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二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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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名家 墨家 縱橫家[編輯]

《漢·藝文志》:法家者流,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易》曰「先王以明罰敕法」,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恩,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厚薄。

《漢志》: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隋志》:六部,合七十二卷。

《唐志》:十五家,十五部,一百六十六卷尹知章以下不著二家,二十五卷

《宋三朝志》:七部,六十七卷。

《宋兩朝志》:三部,二十六篇。

《宋中興志》:四家,四部,五十卷。

※《管子》二十四卷

鼂氏曰:劉向所定,凡九十六篇,今亡十篇。世稱齊管仲撰。杜佑《指略》序云:「唐房玄齡注。其書載管仲將沒,對桓公之語,疑後人續之。而注頗淺陋,恐非玄齡,或雲尹知章也。」管仲九合諸侯,以尊王室,而三歸反坫,僭擬邦君,是以孔子許其仁,而陋其不知禮,義者以故謂仲但知治人而不知治己。予讀仲書,見其謹政令,通商賈,均力役,盡地利,既為富強又頗以禮義廉恥化其國俗。如《心術》、《白心》之篇,亦嘗側聞正心誠意之道。其能一正天下,致君為五伯之盛,宜矣。其以泰侈聞者,蓋非不知之,罪在於志意易滿,不能躬行而已。孔子云爾者,大抵古人多以不行禮為不知禮,陳司敗譏昭公之言亦如此。然則其為書固無不善也,後之欲治者庶幾之,猶可以制四夷而安中國,學者何可忽哉!因為是正其文字而辯其音訓雲。
東坡蘇氏曰:嘗讀《周官》司馬法,得軍旅什伍之數。其後讀管夷吾書,又得管子所以變周之制。蓋王者之兵出於不得已,而非以求勝敵也,故其為法,要以不可收而已。至於桓、文,非決勝無以定霸,故其法在必勝。繁而曲者,所以為不可敗也;簡而直者,所以為必勝也。
水心葉氏曰:《管子》非一人之筆,亦非一時之書,莫知誰所為。以其言毛嬙、西施、吳王好劍推之,當是春秋末年。又「持滿定傾,不為人客」等,亦種、蠡所遵用也。其時固有師傳,而漢初學者講習尤著,賈誼、鼂錯以為經本,故司馬遷謂「讀管氏書,詳哉其言之也」。篇目次第,最為整比,乃漢世行書。至成、哀閒,向、歆論定群籍,古文大盛,學者雖疑信未明,而管氏、申、韓由此稍絀矣。然自昔相承,直雲此是齊桓、管仲相與謀議唯諾之辭。餘每惜晉人集諸葛亮事,而今不存。使管子施設果傳於世,士之淺心既不能至周、孔之津涯,隨其才分亦足與立,則管仲所親嘗經紀者,豈不足為之標指哉?惟夫山林處士,妄意窺測,藉以自名,王術始變;而後世信之,轉相疏剔,幽蹊曲徑,遂與道絕。而此書方為申、韓之先驅,鞅、斯之初覺。民罹其禍,而不蒙其福也。哀哉!又曰:「管氏書獨鹽筴為後人所遵,言其利者無不祖管仲,使之蒙垢萬世,甚可恨也!」《左傳》載晏子言「海之鹽蜃,祈望守之」,以為衰微之苛斂,陳氏因為厚施,謀取齊,而齊卒以此亡。然則管仲所得,齊以之伯,則晏子安得非之?孔子以小器卑管仲,責其大者可也,使其果猥瑣為市人不肯為之術,孔子亦不暇責矣。故《管子》之尤謬妄者,無甚於《輕重》諸篇。
高氏《子略》曰:先王之制,其盛極於周。後稷、公劉、太王、王季、文、武、成、康、周公之所以創周者,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勤,經營之難,積累之素,況又有出於唐、虞、夏、商之舊者。及其衰也,一夫之謀,一時之利,足以銷靡破鑿,變徙劃蝕,而迄無餘脈。籲!一何易耶!九合之力,一霸之圖,於齊何有也,使天下一於兵而忘其為農,天下一於利而忘其為義。孰非利也,而乃攻之以貪,騁之以詐;孰非兵也,而乃趨之以便,行之以巧。一切先王之所以經制天下者,煙散風靡,無一可傳。嗚呼,仲其不仁也哉!而況井田既壞,概量既立,而商鞅之毒益滋矣。封建既隳,《詩》、《書》既燎,而李斯之禍益慘矣。繄誰之咎耶?漢、唐之君,貪功茍利,兵窮而用之無法,民削而誅之無度,又有出於管仲、鞅、斯之所不為者。豈無一士之智,一議之精,區區有心於復古而卒不可復行?蓋三代之法甚壞而掃地久矣!壞三代之法,其一出於管仲乎!
周氏《涉筆》曰:《管子》一書,雜說所叢。予嘗愛其統理道理名法處過於餘子,然他篇自語道論法,如《內業》、《法禁》諸篇,又偏駮不相麗。雖然觀物必於其聚,《文子》、《淮南》徒聚眾詞,雖成一家,無所收采,《管子》聚其意者也。粹羽錯色,純玉閒聲,時有可味者焉。
陳氏曰:按《漢志》,《管子》八十六篇,列於道家。《隋》、《唐志》著之法家之首。今篇數與《漢志》合,而卷視《隋》、《唐》為多。《管子》似非法家,而世皆稱管、商,豈以其標術用心之同故邪?然以為道家則不類。今從《隋》、《唐志》。
《崇文總目》曰:唐國子博士尹知章注。按《吳兢書目》,凡書三十卷,自存十九卷,自《列勢解》篇而下十一卷己亡。又有《管氏指略》二卷,唐杜佑撰。采《管氏》章句之要,共為十篇。

