有福慶者也。以此五者詢問諸國,別而書之,使王得以周知若民利興政俗美惡、人少災禍弭福慶集則治可知也,反是則不治矣。」
鄭鄂曰:「職方掌天下之圖以周知其利害,其知也以圖此則載之以書,按書所以知其事也。禮俗也、政事也、教治也、刑禁也,諸侯之所行者或有逆順從違,不為一書無以知其叛服之事;悖逆也、暴亂也、作慝也、犯令也,過惡之已著也,不為一書無以知其罪惡之輕重,猶是曾犯令矣猶不改而猶犯令焉;劄喪也、凶荒也、厄貧也,諸侯所遭之故,不為一書無以知遠民之憂;康樂謂民之安樂、和親謂僚鼃之交歡、安平謂其國之寧靜,不為一書無以知侯國之治。」
臣按:三代封建之制行而天子所以相與為治者侯國也,罷侯置守之後,則藩服州郡實視古諸侯焉。然古之侯國不過數十,今之郡縣多至千百,其土宇之分割、疆域之遼隔、官吏之繁多,其勢未易以合,其情未易以通,視古為尤難也。在成周之時,設為小行人之職巡行而辨異之,有不能遍究而悉舉,故為之書以述其事,凡有五焉。蓋先王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則小行人以此五物者巡行天下,每國而辨異之各為一書,以反命於王,以周知天下之故,則人君居九重之上,不下幾席而一闇閱之頃,天下之大、四海之廣,萬民之禮俗皆在乎心目之間矣。臣願乞敕兩畿十三藩巡撫大臣及方面府州各為一書,備載郡邑禮俗、政事、教治、刑禁當行切要之務,以備乙夜之覽,遇有急切之事,按書以求其故,其於國政未必無補。
以上郡國之禮。
臣按:郡國之禮不止於此而所載止此者,祀典則具「秩祭祀」下、學校則具「崇教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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