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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七祀判甲為鹽人,緣祀中霤供祭,或告慢神,訴雲於事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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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祭七祀判甲為鹽人,緣祀中霤供祭,或告慢神,訴雲於事無失。
作者:邵瓊之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74

國禮在祀,先王誌其嚴潔;神歆惟德,靈鑒期於肅恭。苟有孚於蘋藻,固非馨於黍稷。鹽人職列周官,事供王祭,因潤下之成用,備奉上之班司。屬夏禴爰臚,群祀鹹秩,孚薦饗於中霤,式虔誠於內饔。五行之味或爽,七祭之容遂闕。然時有異同,事有隨變,至信為用,誠應明心。亨飪不虧,何傷介福?既異不供之罰,難科作笞之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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