※《商子》五卷

鼂氏曰:秦公孫鞅撰。鞅,衛之庶孽,好刑名之學。秦孝公委以政,遂致富強,後以反誅。鞅封於、商,故以名。其書本二十九篇,今亡者三篇。太史公既論鞅刻薄少恩,又讀鞅開塞書,謂與其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有以也。《索隱》曰:「開謂刑嚴峻則政化開,塞謂布恩惠則政化塞。」今考其書,司馬貞蓋未嘗見之,妄為之說耳。《開塞》乃其第七篇,謂道塞久矣,今欲開之,必刑九而賞一;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大邪不生,細過不失,則國治矣。由此觀之,鞅之術無他,特恃告訐而止耳。故其治不告奸者與降敵同罰,告奸者與殺敵同賞。此秦俗所以日壞,至於父子相夷,而鞅不能自脫也。太史公之言,信不誣矣。
周氏《涉筆》曰:商鞅書亦多附會後事,擬取他辭,非本所論著也。其精確切要處,《史記》列傳包括已盡,今所存大抵汎濫淫辭,無足觀者。蓋「有地不憂貧,有民不憂弱」,凡此等語,殆無幾也。此書專以誘耕督戰為根本。今雲使商無得糴,農無得糶,農無糶則窳惰之農勉,商無糴則多歲不加樂。夫積而不糶,不耕者誠困矣,力田者何利哉?暴露如邱山,不時焚燒,無所用之。管子謂「積多而食寡,則民不力」,不知當時何以為餘粟地也。貴酒肉之價,重其租,令十倍其樸,則商估少而農不酣,然則酒肉之用廢矣。凡《史記》所不載,往往為書者所附合,而未嘗通行者也。秦方興時,朝廷官爵豈有以貨財取者?而賣權者以求貨,下官者以冀遷,豈孝公前事耶?
陳氏曰:《漢志》二十九篇。今二十八篇,又亡其一。

