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致仕判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對致仕判
作者:李思齊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276

渤海縣高邁、高秀曆官清途,位望崇重,及懸車之歲,掛冠辭歸於邑。邑宰白雄令吏置酒肉於其家。吏於道傍停,肉為鴟鳶所食,還以此報。雄不之信,命官屬科之。

高邁、高秀,俱承茂族;難兄難弟,各登清官。故能望高陸寶,價重韋珠。棠棣春風,芳菲兩襲,桑榆日暮,光景同歸。掛冠冕於東門,方休白首;奏弦歌於北裏,直散黃金。邑宰率由舊章,禮宏於羔雁;縣吏恭承嘉命,事失於鴟鳶。伏念刑書,眷言惇史。大夫學吏,獄雖成於鼠偷;京兆能官,罪不加於鳥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