※《慎子》一卷

陳氏曰:趙人慎到撰。《漢志》四十二篇,先於申、韓,申、韓稱之。《唐志》十卷,滕輔注。今麻沙刻本才五篇,固非全書也。按莊周、荀卿皆稱田駢、慎到,到趙人;駢,齊人,見於《史記》列傳。今《中興館閣書目》乃曰瀏陽人。瀏陽在今潭州,吳時始置縣,與趙南北了不相涉,蓋據書坊所稱,不知何謂也。《崇文總目》言三十七篇。
周氏《涉筆》曰:稷下能言者如慎到,最為屏去繆悠,剪削枝葉,本道而附於情,主法而責於上,非田駢、尹文之徒所能及。五篇雖簡約,而明白純正,統本貫末。加雲「天下無一貴,則理無由通,故立天子以為天下」,「君不擇其下,為下易,莫不容,故多下,多下之謂大上」,「人不得其以自為也,則上不取用焉,化而使之為我,則莫可得而用矣」。自古論王政者,能及此鮮矣。又雲「君舍法而以身治,則誅賞予奪從君心出」,「法雖不善,猶愈於無法」。今通指慎子為刑名家,亦未然也。孟子言王政不合,慎子述名法不用,而騶忌一說遇合,不知何所明也。

※《韓子》二十卷

鼂氏曰:韓非撰。非,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作《孤憤》、《五蠹》、《說林》、《說難》十餘萬言。秦王見其書,嘆曰:「得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急攻韓,得非。復用李斯之毀,下吏使自殺。書凡五十五篇。其極刻無誠悃,謂夫婦父子舉不足相信,而有《解老》、《喻老》篇,故太史公以為大要皆原於《道德》之意。夫老子之言高矣,世皆怪其流裔何至於是,殊不知老子之書,有「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及「欲上人者,必以其言下之;欲先人者,必以其身後之」之言,乃詐也。此所以一傳而為非歟。
高氏《子略》曰:今讀其書,往往尚法以神其用,薄仁義,厲刑名,背《詩》、《書》,課名實,心術辭旨,皆商鞅、李斯治秦之法,而非又欲凌跨之。此始皇之所投合,而李斯之所忌者。非迄坐是為斯所殺,而秦即以亡,固不待始皇之用其言也。《說難》一篇,殊為切於事情者,惟其切切於求售,是以先為之說,而後說於人,亦庶幾萬一焉耳。太史公以其說之難也,固嘗悲之。太史公之所以悲之者,抑亦有所感慨焉而後發歟?嗚呼!士不遇,視時以趨,使其盡遇,固無足道,而況《說難》、《孤憤》之作,有如非之不遇者乎?揚雄氏曰:「秦之士賤而拘」,信哉!

右法家。

《漢·藝文志》: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為之譥者訐也,音工釣反,則茍鉤金瓜析亂而已金瓜,破也,音普蓋反,又音普狄反

《漢志》:七家,三十六篇。

《隋志》:四部,七卷。

《唐志》:十二家,十二部,五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部,一十八卷。

※《尹子》二卷

鼂氏曰:周尹文撰。仲長氏所定。序稱尹文齊宣王時居稷下,學於公孫龍,龍稱之。而《前漢·藝文志》敘此書在龍書上。顏師古謂嘗說齊宣王,在龍之前。《史記》雲公孫龍客於平原君,君相趙惠文王,文王元年,齊宣沒已四十餘歲矣。則知文非學於龍者也。今觀其書,雖專言刑名,然亦宗六藝,數稱仲尼,其叛道者蓋鮮。豈若龍之不宗賢聖,好怪妄言哉!李獻臣云:「仲長氏,統也。熙伯,繆襲字也。」《傳》稱統卒於獻帝遜位之年,而此雲「黃初末到京師」,豈史之誤乎?此本富順李氏家藏書,謬誤殆不可讀,因為是正其甚者,疑則闕焉。
高氏《子略》曰:班固《藝文志》名家者流,錄《尹文子》。其書言大道,又言名分,又曰仁義禮樂,又言法術權勢,大略則學老氏而雜申、韓也。其曰:「民不畏死,由過於刑罰者也。刑罰中則民畏死,畏死則知生之可樂,知生之可樂,故可以死懼之。」此有希於老氏者也。又有不變之法,理眾之法,平準之法,此有合於申、韓。然則其學雜矣,其識淆矣,非純乎道者也。仲長統為之序,以子學於公孫龍。按龍客於平原君,趙惠文王時人也。齊宣王死,下距趙王之立四十餘年矣,則子之先於公孫龍為甚明,非學乎此者也。鼂氏嘗稱其「宗六藝,數稱仲尼。」熟考其書,未見所以稱仲尼、宗六藝者,僅稱誅少正卯一事耳。嗚呼,士之生於春秋、戰國之閒,其所以薰蒸染習,變幻捭闔,求騁於一時,而圖其所大欲者,往往一律而同歸。其能屹立中流,一掃群異,學必孔氏,言必《六經》者,孟子一人而已。
容齋洪氏《隨筆》曰:尹文子文僅五千言,議論亦非純本黃、老者,詳味其言,頗流而入於兼愛。《莊子》末章,序天下之治方術者,曰:「不累於俗,不飾於物,不茍於人,不忮於眾。願天下之安甯,以活民命,人我之養,畢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術有在於是者。宋金開、尹文聞其風而悅之,作為華山之冠以自表。雖天下不取,強聒而不舍者也。其為人太多,其自為太少。」蓋亦盡其學雲。荀卿《非十二子》有宏金開,而文不預。又別一書曰《尹子》,五卷,共十九篇。其言論膚淺,多及釋氏,蓋晉、宋時細人所作,非此之謂也。
周氏《涉筆》曰:尹文子稷下能言者,劉向謂其學本莊、老。其書先自道以至名,自名以至法,以名為根,以法為柄。芟截文義。操制深實,必謂聖人無用於救時,而治亂不係於賢不肖。蓋所謂尊主權,聚民食,以富貴貧賤斡動宇宙,其為法則然。蓋申、商、韓非所共行也。老子曰:「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無事雲者,翕張與奪,老氏所持術也。尹文子說之,以為用名法權術,而矯抑殘暴之情,則已無事焉,已無事則得天下。然則猶未識老氏所謂道也。
陳氏曰:《漢志》齊宣王時人,先公孫龍。今本稱仲長氏撰定,魏黃初末得於繆熙伯;伯又言與宋金開、田駢同學於公孫龍,則不然也。龍書稱尹文,乃借文對齊宣王語,以難孔穿,其人當在龍先,班《志》言之是矣。仲長氏,即統也邪?熙伯名襲。

※《鄧析子》二卷

《崇文總目》:鄧析子,戰國時人。《漢志》二篇。初,析著書四篇,劉歆有目有一篇,凡五,歆復校為二篇。
鼂氏曰:《鄧析》二篇,文字訛缺,或以「繩」為「澠」,以「巧」為「功」,頗為是正其謬,且撮其旨意而論之。曰:先王之世,道德修明,以仁為本,以義為輔。誥命謨訓則著之《書》,諷訟箴規則寓之《詩》,《禮》、《樂》以彰善,《春秋》以懲惡,其始雖若不同而其歸則合。猶天地之位殊而育物之化均,寒暑之氣異而成歲之功一,豈非出於道德而然邪!自文、武既沒,王者不作,道德晦昧於天下而仁義幾於熄。百家之說蜂起,各求自附於聖人,而不見夫道之大全,以其私知臆說,言華世而惑眾。故九流皆出於晚周,其書各有所長而不能無所失,其長蓋或有見於聖人,而所失蓋各奮其私知,故明者審取捨之而已。然則析之書,豈可盡廢哉?《左傳》曰:「駟歂殺析而用其竹刑。」班固錄析書於名家之首,則析之學,蓋兼名、法家也。今其大旨訐而刻,真其言無可疑者,而其閒時剿取他書,頗駮雜不倫,豈後人附益之與?
高氏《子略》曰:劉向曰非子產殺鄧析,推《春秋》驗之。按《左氏》魯定公八年,鄭駟歂嗣子太叔為政,明年,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歂於是為不忠。考其行事,固莫能詳,觀其立言,其曰「天於人無厚,君於民無厚」,又曰「勢者君之輿,威者君之策」,其意義蓋有出於申、韓之學者矣。班固《藝文志》乃列之名家。《列子》固嘗言其「操兩奇之說,設無窮之辭,數難子產之法,而子產誅之。」蓋既與《左氏》異矣。《荀子》又言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則亦流於申、韓矣。夫《傳》者乃曰歂殺鄧析是為不忠,鄭以衰弱。夫鄭之所以為國者,有若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東里子產潤色之,庶幾於古矣。子產之告太叔曰:「有德者能以寬服人,其次莫如猛。」子產,惠人也,固已不純乎德,他何足論哉?不只竹刑之施,而民懼且駭。嗚呼!春秋以來,列國棋錯,不以利勝,則以威行,與其民揉轥於爭抗侵凌之威,豈復知所謂仁漸義摩者?其民苦矣!固有惠而不知,為政者,豈不賢於以薄為度,以威為神乎?析之見殺,雖歂之過,亦鄭之福也。

※《公孫龍子》三卷

陳氏曰:趙人公孫龍,為「白馬非馬」、「堅白」之辯者也。其為說淺陋迂僻,不知何以惑當時之聽。《漢志》十四篇,今書六篇。首敘孔穿事,文意重復。

※《人物志》三卷

鼂氏曰:魏邯鄲劉劭孔才撰,偽涼敦煌劉昞註。以人之材器志尚不同,當以「九徵」「八觀」,審察而任使之。凡十六篇。劭,郄慮所薦。慮,譖殺孔融者,不知在劭書為何等,而劭受其知也。
陳氏曰:《梁史》無劉昞,《中興書目》雲爾。鼂氏雲偽涼人也。

※《廣人物志》十卷

陳氏曰:唐鄉貢進士京兆杜周士撰。敘武德至貞元選舉薦進人物事實,凡五十五科。

右名家。

《漢·藝文志》曰: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尚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謂信鬼神也;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蘇林曰:「非有命者,言儒者執有命,而反勸人修德積善,政教與行相反,故譏之也。」如淳曰:「言無吉兇之命,但有賢不肖善惡」;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如淳曰:「言皆同,可以治也。」師古曰:「《墨子》有《節用》、《兼愛》、《上賢》、《明鬼神》、《非命》、《上同》等諸篇,故志歷序其本意也。視讀曰示」,此其所長也。及蔽者為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別親疏。

《隋志》;三部,一十七卷《唐志》同

《宋志》:只《墨子》一部。

墨子》十五卷

鼂氏曰:宋墨翟撰。戰國時為宋大夫,著書七十一篇,以貴儉、兼愛、尊賢、右鬼、非命、上同為說。荀、孟皆非之,韓愈獨謂「辯生於末學,非二師之道本然也」。昌黎韓氏《讀墨子》曰:儒譏墨以上同、兼愛、上賢、明鬼上或皆作尚。而孔子畏大人,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春秋》譏專臣,不上同哉?孔子汎愛親仁,以博施濟眾為聖,不兼愛哉?孔子賢賢,以四科進褒弟子,疾沒世而名不稱,不上賢哉?孔子祭如在,譏祭如不祭者,曰我祭則受福,不明鬼哉儒?墨、同是堯、舜,同非桀、紂,同修身正心以治天下國家,奚不相悅如是哉?余以為辯生於末學,各務售其師之說,非二師之道本然也。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為孔、墨。
高氏《子略》曰:韓非子謂墨子死,有相里氏之墨,相芬氏之墨,鄧陵氏之墨。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其為說異矣。墨子稱堯曰「采椽不斫,茅茨不剪」,稱周曰「嚴父配天,宗祀文王」,又引「若保赤子,發罪惟均」,出於《康誥》、《泰誓篇》,固若依於經、據於禮者。孟子方排之不遺一力,蓋聞之夫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鄭聲,恐其亂雅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墨之為書,一切如莊周,如申、商,如韓非、惠施之徒,雖不闢可也,惟其言近乎偽,行近乎誣,使天下後世人盡信其說,其害有不可勝言者,是以不可不加闢也。
巽巖李氏曰:《墨子》十五卷,所傳本甚古,然多脫誤,或次第混亂,章句顛倒,往往斷爛不可復讀。反覆尋究,稍加是正,使相聯屬,十勤得一二,當其合處,猶符節也。乃知古書訛謬,正坐學者弗習耳,博觀深考,尚庶幾識其純全雲。
陳氏曰:《漢志》七十一篇,《館閤書目》有十五卷六十一篇者,多訛脫,不相聯屬。又二本,止存十三篇者,當是此本也。方楊、墨之盛,獨一孟軻誦言非之,諄諄焉惟恐不勝。今楊朱書不傳,列子僅存其餘,墨氏書傳於世者,亦止於此。孟子越百世益光明,遂能上配孔子,與《論語》並行。異端之學,安能抗吾道哉!
按:自夫子沒而異端起,老、莊、楊、墨、蘇、張、申、商之徒,各以其知舛馳,至孟子始辭而闢之。然觀七篇之書,所以距楊、墨者甚至而闊略於餘子何也?蓋老、莊、申、商、蘇、張之學,大概俱欲掊擊聖人,鄙堯笑舜陋禹,而自以其說勝。老、莊之蔑棄仁義禮法,生於憤世嫉邪,其語雖高虛可聽,而實不可行,料當時亦無人宗尚其說,故鄒書略不及之。蘇、張之功利,申、商之刑名,大抵皆枉尋直尺,媚時取寵,雖可以自售而鄉黨自好,少知義者亦羞稱之。故孟子於二家之說,雖斥絕之而猶未數數然者,正以其與吾儒旨趣,本自冰炭薰蕕,游於聖門之徒,未有不知其非者,固毋俟於辯析也。獨楊朱、墨翟之言,未嘗不本仁祖義,尚賢尊德,而擇之不精,語之不詳,其流遂至取於無父無君,正孔子所謂「似是而非」,明道先生所謂「淫聲美色,易以惑人」者,不容不深鋤而力辯之。高氏《子略》之言得之矣,而其說猶未暢,愚故備而言之。韓文公謂「儒、墨同是堯、舜,同非桀、紂」,以為其二家本相為用,而咎末學之辯。嗚呼!孰知惟其似同而實異者,正所當辯乎!

※《隨巢子》、《胡非子

洪氏容齋《隨筆》曰:《漢書·藝文志》,墨家者流,有《隨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皆云墨翟弟子也。二書今不復存。馬總《義林》所述,各有一卷。隨巢之言曰:「大聖之行,兼愛萬民,疏而不絕,賢者欣之,不肖者憐之。賢而不欣,是賤德也,不肖不憐,是忍人也。」又有「鬼神賢於聖人」之論。其於兼愛、明鬼,為墨之徒可知。胡非之言曰:「勇有五等:負長劍,赴榛薄,折兕豹,搏熊羆,此獵徒之勇也;負長劍,赴深淵,折蛟龍,搏黿鼉,此漁人之勇也;登高危之上,鵠立四望,顏色不變,此陶岳之勇也;剽必刺,視必殺,此五刑之勇也;齊威公以魯為南境,魯憂之。曹劌匹夫之士,一怒而劫萬乘之師,存千乘之國,此君子之勇也。」其說亦卑陋,無過人處。
石林葉氏曰:吾嘗從趙全僉得《隨巢子》一卷,其間乃載唐太宗造明堂事。初不曉名書之意,因讀班固《藝文志》,墨家有《隨巢子》六篇,注言墨翟弟子,乃知後人因公輸之事假此名耳。

※《晏子春秋》十二卷

鼂氏曰:齊晏嬰也。嬰相景公,此書著其行事及諫諍之言。
陳氏曰:《漢志》八篇,但曰《晏子》。《隋》、《唐》七卷,始號《晏子春秋》。今卷數不同,未知果本書否?
柳氏《辯晏子春秋》曰:司馬遷《讀晏子春秋》高之,而莫知其所以為書。或曰晏子為之而人接焉,或曰晏子之後為之,皆非也。吾疑其墨子之徒有齊人者為之。墨好儉,晏子以儉名於世,故墨子之徒尊著其事,以增高為已術者。且其旨多尚同、兼愛、非樂、節用、非厚葬久喪者,是皆出墨子。又非孔子、好言鬼事、非儒、明鬼,又出墨子。其言問棗及古冶子等,尤怪誕《晏子春秋》曰:「公孫棲、田開疆、古冶子事景公,勇而無禮,晏子言於公,食鬼之二桃,曰三子計功而食之雲。公孫棲、田開疆曰:『吾勇不若子,功不逮子,取桃不讓,是貪也;然而不死,無勇也。』皆反其桃,契領而死。古冶子曰:『三子死之,吾獨生,不仁。』亦契領而死。」。又往往言墨子聞其道而稱之,此甚顯白者。自劉向歆、班彪固父子,皆錄之儒家中。甚矣,數子之不詳也!蓋非齊人不能具其事,非墨子之徒則其言不若是。後之錄諸子書者,宜列之墨家。非晏子為墨也,為是書者,墨之道也。
《崇文總目》:《晏子》八篇,今亡。此書蓋後人採嬰行事為之,以為嬰撰則非也。

右墨家。

《漢·藝文志》:從橫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為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諼,詐言也

《漢志》:十二家,一百七篇。

《隋志》:二部,合六卷。

《唐志》:四部,十五卷。

《宋中興志》:三家,三部,四十六卷。

※《鬼谷子》三卷

鼂氏曰:鬼谷先生撰。按《史記》,戰國時隱居穎川陽城之鬼谷,因以自號。長於養性治身,蘇秦、張儀師之。敘謂此書即授二子者,言捭闔之術,凡十三章。《本經》、《持樞》、《中經》三篇,梁陶弘景注。《隋志》以為蘇秦書,《唐志》以為尹知章注,未知孰是。陸龜蒙詩謂鬼谷先生名訓,不詳所從出。柳子厚嘗曰云云見後叚。來鵠亦曰:「鬼谷子昔教人詭紿繳訐,揣測憸滑之術,審備於章旨,六國時得知者,惟儀、秦而已。如捭闔、飛箝,實今之常態。」是知漸漓之後,不讀鬼谷子書者,其行事皆得自然符契也。昔倉頡作文字,鬼為之哭。不知鬼谷作是書,鬼何為耶?世人慾知鬼谷子者,觀二子之言略盡矣。故掇其大要著之篇。
柳氏《辯鬼谷子》曰:元冀好讀古書,然甚賢《鬼谷子》,為其《指要》幾千言。《鬼谷子》要為無取,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險盭峭薄盭,音戾,恐其妄言亂世難信,學者宜其不道。而出之言縱橫者,時葆其書。尤者,晚乃益出《七術》《鬼谷子》下篇有《陰符七術》,謂《盛神法五龍》、《養志法靈龜》、《寶意法騰蛇》《分威法仗能》《散勢法鷙鳥》、《轉圜法猛獸》、《損兌法靈耆》七章是也,怪謬異甚,不可考校。其言益奇,而道益狹張云:狹音恰,隘也,使人狂狙失守狙,子餘反,而易於陷墜,幸矣,人之葆之者少。今元子又文之以《指要》,嗚呼,其為好術也過矣。
高氏《子略》曰:《鬼谷子》書,其智謀、其數術、其變譎、其辭談,蓋出於戰國諸人之表。夫一闢一闔,《易》之神也;一翕一張,老氏之幾也。鬼谷之術,往往有得於闔闢翕張之外,神而明之,益至於自放潰裂而不可御。予嘗觀於《陰符》矣,窮天之用,賊人之私,而陰謀詭秘,有金匱韜略之所不可該者,而《鬼谷》盡得而洩之,其亦一代之雄乎!按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隋志》始有之,列於縱橫家。《唐志》以為蘇秦之書,然蘇秦所記,以為周時有豪士隱者,居鬼谷,自號鬼谷先生,無鄉里俗姓名字。今考其言,有曰:「世無常責,事無常師。」又曰:「人動我靜,人言我聽。知性則寡累,知命則不憂。」凡此之類,其為辭亦卓然矣。至若《盛神》、《養志》諸篇,所謂中稽道德之祖,散入神明之頤者,不亦幾乎?郭璞《登樓賦》有曰:「揖首陽之二老,招鬼谷之隱士。」又《遊仙詩》曰:「青溪千餘仞,中有一道士。借問此何誰?雲是鬼谷子。」可謂慨想其人矣。徐廣曰:「潁川陽城有鬼谷。」注其書者,樂臺、皇甫謐、陶弘景、尹知章。

※《戰國策》十三卷

《崇文總目》:漢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劉向錄。舊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向以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宜為《戰國策》。凡十二國三十三篇,繼春秋以後,記楚、漢之興,總二百五十年事。今篇卷亡缺,第二至十、三十一至三闕。又有後漢高誘註,本二十卷,今缺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
鼂氏曰:漢劉向校定三十三篇。東、西周各一,秦五,齊六,楚、趙、魏各四,韓、燕各三,宋衛、中山各一。舊有五號,向以為皆戰國時游士策謀,改定今名。其事則上繼春秋,下記漢、楚之起,凡二百四、五十年之閒。《崇文總目》多缺,至皇朝曾鞏校書,訪之士大夫家,其書始復完。漢高誘注,今止十篇,餘逸。歷代以其記諸國事,載於史類。予謂其紀事不皆實錄,難盡信,蓋出於學縱橫者所著,當附於此。
南豐曾氏序曰:向敘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其後謀詐用而仁義之道塞,所以大亂。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巳亡,舊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為不可改者,豈將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為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為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為國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為異論哉?能勿茍而已矣。可謂不惑乎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戰國之游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於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卒至蘇秦、商鞅、孫臏、吳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諸侯及秦用之者,亦滅其國。其為世之大禍明矣,而俗猶莫之悟也。惟先王之道,因時適變,為法不同,而考之無疵,用之無弊。故古之聖賢,未有以此而易彼也。或曰:「邪說之害正也,宜放而絕之,則此書之不泯,其可乎?」對曰:「君子之禁邪說也,固將明其說於天下,使當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從,然後以禁則齊;使後世之人,皆知其說之不可為,然後以戒則明,豈必滅其籍哉?放而絕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書,有為神農之言者,有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書之作,則上繼春秋,下至楚、漢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閒,載其行事,固不得而廢也。」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二十二篇。《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雲。
容齋洪氏《隨筆》曰:劉向敘《戰國策》,言其書錯亂相揉莒,本字多脫誤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類者多。余按今傳於世者,大抵不可讀,其《韓非子》、《新序》、《說苑》、《韓詩外傳》、《高士傳》、《史記索隱》、《太平御覽》、《北堂書鈔》、《藝文類序》諸書所引用者,多今本所無。向博極群書,但擇焉不精,不止於文字脫誤而已。惟太史公《史記》所采之事九十有三,則明白光艷,悉可稽考,視向為有閒矣!
高氏《子略》曰:班固稱太史公取《戰國策》、《楚漢春秋》、陸賈《新語》作《史記》。三書者,一經太史公採擇,後之人遂以為天下奇書,予惑焉。每讀此書,見其叢脞少倫,同異錯出,事或著於秦、齊,又復見於楚、趙,言辭謀議,如出一人之口,雖劉向校定,卒不可正其淆駁,會其統歸,故是書之汨,有不可得而辯者。況於《楚漢春秋》、陸賈《新語》乎?二書紀載,殊無奇耳,然則太史公獨何有取於此?夫載戰國、楚、漢之事,舍三書他無可考者,太史公所以加之採擇者在此乎?柳子厚嘗謂「左氏《國語》,其閎深傑異,固世之所耽嗜而不已也,而其說多誣淫,不概於聖。餘懼世之學者,惑其文採而淪於是非,作《非國語》。」昔讀是書,殊是以子厚言之或過矣。反覆《戰國策》而後三嘆,《非國語》之作,其用意切且深也。予遂效此,盡取《戰國策》與《史記》同異,又與《說苑》、《新序》雜見者,各匯正之,名曰《戰國策考》。
水心葉氏曰:春秋以後,接秦之興,無本書可考,司馬遷《史記》,雜取諸書及野語流傳,會聚之所成也。故戰國一節,不敢使與《左傳》同,便為成書,直加據定。而《戰國策》本遷所憑依,粗有諸國事,讀者以歲月驗其先後,因之以知得失,或庶幾焉。且其設權立計,有繫當時利害之大者,學者將以觀事變,固不宜略,然十才一二耳。其餘纖碎反覆,徒競錐刀之細,市井小人之所羞稱,所謂不足以掛牙頰也,又烏在其皆可喜而可觀哉!夫習於儇陋淺妄之誇說,使與道德禮義相亂,其為學者心術之巨蠹甚矣!

※《鮑氏校定戰國策》十卷

陳氏曰:尚書郎括蒼鮑彪註。以西周正統所在,易為卷首。其注凡四易槁乃定。

右從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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